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

在幾年以前,我已經有一個意思要想發表我的宗教思想;我很明白處理這個題目的困難,所以經過這樣考慮之後,決定留到年紀大一些來做。我想把它當作我對於世界各國公民的最後貢獻,而且在那個時候,引導我寫作的動機的純潔,就是在不贊成這個作品的人,也不會有所懷疑。

現在法國所發生的情況,就是完全廢除了全國性的僧侶體制和一切強迫性的宗教制度有關的東西,廢除了有關信仰的一切強迫性的東西,這種情況不但促使我的寫作意圖急轉直下,而且使這樣一種作品成為非常必要,因為恐怕在迷信、虛偽的政體和虛偽的神學整個地破滅之後,我們會看不見道德,看不見人道和真正的神學。

正象我的同事之間已有好幾個人,並且在法國的公民中間也有人給我做出榜樣,把他們個人的信仰自願地揭露出來,我也要這樣做;並且我在這樣做的時候,要完全出於但白真誠,好象一個人在腦子裡自己對自己所說的一樣。

我相信一個上帝,沒有其它的;並且我希望在這一生之外還有幸福。

我相信人類是平等的;並且我相信宗教的職責在於做正義的事情,愛仁慈,和力圖使我們的同胞得到幸福。

但是為了免除誤會以為我在這些事情之外,還相信許多其他的東西,所以我在寫這本書的中間要聲明我所不相信的事情,以及我為什麼不相信的理由。

我不相信猶太教會、羅馬教會、希臘教會、土耳其教會、基督教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會所宣布的信條。我自己的頭腦就是我自己的教會。

一切國家的教會機關,不論是猶太教的,基督教的或是土耳其教會的,在我看來,無非是人所創造出來的,建立的目的是在於恐嚇和奴役人類,並且藉此來壟斷權力和利益。

我這樣的說法並沒有意思要譴責那些有相反的信仰的人;他們對於他們的信仰正象我對我的信仰有同樣的權利。但是為了人類的幸福,一個人在思想上必須對於自己保持忠誠。所謂不忠誠不在於相信或不相信;而在於口稱相信他自己實在不相信的東西。

思想上的謊言在社會裡所產生的道德上的損害,是無法計算的,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當一個人已經腐化而污辱了他的思想的貞潔,從而宣揚他自己所不相信的東西,他已經準備犯其他任何的罪行。他做宣教師是為了利益;並且為了獲得做這個職業的資格起見,他必須從撒大謊開始。試問我們能否設想還有什麼事情比這一個對於道德的破壞更大呢?

自從我在美國出版了那個小冊子叫做《常識》以後不久,我就看到很有可能在政治制度的革命以後會跟著來一個宗教制度的革命。教會和國家一旦勾搭起來,發生了齷齪的關係,不論是猶太教,基督教或土耳其教會,就會非常有力地用痛苦和處罰的方法來絕對禁止議論已確立的信條,以及宗教上的主要原理;除非等到政治制度有所變革的時候,這些問題就不能適當地和公開地在世界面前提出來;但是不論何時,如果能夠做到這點,就會跟著來一個宗教制度上的革命。人為地創造出來的東西和僧侶的詭計就會被發覺出來;因此,人就會回到純潔、沒有攙雜也不受污染地信仰一個上帝,而沒有其他。

每一個國家的教會或宗教,都是假裝著遵循上帝付託給某些個人的特別使命而建立起來的。猶太人有他們的摩西;基督教徒有他們的耶穌基督,他們的使徒和聖徒;土耳其人有他們的穆罕默德,好象通到上帝的道路是各不相同的。

那些教會各有一套書籍,他們叫做啟示錄或聖經。猶太人說他們的聖經是由上帝當面傳給摩西的;基督徒說他們的聖經是通過聖靈而來的;土耳其人說他們的聖經(《可蘭經》)是一個天使從天上帶來的。那些教會互相指責別的教會的不信神;就我自己來說,我對它們全都不相信。

按理說應該把正確的觀念放到言詞里去,所以我在進一步討論到本題以前,我先提供一些關於「啟示」這個詞的不同的看法。「啟示」這個詞用於宗教時,意味著由上帝直接傳授給人的某些東西。

誰也不會否認或爭論「全能的上帝」有權力來作這樣的傳授,如果他喜歡這樣做的話。但是,即使承認有這樣的事例,就是說有些事情曾經啟示給某一個人而不曾啟示給任何其他的人,那麼這個啟示只是給某一個人的。當他把這個啟示告訴了第二個人,第二個人又把這啟示告訴了第三個人,第三個人再告訴第四個人,這樣的傳過去,並不等於說這是一個給其他一切人的啟示。這僅僅是一個對於第一個人的啟示,至於其他的人只是聽到人家的傳聞罷了,所以他們沒有一定要相信它的義務。

如果任何一件事情,是從第二手傳到我們的,不管是口頭的或書面的,而稱它為啟示,都是在術語和觀念之間存在著矛盾。所以啟示必須限於第一手的傳投——在此以後,只是聽別人傳述據說是對他的啟示;雖然他本人可以認為有相信的必要,但是我沒有義務要象他一樣地相信;因為這個啟示不是對我而發的,我只不過聽他說他曾經得到那樣的啟示。

當摩西告訴以色列兒女們說他從上帝的手裡接到了兩張十誡的表,他們沒有一定要相信他的義務,因為除了他這樣的說法以外,沒有其他的根據;至於我除了某些歷史家這樣告訴我以外,也沒有其它的根據。十誡本身並沒有內在的證據來證明它們是屬於神的;它們含有某些好的道德的教訓,但這是任何合格的法律頒布者或立法者都訂得出來的,不必依靠超自然的干預。

當有人告訴我《可蘭經》是在天上寫好以後,由一個天使帶給穆罕默德的,那樣的說法跟上面所講的那種傳聞的證據和第二手的根據太相象了。我沒有親身看到那個天使,所以我有不相信它的權利。

當又有人告訴我說有一個女人叫做聖母瑪利亞,據說她沒有跟男子同居就生了一個孩子,她有一個未婚夫叫約瑟,而這些又據說是一個天使告訴他的。我有權利相信或不信相;這種情況,除語言以外,應該有更有力的證據,但是我們甚至連約瑟或瑪利亞自己所寫的東西也沒有;只憑別人的報道說人們曾經這樣說過——這是傳聞的傳聞,我是不準備把我的信仰寄托在這樣的證據上面的。

雖然,我們不難了解說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這樣一個故事的意義。當耶穌出生的時候,異教的神話在世界上還相當流行,那樣的神話可以期望人民會相信這樣一個故事。一切生活在異教神話之下的非常的人,都會被人看作是他們的諸神中間某些神的兒子。所以在當時相信一個人是從天上降生下來,並不是一件新奇的事情;神和婦女交媾在當時是一種慣常的說法。據他們的傳說,丘辟特曾有幾百個婦女和他同居過;所以這一個故事一點也不新奇或猥褻;在一般所謂異教徒或神話學者當中,這一個故事是跟他們中間流行的意見相符合的,也惟有那些人才會相信它。猶太人嚴格地只相信一個上帝而不信其它,他們永遠不相信異教的神話,也決不相信這個故事。

我們如果把所謂基督教教會的理論怎樣從異教神話的殘餘中產生出來研究一下,那是一件新奇的事情。把它直接採用進去的第一個例子就是把傳聞的創始人說成是從天上降生下來的。三位一體的說法只是多神論的縮減罷了,以前的神大約有二萬到三萬之多;瑪利亞的形象只是繼承了以弗所的女神狄愛娜的形象;英雄的封神轉變為使徒的被列為聖徒;神話學者說每一事物都有神,基督教的神話學者則說每一事物都有聖徒:教會裡充滿著這一種聖徒,正象萬神廟裡充滿著另一種神一樣;羅馬這一個地方兩者都有。基督教的理論比之古代神話學者的偶像崇拜相差無幾,其目的都是為了權力和收入;所以還需要理性和哲學來除去這雙重性的欺騙。

這裡所說的話,即使以最不敬的態度來說,也絕對不適用於耶穌基督的真正的品格。他是一個有德行而和藹可親的人物。他所宣傳而實踐的道德是最慈善的一種;雖然在他多年以前有孔子和某些希臘哲學家也曾宣傳類似的道德體系;以後又有教友派和歷代以來的許多好人,但是任何人沒有勝過他。

耶穌基督關於他本身的事情,象他的出生、父母或任何其它事情,沒有寫過什麼記載的東西;在所謂《新約》中,沒有任何一行是他親自寫的。他的歷史完全是別人的作品;關於他的復活和升天的記載那是他出生故事的必然的配合部分。寫他歷史的人既已把他從超自然的方式帶到世界裡來,就不得不從同樣的方式把他重新帶出去,否則故事的第一部分就變為一敗塗地了。

這故事的後半部分的敘述,在各方面都比前半部分要拙劣得多。前一部分是一個奇蹟的概念,不是一件容許公開的事情;所以講述這一部分故事的人占這一個便宜,就是說他們雖然不一定能取得人家的信任,人家也無從發覺他們的不對。因為這不是一件容許證明的事情,所以也不能期待他們加以證明;而且也不可能叫他們講到的人自己來證明。

但是一個死人從墳墓里復活轉來和他從空中升天,這和可以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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