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善還是性本惡

為什麼我們不誠實?

美國人的誠信度是不是在下滑?

如果我們引誘誠實的人欺騙或偷竊,他們會做嗎?

如果給你機會,你會考試舞弊嗎?

從旅館房間里偷一條毛巾的收益與被抓的成本各是多少?

用《聖經》可以杜絕不誠實的現象嗎?

對道德規範做出承諾會保證人的誠實嗎?

糾正不誠實的更好方法

強制推行誠實的外部措施就說這些。有些情況下可能有效,但其他情況下則沒有作用。有沒有更好的辦法來糾正不誠實現象呢?

實驗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詳細地講述一個實驗,它對這一問題做了充分的證明。幾年前,我和尼娜、奧恩帶領一些參與者來到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一個實驗室,讓他們做一個簡單的數學測驗,一共有20道很容易的試題,每道題都給了一組數字,讓他們從中找出相加等於10的兩個數(例題如下)。測驗的時間是5分鐘,做得越多越好,然後讓他們抽籤。中籤的可以按本人的成績,每答對一道題就有10美元的獎勵。

就像我們在哈佛商學院的實驗一樣,一部分學生直接把卷子交給實驗主持人,這是受到嚴格控制的一組。另外一組人把自己答對了多少寫在答捲紙上交給監考人,把考題紙撕掉——很明顯這一組人有作弊的機會。這樣,有了機會,這些參與者會作弊嗎?正如你所預料到的,他們的確作弊了(但是,並不嚴重)。

在下面給出的數字中,儘快找出兩個,二者相加之和必須正好等於10。你用了多長時間?

1.69 1.82 2.91

4.67 4.81 3.05

5.82 5.06 4.28

6.36 5.19 4.57

到這裡為止,我說的沒有什麼新東西。但是關鍵的一招是在實驗開始之前。參與者們到達實驗室以後,我們要求一部分人寫出他們高中時讀過的10本書名,其餘的則要求寫出《聖經》十誡的內容,記得多少寫多少。①做完了實驗的這一部分,我們才讓他們去做數學題。

實驗的這種設置,就是讓一部分人回憶高中時代讀過的10本書,然後引誘他們作弊;另一部分人則是回憶《聖經》十誡以後再引誘他們作弊。哪些人可能作弊多一些?

在沒有作弊機會的條件下,參與者們平均答對了3.1道題。②

在有作弊機會的條件下,回憶高中時代10本書的參與者平均答對了4.1道題(或者說比那些沒有作弊機會的高出33%)。

但是更重要的問題是另外一組的結果——學生們先寫下《聖經》十誡,然後做題,再撕掉試題稿紙。就像體育比賽解說員說的,這一組才值得看。他們會作弊嗎——或者《聖經》十誡會對他們的操守產生影響嗎?結果連我們也感到驚訝:回憶過《聖經》十誡的學生根本就沒有作弊!他們的平均成績和那些沒有作弊機會的一組相同,比那些回憶高中10本書而有作弊機會的學生少答對一道題。

那天晚上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想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寫下10本書名的那一組作了弊,但不嚴重,就一點點——到了這一點上,他們內心的獎賞機制(伏隔核和超我)搖醒了他們,命令他們趕快停止。

但是《聖經》十誡卻創造出這般的奇蹟!我們根本沒有告訴參與者十誡的內容是什麼——僅僅是要求他們每個人回想一下(他們沒有幾個人能把十條完全寫出來)。我們希望這個練習能在他們心中喚起誠實的意識。事實真的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們弄不明白,這一切的意義究竟在哪裡。我們用了好幾個星期才得出幾個結論。

一個結論是,或許我們可以把聖經帶回公眾生活中來。如果我們只是要減少不誠實行為,這倒不失為一個好主意。但是,有人會反對,聖經意味著對某一宗教的支持,或者就是把宗教與商業和世俗社會混同起來。但是另外一種性質的誓言會解決這個問題。有關《聖經》十誡的實驗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十條中只能記得一兩條的學生和那些十條差不多全記得的都會受到影響。這就是說鼓勵人們誠實的並不是十誡的條文本身,而是出於對某種道德準則的深思。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可以用非宗教的道德準則來提高大眾的誠實水平。例如,像醫生、律師和其他一些高級職業人士宣誓用的誓言——或者曾經用過的誓言?職業誓言能起這個作用嗎?

英文「職業」一詞來源於拉丁文「professus」,意思是「為公眾認可」。高級職業很久以前起源於宗教後來又傳播、擴大到了醫學和法律方面。據說,掌握了秘不外傳的高深知識的人,不僅僅壟斷了該知識的應用,同時還負有明智地、誠實地使用該種知識的責任。誓言——口頭的,經常是書面的——是對執業者行為自律的提醒,同時演化出一系列必須奉行的規則,讓他們按照高級職業的要求擔負起應盡的責任。

上帝能發揮提醒作用嗎?

怎麼辦?假如說,無需藉助《聖經》十誡,我們可以形成在某種世俗保證下簽名的習慣——與高級職業宣誓近似——來提醒我們對誠實的承諾,那麼,這種簡單的誓詞能夠和《聖經》十誡一樣發揮重要作用嗎?我們必須搞清楚——於是我們又進行了實驗。

實驗

我們再一次招募了參與者,這次是在麻省理工學院。這一次的實驗里,第一組人做了數學測驗,把答卷交給坐在房間前面的實驗主持人(他計算了答對的數目並按這個數目付給他們錢)。第二組也做了測驗,但要求他們把答卷折起來自己保留,到房間前面告訴實驗主持人自己答對了幾道。主持人根據他們說的付錢,他們離開實驗室。

這次實驗的新內容出現在第三組。測驗開始以前,我們要求參與者們在試卷的上方這樣的一則聲明後面簽名:「我知曉並允許本次實驗結果進入麻省理工學院道德規範記錄」。簽名後,他們開始做題。測驗時間到了,他們把試卷放進口袋,走到房間的一頭,告訴實驗主持人自己答對了幾道題,拿到自己的錢。

上述實驗結果怎麼樣呢?嚴格控制下的一組不可能作弊,參與者平均答對了3道題。第二種情況下,參與者可以把答卷放進自己的口袋,他們平均答對了5.5道題。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種情況——參與者們也把答卷放進了口袋,但他們事先簽過道德規範聲明。他們在這一條件下,平均答對的題數,也是3道——與嚴格控制的一組完全相同。這一結果與我們採用《聖經》十誡的那種情況相似,這就是簽署道德規範聲明的效力。特別要考慮的是,麻省理工學院根本就不存在這樣一項道德規範!

由此我們了解學生們會在有機會的情況下作弊,但並不是肆無忌憚。不僅如此,一旦他們意識到了誠實——不管是《聖經》十誡還是簽一項簡單的聲明——他們就會完全停止作弊。換言之,如果我們沒有了一切道德規範的意識,就會滑向不誠實一邊。但是如果在受到誘惑的瞬間得到有關道德的提醒,我們可能保持誠實。

目前,有些州的律師公會和高級職業組織正在倉促地尋求支撐他們職業倫理規範的方法。有的給大學生和研究生增加有關道德課程,有的要求舉辦倫理方面的職業培訓班。在法律專業里,馬里蘭州霍華德縣巡迴法庭大法官丹尼斯?M?斯維尼發表了他的著作《律師法庭行為守則》,其中寫道:「這裡面的大多數規則,其實從我們很小的時候母親就說過,她教導我們,懂禮貌有教養的人應該做到這些。既然我們的(還有你們的)母親有別的重要事情要做,不能親臨我們州的每一個法庭,那我就把這些規則再對你們說一次。」

這樣的普通措施有效嗎?我們記得律師們獲得執業資格時宣過誓,醫生們從業前也宣過誓。但是偶爾宣一次誓,偶爾保證一下要遵守章則遠遠不夠。我們的實驗清楚表明,回想誓詞和規則只能在受到誘惑時,或者就在誘惑之前那一刻才會有效。還有,我們要儘快解決這些問題,拖得越久,越難解決。就像我在第四章里說的,當社會規範與市場規範發生碰撞時,社會規範退出,市場規範取而代之。儘管拿到這裡做簡單的類推不盡確切,但是誠實問題給了我們一個相關的教訓:一旦職業道德(社會規範)衰落,要想重建可就不那麼容易了。

誠實為什麼重要?一個理由是,我們別忘記美國在當今世界上佔據經濟強國的地位,就是因為(起碼我們認為),在企業管制標準上,它是世界上最誠實的國家之一。

2002年,根據一項調查,美國的誠信度居世界第12位。但就是在這一調查結果面前,我都懷疑那些與美國做生意的人能否感覺他們得到公平對待。但是實際上,2000年美國的排位是第14,從那以後公司醜聞此起彼伏,美國各大報紙的商業版面簡直是警察局的每日辦案記錄。我們正在沿著一條光溜溜的下坡往下滑,而不是向上走,這樣下去,從長遠來看我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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