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人的本質或上帝,我在《基督教的本質》一書中,已經加以闡明。至於那異於人的本質。

不依靠人的本質的實體。亦即那不具人的本質、人的特性、人的個性的實體,真正說來,不是別的東西,就是自然。

人的信賴感,是宗教的基礎;而這種依賴感的對象,亦即人所依靠並且人也自己感覺到依靠的那個東西,本來不是別的東西,就是自然。自然是宗教的最初原始對象,這一點是一切宗教和一切民族的歷史所充分證明的。

說宗教是人一生下來就自然而然地具有的,這話是錯誤的;如果我們把一般宗教認為就是有神論的那些觀念、即真正信仰上帝的那些觀念的話。可是如果我們把宗教認為只不過是依賴感,只不過是人的感覺或意識:覺得人若沒有一個異於人的東西可依賴,就不會存在,並且不可能存在,覺得他的存在不是由於他自己,那麼,這句話倒完全是真的。這一個意義之下的宗教,對於人的關係,很像光對於眼、空氣對於肺、食品對於胃那樣密切。宗教乃是對於我之所以為我的思量和承認(eherzigung und Bekennung)。無論如何,我總不是一個離開光、離開空氣、離開水、離開大地、離開食料而存在的東西,總是一個依靠自然的東西。這種依賴性在動物和動物階段的野蠻人中,是個不自覺、不自省的依賴性;將它提升到意識中,表象它、思量它、承認它,就是進入宗教。因此一切生命都依傍於季節的變化,而惟獨人則用戲劇式的觀念,用度節日的行為,來慶賀這個變化。這些僅僅表示季節變遷或月亮盈虧變化的節日,乃是人類最古老最原始的本來的宗教表白。

一個人,一個民族,一個氏族,並非依靠一般的自然,也非依靠一般的大地,而是依靠這一塊土地、這一個國度;並非依靠一般的水,而是依靠這一處水、這一條河、這一口泉。埃及人離了埃及就不成為埃及人,印度人離了印度就不成為印度人。普遍的人既然可以將他的普遍的本質當作上帝崇拜,那麼,那些肉體和靈魂都束縛在自己的土地上面、將自己的本質限制在自己民族和氏族的特質中而不放在人性之中的古代閉塞的民族,當然有同樣的充分理由把他們國度中的一些山嶽、樹木、動物、河川泉源當作神來崇拜,因為他們的整個存在、整個本質確乎只是寄托在他們的國度、他們的自然的特質上面。

有一種空想的看法,認為人只有藉天道、藉助於「超人性的」存在者,如神、精魂、靈鬼、天使之類,才能超脫動物的境地。人當然並不是孤立地僅僅靠著自己便成了他之所以為他;他必須有另一些存在者的支持才能成為他之所以為他。不過這些存在者並不是超自然的、想像的產物,而是實在的、自然的事物,並不是人以上的,而是人以下的事物;因為一切支持人作自覺的、有意的、通常單獨被稱為人性的行為的東西,一切優良的稟賦,都不是從上而降,而是從下而出,不是自天而降,而是由自然的深處而來的。這些幫助人的東西,這些保護人的精靈主要是動物。只有憑藉動物,人才能超升到動物之上;只有藉動物之助,人類的文化種子才能滋長。在《真德亞吠陀》中,公認為最古最真的《溫底達》篇(Zend Avesta,意即「聖經及其解釋」,是古波斯拜火教經典,分五篇,其中一篇叫Vendidad,意即《祛邪典》。——譯者)里說:「世界賴狗的理智而維持存在.狗若不守護街街.盜賊和狠便要動盡一切財物了。」從動物對於人的這個意義之中,特別在剛開始有文化的時期,對動物的宗教崇拜得到了充分的辯解。動物是人不可少的必要的東西;人的存在便依靠動物;而人的存在和生命所依靠的那個東西,對於人說,就是上帝。至於基督教徒不再將自然當作上帝崇拜,那只是因為按照他們的信仰看來,他們的存在並非依靠自然,而是依靠一個異於自然者的意志;可是他們所以把這一個異於自然的東西當作神聖的或最高的存在者,所以把它當作上帝崇拜,只是因為他們把它看成他們的存在和生命的創造者與維持者。因此神的崇拜只不過依附在自我崇拜上面,只不過是自我崇拜的一個現象。如果我輕視我自己,輕視我的生命——在原始的正常的情形之下,人對於他自己與他的生命是不加區別的——,我怎樣會讚美和崇拜那為這個可憐的、被輕視的生命所依靠的東西呢?因此,在我所加於生命原因上面的那個價值里,只是那意識的對象才成為價值,我又不知不覺地將這價值加到我的生命上面,加在我自己身上。因此生命的價值升得越高,那些生命賜予者——諸神——的價值和尊嚴自然也就抬得越高。如果人還不知道金銀的價值和用途,金神和銀神怎麼會發出光彩呢?希臘人充實的生命和對生命的愛,與印地安人孤寂的生命和對生命的蔑視,中間有多麼大的不同啊!但是希臘神話與印地安寓言之間,奧林普山的神人之父(古希臘人相信諸神住在Olymp山上,宙斯是諸神和人類的父親。——譯者)與那偉大的印地安袋鼠或響尾蛇——印地安人的始祖——之間,又有多麼大的不同!

基督教徒和異教徒同樣喜愛生命,不過基督教徒將他們安享生命的感思歸之於天父;正因此他們譴責異教徒為拜偶像者,說異教徒只停留在感謝和崇拜被創造物的階段,而不提高到那最初的本因,那一切恩惠的唯一真因。然而我難道把我的存在歸功於亞當,歸功於第一個人嗎?我難道把他當作我的父親崇拜嗎?我為什麼不應當停留在崇拜被創造物的階段呢?我自己不是一個被創造物嗎?對於這個並非來自遠處的我說,對於我,對於我這個確定的個別的存在者說,最切近的原因、這同樣確定的個別的原因,不就是最後的原因嗎?我這個與我自身及我的存在不可分離、不可分別的個性,不是依靠著我的父母的個性嗎?如果我繼續追溯上去,最後我豈不失去了我的一切存在跡象嗎?這裡難道沒有一個回溯過程中的必要的終止點嗎?我的存在的開端,豈不是一個絕對個人的開端嗎?我難道是和我的兄弟在同一年、同一個時辰、同一個情況中、總之在同一的內在外在條件之下受服的嗎?我的生命既然是一個毫無問題的獨特的生命,我的開始豈不也是一個獨特的個體的開始嗎?那麼我難道應該把孝心一直推展到亞當身上嗎?不是的!我有充分的理由守著那與我最切近的實體,守著我的父母,把他們當作使我存在的原因,向他們作宗教的崇敬。

所謂有限原因或有限事物的連續無間的系列,古代的無神論者們認為是一個無限的系列,有神論者們則認為是一個有限的系列。這個系列和時間一樣,僅僅存在於思想之中,存在於人的觀念之中,時間中的一個瞬間和另一個瞬間是毫無間斷、毫無差別地連貫著的。實際上,這個因果系列的冗長的單調性為事物的區別或個性所打斷、所揚棄,個性是一種新的、獨立的、唯一的、最後的、絕對的東西。在自然宗教意義之下的聖水,誠然是一個化合物,是一個依靠氫氣和氧氣的東西,然而同時也是一個新的、只象它自己的、新創的東西,其中氧和氧兩種元素的特性本身已經消失、已被揚棄。異教徒在他素樸的宗教心情里把月光當作一種獨立的光崇拜,月光誠然是一種派生而來的光,可是同時也是一種與直接的日光不同的獨特的光,一種由月球的阻擋而改變了的光——因而是一種若無月球即不存在的光,它的特性的根據,只是在月球裡面。狗,在拜火教徒看來,是一種能服務的忠誠動物,所以拿來當作一種行善的(因此是神聖的)東西在禱辭中稱頌;它誠然是一個自然產物,並不由它自己、憑它自己而成為它之所以為它;可是同時卻只是狗自身,是這個生物,而不是別的,才具有那些值得崇拜的特點。我是否應該因這些特點而仰視那最初的普遍原因而不顧狗呢?然而這個普遍的原因卻同樣地既是那與人為友的狗的原因,也是那與人為敵的狼的原因,並無分別;如果我要確保我自己的有較高合法性的存在,我是必須不顧這普遍的原因而取消糧的存在的。

顯示於自然之中的神聖實體(即神。——譯者),並不是什麼別的東西,就是自然本身,自然本身以一種神聖實體的姿態顯示於人,呈現於人,強加於人。古代墨西哥人的許多神中,也有一位鹽神。這位鹽神給我們打開了迷惆,以親切的方式使我們看出了一般的自然神的本質。鹽(岩鹽)以它的經濟效用、醫療效用、工業效用給我們描述出那有神論者所盛讚的自然的有用和恩惠,以它對眼睛和心情的效用,以它的色彩、它的光澤。它的透明表現出自然的美麗,以它的晶體結構和形相表現出自然的和諧和規律性,以它之由相反的質料組成,表現出自然之由相反的元素結合成一個整體——表現著一種結合,這種結合素來被有神論者認為足以證明有一個異於自然的主宰自然者存在著,認為這是一個顛撲不破的證明,因為他們由於不認識自然而不知道正是這些相反的質料或本質自己互相吸引,彼此憑藉又已結成一個整體。那麼鹽神是什麼東西呢?這一位領域、存在、啟示、作用和特性都包含在鹽裡面的神,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呢?並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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