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蘇:我說了那麼些話,原以為該說的都說了。誰知這不過才是個開場白呢!格勞孔素來見義勇為,而又猛烈過人。他對色拉敘馬霍斯的那麼容易認輸頗不以為然。他說:

格:蘇格拉底,你說無論如何正義總比不正義好,你是真心實意想說服我們呢,還是不過裝著要說服我們呢?

蘇:讓我自己選擇的話,我要說我是真心實意想要這麼做的。

格:你光這麼想,可沒這麼做。你同意不同意:有那麼一種善,我們樂意要它,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後果。比方象歡樂和無害的娛樂,它們並沒有什麼後果,不過快樂而已。

蘇:不錯,看來是有這種事的。

格:另外還有一種善,我們之所以愛它既為了它本身,又為了它的後果。比如明白事理,視力好,身體健康。我認為,我們歡迎這些東西,是為了兩個方面。

蘇:是的。

格:你見到第三種善沒有?例如體育鍛煉啦,害了病要求醫,因此就有醫術啦,總的說,就是賺錢之術,都屬這一類。

說起來這些事可算是苦事,但是有利可得,我們愛它們並不是為了它們本身,而是為了報酬和其他種種隨之而來的利益。

蘇:啊!是的,是有第三種,可那又怎麼樣呢?

格:你看正義屬於第幾種?

蘇:依我看,正義屬於最好的一種。一個人要想快樂,就得愛它——既因為它本身,又因為它的後果。

格:一般人可不是這樣想的,他們認為正義是一件苦事。

他們拼著命去干,圖的是它的名和利。至於正義本身,人們是害怕的,是想盡量迴避的。

蘇:我也知道一般人是這樣想的。色拉敘馬霍斯正是因為把所有這些看透了,所以才幹脆貶低正義而讚頌不正義的。但是我恨自己太愚蠢,要想學他學不起來。

格:讓我再說兩句,看你能不能同意。我覺得色拉敘馬霍斯是被你弄得暈頭轉向了,就象一條蛇被迷住了似的,他對你屈服得太快了。但是我對你所提出的關於正義與不正義的論證還要表示不滿意。我想知道到底什麼是正義,什麼是不正義①;它們在心靈里各產生什麼樣的力量②;至於正義和不正義的報酬和後果我主張暫且不去管它。如果你支持的話,我們就來這麼干。我打算把色拉敘馬霍斯的論證複述一遍。第一,我先說一般人認為的正義的本質和起源;第二,我再說所有把正義付諸行動的人都不是心甘情願的,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不是因為正義本身善而去做的;第三我說,他們這樣看待正義是有幾分道理的,因為從他們的談話聽起來,好象不正義之人日子過得比正義的人要好得多。蘇格拉底啊,你可別誤解了,須知這並不是我自己的想法。但是我滿耳朵聽到的卻是這樣的議論,色拉敘馬霍斯也好,其他各色各樣的人也好,都是眾口一詞,這真叫我為難。相反我卻從來沒有聽見有人象樣地為正義說句好話,證明正義比不正義好,能讓我滿意的。我倒真想聽到呢!看來唯一的希望只好寄托在你身上了。因此,我要儘力讚美不正義的生活。用這個辦法讓你看著我的樣子去讚揚正義,批評不正義。你是不是同意這樣做?

蘇:沒有什麼使我更高興的了。還有什麼題目是一個有頭腦的人高興去講了又講,聽了又聽的呢?

①即關於正義和不正義的定義問題,也就是下面所說的,正義和不正義的「本質」。

②即後面所說的對心靈的「影響」。

格:好極了。那就先聽我來談剛才提出的第一點——正義的本質和起源。人們說:作不正義事是利,遭受不正義是害。

遭受不正義所得的害超過干不正義所得的利。所以人們在彼此交往中既嘗到過干不正義的甜頭,又嘗到過遭受不正義的苦頭。兩種味道都嘗到了之後,那些不能專嘗甜頭不吃苦頭的人,覺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約:既不要得不正義之惠,也不要吃不正義之虧。打這時候起,他們中間才開始訂法律立契約。

他們把守法踐約叫合法的、正義的。這就是正義的本質與起源。正義的本質就是最好與最壞的折衷——所謂最好,就是幹了壞事而不受罰;所謂最壞,就是受了罪而沒法報復。人們說,既然正義是兩者之折衷,它之為大家所接受和贊成,就不是因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為這些人沒有力量去干不正義,任何一個真正有力量作惡的人絕不會願意和別人訂什麼契約,答應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瘋了。因此,蘇格拉底啊,他們說,正義的本質和起源就是這樣。

說到第二點。那些做正義事的人並不是出於心甘情願,而僅僅是因為沒有本事作惡。這點再清楚也沒有了。假定我們這樣設想:眼前有兩個人,一個正義,一個不正義,我們給他們各自隨心所欲做事的權力,然後冷眼旁觀,看看各人的慾望把他們引到哪裡去?我們當場就能發現,正義的人也在那兒干不正義的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嘛!人都是在法律的強迫之下,才走到正義這條路上來的。我所講的隨心所欲,系指象呂底亞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樣一種權力。據說他是一個牧羊人,在當時呂底亞的統治者手下當差。有一天暴風雨之後,接著又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殼裂開了,下有一道深淵。他雖然驚住了,但還是走了下去。故事是這樣說的:他在那裡面看到許多新奇的玩藝兒,最特別的是一匹空心的銅馬,馬身上還有小窗戶。他偷眼一瞧,只見裡面一具屍首,個頭比一般人大,除了手上戴著一隻金戒指,身上啥也沒有。他把金戒指取下來就出來了。這些牧羊人有個規矩,每個月要開一次會,然後把羊群的情況向國王報告。他就戴著金戒指去開會了。他跟大伙兒坐在一起,誰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寶石朝自己的手心一轉。這一下,別人都看不見他了,都當他已經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無意之間把寶石朝外一轉,別人又看見他了。這以後他一再試驗,看自己到底有沒有這個隱身的本領。果然百試百靈,只要寶石朝里一轉,別人就看不見他。朝外一轉,就看得見他。他有了這個把握,就想方設法謀到一個職位,當上了國王的使臣。到了國王身邊,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謀,殺掉了國王,奪取了王位。照這樣來看,假定有兩隻這樣的戒指,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各戴一隻,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想像,沒有一個人能堅定不移,繼續做正義的事,也不會有一個人能剋制住不拿別人的財物,如果他能在市場里不用害怕,要什麼就隨便拿什麼,能隨意穿門越戶,能隨意調戲婦女,能隨意殺人劫獄,總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樣,隨心所欲行動的話,到這時候,兩個人的行為就會一模一樣。因此我們可以說,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沒有人把正義當成是對自己的好事,心甘情願去實行,做正義事是勉強的。在任何場合之下,一個人只要能幹壞事,他總會去乾的。大家一目了然,從不正義那裡比從正義那裡個人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每個相信這點的人卻能振振有詞,說出一大套道理來。如果誰有了權而不為非作歹,不奪人錢財,那他就要被人當成天下第一號的傻瓜,雖然當著他的面人家還是稱讚他——人們因為怕吃虧,老是這麼互相欺騙著。這一點暫且說到這裡。

如果我們把最正義的生活跟最不正義的生活作一番對照,我們就能夠對這兩種生活作出正確的評價。怎樣才能清楚地對照呢?這麼辦:我們不從不正義者身上減少不正義,也不從正義者身上減少正義,而讓他們各行其事,各盡其能。

首先,我們讓不正義之人象個有專門技術的人,例如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醫生那樣行動,在他的技術範圍之內,他能辨別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取其可能而棄其不可能。即使偶爾出了差錯,他也能補救。那就等著瞧吧!他會把壞事幹得不漏一點馬腳,誰也不能發覺。如果他被人抓住,我們就必須把他看作一個蹩腳的貨色。不正義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義道德,肚子里男盜女娼。所以我們對一個完全不正義的人應該給他完全的不正義,一點不能打折扣;我們還要給壞事做絕的人最最正義的好名聲;假使他出了破綻,也要給他補救的能力。如果他乾的壞事遭到譴責,讓他能鼓起如簧之舌,說服人家。如果需要動武,他有的是勇氣和實力,也有的是財勢和朋黨。

在這個不正義者的旁邊,讓我們按照理論樹立一個正義者的形象:樸素正直,就象詩人埃斯庫洛斯所說的「一個不是看上去好,而是真正好的人」。因此我們必須把他的這個「看上去」去掉。因為,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義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為正義而正義,還是為名利而正義了。所以我們必須排除他身上的一切表象,光剩下正義本身,來跟前面說過的那個假好人真壞人對立起來。讓他不做壞事而有大逆不道之名,這樣正義本身才可以受到考驗。雖然國人皆曰可殺,他仍正義凜然,鞠躬殉道,死而後已;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堅持正義,終生不渝。

這樣讓正義和不正義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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