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薩諸塞州的奴隸制

最近,我參加了一個康科德市民大會,跟多數時候一樣,準備就馬薩諸塞的奴隸制這個話題談談看法,但是卻發現吸引大夥聚到一塊兒是內布拉斯加的命運,而不是馬薩諸塞的命運,意識到我要講的內容全然亂了規程,這一發現讓我又驚訝又失望。我一直以為著火的是房子,而不是草原,但是儘管有數名麻省公民因為意圖營救一名奴隸而身陷囹圄,會上卻沒有一個發言者對此表示遺憾,甚至根本無人提及此事。看來他們關心的只是一千英里之外的荒地如何處置。康科德的居民沒準備站在自己的橋邊,卻只談在黃石河那邊的高地上佔據一個適當的位置。我們的布特里克、戴維斯、哈斯莫們退到那邊去了,我擔心他們在自己和敵人之間沒有留下萊剋星頓公用地的位置。內布拉斯加一個奴隸也沒有,而在馬薩諸塞可能有一百萬奴隸。

念過政治學院的人們向來看不到這些事實,他們採取的措施也不過是些折中辦法,是些權宜之計而已。他們把解決問題的日子無限期推遲,同時負債日漸增多。儘管《逃亡奴隸法案》不是那次討論的主題,但是我同鎮的人們在不久後的一次會上最終稍微得到了一點解決。據我了解,同鎮人認定1820年的妥協協定遭到了某黨的反對,「因此,……1850年的《逃亡奴隸法案》必須廢止。」但這不是一部極為不公的法律應該廢除的原因,政客面對的事實不過是小偷獲得的尊敬比人們通常以為的要少,而不是他們是小偷這樣一個事實。

我在那個會上沒機會發表我的看法,在這裡,請各位允許我說說自己的看法好嗎?

波士頓法院大樓又一次戒備森嚴,抓捕了罪犯並且正在審案,要弄清楚他究竟是否真的不是奴隸。有人以為公正或者是上帝在等洛林先生的決定嗎?這個問題早就解決了,那個沒受過教育的奴隸以及周圍的民眾早就聽到了裁決,並且深表贊同,而此時法官先生還坐在那兒猶疑不決,真是荒唐。我們可能禁不住想追問他究竟是受誰之託,接受了委託他又是誰;他恪守的究竟是什麼新奇的法規,怎樣的先例對他來說才具權威。這樣的仲裁者存在的本身就不合時宜。我們不用請他打定主意,我們叫他打好背包得了。

我洗耳恭聽,想聽聽州長,馬薩諸塞武裝部隊總指揮的聲音。我聽到的,卻只是蟋蟀的鳴聲與昆蟲的嗡嗡聲,瀰漫在夏日的空氣里。州長的功績是於閱兵日檢閱部隊。我見過他騎著高頭大馬,脫帽致禮,傾聽牧師的禱告。我也就有幸見過州長這一面。而且,我想沒有州長,我也能活下去。如果我可能被綁架,而他不能發揮絲毫作用來阻止不幸發生,那麼他對我還有什麼重要作用呢?當自由被置於最危險的境地時,他卻不知所蹤了。一位優秀的牧師告訴我,他之所以選擇牧師這個職業是因為從事這項工作他有閑暇追逐自己的文學夢。我會建議他當州長,那樣時間更多。

三年前也是,當西蒙斯悲劇上演的時候,我告訴自己,馬薩諸塞州州長這樣一個官員的確存在,如果這個人不存在的話,——過去的兩周他都在幹什麼呢?在這場道德地震中,他要盡到職責,難道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做嗎?在我看來,沒有什麼比當時發生的事情更犀利更諷刺了,而對人的侮辱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那場危機中居然無人向他請示。我所了解的州長先生,最壞的也可以說是最好的,就是他沒有乘機出名,贏得美譽。他當時大可不佔其位,一辭成名。看來人們似乎忘了還有這麼一個人,還有這麼一個職位。但是,毫無疑問他一直在苦心經營,意圖牢牢把持住州長的寶座。他不是我的州長。他都沒管過我。

但是,終於在當前這一事件中,我們聽到了州長閣下的聲音,在他和美國政府成功地擄去了一個可憐的無辜的黑人的終身自由後,在他們窮凶極惡地掠走了黑人心中那幅上帝的肖像後,他在慶功晚宴上對自己的同夥發表了演講。

最近我讀到本州的一項法令,法令認定聯邦範圍內任何官員不得因某人被稱為逃亡奴隸而將其拘留或者是協助他人將其拘留,否則為非法。同樣,明明有臨時歸還令要求把逃奴帶走,不再受美國警察局長控制,卻因為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協助該官員而致使歸還令執行未果,這事也夠臭名昭著的了。

我曾經以為:州長,在某種程度上講,是一州的行政官,確保本州的法令得到有效執行是州長應盡之職;而作為一個人,他得小心謹慎在執法的過程中不得有違人類的法律。但是事實上,當形勢需要他的時候,當他可以派上特別重大用處的時候,他卻毫無用處,或者比一無是處更糟糕,竟然眼睜睜看著本州有法不依。或許我不知道州長究竟有何職責,但是如果當州長要求把自我置於那般無法補救的恥辱之下,如果當州長就是要制約我的男子氣,我得小心了,永遠也別當什麼馬薩諸塞州州長。這個聯邦的法令我讀的還不多,讀來也無甚益處。法令中總不說實話,說了的話又不認真對待。我關心的,我想知道的是州長本人的影響和權威全在奴隸主一方,而不是在奴隸一方——在有罪的一方,而不是在無罪的一方——在不公正的一方,而不是公正的一方。我從未見過我談論的這個人,實際上,在此事件之前,我不知道他是州長。我是在同一事件聽說他和安東尼·伯恩斯的,因此大多數人會聽說過他。我們相去太遠,我沒被他管過。我不是說我沒聽說過他,就有損他的名聲,我只是聽到了我聽到的東西。關於他,我能說的最糟糕的話就是,他證明了他比自己的大多數選民可能表現得更差。在我看來,那種局面,他應付不來。

全州的武裝部隊都歸一個薩托先生指揮,此君是來自弗吉尼亞的奴隸主,指揮軍隊就是為了抓一個被稱為他的私有財產的人。但是,一位馬薩諸塞的公民就要被綁架了,卻沒有一兵一卒出手相救!過去的79年里,所有的這些士兵,所有的這些訓練,一直就是這樣嗎?訓練他們就僅僅是為了洗劫墨西哥,為了把逃亡奴隸帶回去送給他們的主人嗎?

最近這些日子,夜裡我能聽到街道上傳來陣陣鼓聲,還有人在訓練。訓練目的何在呢?康科德的小公雞還在打鳴,我勉強可以原諒,或許它們那天早上沒有挨揍,但是這些「訓練者」咚咚的鼓聲,我沒法原諒。奴隸正是被這些人遣返的,也就是說,被士兵押送回去的。在這個問題上,你最多也就能說士兵是傻子,不過因為穿了帶色的外套而更惹人眼罷了。

三年前也是,波士頓當局召集部隊把一個非常無辜的人,一個他們知道無辜的人送回了奴隸制的魔窟。事情剛剛過去一周,康科德人鳴鐘放炮,紀念他們獲得自由——向他們的先輩致敬,先輩們在橋上戰鬥英勇無比,對自由無限熱愛。似乎那三百萬人是為解放自己而戰,卻要讓另外三百萬人繼續戴著奴隸制的枷鎖。現在人們戴了頂傻傻的帽子,卻硬要稱之為自由帽。我不知道,但是肯定有這樣的人,如果捆在鞭刑柱上,只能騰出一隻手來,這樣的人會用這隻手去鳴鐘放炮來慶祝他們的自由,所以我的同鎮人擅自鳴鐘放炮了。那是他們自由的限度。當鐘聲漸遠,他們的自由也隨之消逝;當火藥耗盡,他們的自由也伴著硝煙散去。

如果獄中囚犯預定了所有準備用於慶祝活動的火藥,再雇些監獄官來幫他們鳴鐘放炮,而他們自己在透過鐵窗欣賞這一幕,那將是天下最大的玩笑。

在我看來,我的鄰人正是這樣。

每一個仁慈的聰明的康科德居民,在他或者她聽到鐘聲炮聲的時候,不是自豪地回想起1775年4月19日的事情,而是會無比羞愧地憶起1851年4月12日情景。但是,現在我原有的羞愧已經被新的恥辱埋了半截。

馬薩諸塞坐等洛林先生的決定,似乎這個決定會對她的罪惡產生什麼影響一樣。她所犯的,是最明顯最致命的罪,她的罪過在於她把這樣一件大事交由他來裁決。這實際上是對馬薩諸塞的審判。馬薩諸塞在釋放這個人上每猶疑一刻,在補償自己的罪過上每猶疑一刻,這馬薩諸塞州都罪責難逃。對馬薩諸塞進行審判的長官是上帝不是愛德華·G·戈德,而只是戈德(上帝)本身。

我希望我的同胞們去思考,不管人類的法律可能會是怎樣,任何個人、任何國家如若有對他人不公,哪怕對方是最籍籍無名之輩,這個個人,這個國家也不可能不因犯下的罪行受到懲罰。一個政府,如果蓄意通過不公正的法令,而且一意孤行,終將淪為世界的笑柄。

關於美國奴隸制已經說了很多,但是我認為我們甚至還沒意識到奴隸製為何物。如果我嚴肅地向國會提出把人做成香腸,我敢肯定大多數議員會對我的提議一笑了之,如果真有人認為我沒開玩笑,他們會覺得我建議做的事情比國會之前所為糟糕了許多。但是如果他們中竟然有人告訴我把人做成香腸將會是糟糕得多的事——會是更糟糕一點兒——比讓他為奴更糟——比通過《逃亡奴隸法案》更糟,我會毫不留情地指責他愚蠢,指責他弱智,指責他是在人為地製造差別。如果讓人為奴合理,那麼把人做成香腸的提議有什麼不合理呢?

關於把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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