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讓資金萬能的技巧

引進的資金不是私人的財產,要全部投入事業。

經營事業,當然需要追求利益,至於私益與公益的關係應該怎樣去想呢?一項事業如果是必要的,社會對它就有所要求,希望它越發展越大,也就是要求的更多,因此就需要資金。這些資金的籌措有兩種:一是以利益的型態籌措;二是以借貸型態籌措。如以借貸型態來籌措資金,不能認為是健全的經營,所以應該以利益型態來籌措資金。本質上,因為這個公司所做的工作對我們有效果,所以我們希望它能再擴大。擴大便要資金,所以以利益的型態提供資金;因此,本質上不能把這錢當作是自己的。公司為了增加生產需要資金,這資金是以利益的型態由他人提供,所以本質上應該認清在事業不做的時候,資金是該還給人家的。

松下先生認為這種想法是能夠成立的,事業不做就不需要資金,自己能溫飽就可以了。要做事業才要資金,所以集來的資金不能視為私人之物,要全部投入事業、擴大事業,使之能貢獻社會。

大眾參加企業,不論是對企業本身,或社會團體,都是利多弊少。

今天,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企業,各依社會的需要而生存。可是隨著時代潮流,各種企業都逐漸擴大規模,而產生很多大企業。

這些大企業都是股份公司的組織,而股份都是大眾所共有。二次大戰以前,有所謂「財閥」,股份由少數的人佔有。現在歐洲也還有相當大的企業由個人或家族來經營。

可是現在的日本,個人想在大企業中獨占股份,幾乎不可能。因為所得稅法修正後,個人所得稅的累積稅率很高,一個人雖然賺了很多錢,可是一大半都變成了稅金,因此不能像以前的日本或現在的歐洲,個人能擁有很大的財富。

個人創設的公司想擴大規模的時候,個人的資金已經無法應付,不得不引進外來的資金;所以事業愈擴大,個人的股份反而愈減少。現在大企業創辦人持有的股份能佔百分之一已經很好了。「住友」、「三並」等財閥系統的大企業,原老闆持有的股份已經等於零,現任董事長的股份也是微乎其微,不能與往日相比。

現在所有大企業都從以前那種由特定個人佔有的形式脫胎變為以大眾為基礎的近代式股份公司組織了。也就是說從獨占資本轉移為大眾資本,這是很好的現象。

大眾成了股東以後,對自己出資的公司會很關心,時時提供意見,加以督促勉勵;這樣,公司的發展就更加迅速了。公司發達、利潤增加,而這些利潤又以各種方式分配給股東,如此良性循環——所以說大眾參加企業,無論是對企業本身或是社會團體都是利多弊少。

可是最近這種大眾股東的持有股份越來越少,而所謂「法人」股東占的股份卻越來越多;大眾股東持有股份的比率,到了今年三月已經跌破百分之三十的大關。雖然「法人企業」也是以大眾為基礎,但是這種情形,畢竟不是好現象,應該想辦法改善才好。

以自由化的經營方式,突破區域性的限制和增加國際性競爭的能力。

對資本自由化,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立場和意見。可是為了國家整體的發展、國民的幸福,進而關係到世界繁榮的觀點來看,基本上,資本的自由化是件極重要的事項。也就是說自由化不僅有利於國家的利益,同時也與世界的繁榮與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追究其原因,就是因為自由不限於經濟界。在這個世界上,自由是有彈性的活動。在廣泛的被認識以後,才有創造、發展的可能。換句話說,處在自由之下,才可作真實、正確的競爭。這也是基於人類本性是追求繁榮與發展的原理。

舉例來說,如果現在在日本的九州、四國、本州、北海道之間,限制資本的移動,那麼結果如何呢?假如,東京有一家公司,想在九州建立一座工廠,但是九州的經營者會以怕受到壓迫為借口,限制開設這個工廠。如此各企業和地域間的發展,也就受到很大的限制。而要突破這個限制,就惟有自由才能做到了。今日的日本企業能不受限制地急速發展,正是因為自由經營的活動所促成的。

對於自由化的體制,並不是十分完整和妥善的,所以政府應給予輔導。延期之年的自由化計劃,或許就是因為政府認為有予以指導的必要。自由化既是繁榮的主要條件,而且也是時勢所趨必須推行的事項,經過一定時間後,必須毅然決定如期實施,所以在一定期間內,各企業應培養國際性競爭的能力與實力。政府方面,也要提出強而有力的援助和指導。並歡迎外國企業進入日本,同時促使企業之間的共存共榮,也使日本的企業能擴展到國外,並受到各國企業界的歡迎,而與世界各地的企業同享共存共榮的成果。

資金方面也需要「水壩式的經營」來調節,必要時提出來用,不需要時蓄存起來,這樣不斷地調節,才能有安定的經營。觀看日本,幾乎可說都沒有資金水庫可言,水庫都是空空的,就像久旱的農民祈求早降甘霖一樣,向銀行要求貨款,但銀行又會說他們的水庫存量不多,所以很難滿足企業的需求,企業為了增加資金,只好將產品降價求售,完全忽視了適當的利潤。所以沒有資金水庫的經營,可以說並不是好現象。講到戰前的情形,當時銀行是不輕易把錢貸放的,要經過嚴格的調查,或有不動產的抵押才能借貸,也就是非常注意安全性。這也是理所當然,因為當時常發生銀行擠兌事件。所以銀行也很為難,如果經營稍微馬虎,或隨便借貸給不健全的企業,一傳出去,馬上會有擠兌的情形發生。所以要放款時,就謹慎再謹慎地調查。當時的銀行絕不超貸的,有了一億的存款,只會貸放八千萬,其餘兩千萬當預備金寄存在銀行內,這是很堅實的經營法。

在那樣的時代,松下先生就考慮到從銀行多借一點錢,以自己的名義再寄存銀行。今日的銀行為了安全起見,常在貸款時或支票貼現時,要求三成款暫存銀行。當時是沒有這種規定的,因為不容易貸放所以也沒有這種必要,可是松下先生在當時就做了像現在積存銀行的事。他說:

「我準備做某某種事業,請貸放三百萬元給我。」

「哦,如果是這種情形那很好,我們樂意放款。」

「謝謝你,但這資金我不是一次使用,所以貸出之後暫時存在你們行裡,等公司需要時再領出來用。」

就這樣把資金存在銀行,這當然不是受銀行之託而存,而是他自動自發的。為何這樣做?因為要用錢時再臨時跑銀行去借貸,既費時又費力,何況如果那時請求貸放被拒,那事情不就變糟了?所以這樣做,隨時都可以領出來使用,就是事先多貸一點,又暫時存入銀行。

有人會說這樣做不是多花利息,那不是損失嗎?的確是如此,雖然是損失利息,但把它當做是為保存企業資金安全的保險費;松下先生一直這樣做,所以戰前他從來沒為資金的問題傷過腦筋。銀行方面也認為是你自己自動要存款的,對銀行有利,何樂而不為?松下先生很早就用這種方法,這不就像是一種資金的水庫嗎。

像設備與資金都需要水庫一樣,貨品的庫存方面也該考慮水庫的問題。最近各企業考慮到這個問題了嗎?不得已而成為庫存的是有,但總是認為存下來會麻煩,盡量要想辦法賣出去,而成為廉價競爭,這就變成了惡性競爭而互相傷害。如果把存貸想成放入水庫存起來,又何必廉價出售?在適當的時期賣出就好了。有否考慮這種水庫,對經營的安全度就會相差很多。

在談到「水壩經營法」中,談到了設備、資金、庫存三種水庫問題,其他還有很多問題存在。關鍵是,今後如何去考慮這些問題,使經營法有很大的改變。如果大家能對「水壩經營法」有正確的認識,就可從今天忙了大半天得不到利益的不安定狀態,漸漸移向健全而高利潤的經營狀態。

當然,這種「水壩經營法」也是說來容易做來難。但是為了確保正當的利潤,安穩地經營下去,並求對社會發展有所貢獻,一定要斷然實行下去。像今天這樣沒有水庫,讓水任意地流失,資金與設備隨便使用,必要的庫存也任意賣掉,那是絕不會有適當的利潤,經營也不會安定的。不但不能對社會繁榮有所貢獻,反而妨礙了社會的繁榮。

應該在經營方面發揮「水壩經營法」的想法,期求企業的安定與成長。不知道美國他們的經營是否在「水壩經營法」的意識下進行,不過他們確實經常是開動設備的八成,而很成功地得到一定的利潤,我們應該承認人家的優點,慢慢地走向這方向。企業不論大小、種類,這一點可說是共同的問題,不僅各企業、各行業,甚而全經濟界都應該如此。雖然已有很多公司強力地推進這種「水壩經營法」,但是以全國整體而言,這種思想還應該有更大的推廣。

為了做生意才訂預算,不是為了預算才做生意,所以要有變通的彈性。

一個國家的營運從財政方面來看,許多政策都是按照編定的預算實施。也就是說把國民繳納的稅金分配到各個省政機關去辦事。而這些預算必須由議會承認,也就是由議會代表國民承認這些編列。在實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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