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卷 -2

格:無疑的。

蘇:現在讓我們來考慮這樣一個問題:這是因為他不覺得痛苦呢,還是說,他不可能不覺得痛苦,只是因為他對痛苦能有某種節制呢?

格:後一說比較正確。

蘇:關於他,現在我請問你這樣一個問題:你認為他在哪一種場合更傾向於剋制自己的悲痛呢,是當著別人的面還是在獨處的時候?

格:在別人面前他剋制得多。

蘇:但是當他獨處時,我想,他就會讓自己說出許多怕被人聽到的話,做出許多不願被別人看到的事來的。

格:是這樣的。

蘇:促使他剋制的是理性與法律,慫恿他對悲傷讓步的是純情感本身。不是嗎?

格:是的。

蘇:在一個人身上同時關於同一事物有兩種相反的勢力表現出來,我們認為這表明,他身上必定存在著兩種成分。

格:當然是的。

蘇:其中之一準備在法律指導它的時候聽從法律的指引。

不是嗎?

格:請作進一步的申述。

蘇:法律會以某種方式告知:遇到不幸時儘可能保持冷靜而不急躁訴苦,是最善的。因為,這類事情的好壞是不得而知的;不作克制也無補於事;人世生活中的事本也沒有什麼值得太重視的;何況悲痛也只能妨礙我們在這種情況下儘可能快地取得我們所需要的幫助呢!

格:你指的什麼幫助呢?

蘇:周密地思考所發生的事情呀!就像在(擲骰子時)骰子落下後決定對擲出的點數怎麼辦那樣,根據理性的指示決定下一步的行動應該是最善之道。我們一定不能像小孩子受了傷那樣,在啼哭中浪費時間,而不去訓練自己心靈養成習慣:儘快地設法治傷救死,以求消除痛苦。

格:這的確是面臨不幸時處置不幸的最善之道。

蘇:因此我們說,我們的最善部分是願意遵從理性指導的。

格:顯然是的。

蘇:因此,我們不是也要說,一味引導我們回憶受苦和只知悲嘆而不能充分地得到那種幫助的那個部分,是我們的無理性的無益的部分,是懦弱的夥伴?

格:是的,我們應該這麼說。

蘇:因此,我們的那個不冷靜的部分給模仿提供了大量各式各樣的材料。而那個理智的平靜的精神狀態,因為它幾乎是永遠不變的,所以是不容易模仿的,模仿起來也是不容易看懂的,尤其不是涌到劇場里來的那一大群雜七雜八的人所容易了解的。因為被模仿的是一種他們所不熟悉的感情。

格:一定的。

蘇:很顯然,從事模仿的詩人本質上不是模仿心靈的這個善的部分的,他的技巧也不是為了讓這個部分高興的,如果他要贏得廣大觀眾好評的話。他本質上是和暴躁的多變的性格聯繫的,因為這容易模仿。

格:這是很明顯的。

蘇:到此,我們已經可以把詩人捉住,把他和畫家放在並排了。這是很公正的。因為像畫家一樣,詩人的創作是真實性很低的;因為像畫家一樣,他的創作是和心靈的低賤部分打交道的。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拒絕讓詩人進入治理良好的城邦。因為他的作用在於激勵、培育和加強心靈的低賤部分毀壞理性部分,就像在一個城邦里把政治權力交給壞人,讓他們去危害好人一樣。我們同樣要說,模仿的詩人還在每個人的心靈里建立起一個惡的政治制度,通過製造一個遠離真實的影像,通過討好那個不能辨別大和小,把同一事物一會兒說大一會兒又說小的無理性部分。

格:確實是的。

蘇:但是,我們還沒有控告詩歌的最大罪狀呢。它甚至有一種能腐蝕最優秀人物(很少例外)的力量呢。這是很可怕的。

格:如果它真有這樣的力量,確是很可怕的。

蘇:請聽我說。當我們聽荷馬或某一悲劇詩人模仿某一英雄受苦,長時間地悲嘆或吟唱,捶打自己的胸膛,你知道,這時即使是我們中的最優秀人物也會喜歡它,同情地熱切地聽著,聽入了迷的。我們會稱讚一個能用這種手段最有力地打動我們情感的詩人是一個優秀的詩人的。

格:我知道,是這樣的。

蘇:然而,當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時,你也知道,我們就會反過來,以能忍耐能保持平靜而自豪,相信這才是一個男子漢的品行,相信過去在劇場上所稱道的那種行為乃是一種婦道人家的行為。

格:是的,我也知道這個。

蘇:那麼,當我們看著舞台上的那種性格——我們羞於看到自己像那樣的,——而稱讚時,你認為這種稱讚真的正確嗎?我們喜歡並稱讚這種性格而不厭惡它,這樣做是有道理的嗎?

格:說真的,看來沒有道理。

蘇:特別是假如你這樣來思考這個問題的話。

格:怎樣思考?

蘇:你請作如下的思考。舞台演出時詩人是在滿足和迎合我們心靈的那個(在我們自己遭到不幸時被強行壓抑的,)本性渴望痛哭流涕以求發泄的部分。而我們天性最優秀的那個部分,因未能受到理性甚或習慣應有的教育,放鬆了對哭訴的監督。理由是:它是在看別人的苦難,而讚美和憐憫別人——一個宣揚自己的美德而又表演出極端苦痛的人——是沒什麼可恥的。此外,它①認為自己得到的這個快樂全然是好事,它是一定不會同意因反對全部的詩歌而讓這種快樂一起失去的。因為沒有多少人能想到,替別人設身處地的感受將不可避免地影響我們為自己的感受,在那種場合養肥了的憐憫之情,到了我們自己受苦時就不容易被制服了。

①心靈的理性部分。

格:極為正確。

蘇:關於憐憫的這個論證法不也適用於喜劇的笑嗎?雖然你自己本來是羞於插科打諢的,但是在觀看喜劇表演甚或在日常談話中聽到滑稽笑話時,你不會嫌它粗俗反而覺得非常快樂。這和憐憫別人的苦難不是一回事嗎?因為這裡同樣地,你的理性由於擔心你被人家看作小丑,因而在你躍躍欲試時克制了的你的那個說笑本能,在劇場上你任其自便了,它的麵皮愈磨愈厚了。於是你自己也不知不覺地在私人生活中成了一個愛插科打諢的人了。

格:確實是的。

蘇:愛情和憤怒,以及心靈的其它各種慾望和苦樂——

我們說它們是和我們的一切行動同在的——詩歌在模仿這些情感時對我們所起的作用也是這樣的。在我們應當讓這些情感乾枯而死時詩歌卻給它們澆水施肥。在我們應當統治它們,以便我們可以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而不是更壞更可悲時,詩歌卻讓它們確立起了對我們的統治。

格:我沒有異議。

蘇:因此,格勞孔啊,當你遇見讚頌荷馬的人,聽到他們說荷馬是希臘的教育者,在管理人們生活和教育方面,我們應當學習他,我們應當按照他的教導來安排我們的全部生活,這時,你必須愛護和尊重說這種話的人。因為他們的認識水平就這麼高。你還得對他們承認,荷馬確是最高明的詩人和第一個悲劇家。但是你自己應當知道,實際上我們是只許可歌頌神明的讚美好人的頌詩進入我們城邦的。如果你越過了這個界限,放進了甜蜜的抒情詩和史詩,那時快樂和痛苦就要代替公認為至善之道的法律和理性原則成為你們的統治者了。

格:極其正確。

蘇:到此,讓我們結束重新討論詩歌以及進一步申述理由的工作吧。我們的申述是:既然詩的特點是這樣,我們當初把詩逐出我們國家的確是有充分理由的。是論證的結果要求我們這樣做的。為了防止它①怪我們簡單粗暴,讓我們再告訴它,哲學和詩歌的爭吵是古已有之的。例如,什麼「對著主人狂吠的愛叫的狗」;什麼「痴人瞎扯中的大人物」;什麼「統治飽學之士的群盲」;什麼「縝密地思考自己貧窮的人」②,以及無數其它的說法都是這方面的證據。然而我們仍然申明:如果為娛樂而寫作的詩歌和戲劇能有理由證明,任一個管理良好的城邦里是需要它們的,我們會很高興接納它。因為我們自己也能感覺到它對我們的誘惑力。但是背棄看來是真理的東西是有罪的。我的朋友,你說是這樣嗎?你自己沒有感覺到它的誘惑力嗎,尤其是當荷馬本人在進行盅惑你的時候?

①擬人。「它」指詩。

②這些話出處不明。第一句和第三句話看來是罵詩人的,第四句話是諷刺哲學家的。

格:的確是的。

蘇:那麼,當詩已經申辯了自己的理由,或用抒情詩格或用別的什麼格律——它可以公正地從流放中回來嗎?

格:當然可以。

蘇:我們大概也要許可詩的擁護者——他們自己不是詩人只是詩的愛好者——用無韻的散文申述理由,說明詩歌不僅是令人愉快的,而且是對有秩序的管理和人們的全部生活有益的。我們也要善意地傾聽他們的辯護,因為,如果他們能說明詩歌不僅能令人愉快而且也有益,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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