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作者把社會和政府混為一談,弄得它們彼此沒有多少區別,甚或完全沒有區別;而實際上它們不但不是一回事,而且有不同的起源。社會是由我們的慾望所產生的,政府是由我們的邪惡所產生的;前者使我們一體同心,從而積極地增進我們的幸福,後者制止我們的惡行,從而消極地增進我們的幸福。一個是鼓勵交往,另一個是製造差別。前面的一個是獎勵者,後面的一個是懲罰者。
社會在各種情況下都是受人歡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況下,也不過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在其最壞的情況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禍害;因為,當我們受昔的時候,當我們從一個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無政府的國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時,我們由於想到自己親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政府好比衣服,是天真純樸受到殘害的表徵;帝王的宮殿是建築在樂園的亭檄的廢墟上的。如果良心的激發是天日可鑒的、始終如一的和信守不渝的,一個人就毋需其他的立法者;但事實並非如此,他覺得有必要放棄一部分的財產,出錢換取其餘的人的保護;謹慎小心的原則在其他任何場合都勸他兩害相權取其輕,現在這個原則也促使他這樣做。因此,既然安全是政府的真正的意圖和目的,那就毫無疑義地可以推斷,任何看起來最有可能保證我們安全的形式,只要是花費最少而得益最大,都是其他一切人所願意接受的。
為了清楚而正確地了解政府的意圖和目的,我們假定有少數人在地球的某一個隱僻的部分住下來,同其餘的人不發生聯繫;他們就將代表任何一塊地方或世界上的第一批移民。在這種自然的自由狀態下,他們將首先想到社會。千百種的動機都將鼓勵他們趨向這一目標。單單一個人的力量應付不了他的各種需要,他的心境又不堪永遠寂寞,因此他不久就被迫尋求另一個人的幫助和安慰,而對方也有同樣的要求。四五個人通力合作,就能夠在曠野當中興建一個還算過得去的住所,但單獨一個人的力量就可能勞碌終生而一無所成。當他砍了木頭之後他搬不動它,就是搬動了也豎不起來;同時飢餓會逼他離開工作,每一種不同的需要會以不同的方式來支使他。疾病,哪怕是一件不幸,也意味著死亡;因為它們縱然並不致人於死命,也會使他不能維持生活,落到死不死活不活的境地。
這樣,客觀的需要象一種吸引力似的,馬上會把我們這些剛到的移民組成社會,而彼此從社會生活中所得的幸福就會確立起來,並且只要人們始終互以真誠相待,就不必有法律和政府的約束;然而,由於唯獨上帝才不為邪惡所侵染,結果就必然發生這樣的情況:他們剛剛克服了那些在共同的事業中把他們團結起來的遷居之初所遇到的種種困難之後,立刻便開始忽視彼此應盡的責任和應有的情誼。這種怠懈表明有必要建立某種形式的統治,來彌補德行方面的缺陷。
某一棵地點適中的大樹將供給他們一座大禮堂,全體移民區的人可以在樹蔭下聚會,討論公共的問題。很可能,他們第一批的法律只是稱為條例,在推行的時候至多以公眾的鄙視作為違犯條例的懲罰。在這第一次的會議中,人人自然都有權利佔據一個席位。
可是,隨著移民區的發展,公眾所關心的事情也增加了,同時成員間彼此可能離得很遠,不便象從前那樣大家每次都聚在一起,而當初他們的人數不多,住處很近,公眾所關心的事情是寥寥無幾的和瑣碎的。這種情況表明,他們同意從全體成員中選出一些優秀的人來專門管理立法工作,是有其方便的地方的;這些人應該關心那些選派他們的人所關心的事情,一切做法同全體成員親自出席時所採取的一樣。如果移民區繼續發展,就有必要擴大代表的名額,使移民區的各部分的利益都可以受到照顧,同時最好是把整個區域分成若干適當的部分,每一部分派出相應的人數,這樣一來,當選人就永遠不會獨自關心一種與選舉人毫不相干的利益,並且為了審慎起見,時常舉行選舉是適當的:通過這種方式,當選人有可能在幾個月以後回去再同群眾混雜在一起,他們就不敢自我苦吃,從而他們對於公眾的忠實也就會有所保證。
因為這種不時的互換會同社會的每一部分建立共同的利害關係,各部分就會自然地互相支援,正是基於這一點(不是基於帝王的無意義的名號),才產生政府的力量和被統治者的幸福。
這便是政府的起源和興起;也就是說,這是由於人們德行的軟弱無力而有必要採用的治理世界的方式;由此也可看出政府的意圖和目的,即自由與安全。不管我們的眼睛在紛然雜陳的事物面前如何眼花鐐亂,或者我們的耳朵如何受音響的欺騙,也不管偏頗的見解如何把我們的意志引入歧途,或者個人的利害關係如何迷了我們的心竅,自然和理性的坦率的呼聲也畢竟會說這是對的。我對於政體的這種想法,是從一項無法推翻的自然原理推論出來的,也就是說,任何事物愈是簡單,它愈不容易發生素亂,即使發生素亂也比較容易糾正;根據這項原理,我現在想對大肆吹噓的英國政體說幾句話。
在制定英國政體的黑暗的奴隸時代,它是光榮的,這一點我並不否認。在字內暴政肆虐的時候,盡量不脫離這種政體,那也是一種光榮的出路。可是,要論證現在這個政體是不完備的、不穩固的、不能產生它應有的效果的,那倒是容易的。專制政體(雖然這是人類本性的恥辱)有這樣的好處,就是它們來得簡單,如果人民受苦遭難,他們知道他們的苦難是從誰的頭腦里產生出來的;也知道補救的辦法;沒有五花八門的原因和救苦消災的方法使他們茫然失措。可是英國的政體十分複雜,全國人民可能受苦多年而根本發現不出這是哪一方面的過錯;有些人會這樣說,有些人會那樣說,每一個政治醫生開的藥方也各不相同。我知道,要克服地區的或由來已久的偏見是困難的,可是如果我們耐心考察一下英國政體的組成部分,我們就會看出它們是羼雜著一些新的共和政體因素的兩種古代暴政的骯髒殘餘。
第一,由國王所體現的君主政體暴政的殘餘。
第二,由上議院所體現的貴族政治暴政的殘餘。
第三,由下議院所體現的新的共和政體的成分;而英國的自由使是以下議院的效能為基礎的。
前兩種是世襲的,與人民無關;因此,從法治上講,它們對於國家的自由是毫無貢獻的。
要說英國的政體是三種勢力的合一,互相牽制,那是可笑的;這句話不是毫無意義,便是不折不扣的自相矛盾。
所謂下議院是對國王的一種牽制,這話包含兩層意思。
第一,如果沒有人監督,對國王是不能信任的;或者換句話說,渴望保持專制政權的慾念是君主政體的固有的弊病。
第二,為此而被任命的下議院議員不是比國王賢明,便是更值得信任。
可是,這同樣的政體先是授權下議院,使它可以用不同意國家預算的辦法來牽制國王,以後卻又授權國王,使他有權否決下議院的其他議案,藉此來牽制下議院;於是它又含有這樣的意思:國王比它已經認為較國王賢明的那些人來得賢明。真是荒唐透頂!
在君主政治的體制里有一些極端可笑的東西;這個體制首先使一個人無從獲得廣博的見聞,然而又授權他去解決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斷的問題。國玉的身份使他昧於世事,然而國王的職務卻要求他洞悉一切;因此這兩種不同的方面,由於它們出乎常理地相互敵對和破壞,證明那整個的人物是荒唐的和無用的。
有些作家曾經這樣地解釋英國的政體:他們說國王是一方面,人民是另一方面;上議院是代表國王的議院,下議院是代表人民的議院;可是這種解釋把議會的一切特徵割裂開來,不能自圓其說;縱然文章做得很漂亮,但一經推敲,它們卻顯得毫無根據和意義含混了;而且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哪怕是絕頂講究的文字,如果所描述的是一種決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或者是一種頗為費解而無法描述的事情,也只能是一堆響亮的字眼,它們固然好聽,卻缺乏思想內容。其原因是,這種解釋包含一個先決問題,那就是說,既然國王所憑藉的權力是人民不敢信任的,並且常常不得不加以牽制,那麼這個國王怎麼會產生的呢?這樣一種權力決不會是賢明的人民所賦予的,任何需要牽制的權力也不會是從上帝那裡得來的;然而憲法的條文卻規定這樣的權力要存在的。
憲法條文不能起到它應起的作用;這個手段不能也不會達到目的,而全盤的事情等於是一種「自殺」:因為,既然較重的秤砣總會稱起分量較小的東西,既然一架機器的各個輪子都由一個輪子推動,我們還需要知道的,就是在這個政體中哪一種權力最為重要,因為那種權力將起著支配作用:雖然其他的權力,或其中的一部分,可以阻礙或所謂牽制它的運轉的速度,但是只要它們無法使它停止,它們的努力總是白費的:第一個動力終將為所欲為,而它在速度上感到不足的,在時間上可以得到彌補。
國王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