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11章 約翰·迪林傑

二哥為我準備的這個房間,絕對安全得如同堡壘一般,且不說整個收押所裡面布置得天羅地網,就單單這三個恐怖級的傢伙,就已經抵得上一個警隊了。

我對這三個人很是好奇,他們身上的故事,他們的身份,讓我深為著迷。要是平常,我根本就不可能和他們有任何的交集,但是現在,我們同處一室,有沒有別的事情,所以我完全可以心無旁騖地聽他們講故事。

這些故事,聽得我神魂激蕩。他們說的時候,很是冷靜,怎麼殺人,怎麼動手,怎麼離開,有條不紊,這些東西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是家常便飯了,但是很多事情我是第一次知道,畢竟我和他們的生活完全不同。

他們的故事聽起來很過癮,而他們對待我的態度,也隨著我們的聊天變得鬆弛了起來,不像我剛進來的時候那麼緊張。

「柯里昂先生,這一次有可能會被判刑,你知道嗎?」薯條提醒我道。

我哈哈大笑:「判就判吧。我管不了這麼多了。和你們比起來,很多人的生活實在是太平穩了。美國像你們這樣的人,不多了,伯班克黨有你們,是幸運。」

一番談話下來,我對這三個人印象很好。

「柯里昂先生,也不能這麼說,在美國,像我們這樣甚至比我們還要厲害的人,還是很多的。別的不說,這個收押所裡面就有一個傢伙,這傢伙絕對是美國一兩百年來少有的犯罪天才!」薯條的話,讓旁邊的刀疤和魔術師都笑了起來。

在我的心目中,這三個人就已經是頂級殺手了,竟然還有人比他們厲害,而且就在這裡,我變得興奮了起來。

「晚飯時間!」就在我們談得正投機的時候,門外響起了獄警的吼聲。

「好了,吃飯完了。吃完晚飯還有一段放風的時間,柯里昂先生,你要是不想去,我們可以把吃的給你送回來。」薯條站起身來對我說道。

「不用了。我正想出去走走了。這可是一個參觀的好機會。」我笑著走向了門口。

從裡面出來,薯條三個人對我鐵山保護,周圍的房間裡面也都放出來了一個個囚犯,這些人從身上穿著的衣服就能夠看出來身份。那些像我一樣穿著平時在外面穿著的衣服的人,無疑都是有案子還沒有審理暫時收押的人,而那些穿著棕色囚衣的人,是被提起公訴基本上可以定罪的人,而其中那些穿著囚衣手腳上帶有鐵鏈的人,是重犯。

這些人,在獄警的看押之下,除了牢房,進入了一個大大的食堂。

這些人排著隊經過窗口,從裡面接過一份一份的食物,然後坐在旁邊的桌子上低頭狼吞虎咽。

吃飯的時候,亂得很。那些身強體壯的人,會欺負那些不是他們對手的犯人,把他們的食物搶過來放到自己的盤子裡面,還有的人沒吃多久就打架,然後獄警跑過來用電棍亂擊,裡面雞飛狗跳,好不熱鬧。

這樣的事情,在這裡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大多數的時候,獄警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想在監獄裡面生活,是十分需要頭腦的。這裡面都是一幫亡命之徒,彼此之間拉幫結派,如果你混得不好,站錯了隊伍,那他們能夠整死你。這裡絕對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方。

不過那幫傢伙對我倒是很敬畏,當我和薯條他們三個人出現的時候,很多人都自動讓開。我們四個人來到了窗戶旁邊,裡面的獄警並沒有把一般犯人吃的那些東西發給我們,而是從後面特意拿出了幾份特別的食物。

比起一般犯人的飯菜,我們吃得東西可就豐富多了。有肉有酒,看得那幫傢伙兩眼發直。

我端著盤子,想找個地方坐下來,這麼一打量,發現了一個十分有趣的事情。

這個食堂裡面,其他的地方都擠滿了人,唯獨左側的一張桌子上面做了一個人。這個人背對著我們,穿著一件棕色的囚衣,在那裡埋頭吃飯,周圍沒有人敢去和他拼桌子。

「那傢伙是誰?」我指了指那人。

「那個就是我跟你說的美國一兩百年才出現的犯罪天才。」薯條笑了起來。

「走,我們到那邊吃。」我笑著走了過去。

薯條三個人跟著我,我們大搖大擺走到桌子跟前,座了下來。

對面的那傢伙微微一愣,然後抬頭看了我們一眼,沒有任何的表情,低著頭繼續吃飯。

他吃的那些東西,無非就是硬麵包和一些湯水,但是他吃得很香。

我坐下來,打開了酒瓶,倒了一杯紅酒。濃郁的酒香隨即飄了開起,周圍的那些犯人全都勾這頭往這邊看。

我倒了一杯酒,然後放在了那人的面前。

他沒有料到我會有這樣的動作,為之一愣。

我微笑著聳了聳肩,意思是我請他喝酒。

他看了看我,疑惑了一下,又看了看那酒,還是沒有抵擋住誘惑,抓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氣把被子裡面的紅酒喝完,臉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

我沒有說話,又給他倒了一杯,那傢伙咕嘟咕嘟又一口氣喝完。

就這麼一個倒一個喝,一瓶酒喝掉了半瓶,那傢伙看著我笑了起來。

「聽說咱們這裡今天要住進一個大人物,想不到竟然是柯里昂先生。」他的聲音,有些沙啞。

這個人,其實長得並不是很帥,臉很長,消瘦,但是稜角分明。眉毛很低,雙眼深凹,留著漂亮的小鬍子,棕栗色的頭髮有些捲曲。身體有些消瘦,但是看得出來很靈活,最吸引我的是他的那雙眼睛,一雙鷹一樣銳利的眼睛。

這個人身上,有一種危險的氣息,一種亡命氣息,或許正是這種氣息,才讓這裡面那麼多的犯人對他如此的懼怕吧。

「你見過我?」我笑了起來。

「當然見過。我不僅見過你,還參加過你的電影的首映式呢。」他笑了笑。

「你參加過我的首映式?」我睜大了眼睛。

「在印第安納波利斯,《與狼共舞》的首映式,我參加了。」他聳了聳肩,不像是撒謊的樣子。

這就有可能了。當初《與狼共舞》的首映式是在室外,那麼多民眾一起觀看,其中有個他,也不足為奇。

「你在印第安納州,怎麼會被關到了這邊來?」我笑道。

「我這個人本來就喜歡四處遊盪。在印第安納州我搶了一家銀行,搶走了2萬美元,然後在一周之內又搶劫了三家銀行,後來又跑到密西根市搶了5家銀行,最後被人出賣抓住了,關在密西根市監獄。」這個人說起他的故事來,心平氣和,彷彿這些事情是別人乾的一般。

我卻看著他呆了起來。印第安納州的銀行是出了名的霸道,因為那地方本來就很亂,所以銀行的保安工作做得十分的好,想從那裡面搶劫,真是難上加難這傢伙竟然能夠從印第安納波利斯一直搶到密西根,絕對算是天才了。而且聽他的口氣,如果不是被人出賣,警察根本就抓不到他。

「那你怎麼又從密西根監獄跑到洛杉磯了?」我對他很感興趣。

那人笑了起來:「很簡單。柯里昂先生,你們夢工廠不是拍過一部叫《越獄》的電視劇嘛。那裡面的主人公就是我的寫照。」

「你越獄了?」我樂道:「不過我聽人說密西根監獄可不是越獄的好地方。」

「你說得對,那地方的越獄率幾乎是千分之一,不過我成功了。我從那地方跑了出來。」他很得意。

「我能知道你怎麼從裡面跑出來的嗎?」我對此非常感興趣。

能從密西根監獄那樣防守嚴密的地方跑出來,這傢伙肯定想出了什麼天才的辦法。

「很簡單。」他自己都忍俊不禁。

然後,他湊過來,小聲道:「我把監獄裡面的一塊肥皂雕成了手槍的模樣,然後塗上墨水,在一個晚上頂著一個獄警的後背跟著他大模大樣出了監獄。」

「完了?」我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完了。」他笑了笑。

「就這麼簡單!?」我有點不相信。

「就這麼簡單。」他喝了一口酒,匝吧了一下嘴。

旁邊的薯條等人都笑,他們的笑,是讚揚的笑。

薯條說的不錯,這傢伙簡直就是一個犯罪天才。

「那你怎麼又會跑到這裡來的?」我追問道。

「出了密西根監獄之後,我一氣之下再次搶劫,搶了七家銀行,然幹掉了十五個警察,然後從密西根坐車旅行,走一路,搶一路,本來我想到好萊塢這邊旅行,結果到在長灘看上了一個娘們,那娘們最後出賣了我。我就被逮到這裡來了。」他苦笑了一下。

「你搶的都是什麼銀行?」我笑道。

「都是大銀行,百分之九十都是花旗銀行。」他比划了一下。

哈哈哈哈!我頓時大笑了起來。

搶花旗銀行!那不就是搶洛克菲勒財團嘛,這個好!

「法院怎判你?」我給他倒了一杯酒。

「下月判,不是無期徒刑就是絞刑,我估計後者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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