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哭。
沒有用,他們再也不關心我的死活,哭亦沒有用。
我進房間躲著。
真希望下一次開門出來,我已十九歲,不用再靠任何人,可以自力更生。
第二天早上,陳媽上來喚我:「傅先生有話同你說。」
我也有話說,打開門,仍然只得九歲。
他的氣已消了。
我站在他面前,不知怎麼開口。
「失望是不是,不過不要怕,生命中原充滿失望。」
他也沒打算瞞我什麼。
「承鈺,你母親不要你了。」
我也知道這是事實,由他說出來,胸口還猶如中了一拳,比摔在地上還痛。
我顫聲問:「我父親呢,能不能叫他回來?」
「我們不知道他在何處。」
我低下頭。
「承鈺,我願意收你做義女。」
「如果你不介意,我情願去孤兒院。」
「但你不是孤兒,你可以住在這間屋子裡,到你成年。」
「不。」
「承鈺,別固執,你母親都已經贊同。」
「在孤兒院,大家都沒有父母,沒有人會笑我。」
傅於琛一直有辦法說服我。
第二天,他告了假,帶我去參觀一所兒童院。
負責人挑了三五個孩子出來,由他們介紹院內生活。
有一個女孩,與我差不多年紀,一直奉承著大人,眼神閃爍,不住賠小心,說許多聲「謝謝」與「對不起」,表示她有教養,又向我打聽生活情況,對我身上的衣服表示羨慕。
我貼近傅於琛,不敢與她說話。
負責人帶我們去參觀女童的居所。
一間大房間總共放著八張床,簡陋的床墊被褥,床邊一張小茶几,這就是她們所能擁有的一切。
我打心底發寒。
總比做賣火柴的女孩好吧,我想。
衛生間在走廊的盡頭,大家蹲著就洗身洗衣服,一隻只漱口杯上吊著一條條毛巾,無所謂你我她,都可以公用。
這就是我要來的孤兒院。
隔了十年,當我中學畢業,又一次試圖離開傅家,自力更生,對這所女童院猶有餘悸。
我記得考取了師範學院,興緻勃勃以為是新的里程碑,跑到他們的宿舍一看,也是這樣,空無一物的大房間,放四張床,每人一隻床頭幾,洗手間在走廊盡頭。
頓時嚇得我面青唇白,打道回府。
對於自小有溫暖家庭的人來說,住大房間,吃大鍋飯,可能是另一番情趣,另一種經驗。
但我接受不來。
那夜,傅於琛誠懇地問我:「承鈺,你已看過那地方,你真認為,與我同處會比到那裡去更差?」
我小小的心靈完全被摧毀。
註定要寄人籬下,就選一個較為理想的環境吧。
我細聲說:「我願意留下來。」
過幾日,傅於琛辦手續成為我正式的監護人。
母親也在場,大筆一揮,完全與我脫離關係。
那日她竭力地打扮過,小腰身的外套,窄裙。
那套衣裳太小了,綳在身上,現出她的小肚子,她也自覺,老用大大的手袋遮住腹部。經濟情形一定不好,沒有能力買新衣。
傅於琛正面也不去看她。
她甚覺無味,辦好事就走了。
傅於琛帶我去喝咖啡。
商業區繁忙地帶的咖啡座上,他遇到不少熟人,過來打招呼的時候,都對我露出好奇的神色。
我自顧自吃蛋糕,不去理會他們。
老實說,真的淪落到女童院,還有什麼私隱可言,沐俗睡覺都得對著大眾做,我已喪失畏羞本能。
打那個時候起,養成我除死無大礙的脾性,怕得死掉都不露出來,鞠一個躬,說聲對不起,又從頭來過。
或者這也是傅於琛與我共同的一點,他亦與我一樣,冷如萬載玄冰。
他沒有把我介紹給任何人。
直到一位漂亮的小姐走過來,他叫「於琛,你在本市?」
「伊利沙伯,」他站起來,「請坐。」
我聽過這個名字,她姓黃,是他的女朋友,他們有很好的交情。
伊利沙伯是位標緻的女子,面孔有股說不出的秀氣,眉宇間略為驕傲,但是一笑起來,又被甜美取代,身材高挑,與她男友差不多高,穿得華美講究。
我不大認識她們這個年紀的女子,但比較之下,也知道她的姿態比母親要高級得多了。
伊利沙伯坐下來,親切而善意地問:「這位是誰呢?」
傅於琛說:「是周承鈺小姐。」
「你好。」她說。
我也說:「你好。」
她又說:「我們一般髮型呢,此刻最流行埃及豔后式。」
我並不知道她指什麼,維持沉默。
但她是位有教養的女士,並沒有與傅於琛作私人談話,置我不顧,客套幾句,她就告辭。
傅於琛站起來把她送回另一張檯子去。
來來去去,像是一整套儀式,煞是好看。
當他回來的時候,我比平時更沉默。
是他先問我:「她可漂亮?」
「非常美麗,像電影明星。」
「全城名媛,最好看數她了。」
忍不住問:「她是你女朋友?」
「從前是。」
「發生了什麼?」
「真是難以形容,」他微笑,「你喜歡她?」
我點點頭。
「記住,真正有氣質的淑女,從不玄耀她所擁有的一切,她不告訴人她讀過什麼書,去過什麼地方,有多少件衣裳,買過什麼珠寶,因她沒有自卑感。」
日後就明白了。
說簡單點,姿態要大方,切勿似小老鼠偷到油,或是似小撈女找到戶頭。
傅於琛自那個時候開始教育我。
我一直住在他家裡,由陳媽照顧我。
他時時帶我出去,總是介紹我為周承鈺小姐。
人們全然不知我與他是什麼關係,但日子漸漸過去,他們習慣他身邊有這麼一個女孩子。
十二歲的時候,我已長到現在這麼高,一年之內縫三次校服,買三次皮鞋,一會兒便嫌小,衣物穿三兩個月便不合身,很明顯開始發育。
脾氣也格外孤僻,動不動生氣,一整天不吃飯,只有傅於琛在本市的時候,我才肯開口說話。
他常常外出,一去盈月。
有時我問:「你又要到什麼地方去?」
「我去奧地利史特拉堡。」
「做生意?」
「不,去參加花式飛翔比賽。」
「會不會有危險?」
「走路也有危險。」
「我可不可以去?」
「你要上學。還有,你已經這麼大了,帶你出去,人家會以為你是我女朋友。」
我咧嘴笑。
沒有人知道他的女朋友是誰。
他仍然沒有結婚。
他仍然帶我出去,他喜歡我外出時擦點口紅。
陳媽初時很詫異,「小姐,你怎麼開始化妝?」後來見慣了,就不再問,這世上原有許多奇人奇事,有什麼稀奇。
口紅由他買回來,有兩個顏色,一隻大紅,一隻粉紅。我不大會用,總是搽得厚厚的,嘴像是哭過之後,腫了出來。
他還喜歡我穿窄腰身的大圓裙,梳馬尾巴,這樣打扮起來,照著鏡子,自覺似十六七歲少女。
他買項鏈給我,說:「戴上就更好看了。」
傅於琛把我打扮得似公主一樣。
我沒有令他失望,開頭,我知道有人懷疑我是他的私生女,後來,他們又說我是他的小妹。
暑假,他把屋子重新裝修,真是痛快,完全不留從前的樣子。
私底下,我並沒有忘記過去。
升中學了。
他為我選了最好的男女校。
即使穿校服不打扮,即使態度冷淡,也有很多男生願意與我做朋友。
他們邀我看電影吃刨冰去圖書館。
仍不敢伸出友誼之手。
他們開始把書信卡片夾在我書本里。
有些還寫英文,文法都不十分整齊,但已噱得我開心,用一隻盒子,珍藏起來。
我們知道一個地方,在學校小路上,叫華南冰室,菠蘿刨冰才六角一杯,放學偶爾,我也肯與女同學約好,吃上一杯。
隔壁桌子坐著男生,彼此裝著不認識,可是大家都特別注意頭髮亂了沒有,說話對桌是否聽見……
我們已開始知道男女有別。
甫士卡與郵票在這個階段已不生效,但我塗口紅,她們沒有,艷羨之餘,風頭仍歸我。
女同學也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