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0章 敗家子的世界你不懂(上)

如果真是為了趕走火雞而買下景泰寫字樓,伏明遠是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而且十有八九就是這樣,因為以前都沒聽過寧濤要買什麼大樓給名揚中文網做辦公,只有這次大神被告,寧濤在火雞公司里吃癟,這才想要買下景泰寫字樓,想都不用想就是寧濤為了趕走火雞,只是買下景泰只為了趕走火雞,這思想顛覆了伏明遠的價值觀,到底有多敗家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你幫我聯繫一下景泰寫字樓的擁有者。」寧濤對伏明遠說道。

「好的,老闆。」伏明遠點了點頭,然後離開了這裡,要找到這幢大廈的擁有者很容易。

大約十分鐘後,伏明遠就回來了,他的旁邊還跟著一個男子,模樣看上去很精明,那男子見到寧濤,連忙伸出手:「我就是這幢大廈的擁有者費博文,你應該就是名揚集團的老闆寧濤了吧。」

「是我。」寧濤和他握了握手,也不廢話,開門見山的道:「我想買下景泰,說吧,多少錢?」

買下景泰?費博文怔了怔,第一反應是對方在開玩笑,不過看著寧濤那認真乾脆的樣子,他確定這不是開玩笑,而且對方還是名揚集團的老闆,怎麼可能會開玩笑?

費博文對於寧濤也是知道的,松雲市有名的大敗家子,沒想到會來買自己的大廈,不過即便是寧濤,費博文也不認為買的下,這幢大廈可是真正的豪華,當年蓋下來都花了三十億,何況前景還這麼好。

「四十五億。」費博文想了想就開出了這個價格,這個價格多少有些貴了,但如果不貴一點,他可不會賣,這幢大廈一年的盈利可是有好幾千萬呢,四十五億這個價格雖然有些貴,但也不是非常高。

「湊個整,五十億吧。」寧濤很乾脆的開口說道。

「嗯?」費博文沒聽清楚,湊個整五十億?哎喲我去,這是真的假的?這幢大廈就是四十五億,他都賺了不少,本來費博文還想就算這個敗家子想買,估計也拿不出這麼多錢,結果呢,人家直接來了一句湊個整五十億,這可是增加了五億啊!

就算你是敗家子,也不能當五億不是一回事是不是,這不是五十萬,不是五百萬,整整五個億,即便是那華夏首富都是一筆超大數目,結果在人家敗家子這裡,隨手就是這麼送出去了,果然不愧是松雲市的大敗家子啊!

「行,我們這就簽合同。」費博文立馬答應了下來,這能不答應么,四十五億他都會答應,何況是現在的五十億,除非他傻了才不答應。

寧濤先是給了三十億的定金,畢竟一下子要拿出五十億,他也沒有那麼多資金,剩下的二十億需要過些日子。

費博文也不擔心寧濤拿不出來,開玩笑么?那名揚的化妝品可是真正的名揚華夏啊,那盈利簡直就是暴利,景泰一年的利潤或許不過名揚的一個月,這有多暴利,可想而知啊!

費博文不知道的是,景泰一年的利潤不過是名揚幾天的利潤,只是這段時間寧濤支出比較多,光是那演唱會和電影就花掉了不知道多少億,不然五十億還是拿的出來的,而這一下三十億出去,直接給寧濤增加了三萬積分。

伏明遠只能在一旁嘆氣,這老闆太敗家了,弄的他的心臟有些承受不住,估計再跟著寧濤幾次,他都會有引發心臟病了,這種敗家實在是太任性,任性到喪心病狂啊!

「費先生,能不能和我去下五樓。」寧濤看著費博文問道。

聽到寧濤的話,伏明遠知道來了,接下來才是寧濤買這幢大廈的真正目的,那就是趕走火雞,哎,花了五十億趕走火雞,這,真的值么?

「可以。」費博文雖然不明白寧濤為什麼要他一起去五樓,不過還是很爽快的點頭,費博文記得五樓應該是火雞公司租的,莫非火雞的老總是寧濤的熟人?

很快三人就來到了火雞中文網,那兩個女接待員看到寧濤去而復還,頓時愕然起來,其他人看見寧濤也是微微一愕,剛才才被江董羞辱了一番,怎麼現在又回來了?這是嫌面子丟的不夠?

而江志儒依舊在開會,寧濤一路直接走了過去,別人根本擋不住,來到會議室門口,再次一腳踹開,砰的一聲,裡面的人立即嚇了一跳。

這一刻,費博文有些懵了,不是熟人么?這哪裡是什麼熟人,看這情景應該是仇人還差不多。

「你這個敗家子怎麼又回來了?是嫌剛才的羞辱不夠么?」江志儒氣急敗壞的喝道,這連續兩次踹門,換做是誰都會惱火,這可是他的公司,竟然被寧濤想來就來,想踹門就踹門,而且還兩次,江志儒就是再冷靜,也忍不住爆粗口。

「我是來告訴你的,這景泰寫字樓我已經買下了,你們火雞趕緊給我搬出去!」寧濤語不驚人死不休,他這話出來,其他人無不是瞠目結舌,景泰寫字樓可是真正的豪華大廈啊,這個敗家子給買下了?

「你說你買下就買下了?當我們好騙么?」江志儒愣了那麼一小會兒,旋即冷哼道,他對景泰寫字樓是再清楚不過了,他火雞在這裡也有好幾年了,景泰這幢大廈可是豪華的不行,沒有個幾十億怎麼可能買的下來,他可不認為寧濤有那麼多資金買景泰,就算真的有那麼多資金,也不會花在這個寫字樓上,除非傻逼……等等,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敗家子!

江志儒想到什麼就來什麼,只見寧濤開口說道:「這位是費博文先生,也就是以前這景泰的擁有者,想必你應該知道吧。」

江志儒這才注意到寧濤身後的費博文,他剛才的注意都集中在寧濤的身上,自然不會注意到寧濤身後的費博文,他租這辦公的時候,可就是和費博文簽的合同啊,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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