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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科咧咧嘴笑了:「我想我會去母兔院轉一轉,去看看那兒的姑娘們,看看那兒是否還有人愛著我。」

「我聽說過那個地方,」路德說:「是什麼樣的?」

「你在那兒就做四件事:起床、上床、下床、出門。那兒可不會給你提供真正的幸福所需要的溫柔和關懷,不像我擁有許多的溫柔和關懷。」羅斯科拍拍自己的肚子。「從另一方面來講,我們滿得克薩斯跑來跑去地打撲克,這根本不允許我們有那麼多時間來創造持久的關係,所以母兔院簡簡單單的也不錯。」

溫切爾聳了聳肩,把頭縮進了夾克里:「那麼,回頭見吧。」

「溫切爾……」羅斯科開口說話了,微微皺著眉頭:「到那兒可要小心些。在某些場所警察對撲克鎮壓得可厲害呢,敲詐勒索也是常有的事。上個月在拉伯克,有幾個人在吉米·雷馬斯特的撞球場後面打牌打得廢寢忘食,結果兩個帶著霰彈槍的孩子把那兒攪得一團糟。我們現在都有點兒精神緊張了。」

「多謝。我聽說過拉伯克那事。很明顯,在敲詐發生前一小時,其中一個牌手一直在街對過的咖啡館裡夸夸其談,還炫耀著大把鈔票。真蠢。」

溫切爾鑽進了自己停在旅館停車場的一九四○年產的凱迪拉克,在裡面坐了十分鐘,記下剛剛那場牌的筆記。他已經知道了羅斯科和路德的打牌風格及出牌趨勢,他各用了一張紙來記錄他們倆的事,約翰尼德是打西岸來的,在南方的牌圈裡是新面孔,所以溫切爾在筆記本上特意為專業牌手留空的地方對他做了一些額外的註解。

儘管約翰尼德打牌花樣百出,他卻很擅長混淆別人的判斷力。當他拿了一手好牌的時候,他會把目光略微偏離牌局,做出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這一花招極其平常,但在牌技差勁或水平中等的人眼裡,它的效果往往就放大了。一個專業牌手偶爾恰如其分地耍上那麼幾次伎倆,其他人就會被捉弄得團團轉,覺得這個牌手拿了一手臭牌。溫切爾在一頁紙的頂部寫下「約翰尼德·安傑洛」,開始做筆記:

1967年5月30日,身高一米七七,黑髮,向後梳,黑皮膚,衣著好。不太擅長得州撲克=高估了他手裡的牌,其實他的牌很差,同時也低估了其他人痛打落水狗的情況。擅長在拿到好牌時混淆他人視聽:眼光略向右偏,漠不關心,掩飾得很好=示弱意味著強大。就像運動類賭博一樣。閑散一些,全面一些。

溫切爾把筆記本往後翻了好幾頁,草草寫下關於那三個從丹佛來的汽車商人的描述。他們輸得很慘,每人大約輸了七八千。他可能永遠都不會再遇上他們了,但人永遠也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麼。像他們那樣的傢伙急吼吼地跑來,輸得慘不忍睹,然後又跑回來輸上更多的錢。他給他們寫下了一些籠統的注釋,就此擱筆:

鄉村俱樂部牌手。通常:酗酒,注意力游移,對牌的悟性不高。酒喝得越多,人就越散漫。得州撲克,雖然是他們叫的,他們仍然覺得這種牌戲很神秘。很明顯,他們想裝作自己玩得州撲克很在行。虛張聲勢表現得顯而易見,習慣在短時間牌局中下一大注。哈蒙(姓)可能會試圖偷看丟牌;當他被抓住一次並被警告之後就收手了。其他兩人輸牌時的牌風不錯,但哈蒙並不是這樣,他總是抱怨著說自己如何拿不到好牌,有兩次差點把路德給惹惱了。其他兩人中有一個(叫沃克?)喜歡「讓每個人都誠實地打牌」=即使拿了一把一般的牌或臭牌也會叫牌=很難用虛張聲勢這招來糊弄他。

隨後,溫切爾會把他的筆記抄到兩組3×5的卡片上,他把這些卡片放在文檔盒裡。一組卡片是根據姓的字母順序來排列的,另一組列出了重要的牌局,是以日期來排列的。如果他提前知道哪些牌手會來參加,他就會仔細地翻看筆記,就像所有的優秀的記者一樣,他在短期內把每個牌手的信息都暗記於心——他是誰、是幹什麼的、是怎麼打牌的、是什麼時候打牌的、為什麼來打牌。

溫切爾開動了凱迪拉克,駛出了旅館停車場,額外給了侍者十美金的小費,其實前晚他已經給了他十美金。他喜歡當自己不在的時候,有人好好照料著凱迪拉克。

在街道另一頭,有兩個男人坐在一輛舊雪佛蘭里,注視著他駕著凱迪拉克駛出停車場、開到街上。溫切爾記住了那輛車的車牌,從右靴里抽出銀行家專用手槍,把槍放在自己的膝頭。但一直到他向右轉、把凱迪拉克調頭向大斯普林開去時,那輛雪佛蘭依然停著沒動。謹慎總是好的。就像羅斯科所言,情形越來越艱難了。

然而——他的一根手指輕輕刮過上唇的一條淡淡疤痕——情形總是艱難的,並且不可能比一九四一年的聖塔·海倫娜一戰更難對付了,那是個星期六的夜晚,當時他忽略了費恩教他的一條基本的生存法則。

在一九四○年費恩在聖安吉洛被槍殺之後,溫切爾對成為一個邊境巡邏人考慮得更多了。他剛滿十七歲,正是自作主張的時候。他對大學不感興趣,也沒錢去上大學,而他母親也差不多無可奈何地屈服了。

或者,也許能成為一名牛仔。他是個不錯的騎手,並且已經有了一些其他的陸上技巧,剩下的東西可以到他能找到工作的地方去學。雖然薪水很低,也沒什麼前途。除此之外,去礦上是另一種可能性,但他已經聽說礦井不久就要關閉了,而且礦工們似乎總是咳個不停。看起來你一會兒被推向這條道,一會兒又被擠向另一條道,時斜時偏地走上了生活之路,與其說你是在選擇自己的道路,不如說是各種可能性把你引上了那條路。

他咧開嘴朝自己笑了笑。如果機運主宰一切,不如就做個好僕人。打撲克,真見鬼。別再扮演那娘娘腔的紙牌術士的角色了,開始正正經經地玩這個遊戲吧。至少試一試。

他開始在禮拜六的晚上在桑德比特商店轉悠,觀戰並研究那裡的牌局,那是礦工們賭博的地方。他沒學到多少東西。他們粗枝大葉又鬆鬆垮垮,似乎並不在乎是贏是輸,他們大多是玩抽牌和五張牌梭哈。這類牌戲通常都是鄰居們在一塊兒玩,在那些日子裡,一份一角的賭金和兩角的下註上限已經很多了,那時花上兩毛錢就能買一磅咖啡,花上一或一點五美金就能在厄爾巴索租上一個帶沐浴的旅館房間。溫切爾不覺得自己會犯什麼差錯,並且決定用上費恩給他的五美金中的兩塊錢。

到了下個禮拜六,他候在牌桌前等座位開局,手心不停地冒汗,兩腿顫慄著。在大約十點的時候,桌邊有了個空位。他坐了下來,面前攤著兩美金零錢。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打撲克。

錢在三十分鐘內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他給嚇著了,從他的表情和牌風中都可以看得出來,他緊張得忘記了大多數的規則,也沒能集中注意力地去打牌。他思索著,想把錢弄回來,又在錯誤的時候虛張聲勢了一番,當其他人在叫牌、提注的時候,他依然攥著一對三,當坐在他邊上的男人亮出一手可能是同花順的牌時,他抽了一副最大為五的順子。牌打得既愚蠢又粗心。他又拿出了一美金,然後在十分鐘內把它輸掉了。費恩正在什麼地方眨巴著眼睛,想著自己教了那麼多原來都是徒勞的。

「下次再來啊,小子。」當溫切爾抽身離開牌桌的時候,一個礦工這麼說道。

另一個礦工咧著嘴笑哈哈地說:「謝謝你給我們酒錢,年輕的迪亞先生。非常感謝盛情。」

他的父親觀看了比賽,跟著他走到了外頭。「你得冷靜下來,溫切爾。那些男孩可能比你想像中要厲害一些。他們終日喝酒,無所事事,但他們中有一些人也打過許多次牌。別理會他們的嘰嘰歪歪,打牌就是這樣的。明天我們去你那塊平坦的岩石那兒再練習一下。就把今晚當作是一次昂貴的教育投資吧。」

第二個禮拜六情況好轉了一點兒。溫切爾離開牌桌的時候贏了兩角五分,他的父親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在任何時候,只要你能帶著比自己下的注多一點兒的東西離開牌局,那它就是一次不錯的晚間娛樂。」

接下來的那個禮拜五,溫切爾獨自出發了,開始把自己所知道的關於撲克的每件事都在腦子裡翻來覆去地滾,反反覆復地實踐,一直到非常熟練,熟練到不管緊張與否自己都能舒緩平穩地打完一場牌。第二天晚上他贏了四角錢。

事情就一直這麼發展下去了。輸了一美金,贏回來兩美金,扔下五角錢,贏回來六角錢。雖然,在什麼地方——在這兒溫切爾顯示出了核心本質,這本質會帶領他走向他面前的生命之路——他的牌技轉向了一個更高的層次。他不再緊張,開始全神貫注地投入到牌戲中去了。

他參加周六晚上的牌局,和那些礦工們打牌已經有六個禮拜了,在某個晚上的牌局裡他贏了四美金。第二周他贏了三美金,再接下來一周他揣著七美金離開了牌桌。那個時候,礦工們不再嘲笑他了,而是確保他們的牌局中沒有任何空位。

他的母親並沒有被山姆的那些話所騙,每到那些禮拜六的夜晚,山姆總是會說:「我想溫切爾和我可以逛逛桑德比特商店,看看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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