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怒海沉浮終有得 第310章 回不去,那就向前看

琿春,某足浴城。

「你咋的了?」林軍躺在按摩床上,舒展了一下剛剛被捏完的身體,隨即看著鍾振北問道:「臉色這麼不好?」

「沒事兒,碰見一個老朋友。」鍾振北趴在另一張床上,後背拔著密密麻麻的火罐。

林軍聽到這話,也就沒再深問,而是岔開話題說道:「最近整啥呢?」

「……呵呵,啥都整唄。」鍾振北無語一笑。

他說這話還真不是搪塞林軍,因為自從鍾振北幫劉總解決完帝豪的事兒以後,基本就算打開了一扇小圈子的大門。

這幾個月,鍾振北基本啥來錢幹啥,不管是劉總介紹的,還是劉總朋友介紹的,只要錢給到位,而且事兒不太過,他就來者不拒。

但鍾振北畢竟剛登門入室,人脈少,圈子小,而且性格還比較悶。所以,他的來錢路子,肯定跟那幫老混子有所差距,而且人家出一分力就能幹的活,那鍾振北就得用百分之二百的勁兒,因為在延吉,目前還沒幾個人認識他。

例如拆遷,一個老牌江湖大哥,可能現在已經不混了,但他說一句話,人家一百戶人就得搬走九十戶!但鍾振北呢?他得咬著牙挨家挨戶的整!

沒辦法,任何行業,你都得從頭開始,老天爺不會因為你是「天才」而眷顧你,並且現實中,「天才」想要取得一定成就,那付出的辛苦,也一定會比常人更多!

……

「給我根煙。」鍾振北沖林軍喊了一句。

「嘩啦。」林軍伸手把煙盒扔了過去。

「啪!」

鍾振北點燃,深深吸了一口,眉宇間總是習慣性的皺著。

「……小北,來我這兒吧。」林軍這是第二次,主動跟鍾振北提起這事兒。

「呵呵,你咋老要收編我呢?」鍾振北笑了。

「收編啥,你來了,咱們哥們有啥事兒商量著來!你問問方圓和小樂,我跟他們說話,拿過老闆的架子了嗎?操,有些事兒,我不想干,他們都得拿刀架我脖子上。」林軍搓了搓臉蛋子,仰面說道:「我沒跟你扯犢子,我是認真的。」

鍾振北聽到這話,再次裹了一口煙嘴,隨即沖林軍認真地說道:「咱倆是朋友,我不能跟你往一塊湊。湊了,就是坑你!」

「你他媽坑我啥啊?」林軍有點急了,因為他現在迫切的想知道,鍾振北到底走到了哪一步了。是停留在只動槍的層面,還是……已經扣動過了扳機。

「軍,以前的生活,我能掌握!上班,三點一線,我能按時到崗;工作,一摞資料,我半天就能處理完!但現在……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下一站是哪兒!」鍾振北眼中泛著迷茫,沉吟一下回道:「要是去年,劉總給我幾萬塊錢,我肯定不敢拿!但現在他給我幾萬,我會嫌少,會覺得不夠。」

林軍無語。

「軍,我和你不一樣。你是一出來就知道要幹啥,我是還沒等想明白,事兒就他媽的發生了!往前看,就剩一條直道,現在人已經上來了,那就走完唄。」鍾振北言語輕鬆,扭頭看著林軍調侃道:「你知道嗎?!我平時是不開車去單位的,但前兩天我跟貓貓去看電影,其他同事看見我開車了,就非常奇怪的問我,哎呀,你都開上車了?呵呵,你都沒看見當時他們瞅我的眼神,那就比自己中了五百萬還奇怪!」

「呵呵。」林軍無奈的笑了一下。

「是啊!我這種人都能開上車,他們確實該驚訝!這幫人進單位的時候,一人最少花了十萬的好處費!你都不知道,當時我有多羨慕他們!軍,你哥們有那個能力,但他媽的真沒那個錢!你知道嗎,當時我都回家了,想跟我爺張嘴要錢,但沒開得了口!可人家老爺子一眼就把我看穿了,從床底下拿出一張一萬多塊錢的存摺,摔那兒就走了,一句話都沒說,但我還是沒拿!」鍾振北喘息一聲,皺眉說道:「三個月,就三個月!曾經我羨慕的人,現在看我的眼神是欽佩!呵呵,欽佩……!」

「他們知道你錢是咋來的嗎?」林軍再次問道。

「現在這個社會,別人只在乎你有還是沒有,但誰還會在乎你有的東西,是哪兒來的?!」鍾振北皺眉看著林軍,神色非常認真地說道:「我家老頭,一輩子就窩在那麼個破房子里,見過最好的電子設備,就是那台破彩電和手機!他沒了,我想給他換個好點的公墓,價格我去打聽了,九萬五!來,你幫我算算,我得干多少年臨時工,能把這個公墓買了!」

「……!」

「現在我挺好,真的。」鍾振北看著林軍,白皙的臉頰泛著笑意。

「行,你覺得挺好,那我就不勸你來萬合了!」林軍看著鍾振北點了點頭,隨即調整好心態,臉色認真地說道:「我幫你干點什麼吧!」

「呵呵,行。」鍾振北這回沒有拒絕。

「整個飯店吧,有個實體,心裡踏實點。」林軍想了一下,再次補充道。

「好!」鍾振北乾脆地答道。

「開業我過去。」林軍一句收尾。

……

如果說,林軍之前是因為鍾大爺的關係,從而對鍾振北多看兩眼,多聊兩句,但隨後發生的諸多事情,就讓林軍找到了與鍾振北交朋友的感覺。但這不是因為鍾振北會拿槍,很剛硬,而是林軍對他為人的認可,從而使林軍對鍾振北產生了,朋友,哥們,兄弟之間的尊重和欽佩。

但最終,林軍還是沒能勸說鍾振北來到萬合,這時,林軍有遺憾,有擔憂,但更多的是無能為力。因為他沒有時光機,也無法讓鍾振北回到從前。

只留一聲祝福,願朋友安好!

……

一周以後,延吉某條商業街上,鍾振北談妥了一家門麵店,對方光房價,就要七十五萬,不包含裝修,只租三年。

而這七十五萬,是林軍全額承擔的,屬於他送給鍾振北的,而鍾振北也沒拒絕,給,就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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