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毛格街血案

毛格街血案

任憑海妖唱什麼歌,任憑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麼名字,饒是費解的謎,也總能猜破。

——托馬斯·布朗爵士

所謂分析的這種才智,其實是不大可靠的。我們對分析力的評價,只是根據其效果而已。大家知道,具有分析力的人,若是這方面得天獨厚,總不禁感到這是其樂無窮的源泉。大力士喜歡炫耀自己的臂力,酷嗜鍛煉肌肉之類的運動;有分析力的人就喜歡解開任何疑難的腦力活動。只要能發揮他的才能,即使對瑣碎小事,也感到津津有味。他偏愛猜謎解題,琢磨天書;凡是解開一項疑難,都無不顯示出他的聰明程度,這在平庸之徒看來似乎不可思議。他用分析方法的精髓取得的成就,的確有些全憑直覺的味道。

如果精通數學,這種解決疑難的才能或許格外高強,最好是精通那種高等教學,即所謂解析,稱為解析似乎是最理想了,其實不然,只是因為它運用逆演算法,才稱為解析。可是計算本來並不等於分析。比方說,下象棋的,並不在分析上下功夫,只在計算上費心機。因此,一般以為下象棋有益身心的說法是不對的。我目前並沒有在寫論文,只不過在一篇多少有點離奇的故事前面,先寫下一段雜亂無章的意見作為開場白而已;我要趁機聲明一下,較高的思考能力用在看不出什麼花樣的跳棋上,比用在苦心推敲的象棋上,更顯得見效,更顯得有用。象棋這門玩藝,各子都有各子的希奇古怪走法,都有變化無常的妙用。象棋不過複雜罷了,卻往做被人錯當做深奧。下象棋務須聚精會神,如果稍有鬆懈,疏忽一步,勢必損兵折將,敗下陣來。象棋的走法,不僅五花八門,而且錯綜複雜,這種疏忽的可能性也就增多;十回倒有九回,贏家總是精神集中的棋手,不是比較聰明的棋手。相反的,跳棋這門遊戲,走法死板,絕少變化,疏漏的可能性少得多,因此相形之下,他用不著全神貫注,雙方棋手相遇,只要聰明一點的就包管不會輸。說得比較具體一點,不妨假定有一局跳棋.大家只剩下四個王棋,當然沒什麼疏忽之虞了。這樣,如果雙方旗鼓相當的話,分明只有善於動腦筋,棋法步步推敲,才能取勝。有分析力的人碰到毫無對策的情況,總是專心研究對方的思想,設身處地的去揣摩一番,這樣常常能一眼看出唯一的招數,有時這招數實在簡單得可笑;但誘使對方鑄成錯誤、忙中失算,就憑這一招。

惠斯特牌戲素來以能養成所謂計算能力聞名。大家知道,凡是智力出眾的人,顯然沉湎此道,感到其樂無窮,而不願下象棋,認為無聊。不用說,絕對找不出第二種同樣性質的玩藝需要這樣大大發揮分析能力的。世上象棋下得出色的人,至多只是在象棋方面有專長罷了;可是精通惠斯特,就能在一切比較重大的勾心鬥角的場合取勝。我說精通,就是說熟諳這門玩藝,包括通曉一切取得合法優勢的竅門。這種竅門不單是五花八門,也是多種多樣,而且往往就在心靈深處,一般人根本無從了解。留神觀察的,記憶力必定強;因之專心一意下象棋的人,玩起惠斯特準會非常出色;而且霍伊爾牌戲譜中的規則(根據純粹的牌戲技巧制定的)通俗易懂。通常人們認為精於此道的,必須具有兩個條件,一是過目不忘,二是根據「本本」行事。不過碰到規則範圍里沒有的情況,倒恰恰看得出具有分析力的人的牌技。他悄悄作了不少觀察和推論。說不定他的牌友也在這麼做;雙方對敵情了解的深淺之分,與其說決定於推論的正誤,還不如說決定於觀察能力的高低。必需掌握如何觀察這門學問。玩牌的人決不是只顧自己打牌,也不是因為只求贏牌,就不分神推斷局外的事。他打量搭檔的臉色,仔細跟對手的臉色—一比較。他估計每個人執牌的順序,還根據分到王牌和大牌的人種種不同的眼色,算計一張張王牌和一張張大牌。一面打牌,一面鑒貌辨色,看人家是自信呢還是驚訝,是得意呢還是懊惱。從種種不同的表情中,收集思考的資料,根據對方把贏得的一墩牌收起來的神態,揣測贏了這一墩牌的人能不能再贏一墩同花牌。根據對方攤牌的神情,認出人家是聲東擊西,掩人耳目。凡是對方隨便提到一個字,脫口說出一句話,偶然掉下一張牌,不巧翻開一張牌,趕緊掩飾時那副焦急不安或漫不經心的神情;計算贏了幾墩牌,這幾墩牌的布局,人家是窘迫呢還是猶豫,是焦急呢還是惶恐——凡此種種,都逃不過他那類似直覺的觀察,向他提供了情況真相的蛛絲馬跡。打了兩三圈牌,他就充分掌握各家手裡有些什麼牌了,從此以後,就胸有成竹,每副牌都打得准,彷彿同局各家手裡的牌都排在桌面上似的。

分析能力決不能跟單純的足智多謀混為一談;因為善於分析的人勢必足智多媒,可是足智多媒的人往往格外不善分析。足智多謀通常從推定能力或歸納能力中表現出來,骨相學家把推定能力和歸納能力歸諸於一種獨立的器官,認為這是原始的能力,據我看來這是根本錯誤的;智力完全與白痴無異的人身上往往看得出這種原始能力,因此引起了心理學作者的普遍注意。足智多謀和分析能力之間的差別,固然比幻想和想像的差別還要大,不過兩者的性質,顯然非常相似。實際上不難看出,聰明人往往善於幻想,而真正富於想像的人必定愛好分析。

下面一段故事,讀者看了多少可以當作上文一番議論的註解。

一八XX年,春夏期間,我寓居巴黎;在當地結識了一位名叫西·奧古斯特·杜賓的法國少爺。這位公子哥兒出身富貴——確實是名門子弟,不料命途多外,就此淪為貧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發奮圖強,也無意重整家業。多虧債主留情,他才照舊承襲祖上一點薄產。靠此出息,他精打細算,好容易方維持溫飽,倒也別無奢求。說真的,看書是他唯一的享受,何況在巴黎,要看書是再方便也沒有了。

我們初次見面是在蒙瑪特街一家冷僻的圖書館裡。兩人湊巧都在找尋同一部珍貴的奇書,交往就此逐漸密切起來。一回生,兩回熟。他推心置腹地把一段家史詳詳細細告訴我,我聽得深感興趣,法國人只要一談起自己,總是把心裡話兜底倒出的。我對他的博覽群書也頗感驚訝。尤其是他那海闊天空、生動活躍的想像力,更感人肺腑。當時我正在巴黎尋求日夜探索的東西,不由覺得跟這麼個人交往,對我來說,不啻無價之寶;我老老實實地對他吐露了這分心情。最後終於談妥,我在巴黎盤桓期間,跟他住在一起;我的經濟情況多少比他富裕,他同意由我出錢在市郊聖傑曼區租下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館。這座房子地處偏僻,式樣古怪,搖搖欲墜,相傳是凶宅,荒廢已久,我們對這種迷信並不深究,徑自把屋子布置得正巧配合兩人共有的那種古怪的消沉情緒。

如果世人曉得我們在這地方的日常生活,準會把我們看作瘋子——也許只看作不害人的瘋子。我們完全過著隱居生活,不接待任何來客。我對以前的朋友自然都嚴守秘密,並沒把隱居的地點告訴他們;杜賓在巴黎一直默默無聞,也沒人認識。我們就這樣孤獨地過著日子。

我的朋友為了深夜的魅力而偏愛深夜,這是他的一個怪癖,除此還能稱作什麼呢?我暗中也不由得染上這個怪癖。象染上他的其他種種怪癖一樣;我狂放不羈地耽溺於他那突發的奇想中。夜神不會永遠伴隨我們;可我們有辦法把夜神請進屋內。天剛破曉,我們就把這座古邸的大百葉窗統統關上,點上一對小蠟燭,加上濃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陰森森的幽幽微光。憑藉這些微光,我們就沉湎在夢想里——看書,寫字,談心。等到時鐘預報真正的黑夜光臨,我們才臂挽臂地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繼續日間的話題,或者到處遊盪,走得老遠老遠,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煙稠密的城裡,閃閃燈火和幢幢黑影中,尋求無窮的精神刺激,這種精神刺激只有憑默默觀察才能領略得到。

儘管我早就從杜賓那豐富的想像力里看出他具有特殊的分析能力,可是在這種時候。我對他的分析能力還是不由得另眼相看,心悅誠服。看他模樣彷彿也巴不得漏一手玩玩——如果不全是賣弄的話——他毫不含糊地老實承認其中自有樂趣。他輕聲嘻嘻笑著,對我吹噓說,大多數人跟他比起來,都是玻璃心肝,一看就透,他對我的心思真是了如指掌,常常當場拿出這種驚人的根據,證明他說的一點不假。這時刻他的態度冷漠,茫然若失,眼神毫無表情;他的嗓子素來是洪亮的男高音,竟提到了最高音,要不是發音有條不紊,咬字一清二楚,聽起來真當他在發火呢。眼看他這麼副心情,我不由時常默想著有關雙重的心的古老學說,心裡不斷玩味著兼具豐富想像力和解決能力的杜賓。

看了這一段,請別當我在詳細講述什麼神秘故事,或者寫什麼傳奇小說。我筆底描寫的社實的一切事情,只不過是激動心理,也可能是病態心理的結果。可是要說明他在這時期談話的特徵,最好還是舉個例子。

有一夜。我們在皇宮附近一條又臟又長的街上閑逛。兩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誰都不發一言,少說也有十五分鐘。冷不防,杜賓開口說了這麼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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