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特·卡麥隆將手中的煙斗在月台上磕了磕,道:「印第安納,我已經有很多年沒有去過了,這一次去,倒是要好好看看那裡的風光。」
列車在人群的歡呼之下,緩緩離開站台。坐在車廂里,兩側的風景迅速後退。
夜空之上,繁星點點,萬籟俱靜,只能聽到車輪撞擊鐵軌的聲響。
洛杉磯的燈光霓虹,絢爛一片,煞是可愛。
漸行漸遠,離開洛杉磯之後,列車便在一望無垠的戈壁向東行進。
雷斯特·卡麥隆坐在我的對面,看著外面的景色出神。
「安德烈,這一次到印第安納州,我們可得小心小心再小心,安全問題最值得防範。水牛比利那傢伙是個認死理的人,固執得要命,我們這麼一去,他們肯定會找麻煩,到了印第安納,你可得保證自己身邊有個貼身保鏢二十四小時不離開才行。」雷斯特·卡麥隆長出了一口氣。
看到他鄭重其事的樣子,我笑了起來:「雷斯特,我有個金牌保鏢,這個你就不要擔心了,倒是你,好像身邊沒有個能二十四小時保護你的人。」
雷斯特·卡麥隆被我的話給逗樂了,指了指旁邊的沙維道:「放心吧,有這小子在,即便是水牛比利想幹掉我也不可能,再說,他還不敢這麼做。」
我轉臉看了看沙維,那傢伙對我靦腆地笑了笑,臉上的傷疤分外猙獰。
「沙維這小子是我撿來的,我親手把他養大,把他當親兒子一般看待。我沒有孩子,等我死了之後,三K黨的西部區就交給他打理了,安德烈,這傢伙是個好手,比我還要強,以後你得好好和他合作。」雷斯特·卡麥隆對我咧了咧嘴。
雷斯特·卡麥隆雖然是三K黨五大佬之一,但是對這次出行,心情彷彿也很沉重。
夢工廠建立以來,幾乎每次拍電影,都要受到一番挫折,但是這一次卻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夢工廠劇組面臨的壓力,這一次,比任何一次都大。
不僅僅是拍攝電影上的壓力,而是來自社會的壓力,來自三K黨的壓力。
現在我帶著一車的人奔向印第安納,但是我不知道能不能把這些人安全地帶回來。
火車在夜幕下飛馳,衝破濃霧呼嘯向前,大風拍擊著車窗,彷彿鬼哭狼嚎一般。
車廂里沒有往常的那般嬉戲熱鬧,而是沉靜。
劇組裡面的人都知道這次拍戲,恐怕那麼容易。
在其他的城市停下來休息的時候,我都會打發斯登堡下去買幾份當地的報紙。從報紙上看,印第安事件的爭論已經越演越烈,作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胡佛,公開譴責阿爾弗雷德·史密斯的言論,立刻在全國引發軒然大波,他的這種行為,也使得共和黨和民主黨今年大大選交鋒正式開始,美國媒體頓時成了兩個政黨的陣地,雙方以此為導火線,相互指責引發了大規模的衝突和一片討伐之聲。
17號,美國總統柯立芝在一次記者採訪中,也稱阿爾弗雷德·史密斯的言論辨明他是一個沒有人性的人,成民主黨奉行的這種觀念是危險的,是沒有資格帶領美國人民走向光明的。
雖然柯立芝即將卸任,但是因為他在美國民眾中的聲望非常之高,他的發言,也猶如一枚重磅炸彈,讓本來就紛亂的局勢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而美國的民權運動組織也開始前面介入,他們紛紛表示支持柯立芝總統和共和黨,對民主黨展開譴責。
但是在社會上,也有相當一大批美國人擁護民主黨的這種觀點,袒護阿爾弗雷德·史密斯。
雙方進入了焦灼的拉鋸戰,雖然共和黨佔據了一絲上風,但是從總體上看,想壓垮民主黨還是有點不可能。
1928年的美國,因為這次事件,因為美國總統大選,從年初就開始混亂起來,其混亂的程度,連我都沒有想到。
一路上,我對事態的發展極為關注,20號下午,天氣有點陰,午後下起了下雨。
火車開始靠近印第安納州的首府印第安納波利斯。
天空上陰雲密布,隱隱有雷聲,彷彿一場暴風雨即將來臨。
儘管已經到了二月,但是氣溫依然很低,坐在車廂里我都感覺到涼氣颼颼地往褲管里鑽。
外面,蒼茫的天底下,一個中型的城市漸漸出現在眼前。不是很大,沒有什麼高樓,在一個平原上鋪展開來。
印第安納州比加利福尼亞州的風景漂亮得多,一路上走過來,一望無盡的平原,大風吹拂之下,野草起伏宛如波浪一般,一片片的樹林,從來沒有經過人的滋擾,還有潔凈的闊大的湖泊,在湖泊旁邊飲水的野馬群,這個地方,簡直就是一個天堂一般的所在。
儘管外面陰霾一片,不過小雨之下的平原倒是顯出一份別樣的美麗。
茫茫的霧氣升起,淡淡的如同青煙一般,偶爾會看見馬群和野牛群,如同一枚枚黑珍珠散在草原上,有時候也能看到平原上的印第安的部落,往往都是一二十個用皮毛搭建起來的帳篷靠在一起,從帳篷裡面冒出一屢屢的炊煙。
沒有大城市的車水馬龍,沒有任何工業時代的氣氛,到了這裡,彷彿時光一下子前提了幾百年,彷彿你到了青銅時代。
印第安納波利斯離我們越來越近,走得近了,才發現儘管是印第安納州的首府,但是這個城市根本無法和洛杉磯相比,甚至還沒有洛杉磯附近的那些小的港口城市繁華,火車開進城市裡,幾乎在看不見人,不知道是因為下雨的原因還是因為這個城市原本人口就少。
你絲毫不會感覺到不久之前,這裡還發生過暴動,你也想像不到這個地方會引起整個美國的混亂。
火車在鐵軌上行使,車輪撞擊鐵軌的有節奏的聲響讓我昏昏欲睡。
「老闆,到了,到印第安納波利斯了。」經過了這麼多天的漫漫路途,終於到達目的地,斯登堡和格里菲斯都十分的興奮,車廂裡面的人同樣露出了少有的笑容。
「三十年前我來過這個地方,現在看來,它一點都沒有變。」坐在我對面的雷斯特·卡麥隆看著外面喃喃說道。
「大衛,你們有沒有聽到什麼聲音?」我突然隱隱約約聽到沉悶的鼓聲。
聲音很小,但是卻分外真切,鼓聲中,彷彿還夾在吟唱。
「沒有呀。我什麼聲音都沒有聽到。斯登堡,你聽到了嗎?」格里菲斯搖了搖頭,轉臉問斯登堡。
斯登堡的臉上也是一片茫然。
「難道是我幻聽了?」我苦笑了兩聲。
也許是一路上休息得很少,累的吧。
火車轟隆隆向前開,再有幾分鐘就能抵達印第安納波利斯的火車站了。
而那鼓聲卻越來越大。
「老闆,好像是鼓聲!還有人唱歌。」格里菲斯也聽到了這聲音。
雷斯特·卡麥隆道:「不錯,是鼓聲,印第安人的鼓聲。」
在美國,很少有人敲鼓,但是這鼓聲,對於我來說確實異常的親切,畢竟中國人是一個喜歡鼓的民族。
可我沒有料到在印第安人這裡,也能聽到鼓聲,這鼓聲,帶著節奏,聽起來是那麼的讓人心暖。
實際上,印第安人的祖先就是從亞洲橫渡白令海峽來到美洲的,黃皮膚的他們屬於蒙古人種,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和中國人是一個祖先,所以他們的有些文化,都和中國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這也難免讓我對他們頓生好感。
離火車站越近,外面的鼓聲就越大,吟唱的聲音也越高。
一開始我還以為上有些人為了好玩而敲鼓,或者是在進行什麼儀式,但是後來我就否決了這種想法。因為這聲音,絕對不可能是一兩隻鼓在響,而更像是千百個只鼓同時震鳴,那吟唱聲,彷彿也不是出自一人之口,而是無數人同時唱出。
「安德烈,這是印第安人的誦神歌!」我對面的雷斯特·卡麥隆一下子站了起來,表情凝重。
「誦神歌?什麼是誦神歌?」格里菲斯問道。
雷斯特·卡麥隆說道:「誦神歌就是印第安人頌揚他們的神靈的歌,這種歌一般是不會被吟唱的,被吟唱,只有三種場合。」
「哪三種場合?」斯登堡還從來沒有聽過這樣事情,很是好奇。
不光他好奇,我也很好奇,其實對於印第安人,我了解的並不是很多,基本上知道的事情從電影和一些書本上了解到了,從來沒有聽說過誦神歌這種東西。
雷斯特·卡麥隆有點激動,道:「印第安人對待誦神歌十分的鄭重,他們只會在三種場合吟唱,第一種就是當族裡的成員死亡的時候,在葬禮上他們會唱,他們相信唱這樣的歌,死者的靈魂就會在天神的帶領下進入天國。第二種情況就是在戰爭時,特別是那種決定部落命運的大戰爭的時候他們會在唱歌的同時敲響他們的鼓,他們相信這樣做天神酒會降臨在他們中間,他們就會贏得勝利。而第三種情況,就是舉行部落大會的時候,各個部落的首領聚集在一起,通過吟唱誦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