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有意義的生活 - 高考前十個月

最有意義的生活 - 高考前十個月

我是一個痴愛走路的人。

有一天,我突然想:我這麼愛走路,究竟是為了什麼呢?我真的為這個問題思索了很久。起先我想,這可能是因為我的潛意識認為我身體素質不佳,需要進行某種形式的鍛煉。可是,實際上我這個人實在太能走了,即便一刻不停地走上一天一夜,也不會產生任何身體上的不良反應,所以走路鍛煉這種形式,對我來說根本是沒有用處的。後來我猜,也許我心裡一

直很煩,希望以走路來開解煩惱。可是隨即我認識到,再怎麼說,我也算不上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多數時候我都能吃能睡,也笑得出來,並且我在這廣大世界裡活命的時間,也並沒有長到讓我學會裝模作樣的地步。我還做了多種猜想,然而每一種都被我毫不猶豫地就地否決了。

我為這個關於自己的疑問困擾了許久。到最後,我竟然去請教A。A是我的同班同學。我們常常把磁帶換來換去地聽。我們的關係還是很友好的。這個人在某些方面是個人才,(這是我們語文老師說的,我個人認為他簡直是個天才。)心腸也很好,經常願意陪我「在外面盪」——「在外面盪」是A說的,「盪」即「遊盪」,其實,我個人認為還是說「走路」比較好。總而言之,我後來去請教A,問他:「你說說看,我為什麼這樣愛走路?」

我問A這句話的時候,我們兩個人正在食堂里吃飯。順便交代一下,到吃午飯的時候,A總是叫上我——他說如果沒人強迫,我就不會去吃飯,而不吃飯是非常壞的習慣。這個事情還是以後再具體說吧。言歸正傳,A聽到我的問題,好像沒什麼反應,而是停下右手的不鏽鋼勺子,伸出左手,從搪瓷盆里用食指和大拇指小心翼翼地拈出一塊鴨子肉,雙眉緊皺,心不在焉地說:「唉,皮那麼厚!」

我不覺有些小氣憤,立刻抗議道:「我也知道這種問題是比較傻的——算了,就說是非常傻吧。可是如果說皮厚,也只能我自己說,你怎麼可以隨便說呢!」

A很詫異地抬眼看了看我——我有大打出手的架勢。他放聲大笑,把坐在我們四周的人嚇得差點大噴其飯,隨即無辜地說:「我又沒有說你皮厚咯。」一邊放下右手的勺子,從左手的鴨肉上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張油汪汪的、厚厚的鴨皮。

不管怎麼說,我個人認為自己的氣憤確實非常可笑。可是他怎麼可以笑呢?畢竟我是嚴肅認真地在探索我自己——我,甚至是我的父母,都認為在我這麼小小的年紀,能探索自己是極不簡單的。於是我說:「求你想想看,我為什麼這樣愛走路?」

他咽下喉嚨口的鴨子肉,抬頭一本正經地對我說:「高中生解頤,你知不知道,吃飯的時候說話,尤其是討論嚴肅的問題,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是啊。我是一個高中生,我的名字叫解頤,我知道吃飯說話不好。可是,高中生不會永遠都是高中生,解頤這個名字又不是我自己挑的,話說白了,又有幾個人吃飯的時候真的二話不說,僅僅為了保重自己的身體?只有這個問題是永恆的,但是我自己想不清,人家又不肯解答:我為什麼這樣愛走路?

我並不因此就怨A。A雖然有時油腔滑調,避重就輕,還天天押解我去吃午飯,但他畢竟是惟一一個肯陪我走八個小時路的人。我感激他。

第一次跟A在一起盪,是高一第二學期結束,參加完歷史會考那天的下午。我們的歷史會考被安排在高二學生的各科會考後面,所以走出考場的時候,天色已經不早。我這個人毛病很多,最可悲的一點就是莫名其妙的慢性子:總是在我個人認為已經儘可能動作快的時候,其他人早就走掉了——那天也是這樣。我收拾完東西走出考場,已經是孤零零的一個人。

我在校園裡走,儘可能要多慢就有多慢。夏天的傍晚,還沒落下去的陽光是真正的金黃色——沒有熱力,沒有氣味,只是空虛的金黃色。金黃色的斜陽布滿淺藍色的天空,染淺了顏色醜陋的世界。我所置身的是一個玩具一樣的校園,金黃色——一個玩具一樣的上海,金黃色。整個世界都是虛妄的,我是真實的。

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是A。他說你幹嗎?我說我走走。他說走走幹嗎?我說不幹嗎,好玩。我看見他微微笑了一笑,無奈而瀟洒地——我其實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我這個人在他眼裡是無可救藥的。問題是,我並不害怕無可救藥。

他說:「你怎麼不回家?」我反問他:「那你怎麼不回家?」他說:「本來我們說好,考完以後一起出去玩,可是他們一下子都不知哪裡去了,找不到。我跟家裡人說好不回家吃晚飯的,再回去,不是很傻?」我說:「噢。」說完了,再說不出什麼。他看看天,抿緊的上下唇一松,出了口氣,笑眯眯地望著我,說:「要不然,我們兩個出去盪一圈,好不好?」說著,他把手高高地抬起來,然後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們走出校園,走到馬路上。就是學校附近的一條馬路——這條馬路是沒什麼好說的了,無非是路邊有許多店,有路燈,有行道樹,有車,有人,有沉在底下的、惡濁的空氣——和所有其他的馬路一樣。從個人的角度講,我逛這樣的馬路,簡直逛厭逛膩逛噁心死了,但我們都不想回家,又懶得到遠點的地方去,所以只好逛那條馬路。

A嘆著氣。我問他幹嗎。他說:「一走到外面,就不一樣了。」我問:「怎麼個不一樣法?」他詫異地瞥了我一眼,說:「我還以為你和我一樣,也很喜歡學校里的傍晚呢。」沒等我說話,他又嘆口氣,說:「難道你沒發現,傍晚的學校里,太陽光是沒有熱氣的,只有顏色——是很好看很好看的顏色,好看得……」——他說的時候,手舞足蹈,非常值得一看,中間他停下來斟酌了一下,最後一揮手,好像甩掉一個什麼東西一樣——「……算了,你又不懂。反正很好看就是了。」

我沒說什麼,我們就繼續往前走。走了一會兒,他笑起來說:「我倒有點想帶你去玩街機。」我說:「那就去吧。」他看看我,充滿關懷似的拍拍我的頭,說:「一個女孩子,不要這個樣子。」我問:「一個女孩子,又怎麼樣?」他說:「那種地方的女孩子……有什麼好說!」我就不響。其實我挺想問他幹嗎要說「那種地方」———不是他自己也常常去嗎?問號在腦子裡轉了一圈,我到底沒說出來。男的腦袋有種奇怪的想法,你拿他們是沒辦法的。算了。半晌,我問他:「剛才你說約好去玩的人,都是誰?」他就告訴我,有某某某、某某某

、某某某。我說:「你怎麼總是和一幫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他馬上反駁道:「那你是三還是四?」我一聽,就很氣,就不說話了。路上人很多,我們很少並排走,總是你前我後的,所以我生氣他大概也不知道,我不說話也是跟我自己過不去。

就這樣走了很久。不大說話,不過很自在。我們兩個走路的速度都挺快,前前後後地往前沖,非常搭班。走得高興、舒服,我們相視而笑。我想,A和我,蠻好的。A大概也這樣想。可是我們當時表現得有點嚴肅,在臉上都是老人一樣的小孩子。

後來,我們走到一個書店。我發現音像櫃檯有個電視機,在放張信哲的MTV,從我站的地方看過去,正好清清楚楚。我是很喜歡張信哲的,所以就站在那裡,津津有味地看,一個接一個,一個接一個——那天竟然一直在放張信哲的歌,真令我欣喜若狂。A沒有催促我,站在旁邊好耐性地等著。在回家的路上,他說:「你看,還是我帶你到那裡去的,謝謝我吧。」他是藉機嘲笑我喜歡張信哲——他總是藉機嘲笑別人。不過,因為看了那麼多張信哲的MTV,心情真的很好,我就說:「我只是喜歡聽他唱歌的聲音而已。」他說:「這個誰不知道?你喜歡張信哲,大概是因為他的聲音聽上去很遠。我喜歡范曉萱,因為她的聲音聽上去很近。」

難得憑空聽人說那麼經典的話,我悄悄記下了。

那時天已經黑了。他突然說:「要麼我送你回家吧?」

我說:「好的好的。——為什麼?」

「你今天好像精神不大好。」

「呸,」我說,「你知道個屁。」

A說:「小姑娘說話,不要呸呸呸。」

他在我身邊走著,比我平靜,比我有禮貌,比我精神好——他這個人最大的缺點,就是樣樣都比我好。他看問題也比我透徹。他說:「其實我也是有點難過。歷史考完了,李老師就不教我們了。」我說:「還有,已經高二了。馬上又要高三了。會很苦的。」

我們就把教歷史的李老師誇獎了一番。李老師是很好的,我們全班都對他感情深厚。不過照我和A的那種說法,就好像李老師是我們的爹、我們的媽、我們的天、我們的地一樣,很過分。對高二、高三的未來,我們什麼也不敢說。

一直走到我家門口,他才想到問我:「你不回家,你爸媽不擔心你?」我說:「我爸媽今天要晚一點下班。」我爸媽是全世界最喜歡加班的人,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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