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不知道,馬蒂也不知道。
「公司的車,」司機答道,手依然探在車底在灰塵里摸索著。「挺新款的。買了一兩年吧。」
「我覺得它看起來新極了。里程計顯示它只開了七千公里。」
終於,司機找著了掉落的螺母,把它牢牢地擰在了一個輪子的螺栓上。他汗流浹背,襯衫已經濕透了,手上沾滿了潤滑油和灰塵。他聳起了寬厚的肩膀,用有力的前臂握緊了千斤頂的把手,把康尼車放了下來。他不喜歡這個警察如此注意細節。
「我得請你倆向我出示一下駕駛執照。」警官說道,他的手電筒光看起來直接照在了金屬盒上。他偏了偏頭,把光線移得更近了一些,正照在盒子上。「等一下,別動。下頭那些是什麼?那些粘在引擎支架上的是什麼?」
司機以為自己又聽到了爆胎聲,這兩種聲音幾乎一模一樣。接著,警察猛地向前倒下,倒在了他的懷裡。牛仔帽撞上了司機的肩膀,皺成了一團,麥格麗特手電筒從警察手中跌落下來。
「上帝!」司機站起身來,晃動著輪胎扳手。「這他媽的是怎麼了?」他撿起麥格麗特手電筒照向地下。一縷鮮血正從警察的後腦冒出來。
他把手電筒對著馬蒂,馬蒂正把一把帶著消音器的短管手槍往腰帶里塞。
「馬蒂,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他媽都幹了些什麼?」
「他看見了那些盒子。你注意到了不是嗎?他在看那些盒子。」 馬蒂的語速很快,幾乎有些模糊不清。
「我本來可以試著掩飾過去的,你這該死的笨蛋。他沒有足夠的理由來搜查我們。耶穌啊,現在我們他媽的怎麼辦?你告訴我!還有,以上帝的名義,你拿著那把槍幹什麼?我們應該把所有的裝備都放在那些盒子里。」
馬蒂什麼都沒說。有盞門廊燈的燈光灑過了街面,司機可以看到一個輪廓,有人正透過前窗向外窺視。在得克薩斯的考弗拉,一切都顯得那麼失敗。
「我們得把這狗娘養的弄到別的地方去,馬蒂。快點,幫我把他弄到后座上去。」
馬蒂彎下腰來,抓住了警察的腳踝,很小心地不把自己的衣服和襯衫袖口弄髒,同時也照顧到自己的背痛。司機打開一扇後門,抓住警察前胸的斜紋襯衫,把他舉起來扔進了后座。
馬蒂搓了搓手,又揮了揮手說道:「我告訴過你吧?我不喜歡手裡沒武器。嗨,他會一直這麼流血,把這地方染得一團糟,不是嗎?血跡可是很難除掉的。他的血把真皮墊子都弄髒了,不是嗎?」
「馬蒂,閉上嘴,按我說的去做,不然我就把你扔到那個警察上頭去。把他的牛仔帽撿起來扔進車,扔在他邊上。然後回去關掉那輛警車的燈光和馬達。」司機使著千斤頂,讓康尼車四輪著地。他轉著輪胎扳手,上緊了輪子的螺母。工作完成後,他把癟掉的輪胎和工具一起扔進了卡車,猛地關上了門。街那頭的門廊燈現在已經熄了。
他們坐到了車裡,沿著聖哈辛托朝九十號公路那裡開,過兩個街區就到了。司機的襯衫袖子依然高高卷著,前臂肌肉緊繃、塊塊凸起。他向左轉,上了九十號公路,在兩人接近考弗拉東邊的時候點了一支煙。「我包里有五分升野火雞波本威士忌的極品高價產品。。幫我拿出來。我需要喝點酒。」
馬蒂轉身探過座位,拉開一隻黑色皮箱的拉鏈:「酒在哪兒?我找不著。」
「頂上左邊的袋子里,和我的刮臉用具放在一起。」
「找到了。耶穌啊,這警察的血流得到處都是。我說過會搞成這樣的,不是嗎?我們回到城裡的時候人家會怎麼說呢?」
司機擰開酒瓶深深吸了一口,然後重新蓋好蓋子,把酒瓶塞到了座位底下。「我們一找到合適的地方就把這屍體處理掉。馬蒂,你真是個愚蠢透頂的混蛋。」
「別以那種口氣對我說話。那個警察是自找的,我就這麼看來著。我不喜歡他的說話方式,瞧瞧吧——開口閉口『你倆你倆』的,這是在放什麼屁?該死的鄉巴佬。而且沒有人,也包括你,可以管我叫愚蠢透頂的混蛋,聽到了嗎?」 馬蒂的聲音已經失去了慣有的那種無知天真,彷彿籠上了一層灰濛濛的冰霜。
「是的,是的,我聽到了。」司機開始考慮馬蒂的不穩定性,並且想到了他的同伴腰帶里塞著的S&W32手槍。
他讓酒精麻痹自己,使自己鬆弛下來,然後試著讓氣氛輕鬆起來,以彌補他先前所說的重話。「對不起。只是因為我們手頭的事情有點兒糟糕,我就有點兒神經緊張了。」
「那好吧。只要你道歉了就行。看那月亮。」 馬蒂身體前傾,透過擋風玻璃向上凝望著,「你見過那樣的月亮嗎?」
「不,我從沒見過那樣的月亮。」司機說道。他用力踩下油門,康尼車已經厭倦了整夜的行程,而這黑夜卻越來越長,似乎永遠也到不了天亮。
回溯到一九三八年,其時費恩正頂著上流紳士的頭銜。他說起話來就像個翩翩公子,穿著打扮也像個時髦精英——他穿著考究的套裝,系著亮閃閃的領帶,領帶上還夾著祖母綠領帶夾,再加上漆皮小黑靴——靴子很適合在高檔地毯和拋光地板上行走,但顯然不適宜高原沙漠中的探險。通常來講,一個職業老千往往會保持低調,會以言論和穿著來佯裝平凡,這樣就不會引起關注或讓人們注意到他。然而費恩卻把自己裝扮成一個打工仔,好似在邊境附近的堪地里蠟一種天然植物蠟, 一般常用來作口紅的基底, 或添加在香皂中增加硬度。工廠,他面向大眾,扮演著四處奔波的銷售員角色,他愉快地對每個人說:「大伙兒好,很高興結識你們。」很明顯,這層偽裝是十分有效的,因為誰會相信一個看上去如此高尚和善的人竟會想著在打牌時出老千呢?
除了偶爾消失一兩個月之外,他總是在桑德比特商店裡晃悠著。沒人確切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兒,但他回來時總是笑眯眯的,說著一些諸如「是啊先生,是一次收益不錯的短途旅行……相當可觀,我必須得承認」此類的話。
費恩在外表上有個缺陷,那就是他的左眼,這隻眼睛出於某些原因有點兒斜視,使得他在看人的時候會歪著頭。這可能有些不吉利。然而費恩卻把他變成了自己的獨特魅力,你幾乎會對他感到同情。他把溫切爾帶進了商店的一間後房,便歪著頭斜覷著他。
「年輕的溫切爾先生,我們先來談談撲克的哲學和目的吧,撲克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害別人,這也是它純粹的目的,撲克就是這樣一種遊戲。所以給我好好聽著,並且把這道理記在你的腦子裡,當有這種需要的時候就把它拉出來:殘酷和欺騙是撲克好手的兩種最佳武器。並且,作為一個男人,如果你躺下來聽任自己的天性和心聲,你就會發現,或多或少,這兩種品質都存在於你身上。」費恩挑了挑眉毛,咧開嘴笑了起來。
「玩撲克可得有耐力、智謀和冷靜,同時內心也得一直保持一種『文雅的野性』。當你坐在撲克桌前時,就把和人性行為之類的那一套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他輕蔑地說出了『人性』這個詞,彷彿它是一個人能具有的最壞的性格特點)。把友情、慷慨、憐憫、遊戲道德全都拋諸腦後。那些玩意兒在撲克桌上行不通,並且還會破壞遊戲的純粹性,就這麼把它給褻瀆了。撲克可不是什麼友好的遊戲。如果你非要這麼做,那你的技巧就會爛掉、鈍掉、枯掉。明白了嗎?」
溫切爾點了點頭,但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了。費恩所說的,和他在家裡學到的每件事情都截然相反。
「溫切爾,從你臉上顯而易見的迷惘神情中我看了出來,我剛才所說的話可能和你迄今為止學到的、如何對待他人的理念格格不入。所以這兒就有了個棘手的問題,就是你得把贏撲克的必要態度,與過一種正經良好的生活所需要的態度區分開來。有些人從來做不到這種區分。而你的話,如果你努力去做就會做到。當你不玩撲克時以一種方式生活,當你坐在撲克桌前時就以另一種方式生活。這需要一些實踐,但這是可以做到的。」
費恩讓溫切爾消化了一下他的話,然後繼續開講。「我所知道的最慈善、最親切的人要數賽勒·羅林斯了。賽勒從東得克薩斯出來的時候既和藹又友善,就像穿透冬日的四月份的太陽,但當他在牌桌前坐下時,你會覺得是一條莫加伏南加州的一處沙漠。響尾蛇在和你打牌。而在牌戲結束之後,不管是贏是輸,他都會回覆到原來的面目,要多親切有多親切,他會把嬰兒放在膝蓋上搖晃,還會和你聊聊天氣。」
溫切爾記得他的父親談到過賽勒。數年前山姆在克里爾塞格諾看過他打牌,並說這是他生命里印象最深的場景之一。「哦,那個賽勒太厲害了,溫切爾。他的打牌方式讓其他人想在第一輪賭局就繳械投降。就好像他們知道自己沒有絲毫獲勝的希望,於是就決定放棄挑戰直接讓他拿走賭注。」
費恩拿出一把小巧的摺疊式小刀,刀柄是象牙的,他開始修指甲,在刮指甲時間或抬頭看看溫切爾,並說了以下的話。「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