第八曲 只是當時已惘然 第十四節

可恩靜怎麼也想不到的是,這一切一切,最終,竟是何秋霜那女子告訴自己的。

她怎麼也想不到那大小姐也會有主動同自己說話的一天,不帶任何冷嘲或熱諷,儘管面色依舊高傲:「這個給你!」就在今晚的試吃會上,趁著四下無人,秋霜跟在恩靜身後進了洗手間,將一支錄音筆塞到她手裡:「裡面有對你而言很重要的東西,可是陳恩靜,看在我主動把它交給你的份上,到時候,請對我爸留點情。」

恩靜不明所以。何秋霜的表情看上去很凝重,凝重得讓她不得不趁著洗手間沒人,悄悄打開那隻錄音筆。

很快,並不熟悉的聲音從錄音筆里傳出來——

「那姓陳的敬酒不吃吃罰酒,阿東都把股權讓渡書給她了,死女人竟還不肯簽字,阿成,我看,乾脆一不做二不休……」

「你瘋了嗎?做掉她股份就全落到張秀玉手上了!那老女人向來看秋霜不順眼,十幾年前就利用股權拆散過他們,現在要真讓她再當上大股東,你以為秋霜還能進阮家大門?」

「那總不能就這麼拖著吧,我女兒都這把年紀了!」

「你女兒難道不是我女兒?可那有什麼辦法?再說,前幾次害陳恩靜不成,警方到現在還在查……」

她突然間冷得渾身發抖,尤其在聽到最後那一段話——「前幾次害陳恩靜不成,警方到現在還在查……」

瞬間便想起被劉律師救下的那一次,一群凶神惡煞的搶劫犯追了他們那麼久——不,不,哪裡是普通搶劫犯?他們想搶的,是她的命啊!

難怪阮先生會硬要她接受股份,難怪他要在合同里添上那句「若出現意外則股權歸阮張秀玉所有」,難怪那天在醫院裡,劉律師和他「借一步說話」後,他便匆匆叫了連楷夫一同離開!

原來,他一直是知道的!

可離譜的是,身為當事人的她,竟從來都不知道。

「為什麼不告訴我呢?是因為你不相信我能保護好自己嗎?」在酒樓里,噴香的蟹粥前,她問他。

阮東廷沒有說是也沒有說不是,只說恩靜:「你知道了也無補於事,只要他想對付你,天涯海角都能把你挖出來,所以我能做的,就是讓他從根本上打消對你的敵意。」

「所以你才同何小姐『舊情復燃』,就是為了讓他以為,我存不存在都已經不重要了?」她點頭,好像明白的樣子,可那眼神,是飄忽?是諷刺?是明白卻不贊同?

「恩靜,」那奇怪的神情讓阮東廷突然有了絲心慌,他伸手握住了她的:「恩靜,那時我雖然懷疑他,卻沒有十足的證據,而且為了讓何成疏於防範、繼續他的『港陸計畫』,我別無選擇,只好隱瞞住所有人。」

可恩靜卻搖頭:「不,你還有第二個選擇,那就是告訴我,讓我配合你演戲、讓我安心地和你一同隱瞞所有人。」她看著他眉間越來越深的褶皺,微微自嘲地笑了,「可你沒有,儘管你明明知道,被瞞在鼓裡的我是那麼傷心……」

可他卻寧願看著她傷心,看著她往南轅北轍的方向上去查初雲的案件,看著她痛苦地讓自己遠離他,看著她搬出阮家。

「你曾經說過你會相信我,可是當事情發生時,你卻寧願和連楷夫商量,也不願向我透露一個字。」她頓了一下,眼口耳鼻間,全是凄愴。她說:「我那麼痛苦、那麼失望,可你寧願眼睜睜地看著,也不願向我透露一個字。阮先生,其實越到後面我越猜到了你的用意,可越猜到你的用意,我便越懷疑:你和我之間,真的算得上是夫妻嗎?」

「恩靜!」

她站起身,避開男人因錯愕惶恐還是什麼情緒而迅速伸過來的手。他要抓住她,就像是這一刻沒有抓住,她就要永遠消失了。

可恩靜還是避開了他的手。

是,做錯事的人猶可回頭,可歲月已無餘地供回頭。

她說:「你說讓我等兇手被揪出來後再作決定,現在兇手已經揪出來了,阮先生,明天,就把字簽了吧。」

打死他也想不到會是這麼個結局!

菜上齊了,全是她最愛的那一些,可她卻固執地離開了。

他怕她受牽連,不敢讓她參與這場有驚又有險的風波;他瞞著她辛苦策劃這一切,連新餐廳都以她來命名,可最終得到的,竟是這女子不變的離婚決定!

Cave和Marvy來到酒樓時,就看到阮東廷黑著臉獨自坐在餐桌旁。

「你老婆呢?」Marvy問。

誰料這一問卻讓阮東廷面色更沉。

還是Cave看出了異樣:「還沒和她說明白?」

「說明白了!」他幾乎是含恨地吐出這幾個字,可吐完後,又突然站起身,在這一男一女錯愕的瞪視下,竟咒了句粗話:「媽的!老子就不信了!」

下一瞬,已然消失在餐廳里。

「他幹嗎啊?」

「追老婆去了吧。」

是,他的確是要把老婆追回來的,但不是直接去生拉硬扯。看恩靜剛剛那態度,生拉硬扯已經沒用了。

稍後恩靜回家時,還未進家門,便看到門口堆了一大堆禮品——又是補身體的又是補腦的,還有給阿爸的煙,給阿媽的衣服,屋內歡聲笑語,一聽,那不是阮東廷和父母說笑的聲音嗎?

很明顯趁著她還沒回家,阮生就和大哥一起,先到家裡把阿爸阿媽給收買了——乘龍快婿和其他女子的緋聞都是為了保女兒周全,是萬不得已的,他還以女兒的名字開了那麼多餐廳,哪裡會是變心了?哪個變心的男人能做這種事?

陳媽火速被收買,陳爸原本僵著的臉,也在阮東廷一口一句「阿爸」和聽上去再誠懇不過的解釋下,漸漸瓦解。

更別提總替他說話的大哥。

如此連續了三天,他也不回香港,就住在附近的酒店裡,早中晚三餐按時過來吃飯。這還不夠,下午茶和夜宵時間,他一旦得空,也要從酒樓里捎上甜點帶上小酒,來家裡同陳爸陳媽暢聊。

如此之上心,就連一向站在她這邊的Marvy都忍不住訓她:「陳恩靜啊陳恩靜,那傢伙都做到這份上來了,你說你到底在矯情些什麼啊?」

可她只是笑笑,並沒有回應Marvy。

有些心事不足以為外人道。或許,也是不知該如何去道。比如說她到底在矯情些什麼?八、九十年代的閩南,丈夫已為妻子做到如此地步了,她卻仍鐵石心腸地不肯原諒,有必要嗎?

所有聽過她故事的人都會這麼問:有必要嗎?

可子非魚,不知魚之哀樂,不知魚之冷暖,就像不知她心中對於這場不像夫妻的夫妻模式,其實那麼在意。

所以在這個家裡,只要他在,她就避開。

那一晚,阮生前腳剛離開,她後腳便踏進了家門。阿爸還坐在院子里啜阮東廷帶來的干紅,見到她,招了招手:「來,來,陪阿爸坐一會兒。」

其實她知道阿爸想說什麼。今早出門前,她讓劉律師重新傳真來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簽了字後,交給阿媽:「替我拿給他吧。」阿媽卻說什麼也不肯替她轉達。在她老人家看來,事情已經解決了,丈夫已經回來說明情況了,女兒明明也是打心底稀罕那男子的,到底是哪根筋搭錯了,非要這樣折磨彼此?

陳爸慢慢啜著干紅,也不急著開口,只任那酒香灑滿庭院。

最後,還是她先說:「爸爸,我知道您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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