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浙贛會戰 第021章 判處死刑

「胡長青,某年某月某日,你胡家強佔村民趙某土地十畝,趙某不服,到修水縣政府喊冤上告,你得到消息之後,帶領流氓十餘人,在趙某家門前埋伏。等趙某從縣城告狀回家之時,眾匪徒一擁而上,當著趙某父母的面用鐵棍等兇器將其雙腿打斷,致使趙某至今雙腿殘疾,喪失行動能力。這件事是不是你乾的?」

「我,我沒幹!這件事不是我乾的!」胡長青臉色大變,本來想著今天只是審問梁翠花的案子,怎麼又冒出來個趙某的案子?這兩起案件好像沒什麼牽連吧?「長官,這件事當初修水縣已經結案了,你說的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過去時間不長,胡長青記得清楚,當時周圍根本就沒外人,根本不可能有人認出自己。

「哼,諒你也不會輕易認罪。帶趙某上堂!」伍書記長冷笑一聲,眼睛看向了大門處。

時間不長,大門一響,從外面走進來四個彪悍的戰士,抬著一副擔架,擔架上坐著一個人,正是斷了腿的趙某!

「胡長青!你個天打雷劈的壞種!你還我的腿!」一看見胡長青,擔架上的趙某就激動了,嘴裡大聲嚷著,就想從擔架上下來,被抬他的幾個士兵用力摁住了。

「胡長青,你還有什麼好說的?」審判掛一聲斷喝。

「我願意賠償。」到了這會兒,胡長青知道抵賴也沒用了,上面的審判官已經認定他有罪了,再狡辯也沒用,還不如態度好點爭取從輕處罰。

「把趙某抬下去。」那幾個士兵抬著擔架又把情緒激動的趙某抬出去了。「胡長青,某年某月某日,你在三都鎮大街上,遇見鎮上居民劉某某攜其妻回娘家,因為劉氏夫妻走路沒有給你讓路,你就惡語相向,當街辱罵劉某某。劉某某還嘴,雙方發生爭執。你指使身邊打手將劉某某當街毆打致死,並將劉妻搶至家中淫褻,後賣入娼館為娼,你可認罪?」

這可是人命案,是要償命的!胡長青當然要否認,「長官,這件事真不是我乾的!」

「帶劉妻小桃紅!」

兩名戰士帶著一個頭插金釵,面撲香粉,塗著鮮紅的嘴唇,穿一身石榴紅緊身旗袍的女人,裊裊娜娜的走進了審判庭。

劉妻身入娼門之後已經改了名字,現在用的是花名小桃紅。小桃紅一進來就對在場所有人連拋了幾個媚眼,不用特意說明,大家就已經知道了她的職業。只是看見中間站著的胡長青之後,小桃紅那張打扮的妖里妖氣的臉才露出了咬牙切齒的表情。

小桃紅一被帶進來,胡長青的瞳孔當時就放大了!這幫人今天這是要搞死自己呀!胡長青缺德事幹了不少,對於自己的死卻是很害怕的,即便是明知道不會有什麼效果,臨死前他也要拚命掙扎的!

「我不認識這個女人!長官,這女人在冤枉我!她是三都鎮翠紅樓的娼妓,娼妓怎麼會有丈夫呢?她這是誣告我!」

「胡長青!我丈夫就是被你在大街上打死的!我親眼看見的還能有假?你這混蛋,毀了我的家,也毀了我!你殺了我的丈夫,把我綁到你家閣樓上玩弄了一個月,玩膩了,就把我用兩百塊錢賣到了翠紅樓!這些事翠紅樓上好多人都能給我作證!你這個披著人皮的豺狼,想不到也會有今天!青天大老爺,你一定要殺了這個惡魔胡長青!一定要為小女子伸冤做主呀!下回老爺到翠紅樓消遣,我去找老鴇說,老爺所有的費用全免!」

小桃紅到底是見多識廣,不僅出口成章,嚴厲的控訴了惡魔胡長青的罪惡,並且還準備了足夠的證人,翠紅樓上好多人都能作證!估計不是她同行的姐妹,就是那些和她相好的恩客了。尤其是最後,直接點明了,審判官今天只要是判了胡長青的死罪,今後可以免費到翠紅樓消遣娛樂。

「噗嗤!」高全在邊上坐著旁聽,聽到這兒的時候實在忍不住笑出了聲。和他坐在一起的一群五百軍高官全都面色古怪的望向了主審官位置上坐著的伍書記長,這些人可不敢像軍座一樣笑出聲,一個個臉紅脖子粗的,看樣子憋得相當辛苦。

洪瑩瑩臉紅紅的,看了看拿著照相機的唐記者,就見女記者的臉上也布滿了紅暈,兩個女人也都在努力憋著笑。

「混賬!本官不用你免費!」這話一說完,書記長就發現自己說錯話了,軍座在下面笑得更響了!「把小桃紅帶下去!」不能再讓這個女人留到大廳了,本來很嚴肅的法庭氣氛,叫這個女人一句話全給搞亂了!

「大人,胡長青您可一定不能饒了他!我說的話保證算數,您以後來翠紅樓直接找我,啥時候我都不收您的錢。」一邊跟著戰士往外走,小桃紅一邊回頭和青天大老爺強調自己的承諾不是開玩笑。

「哼!」上面坐著的書記長重重哼了一聲,甩甩手,似乎要把小桃紅帶來的不快趕走,「胡長青,有人證指認,你可認罪?」

「我,我……」胡長青一下子癱坐到了地下,可到底也沒敢說出認罪兩個字。

審判官看了他一眼,拿筆在卷宗上畫了一筆。犯人認罪不認罪也都無關緊要了,反正這樁案子鐵證如山,認不認罪都能判他的死刑!

「某年某月某日,……」書記長開始照著高全給他的卷宗往下念了,一件一件的往下念。這回胡長青倒沒有再進行狡辯。有了前面小桃紅那個案子,再加上審判官對他的態度,結合今天這個形勢,胡長青就知道,這回他是難逃一死了!

這場審判,除了一開始出現一點波折,後面進行得都很順利,尤其是小桃紅出面指證之後,胡長青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往後審判官再說什麼他都認,伍書記長的第一次客串法官審案子,完美收官。

「罪犯胡長青犯殺人罪、搶奪財物罪,強姦婦女罪,根據《民國刑法》第二編第一6章二二二條、二二六條,二三一條;第二2章、二七一條,第二3章,二七七條、二七八條;第三零章,三二五、三二六條之規定,判處罪犯胡長青死刑,家產充公,三日後於五百軍新五零一師射擊場執行槍決,把罪犯帶下去!」

書記長輕輕一拍驚堂木,上來四名士兵架起胡長青出了審判庭,現場響起一片掌聲。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