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注

以賽亞760172提到過耶利米62941隻在《歷代志》最後一章提到過以西結5957未 提但以理60719未 提何西阿78597未 提約珥800212未 提阿摩司789199未 提俄巴底亞789199未 提約拿862274未 提,參閱注①彌迦750162未 提那鴻713125未 提哈巴谷62038未 提西番雅63042未 提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在第年後這張表對於《聖經》歷史家或者對於《聖經》中的先知們來說,都不是很光榮的;我留給教士們和經文注釋者,他們在小事情上很有學問,讓他們去解決兩者之間的禮儀問題,並且說出理由,為什麼《列王記》和《歷代志》

的作者這樣對待這些先知們。我在《理性時代》的第一部分中已經把他們當作詩人,為什麼這兩書作者予以這樣藐視的沉默,象任何現代歷史家對待彼得·品得一樣。

對於《歷代志》,我還要作點評論。之後,我將評論《聖經》中其它各篇。

我在評論《創世記》時,曾從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一節引了一段經文,其中顯然提到一個時間,是在諸王開始治理以色列人民之後:而且我已指出,這一節和《歷代志》第一章第四十三節逐字相同,但《歷代志》和歷史順序一致,而《創世記》則不然。《創世記》中這一節和第三十六章的大部分取自《歷代志》。《創世記》雖然在《聖經》中列於第一位,據稱是摩西之作,而是由某個不知姓名的人創作出來的,時間是在《歷代志》寫成以後:此書之寫成至少在摩西時代以後八百六十年。

我為了證實這一點而繼續提出的證據是合乎規律的,而在這裡面有兩個階段。第一,象我已經說過的,《創世記》中的這節經文在時間上提到《歷代志》以供參考;第二,這節經文提供參考的《歷代志》至少在摩西時代八百六十年以後才開始寫的。為證明這一點起見,我們只需閱讀《歷代志》上篇第三章第十三節,在這裡作者寫出了大衛子孫的家譜,提到了西底家;就在西底家的時代,尼布甲尼撒攻克了耶路撒冷,時在基督以前五百八十八年,因此是在摩西之後八百六十多年。有些人迷信地誇大《聖經》的古遠,特別對於稱為屬於摩西的書,不經查考,也沒有什麼依據,只憑一個輕信之人告訴了另一個人;因為就歷史的和編年記的證據而論,《聖經》中真正第一部書也不及荷馬之書那樣古遠,還相差三百年,大概和《伊索寓言》同一年代。

我現在不是為了荷馬的道德而提出爭辯;恰恰相反,我認為那是一本虛偽的光榮之書,意在鼓動不道德的和有害的光榮觀念。至於《伊索寓言》,雖然在道德方面一般是正義的,但是寓言往往是殘酷的;寓言的殘酷性對於人心的害處較多,尤其是對於兒童,在判斷上比道德害多而利少。

現在不談《列王記》和《歷代志》,按照順序要談談《以斯拉記》。

在其它證據中,我先談一項證據,來說明這種冒稱上帝之道的《聖經》

在編排上的混亂情形,作者是誰,也難以斷定。我們只要閱讀《以斯拉記》

開頭三節和《歷代志》的最後兩節;因為不知用什麼樣的割裂和推移的方法,使《以斯拉記》前三節成為《歷代志》的最後兩節,或者說使《歷代志》的最後面節成為《以斯拉記》的開頭三節?要末是作者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要未是編纂者不知道作者。

《歷代志》最後兩節第二十二節,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借耶利米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第二十三節,波斯王古列如此說,天上之神耶和華已將天下萬國賜予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上天與他同在。

《以斯拉記》開頭三節第一節,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借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第二節,波斯王古列如此說,天上之神耶和華已將天下萬國賜予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

第三節,在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以色列神殷。(只有他是神)願神與這人同在。

《歷代志》的最後一節突然中斷,是在一個短語中隨著一個「上」字而終止的,沒有表明到什麼地方。這種突然中斷和在不同的書中出現同樣的節數,象我已經講過的那樣,說明《聖經》是在紊亂和無知的情況下湊合起來的,而且編纂人在編纂時沒有什麼根據,我們也沒有任何根據相信他們的編纂。

①①當我一路讀下去,我觀察到在《聖經》中有好幾處中斷和無意義的章節,沒有想到它們被引入《聖經》

以後會發生足夠的影響;如《撒母耳記》上篇第十三章第一節中說道,「埽羅治理了一年;當他治理以色列二年時,埽羅選拔丁三千人」,等等。這一節的第一部分說埽羅治理一年是沒有意義的,由於這句話並沒有告訴我們埽羅做了什麼事,也沒有說明在那一年終了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此外只不過無意義他說他治理了一年,接著在下面一個短語中說他治理了二年;如果他曾治理過二年,那就不可能沒有治理一年。

還有一個例子見於《約書亞記》第五章,作者告訴我們一個天使(在那一章的開頭的目錄中就是這樣稱呼他的)的故事說,一個天使出現在約書亞面前;故事突然中斷,沒有結局。故事如下:——見第十三節,在《以斯拉記》中惟一肯定的是,此書寫作的時間就在猶太人從巴比倫人的俘虜中回來的時候,大約在基督之前五百三十六年。以斯拉(按猶太的注釋家,他就是在亞坡克力法中稱為厄斯特拉的同一個人是回來者之一,他可能寫了那樁故事的原由。尼希米亞在以斯拉之後寫了一本書,他也是回來者之一;他可能在書上用了自己的名字寫了同一事件的原由。但是那些記述和我們無關,同別人也無關,除非它同作為自己民族史的一部分的猶太人有關;在那些書中,有這麼多上帝之道,正象在法國史中,或者象拉賓的英國史中,有同樣這麼多的上帝之道一樣,任何其他國家的歷史亦復如此。

但是,即使在歷史的記錄問題上,這些作家也沒有可以依賴的。在《以斯拉記》第二章中,作者把從巴比倫回到那路撤冷的一切部族和家庭和每戶的確切人數列成一表:這本回鄉者名冊,看來其主要目的在於寫這本書;但是這裡有一個錯誤,它破壞了這項工作的意圖。

作者在名冊的開始採取了下列方式:第二章第三節說,「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四人。」第四節說,「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人。」在這種方式下,他說到了所有的家庭。在第六十四節中他作了一個總結說,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但是如果有人不怕麻煩,把各項人數加起來,會發覺其總數只有29,人;所以相差12,542人①(見446頁表)。試問《聖經》在什麼事情上準確可靠?

尼希米亞以同樣方法,把回去的家庭和每家的人數列了一張表,他象以拉斯一樣,在第七章第八節開頭說:「巴錄的子孫二千三百七十二人;」這樣把所有的家庭計算在內,他的表有幾處跟以斯拉的表有所不同。在第六十六節中尼希米亞作了一個總計,象以斯拉曾經說過的那樣,他說,「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但是把這張表逐項計算起來,其總數只有31,人,所以這裡的錯誤是11,271人。這些作者或許對於《聖經》的編者很有幫助,但是對於需要真實和確切的地方,卻沒有什麼用處。下一本書是《尼希米記》。如果以斯帖夫人認為獻身於阿哈秀魯,做他所收養的情婦,或者作為凡斯蒂王后(她拒絕來到同一群醉鬼為伍的醉君眼前而被人恥笑,因故事中說他們喝酒為樂已有七天)的情敵,是一種榮譽,那麼就讓以斯帖和莫但愷自己去管那種事吧,它同我們無關:至少和我無涉。除此以外,故事本身大部分看來是假的,而且是隱名的。現在我要研究《約伯記》。

《約伯記》和我們迄今已經研究過的各書有本質上的區別。陰謀詭計和「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對面站著一個人,手持拔出來的刀劍。約書亞走到他那裡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還是幫助我們的敵人呢?」在第十四節中,「他回答說,不是的,我是作為萬軍之主而來的。約書亞就俯首在地,相拜後對他說,主啊,你對僕人有何吩咐?」萬軍之主對約書亞說,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站立的地方是聖地,約書亞就照辦了。」後來怎樣;沒有了。因為故事到此為止,這一章書也就算結束了。要末這樁故事中斷了,要末這故事是由某一個猶太幽默家講的,來嘲弄約書亞冒稱上帝的使命;《聖經》的編者不了解這個故事的圖謀,把它當作一件嚴肅的事情講出來。作為一個幽默和譏笑的故事,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因為這故事誇大地在人物形象中引出一個天使來,他手執一把拔出來的刀劍,約書亞就俯首在地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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