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覓食與進食

乍一看來,裸猿的進食行為是一種最為多變、隨機性最強、最容易為文化所左右的活動。儘管如此,其中也有某些基本的生物原則在起作用。我們已經仔細地考察過了裸猿的祖先是如何從採摘果實逐漸轉變為合作捕獵的。我們知道,這一演變引起了裸猿進食行為的一系列根本變化:覓食變得日益複雜,成為精心組織的活動;捕殺獵物的衝動變得多少與進食衝動相分離;食物被帶回到固定的居所來享用;食物要進行更多的加工;每餐食量增多,間隔時間延長;食物中的肉食比例增加;貯備和分享食物成為慣例;食物由家庭中男子提供;排泄活動逐漸改變、受到控制。

所有這些變化都是在漫長的時間進程中形成的。儘管近年來技術飛躍發展,我們的進食習性依然如故,這的確是耐人尋味的。上述習性雖然也要受到種種時尚和想入非非的念頭的衝擊,但是它們似乎並不完全是文化的產物、並不為文化所左右。就我們今天的行為來看,這些習性在某種程度上肯定已轉變成了人類根深蒂固的生物特徵。

我們已經注意到,現代農業收穫的技術已大大改善,社會中大多數成年男子已不再從事狩獵活動。他們以外出「工作」作為補償。工作雖已代替了狩獵,但卻保留了狩獵的許多特點。其中包括定期從家庭所在地奔赴「狩獵」場地。工作主要是男子從事的活動,他們因此有機會進行男性成員之間的交往,從事團體活動。工作需要冒險,需要制定策略。現代社會中的狩獵者說他是在「城市中捕獵」。他在這一行道中冷酷無情。據說他這是在「謀生」。

一旦現代狩獵者想輕鬆輕鬆,他們便到禁止女性參加的男性「俱樂部」去。年輕的男子容易結成往往帶有「進攻」性的幫派。從學術團體、社交聯誼會、兄弟會。工會、體育俱樂部、共濟會、秘密團體直到青少年團伙,所有這些組織都有強烈的男性「兄弟情誼』」,他們對團體非常忠誠。他們佩戴徽章,身著制服和其他身分標誌。新成員入會必須舉行儀式。我們不能因為這些團體完全是由男子組成就誤認為是在搞同性戀。這些團體基本上與性無關,而是與古代男子相互合作的關係有關。這些組織在成年男子的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這說明人類仍然具有祖先的基本衝動。否則,他們進行活動時就不必煞費苦心地排外,也不必舉行繁瑣的儀式,大多數活動也能在家庭中進行。婦女常常對自己的男子外出「參加其他男子的活動」感到惱火,認為這是對家庭不忠的行為。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她們看到的只不過是悠久的男子集體狩獵傾向在現代社會的表現。它與裸猿男女之間的關係一樣,只是基本的生物特徵,並和男女關係一樣是進化的產物。至少在我們的遺傳構成發生新的重大變異以前,它將依然是人類的特徵。

今天的工作儘管已取代了大部分的狩獵活動,但仍不能完全消除以更為原始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基本衝動。即使狩獵活動已失去了經濟意義,它仍然會以各種形式繼續下去。捕殺大獵物、獵取牡鹿、捕獵狐狸、用獵狗追獵、用獵鷹捕獵、用鳥捕獵、釣魚以及兒童的打獵遊戲等等,無一不是原始狩獵衝動在現代社會中的表現。

有人認為,今天人們參加這些活動的動機與其說是要追捕獵物,毋寧說是要擊敗對手。身陷絕境的困獸猶如我們最仇恨的人,我們希望看到這種人陷入困獸的絕境。這一看法無疑有其道理。至少對有些人說來是如此。但是從整體上來看待這些活動模式,顯而易見,這個觀點只能對現代狩獵活動作出部分的解釋。「運動型狩獵」的本質是要公平地給獵物以逃跑的機會。(如果獵物只是仇敵的替代物,為什麼要給它以逃跑的機會?)在打獵運動的整個過程中,獵手要給自己製造困難,設置障礙。本來獵手可以舒舒服服地使用機關槍、或其他更加致命的武器,然而那就不成其為「遊戲」——狩獵遊戲了。打獵最重要的是要有難度。複雜的追蹤路線和巧妙的運籌帷幄才能給獵手以報償。

狩獵本身是一大賭博,這是狩獵的基本特徵之一。難怪今天花樣繁多的賭博活動對我們會有如此強烈的吸引力。賭博與原始的狩獵和打獵運動一樣,主要是男子喜愛的活動;而且賭博同樣有著必須嚴格遵守的社會規則和儀式。

考察一下階級結構就會發現,下層階級和上層階級比中產階級更熱衷於打獵運動和賭博。只要把這些活動看成是狩獵基本衝動的表現,就會覺得這是很有道理的。我在前面已經指出,工作已成為原始狩獵活動的主要替代物,這對中產階級最為有利。就下層階級的一般男子而言,他的工作性質很不符合狩獵衝動的要求。他的工作單調、重複、毫無新奇可言,缺乏對狩獵者至關緊要的難度、運氣和冒險因素。正因為如此,下層階級和(不工作的)上層階級的男子才比中產階級的男子表現出更強烈的狩獵衝動。作為狩獵的替代物,中產階級的工作就比較符合狩獵活動的功能。

談過狩獵之後,現在我們來看覓食整體模式中緊隨其後的另一種行為。這就是獵殺。工作、打獵和賭博等替代活動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獵殺行為。打獵運動中的宰殺仍以原始形式出現。然而在工作和賭博中,獵殺則轉化為象徵性的勝利,而缺少暴力行為。所以宰殺獵物的衝動在今天生活中已變得相當平緩。不過在男孩的嬉戲(和不那麼嬉戲的)活動中,獵殺衝動會反覆出現,其規律性令人吃驚。但是在成年人的生活中,獵殺衝動則受到文化強有力的壓制。

這種壓制有兩種例外,此時的獵殺行為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寬恕。一是已經提到的打獵運動;二是觀看鬥牛。我們每天要宰殺無數的家畜,但公眾一般不能目睹這一場面。鬥牛的情況正好相反。成千上萬的人聚集在一起來觀看,並通過鬥牛士去體驗獵殺的暴力行為。

在明確的限度之內人們允許這些流血運動,當然並非無人抗議。然而在這個範圍之外,對動物的任何殘暴行為都被明確禁止,都要受到懲罰。不過歷史情況並非總是如此。數百年前,在英國和其他許多國家裡常有如何折磨和屠殺「獵物」的表演,以此娛悅公眾。從那以後人們認識到,參加此類暴力運動會使人們對一切流血形式變得麻木不仁。由此可見,在我們這個複雜、擁擠的社會中,暴力運動佝成了潛在的危險。個人的活動地域狹窄,出頭的機會亦受到限制,這種情況可能達到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所以長期積蓄起來的攻擊行為有時會象山洪暴發一樣,異常猛烈地傾瀉出來。

迄今為止我們所說的是我們整個進食過程中的前幾個步驟及其衍生的各種形式。在狩獵和獵殺之後,我們現在來談談吃飯本身。作為典型的靈長目動物,我們本應小口小口地吃個不停。然而我們並不是地地道道的靈長自動物。在向食肉類動物的進化過程中,我們逐漸改變了整個的進食系統。典型的食肉動物暴飲暴食,進食的間隔時間很長。很顯然,我們的飲食習慣符合這種模式。從前狩獵生活的壓力要求這種模式。儘管原始的狩獵生活早已消失,這種傾向還是長期保留下來了。今天,只要願意,我們回頭採用靈長目動物的進食方式是頗為容易的。然而我們都恪守嚴格的進食時間,似乎我們仍然從事著活躍的狩獵活動。生活在今天的千百萬裸猿中,極少有人還保持著靈長目動物特有的分散進食的習慣。即使在食物非常豐盛的情況下,我們也很少一日超過三餐,至多也不超過四餐。很多人的進食模式是每天只吃飽一至二餐。有人可能會說,飽食少餐僅僅是因為比較方便,這是一個文化問題。但是還沒有證據能證明這個論點。今天我們擁有十分複雜的機構供給食物,完全可能設計出一種有效的系統以便讓我們一小口一小口地分散進食。一旦文化模式適應這一系統,分散進食而又無損於工作效率是可以實現的。而且這還可以使我們不必中斷其他活動。現行的「正餐」制度必須長時間地中斷其他活動。但是,分散進食的模式無法滿足我們基本的生物要求,因為人類在古代就是食肉動物。

為什麼要加熱食物而且還要趁熱吃呢?考慮這個問題至關重要。有三種不同的解釋。一種解釋認為這有利於模仿「獵物的溫度」。我們已不再生吃剛剛宰殺的動物,但是我們肉食的溫度與其他食肉動物的食物的溫度基本相同。其他食肉動物的食物是溫熱的,因為它還沒有變涼;我們的食物之所以是溫熱的,則是我們重新加熱的緣故。另一種解釋認為,因為我們的牙齒不夠鋒利強健,只得用燒煮來使肉「變軟」。但這仍不能解釋我們趁熱進食的原因,不能解釋為什麼要加熱許多種不需 「煮軟」的食物。第三種解釋認為,提高溫度可以改善食物的味道。烹調時我們加上各種各樣的佐料,使食品的味道更加鮮美。這與我們後來獲得的食肉習性無關,而是與我們更古老的靈長目動物的進食習性緊密相連。典型的靈長目動物的食物品種繁多,其味道迥異,遠比食肉動物的食物爽口。食肉動物在完成追獵、捕殺、準備食物的複雜過程以後,實際的進食十分簡單、粗暴。它狼吞虎咽,囫圇吞下。猴子和猿類卻不一樣,它們對各種昧道細微的差別非常敏感,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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