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企業的守護神 史密斯及其「國富論」

時代背景與生平

在西洋史上,公元一七七六年可以看做是一個舊時代的結束和一個新時代的開始。美國大革命已經爆發;法國大革命時機也已成熟;由於蒸汽機的發明,工業革命正加速進行。有人說,在一七七六年以前的那一段,「乃是現代史上的黑暗時期。」

當時,英國已為歐洲列強之一,但其國民經濟生活幾全受到政府的控制,舉凡物價、工資、工時都由政府來規定,甚至生產作業也要根據政府命令行事,而非按照供需來調節。至於對外貿易,無論是出口或進口,更完全由官方一手掌握。英國政府如此作法,主要是因為戰禍頻仍,連年用兵,國策上不能不要求同時維持強大的陸軍與海軍,維持數量龐大的人口,同時要向全世界各地擴張其殖民地政策,並用種種手段削弱如法國等敵對的國家。國家度支,確甚緊張。所以,任何平均財富的建議,都遭受到英國統治階層的激烈反對。

在社會文化方面,不平等的現象極為顯著。受教育是僅限於少數貴族豪門子弟的特權。至於英國人後來引以為傲的政治權利,在當時仍止於是口頭上的理論而非見諸實際的行動。

到一七七六年為止,在英國實際控制政權的都是擁有土地的貴族。不過,一個新興的強有力的工商階級已經開始抬頭,他們要求並亦逐漸取得若干特權。照這個新興集團的觀點,出口是大喜,進口是大難;金錢絕不容離開本國;政府應該設法永遠保持貿易的「出超」,以便在國際收支上永遠保有盈餘。他們要求,工資要低,工時要長,如此以保證成本低廉;進口稅要高,如此以保護本國產品在國內的市場;為了進行海外貿易的競爭,強大的商船隊是必須的。總而言之,他們念念不忘的是發展產業,多多賺錢。他們認為,凡是對工商業者有利的事,一定也是對整個英國有利的。國會在這般新興工商界種種壓力之下,逐漸將上述這些觀念,經過立法途徑將之引入國家的法令之中。

於是,在一七七六年有一部重要的書出版。這部書好像是一顆定時炸彈,當它最初出現時,並未引起人們的注意;直到其作者逝世之後約近百年,這部偉大著作的影響才達於極點。它不僅改變了英國的面貌,也影響了近代的政治經濟思想。

這部書的作者,即大名鼎鼎的史密斯(Adam Smith,1723—1790),這部書的書名,我國學術界曾譯「原富」或「國富論」(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史密斯是蘇格蘭地方的人,自幼穎異好學;一七三七年,他年方十四歲,便穫准進入葛拉斯高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從名教授赫欽森(Francis Hutcheson)門下受教。赫欽森經年反覆申說,教誨諸生應以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職志;此一觀念就成為史密斯畢生治學處世的基本哲學。

後來,他到牛津大學深造,潛心苦讀,歷時六年,博覽書籍,學殖益富。其後便在富丁堡大學講學。一七五一年,他應母校葛拉斯高大學之聘,先任邏輯學與形而上學講座,不久又任道德哲學講座。講學十二年間,他成為該校最為學生愛戴的老師,他並曾出版過一本暢銷書,「道德論」(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據當時的人的看法,認為「道德論」比「國富論」來得還要好,因而他在學術界聲望益隆。

一七六三年,有一位年輕的貴族,重金禮聘史密斯做他的導師,伴他前往歐洲大陸。史密斯覺得這樣可以換換環境,而且收入頗豐,乃即辭去教職,前往歐陸各國旅行了三年。他在這次旅行中,就便結識了各國重要的學界領袖、經濟學家、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其中尤以與法國方面的學人盤桓最久。切磋最深。

早在一七五九年,史密斯年方三十六歲時,他的筆記中已有「國富論」一書的初稿。不過,自起草至完成,是一段十分漫長曲折的道路。他不斷讀書、研究、親歷考察,又與各式各樣的人物懇談,搜集材料,經過了無數次的修訂與補充,史密斯才將他這部盡半生心血之作付印出版。分為上下兩冊的「國富論」於一七七六年二月九日那天正式出版,距作者草擬初稿時已經十七年了。此書在出版之後,又印行了無數版,並經譯成各種主要語文的版本,流傳世界各國。

自私的作用與分工

「國富論」一書內容所涉甚廣,並非僅以經濟財政為限。有一位評論家曾稱此書為「歐洲文明全史及其評傳」。書中曾討論到許許多多超乎財經政治的文化問題,其主要內容包括:貨幣的起源及其使用,商品的價格,工資,股票的利息,土地的地租,銀價,生產性勞力與非生產性勞力之區別等經濟問題。繼之便是討論自羅馬帝國衰亡以後歐洲經濟之發展。然後對於歐洲各國的商業政策與殖民政策,分別予以分析和評斷;君主的財源,原始社會中各種不同的防衛體制與司法組織,歐洲國家常備軍的起源與成長,中古歐洲的教育史,以及史密斯對當時各大學的批評,教會權力的檢討,以及公債的增長等等。在結論中,他詳細檢討了租稅原則和國家財政制度。觀乎以上所舉的要目,稱之為「歐洲文明全史」,卻不能算過分誇張。

史密斯的基本觀念,也就是「國富論」主題之所在,與「王者論」作者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的見解恰有暗合之處。史密斯認為,每一個人行為的動機,主要是在為他自己求得利益,致富的慾望不過是其中之一端而已。自私的衝動與誘因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幕後推動力。史密斯認為,人類行為由自私所鼓動,並不是甚麼值得反對或鄙棄的事;他相信,個人的自私可以有助於整個社會的福利。他說,如果能夠容許每一個人,「經常、一致,而無間斷地努力改善他自己的環境,」就可以使一個國家日益富足。他又舉例說,「我們能有飯吃,不是由於肉商、酒商、或麵包師傅的仁慈,而是由於他們要營謀他們自己的利益。我們與他們交易,不是想打動他們的善心,而是要說中他們自私的意圖;我們永不會向他們吐露我們自己的需要,而祇去談他們的好處。」這種一針見血的話,當時是頗受人指責的。

史密斯認為,現代化工業建立,由於精密的分工與資本的累積。他對於這兩種現象,都用「自求利益」作為解釋;很多十八世紀的哲學家們都把自私自利稱之為「自然的秩序」。他們認為在冥冥中有一「神聖的手」,引導著人為自己的利益而工作,同時,他也就對人類全體都有了貢獻。照這種說法,則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是越少越好。

史密斯在「國富論」中,舉出製造針為例來說明分工的好處。「……一個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工人,也不曉得如何運用機器……即使盡最大的努力,一天也未必能做得出一根針來。……」但是,經由分工的辦法,將整個製造程序「分別為十八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僱用技藝熟練的好手……我曾看到一家很小的工廠中,一共祇雇了十個工人,但每天可以生產四萬八千根針。」他指出,「這是由於正確的分工和將他們困難的作業適當編組起來的結果。」

史密斯說,人類的分工制度,在原始民族就已肇始。譬如在游獵部落中,必有人對於製造弓箭手藝特優。他可以用弓箭去與人交換各種獵獲物,而且他會發現,這樣交換來的東西比他自己去打獵得來的還要多。因此,為了他自己的切身利害,他自然就要以製造弓箭為他主要的工作。

另外他又舉了好多例子,如泥瓦匠、鐵匠、製皮革的工匠等等。都因為他們自己生產的東西超過了自己的需要,可以用來與別人交換他需要的東西。因此,也就鼓勵人們各自尋找一個適當的職業;同時,由於專業化,他可以不斷改進技能,成為那一行業中十全十美的專家。

對廣大勞工同情

其次,討論到貨幣與商品價格時,史密斯的原則,當時的正統經濟學家們紛紛指責,認為是不正確的,但後世具有社會主義傾向的思想家們則多表接受。他說,「勞力是最後的、真實的標準,所有商品的價值,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依這個標準來估計,來比較。這就是它真實的價格,貨幣則僅是其名義上的價格。」

史密斯一方面確認勞力的重要性,同時又指出在勞資雙方討價還價實力之不平衡。當時一般人流行的說法是,工資越低,則勞工便要工作得更多,因此可以增進英國的繁榮。史密斯指出這種說法之不當。他分析,在廠主方面當然工資越低越好。由於廠主都是有錢的人,縱令一年不開工,靠了股票和存款,也可無虞溫飽。勞工則不然,他們一旦失業,生活馬上就成問題,因此為爭取工資而進行談判,勞工常常是吃虧的。

史密斯對於勞工表示同情。「國富論」中有一段話指出,正是這些收入微薄、地位低下的人們,在任何政治社會中都是人數最多的集團,「如果一個社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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