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就這麼簡單

夏天

幽魂美人綠月亮清風和蒿草

蛙荷花蟬耳聾地

在枝頭上大唱你這傻瓜,聽不見呢

唱什麼唱是誰

把心情故事在夏天揮灑網

是夏天的風攏得住樹梢

攏不住心……夏天

就活成了這個樣子

整個夏天……

我和媽媽待在家裡閱讀。

畫畫或者學寫東西。

那個時候,我爸爸把家裡的電腦拿到了深圳創業,我就用鉛筆寫。

記得有一次,我看成語故事「此地無銀三百兩」,覺得非常有趣,竟然提筆「講起故事來」。你知道的,早在我五歲,就撅著屁屁在床上寫關於孫悟空師徒取經的順口溜,並且寫得像模像樣的了。

那麼,這一次,大約是我第一次寫「小說」。

不過,那個時候我9歲,還不知道什麼是小說呢!就請你看看我第一次用鋼筆歪歪扭扭寫下的這篇小東東——此地無銀三百兩

——故事新編

1從前有個人叫阿大,有一天他掙得元寶三百兩,恐怕被人偷了,就在自家院子里把這元寶三百兩埋在地里。做好後,他要回家睡覺,但又不放心,又找了個木牌,上寫:「此地無銀三百兩」,插在地里,然後他就回去睡大覺。

隔壁的阿二看見了,看見了牌子上寫的字,便猜想地里一定有銀子!於是他就拿來鋤頭,把那些銀子挖走了,還自作聰明地寫了個牌子:「隔壁阿二不曾偷」云云。

第二天阿大起來後發現自己的銀子被人挖走了,大怒,又看見了阿二的牌子,他就拿著這個牌子去官府告了狀。

結果當然是阿二被抓進了大牢,那銀子就還給了阿大。2自從阿二被關進大牢以後,心裡就很氣惱,決心報復阿大。

兩年後,阿二刑滿釋放,他回到家以後,想來想去,終於決定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裡化裝成刺客,殺死阿大,奪回銀子。

夜幕降臨,阿二就帶上匕首,潛入阿大家裡,把門關好後悄悄來到阿大的床前,對著阿大的胸脯一刀刺去,阿大大叫一聲昏死過去了。阿二以為阿大死了,就把銀子拿走了。又弄了個木牌,上寫:「阿大無銀三百兩,隔壁阿二不曾殺。」

次日阿大醒來,強忍劇痛,發現阿二留下的牌子就拿去到官府告狀。大官聽了原委後大發雷霆,下令把阿二抓回來,大刑侍候,阿二受不住,只好招供。大官令阿二寫一遍那個木牌,果然字跡一模一樣。大官最後下令:「阿二,本官判你服三年刑,充軍服役!」

大官又命令隨從去阿二家裡取回那三百兩銀子,還給了阿大。3話說阿二被充軍三年後,音訊全無。而阿大做了三年的生意,發了一筆小財,買了幢漂亮的房子,還娶了個美麗的媳婦桃花。

一天,阿大聽人說阿二打仗回來了,由於他立了大功,所以朝廷讓他做了大官。阿大嘆道:「看來這不是好兆頭啊!」

阿二打仗回來,果然派人把阿大抓走了。

阿二親自升堂,他把驚堂木一拍,惡狠狠地對阿大吼道:「阿大!你犯了滔天大罪!有三條!第一,你搶了我的銀子三百兩!第二,你霸佔了我的房子!第三,你搶了我的媳婦!你到底認不認罪?!」

阿大辯稱自己從沒幹過那些事情,於是阿二下令打阿大一百大板,阿大昏了過去,阿二就拿他的手在認罪狀上按了個手印。

於是,阿大被判六年的徒刑並充軍。阿二就這樣霸佔了阿大的銀子、房子和阿大的媳婦。4阿大的媳婦很忠貞,屢次不從阿二,阿二惱羞成怒,把阿大的媳婦打了以後扔進大牢,和阿大在一起。後來阿大的媳婦桃花懷了孕,阿二以為是自己的種,就又把阿大的媳婦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婦就是這樣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證據,並把牌子也偷了出來,然後連夜逃跑,進京告狀。

皇帝接見了阿大的媳婦,聽過阿大冤案的案由後,勃然大怒,把阿二抓進京城審判,經過多方查證,終於證明阿二確實犯了罪,皇帝下令罷去阿二的官職,流放三千里。後由於阿二行賄一個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終於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這時阿大的媳婦已經生下一個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給他取名叫做:「阿大二」。當然,這只是一個梗概,原文有13頁那麼多呢!

史蒂文森曾經說過:初學寫作的人,一般都會本能地摹仿自己最欽羨的作品,然後以一種驚人的變化力來轉化它。哪怕是偉大的作家,也要經過多年的實踐,才能駕御所有擁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領域。

雖然我的寫作那時候還有很多模仿,但是,這在我的生活,的確是個飛躍!

你們家的孩子,或者你自己,大概很小就會講故事了吧?!

而我,你看,卻在9歲的時候才第一次學會!

當然,是用筆講!

有的人,一生口才都很好,不肯用筆寫作……

而我則是因為聽說不便而首先學會了「寫作」——

寫作,是我最好的自我表達方式!

我9歲的時候,助聽器還是個模擬的傢伙,戴上它,你就別指望能夠聽清楚語言啦!但是,我卻喜歡戴它——因為我喜歡有聲音的感覺。

你如果高分貝的損失了聽力,你戴上它,就會感覺到聲音的存在——這個世界亂鬨哄的;當然,你也可以在不想聽的時候「關」上你的耳朵……

這個,聽力正常的人絕對無法做到!嗯,你是否從來沒有過安靜的世界?

沒有任何聲音,人們決不會用聲音來傳達信息?!

當然,這個世界是虛假的。

荷馬,聽說是個絕對一流的「聲音」專家。

你看,他不用文字,也就是不用寫作的方式來傳唱「史詩」。

這個據說是因為當時游牧民族沒有工具來寫作,也就就是缺乏文字傳播的媒體——樹木或者龜骨——那個時候造紙術還沒有發明……

但是,荷馬史詩卻一點都不因為不是「寫出來」而有絲毫的遜色!

看——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憤怒——

他的暴怒招致了這場兇險的災禍,給阿開亞人帶來了

受之不盡的苦難,將許多豪傑強健的魂魄

打入了哀地斯,而把他們的軀體,作為美食,扔給了

狗和兀鳥,從而實踐了宙斯的意志,

從初時的一場爭執開始,當事的雙方是

阿特柔斯之子、民眾的王者阿伽門農和卓越的阿基琉斯。

是哪位神祗挑起了二者間的這場爭鬥?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和《奧德賽》,每部都長達萬行以上。《伊利亞特》共有15693行,《奧德賽》共有12110行,兩部都分成24卷。這兩部史詩開始時只是根據古代傳說編的口頭文學,靠著樂師的背誦流傳下來的零散篇章,荷馬如有其人,大概就是最後把這兩部史詩初步定型的職業樂師。

荷馬唱這首詩的時候,他雙眼失明,耳朵也不太靈便。可是你看,他心靈的詩篇是多麼美,多麼震撼人心啊!

這不但是西方的,也是人類的「千古絕唱」!

荷馬的做法正和我相反。也就是說,我的寫作,是用文字,他的寫作,卻是用語言(聲音);在這裡,文字和語言,語言和文字,語文的使用,竟然是被割裂開來的。其實,人類大多數的時候,就是這樣使用自己的語文的。

寫作,或用言語,或用文字。在咱們中國,古老的文字,winzip一樣的古文。經過壓縮後的語言,也是因為文字傳播媒體的限制。

絹、骨等材料數量有限和價格昂貴。

但是,它們也一樣的絢麗和偉大!例如:

酒德頌

劉伶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為一朝,萬朝為須臾,日月為扃牖,八荒為庭衢。行無轍跡,居無室廬,暮天席地,縱意所如。止則操卮執觚,動則挈提壺,唯酒是務,焉知其餘?

有貴介公子,縉紳處士,聞吾風聲,議其所以。乃奮袂攮襟,怒目切齒,陳說禮法,是非鋒起。先生於是方捧罌承槽,銜杯漱醪。奮髯箕踞,枕麴藉糟,無思無慮,其樂陶陶。兀然而醉,豁爾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熟視不睹泰山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慾之感情。俯觀萬物,擾擾焉如江漢三載浮萍;二豪侍側焉,如蜾蠃之與螟蛉。這個,你看懂了嗎?如果不是憑著絕好的古文修養,你的腦袋裡的解壓程序自動幫忙,恐怕很難閱讀的吧?!

我這麼說,是想讓人們走出一個誤區,那就是——寫作的神秘性!你看,一個發音困難的孩子可以寫得很好,就像一個說話流利的孩子「說」得很好一樣!所以,到了後來有人提醒我「別作仲永」的時候,我就笑了!

天才——在我根本就不存在,當然也就沒有了消失一說!正像某人說的:我確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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