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活埋

活埋有些話題非常引人入勝,可要正經八百寫成小說,就太恐怖了。如果不希望觸犯眾怒或是招人厭惡,純粹的浪漫主義作家應該對這類題目加以規避,惟有以嚴肅而權威的事實真相作為支撐,方可進行適當的處理。我們讀到某些文字時,常常會瑟瑟發抖,感到「愉悅的痛苦」,譬如強渡別列茨那河、里斯本大地震、倫敦黑死病、聖巴塞勒繆大屠殺、加爾各答黑牢里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窒息而死,都能給人這樣的閱讀感受。不過,這樣的敘述之所以激動人心,就在於它揭露了真相、裸出了真實、連通了歷史。如果恐怖的表述純屬虛構,則會讓我們心生厭憎。

我已提及幾場有史記載的大災難,它們都是那麼特出,那麼令人敬畏,但在這些事例中,災難的規模之大,比災難的性質給人留下的印象更其鮮明。無須我提醒讀者,從人類連綿不絕的超常災難中,我能列出許多個體的災殃,在本質上,它們比這些大規模的災難更具有苦難性。其實,真正的悲慘——終極的悲哀——是獨特的,而不是普遍的。可怕的、終極的痛苦總是由個體來承擔,而不是由群體來承受——讓我們為此感謝仁慈的上帝吧!

毫無疑問,在降臨到芸芸眾生身上的終極災難中,被人活埋可謂最恐怖的一種。能思考的人幾乎都不會否認,活埋人的事一直頻頻發生。隔開生與死的邊界線,是含混而模糊的。

誰能說出生命在哪裡終結、死亡又在哪裡開始?我們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使患者的外觀生命機能終止,但恰當地講,這一終止不過是暫停罷了,是我們尚未了解的生命機制的暫時停歇。

一段時間過後,某種看不見的神秘法則,會再次開動那些神奇的小齒輪,開動那些具有魔力的大飛輪,銀鏈並不是永久性鬆弛,金碗也並非破得無可修復。可在此期間,靈魂寄於何處?

然而撇開這不可避免的推論,撇開這由因及果的推想,生命的暫停是會導致人所共知的活埋事件的發生的,醫學上和日常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事例,都可以證明大量的活埋事例確實存在。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馬上舉出上百個真實的例子。一個性質不同尋常的事例前不久剛剛發生,就在附近的巴爾的摩市,它引發了一場痛苦、激烈、大範圍的騷動。某些讀者可能對此仍然記憶猶新。一位很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傑出律師、國會議員的夫人,突然患上了莫可名狀的病症。這病讓她的醫生完全不知如何應對。經歷很多折磨後,她死了,或者說人們認為她死了。的確,沒有一個人懷疑,或者說,沒有一個人有理由懷疑她實際上不是真的死了。從表面上看,她呈現出全部特徵就是平常的死亡:她的臉部輪廓是收縮的、凹陷的;她的嘴唇是大理石般的蒼白;她的眼睛光澤盡失。她沒有一絲體溫了,連脈搏也停止了跳動。屍體停放了三天,變得石頭一樣僵硬。總之,考慮到屍體會很快腐爛,葬禮舉行得很是倉促。

那位女士的屍體存放進家族的墓窖,此後三年,墓窖沒有再次開啟。三年期滿,因為要放進一口石棺,墓窖終於被打開了。可是天哪,當做丈夫的突然親自把墓門打開時,可想而知,等待他的是怎樣可怕的震驚場面!墓門旋轉著朝外敞開,一個白花花的物件喀嚓響著倒進他的懷抱。那是他妻子的骷髏。她的白色屍衣尚未霉爛。

經仔細調查,她顯然是在被放入墓穴兩天之後復活了。她在棺材內掙扎著,棺材就從架子上翻倒在地,摔壞了,使她得以從棺材裡鑽出來。一盞無意間留在墓穴中的燈,本來滿滿的燈油已經乾涸,但可能是蒸發掉的。在通入墓穴的台階的最高層,有一大塊棺材碎片,好像是她為了拚命引起人們注意,用它在鐵門上敲打過。也許就在她敲打之際,極度的恐懼使她陷入昏厥或者死亡;在她倒下的時候,她的屍衣纏在了鐵門上向內突出的地方。於是,她腐爛了,可依然直立著。

1810年,法國發生過一起活埋事件,人們無不理所當然地認為,事實真的比小說還要離奇。故事的主人公是位年輕小姐,名叫維克托希娜。拉福加德,她出身名門,極為富有,而且容顏美麗。在眾多的追求者中,有個巴黎的窮文人或者說窮記者——朱利安。博敘埃。他的才華與友善吸引了那位女繼承人,他似乎已贏得她的芳心;但最終,她天性中的傲慢卻促使她決定拒絕他。她嫁給了赫奈萊先生,一位出眾的銀行家和外交家。婚後,這位紳士卻不在意她,或許甚至不惜虐待她。跟著他不幸地生活幾年後,她死了——至少她的狀態酷似死亡,看到她的每一個人都被表象蒙蔽了。她入葬了——但不是埋在墓窖里,而是葬於她出生的村子,埋身一個普通的墳墓。那位記者悲痛欲絕。他的記憶中,深切的愛情之火一直在燃燒。痴情的人從首都巴黎出發,跋山涉水到了那個偏僻的外省村子。他心懷浪漫的想法,要把心上人的屍體從墳墓中掘出,剪一束美麗的秀髮珍藏。他達到了墓地,於午夜時分把棺木挖出。他打開了棺材蓋。正當他動手去拆她的頭髮時,他發現,心上的人兒睜開了眼睛。事實上,那位女士被活埋了。生命並沒完全離她而去。情人的撫摸把她從昏迷中喚醒了。她的昏迷卻被人們誤會成死亡。他發瘋般把她抱回自己在村裡的住處,憑著豐富的醫學知識,給她吃了些滋補劑。最後,她復活了。她認出了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她繼續和他呆在一起,慢慢地,她徹底恢複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顆女人的心腸並非鐵石鑄造,這事給她上了愛情的最後一課,足以軟化她的心。她沒有再回到丈夫身邊,也沒有讓他知道自己復活的事情。她把心兒許給了博敘埃,和情人一道遠走美國。二十年後,因為確信時光已大大改變了她的容顏,不會再有朋友認出她來,兩個人於是重返法國。然而他們錯了,一碰面,赫奈萊先生就認出了妻子,並要求她回到身邊。她拒絕了,法庭判決對此予以支持。說他們的情況特殊,那麼多年過去了,於理於法,做丈夫的特權都已結束。

萊比錫的《外科雜誌》是一份權威性和價值性很高的期刊,美國的一些書商總是很經濟地翻譯後重新出版。在該刊物最新一期上,記錄了一起非常悲慘的事件,在性質上,它正合乎我們所討論的活埋。

一位身材偉岸、體格健壯的炮兵軍官從一匹無法駕御的烈馬身上摔下,因頭部傷勢嚴重,當場就失去了知覺。他的顱骨輕度骨折,但沒有直接危險。開顱手術得以成功完成。他被放了血,並採取了其他常規的鎮痛方法。漸漸地,他陷入了昏迷狀態,而且越來越不可救藥。

人們都認為他死了。

因為天氣暖和,人們倉促地把他草草下葬了,地點是一個公墓,時間是星期四。可就在那個星期六,公墓那裡像往常一樣聚集了大批遊人,大約到了正午時分,一個農民說,坐在軍官的墳頭時,他清晰地感到了地面的顫動,好像地下有人乘機掙扎。他的話引起了一陣騷動。當然,起初人們並沒有在意他的話,但他驚恐異常,固執地堅持著自己的說法。最終,他的話自然對人們產生了影響。有人馬上匆匆拿來鏟子。墳墓很淺,極不體面,幾分鐘之內就被挖開了。墓中人的頭部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時,他看上去像是死了,但卻幾乎在棺材中坐直了身子。由於他的拚命掙扎,棺材蓋都被他頂開了些。

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一家醫院,醫生宣稱,他還活著,只不過是陷入窒息狀態。幾小時後,他蘇醒了。他認出了熟人的面孔,斷斷續續地說出自己在墳墓中所受的苦楚。

從他的講述中,人們可以明顯看出,埋身墳墓後,他在一個多小時內肯定有意識,之後才陷入昏迷。墳墓是草草填上的,泥土中有許多透氣的小孔,所以很疏鬆。他也就呼吸到了必需的空氣。聽到頭頂有人群的腳步聲,他就死命亂動,想讓人們也聽到墳墓里的聲音。他說,是公墓那裡喧囂的人聲把他從沉睡中喚醒的,但剛一蘇醒,他就完全意識到了自己的恐怖境遇。

據記載,這位病人情況好轉了,似乎有望徹底恢複,但卻成為庸醫進行醫學實驗的犧牲品。他們用上了電池電流療法。在偶發的意外中,他突然昏迷,一下子就斷了氣。

不過提到電池電流療法,我倒想起了一個著名的例子。它可真是不同凡響:電流療法使倫敦一位被埋葬兩天的年輕律師重回了人間。這事發生在1831年。當時,只要有人一談到這件事,都會引起一片極大的騷動。

這位病人名叫愛德華。斯特普雷頓,他顯然是死於斑疹傷寒引起的發燒,伴隨著令醫生都覺得奇怪的一些異常癥狀。在他表面上呈現死亡狀態時,醫生曾請求他的朋友准許驗屍,但遭到拒絕。如同一貫出現的情況一樣,被拒絕後,醫務人員決定將屍體挖掘出來,從容地進行秘密解剖。倫敦的盜屍團伙數不勝數,他們很輕易地就與其中一個商定妥當了。在葬禮之後的第三天,這具假想中的屍體被人從八英尺深的墳墓中挖出,擺上了一家私人醫院的手術台。

在死者腹部切開一道長長的口子後,未見皮肉有腐爛現象,醫生想到了使用電流。一次又一次擊打,屍體一如既往,從各方面看,都沒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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