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闆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聲動聽的口哨,一頭扎進那摞退貨的衣服里亂翻起來。一邊翻,一邊不停嘮叨,好像是自言自語: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一位非同尋常的百萬富翁!托德這個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這個樣子。把一個個百萬富翁都氣走了,就因為他分不清誰是百萬富翁,誰是流浪漢,從來就沒分清過。啊,我找的就是這件。先生,請把這些東西脫了,都扔到火裡頭去。您賞我一個臉,穿上這件襯衫和這身套裝;合適,太合適了——簡潔、考究、莊重,完全是王公貴族的氣派;這是給一位外國親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認識,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龐達爾殿下;他把這套衣眼放在這兒,又做了一套喪眼,因為他母親快不行了——可後來又沒有死。不過這沒關係;事情哪能老按咱們——這個,老按他們——嘿!褲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試試馬甲;啊哈,也合適!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絕了——真是絕了!我幹了一輩子還沒見過這麼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滿意。
「您聖明,先生,聖明;我敢說,這套衣裳還能先頂一陣兒。不過,您等著,瞧我們按您自個兒的尺碼給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筆;我說你記。褲長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還沒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經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禮服、晨禮服、襯衫以及各色各樣的衣服。我插了一個空子說:
「親愛的先生,我不能定做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結賬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給我換開這張鈔票。」
「不定日子!這不像話,先生,不像話。是永遠——這才像話呢,先生。托德,趕緊把這些衣眼做出來,一刻也別耽擱,送到這位先生的府上去。讓那些個不要緊的顧客等著。把這位先生的地址記下來,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麼時候來再留新地址。」
「您聖明,先生,您聖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後的事你心裡明白了吧?我順其自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買完了,吆喝一聲「找錢!」不出一個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榮的行頭統統置辦齊備,在漢諾威廣場一家價格不菲的旅館安頓下來。我在那兒用晚餐,可早晨還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個便飯,我就是在那兒靠一百萬英鎊的鈔票吃的頭一頓飯。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傳開了,說馬甲口袋裡揣著百萬大鈔的古怪老外是這兒的財神爺。這就夠了。這原本是一家窮得叮噹響、苦巴苦結勉強糊口的小吃店,現在名聲大振、顧客盈門了。哈里斯感激不盡,非要借錢給我,還不許我推辭;於是,我雖然一貧如洗,囊中卻並不羞澀,日子過得又闊氣,又排場。我心裡也在打鼓,想著說不定哪天就會露餡,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無前了。你看,這本來純粹是件胡鬧的事,可有了這種危機感,竟顯出幾分嚴肅、幾分傷感和幾分悲哀來。夜幕降臨後,這悲哀總是在黑暗中走上前來警告我,威脅我;讓我唉聲嘆氣,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氣洋洋的白天,這些悲劇因素就煙消雲散,無影無蹤了。我飄飄然,樂得暈頭轉向,像喝醉了酒一樣。
說來也不足為奇;我已經成了這個世界大都會的顯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點,簡直是徹頭徹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開哪份報紙,無論是英格蘭的,蘇格蘭的,還是愛爾蘭的,你總會看到一兩條有關「身藏百萬英鎊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剛開始的時候,這些有關我的消息放在雜談欄的尾巴上;接著我的位置就超過了各位爵士,後來蓋過了二等男爵,再往後又凌駕於男爵之上了,如此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氣也越來越響,直到無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來。這時候,我已經居於皇室之下和眾公爵之上;雖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職人員。切記,直到這時,我還算不上有聲望;只能說是有了名氣。就在這時,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將一般——剎那間,我那過眼煙雲似的名氣化作了天長地久的金子般的聲望:《笨拙》畫刊登了我的漫畫!是啊,如今我已經功成名就,站穩腳跟了。也許還有人調侃,可都透著尊重,既沒出格,也不粗魯;也許還有人發笑,卻沒有人嘲笑了。那樣的日子已經過去。《笨拙》把我畫得衣服都開了線,正跟一個倫敦塔的衛兵討價還價。喏,你可以想見一個向來默默無聞的小夥子,突然間,他的每一句隻言片語都會到處傳揚;隨便走到哪裡,都能聽見人們相互轉告:「那個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飯一直有人圍得里三層外三層;在包廂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遠鏡都齊刷刷地瞄了過去。嘿,我一天到晚出盡了風頭——也可以說是獨領風騷吧。
你看,我還留著那套破衣服呢,時不時地穿出去,為的是品味一下從前那種樂趣:先買點兒小東西,接著受一肚子氣,最後用那張百萬大鈔把勢力眼斃掉。可是,我的這種樂趣維持不下去了。畫刊上把我的那套行頭弄得盡人皆知,只要我穿著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後面;我剛想買東西,還沒來得及拽出那張百萬大鈔,老闆就已經要把整個鋪子都賒給我了。
出了名以後的大約十天左右,我去拜會美國公使,想為祖國效一點兒犬馬之勞。他用對我這種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熱情接待了我,批評我為祖國效力柵柵來遲。公使說當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剛好有一位嘉賓因病缺席,我只有補這位嘉賓的缺,才能獲得公使的原諒。我應允之後,就和公使聊天。一說起來,原來他和我爸爸從小同學,後來又在耶魯大學同窗就讀;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倆都是貼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閑,就來他府上走動走動;我當然願意啦。
說真的,豈止願意,我簡直就是高興。因為假如將來有個三長兩短的,他也許能救我,讓我免受滅頂之災;他究竟怎麼救我我不知道,不過他也許能想出辦法來。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不能冒險把自己的底細向他和盤托出;要是在這段倫敦奇遇一開場時就碰上他,我會馬上說清楚。不行,現在我不敢說;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對剛結識的朋友說真話;不過,依我自己看來,也還沒有深到完全沒頂的地步。你知道,這是因為我小心不讓全部外債超過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說,不超過我的那份薪水。我當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過有一點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見:假如我幫忙把這個賭打贏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職權範圍里任意選擇一個職位,只要我幹得了就行——我當然幹得了啦;這一點我根本不懷疑。說到他們打的那個賭,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運氣不錯。至於薪水,我想年薪總會有六百到一千英鎊;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鎊,以後每過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證實的時候,薪水總能加到一千英鎊了吧。儘管誰都想借給我錢,我卻找出各種各樣的借口婉言謝絕了一大部分;這樣我欠的債只有借來的三百英鎊現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鎊生活費和賒的東西。我相信,只要我依舊小心節儉,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補上這一個這剩餘日子的虧空,何況我真是格外小心,從不大手大腳。只等這個月到頭,我的老闆回來,就萬事大吉了;那時,我就可以馬上用頭兩年的薪水分頭向各位債主還賬,也就能立即開始工作了。
當天的宴會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個人。紹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們的女兒安妮—格蕾絲—愛蓮諾—賽來斯特—還有一串什麼什麼—德—波鴻女士,紐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賽德子爵,布拉瑟斯凱特爵士和夫人,幾對沒有頭銜的夫婦,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兒,還有公使女兒的朋友、二十二歲的英國姑娘波蒂婭·朗姆。沒出兩分鐘,我就愛上了她,她也愛上了我——這一點我不戴眼鏡也看得出來。另外還有一位美國客人——我這故事講得有點兒超前了。這些人正在客廳里等著,一邊吊胃口,一邊冷眼旁觀後到的客人。這時僕人來報:
「勞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過後,赫斯廷斯瞧見了我,誠心誠意地伸出手,徑直朝我走了過來;手還沒握上,他忽然停了下來,不好意思地說:
「對不起,先生,我還以為咱們認識呢。」
「怎麼,您當然認識我啦,老朋友。」
「不。難道您就是——是——」
「腰纏萬貫的怪物嗎?對,就是我。你別害怕喊我的外號,我聽慣了。」
「嗨嗨嗨,這可真沒想到。有幾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這個外號放在一塊,我從來沒想過他們說的那個亨利·亞當斯會是你。怎麼?剛剛半年以前,你還在舊金山給布萊克·霍普金斯打工,為了掙點加班費經常開夜車,幫我整理核查古爾德和加利礦業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統計數字呢。真沒想到你會到了倫敦,成了百萬富翁、當了名人了!好嘛,這可真是把天方夜譚重演了一遍。夥計,我一下還轉不過彎子來,沒弄明白;容我點時間來理理腦袋裡頭這一團亂麻。」
「可是明擺著,你比我混得也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