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運動家的風度

從前文惠君讚美庖丁解牛的技術,庖丁回的話是「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這話可以解釋近代運動的精神。

提倡運動的人,以為運動可以增進個人和民族體力的健康。是的,健康的體力,是一生努力成功的基礎;大家體力不發展,民族的生力也就衰弱下去。

古代希臘人以為「健全的心靈,寓於健全的身體。」這也是深刻的理論。身體不健康,心靈容易生病態。歷史上,傳記裏,和心理學中的例證太多了。

近代美國大學裡,認為運動在競賽的時候,可以發展大家對於自己學校的感情和忠心,培養團體內部的共同意識和生活。這理論已經是較狹小而次一等了。有比這更擴大一些的,就是都市與都市間的運動競賽,國家與國家間的運動競賽。自從十九世紀末葉以來,西洋復活希臘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風氣,產生了多少國際運動會,也是為此。

其實就從無所為的眼光來看,從純美的觀點來看,於美景良辰,化日光天之下,多少健美的男女,表現他們發展得很充實的形體,經過訓練的姿勢,如龍躍天門,虎臥鳳閣似的飛揚炫耀於廣大熱烈的觀眾之前,也可以發生一種自然的美感。

這些都是對的,但是運動的精義,還不祇此。他更有道德的意義,就是在運動場上養成人生的正大態度,政治的光明修養,以陶鑄優良的民族性。這就是我所謂「運動家的風度」。

養成運動家的風良(sportsmanship),首先要認識「君子之爭」。「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這是何等的光明,何等的雍容。英文中〝fairplay〞這個字,最好恐怕祇有譯作「君子之爭。」他的起源也是出於運動;但其含義則推用到一切立身處世,接物待人的方式。運動是要守著一定的規律,在萬目睽睽的監視之下,從公開競爭而求得勝利的;所以一切不光明的態度,暗箭傷人的舉動,和背地裏佔小便宜的心理,都當排斥。犯規的行動,雖然可因此得勝,且未被裁判者所覺察,然而這是有風度的運動家所引為恥辱而不屑採取的。當年我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研究院讀書的時候,看過一次普林斯頓大學與耶魯大學盛大的足球賽。這是美國東部大學運動界的一件大事。雙方都是強勁的隊伍,勝敗為全美所屬目。他們在基督教的國家裏,於比賽前一晚舉行「誓師」大典時有一次禱告。普林斯頓球隊的禱告詞中有一句話:「我們祈求勝利,但是我們更祈求能夠保持清白的動作。」這句話當時我很受感動。

有風度的運動家,要有服輸的精神。「君子不怨天,不尤人,」運動家正是這種君子。按照正道做,輸了有何怨尤。我輸了祇怪我自己不行;等我充實改進以後,下次再來過。人家勝了,是他本事好,我祇有佩服他;罵他不但是無聊,而且是無恥。歐美先進國家的人民,因為受了運動場上的訓練,服輸的精神,是很豐富的。這種精神,當從體育的運動場上,帶進了政治的運動場上。譬如這次羅斯福與威爾基競選。在競選的時候,雖然互相批評;但是選舉揭曉以後,羅斯福收到第一個賀電,就是威爾基發的。這賀電的大意是:我們的政策,公諸國民之前,現在國民選擇你的,我竭誠的賀你成功。(其實每屆選舉完畢,失敗者都是這樣做。而勝敗之間有無問題,也每以失敗方面的賀電為斷。)這和網球結局以後,勝利者和失敗者隔網握手的精神一樣。此次威爾基失敗以後,還幫助羅斯福作種種外交活動,一切以國家為前提。這也是值得贊許的。在中國的政治失敗者,則以為「連老子都會失敗,大家瞎了眼睛。不請教我,天下事尚可有為?」

有風度的運動家不但有服輸的精神,而且更有超越勝敗的心胸。來競爭當然要求勝利,來比賽當然想開記錄。但是有修養的運動家,必定要達到得失無動於中的境地。「人人賽跑,祇有一個第一,」這是保羅的話。記錄不過用以試驗人力可能達到的限度。不說歐文斯(Owens)十秒點三跑一百公尺的記錄,和他跳遠到八公尺點二三的記錄,就是請希臘神話裏的英雄亞基里斯(Achilles)出來,他每小時經過的距離,能超過火車、汽車,或現在每小時飛行在四百英里以上的噴火式驅逐機嗎?可見人力是很有限度的,而我們所重,並不在此。運動所重視,乃在運動的精神。「勝固欣然,敗亦可喜,」正是重要的運動精神之一。否則要變「悻悻然」的小人了!運動家當然明白運動是義務的表演;既知如此,還得拚命去幹,也是難能可貴的精神。

有風度的運動家是「言必信,行必果」的人。運動會要舉行宣誓,意即在此。臨陣脫逃,半途而廢,都不是運動家所應有的。「任重而道遠」和「貫澈始終」的精神,應由運動家表現,所以賽跑落後,無希望得獎,還要努力跑到的人,乃是有毅力的人。大家鼓勵之不暇,決不能有中國運動場上習見的「喝倒采」。

「橘移淮北化為枳。」許多西洋東西到中國來會變質,運動也不是例外。運動風氣在中國開始不過三四十年,較盛不過近十幾年,這種風氣對於青年的健康與體力,很有幫助,祇可惜他還沒有超過學校青年的範圍。但是運動的精神,在中國不祇沒有發達,且常不被了解,甚至於被誤解。比球的時候,看準對方的健將,設法將其先行踢傷,再圖一逞。輸了以後不服輸,說是評判員不公,乃蜂擁毆打。這種事雖逐漸減少,也時不絕聞。我記得民國初年上海有某某兩大學因比球而成了「世仇」。其中有一位校長是講國學的老先生,修養很好;祇當比球的時候,火氣特盛:本校球隊在他處開始比賽的時候,他就拏一張椅子,坐在電話旁邊,(那時候還沒有辦公桌上的話機,)派人在球場附近不斷的用電話來報告。電話裏說是勝了一球,他獨自笑不可抑;說是輸了一球,他就痛哭流涕。兩校學生都於開賽以前,各自身邊藏著「嗚呼某校」的小旗;對方一經失敗,就把這小旗抽出來狂叫;己方失敗,則垂頭喪氣,仍然暗地裏帶著這不爭氣的小旗歸來。若是對方來本校比賽失敗後,則以爆竹和軍樂隊諷刺似的送他們出去。若是對方勝了,則送以憤恨嫉妒的嘶聲。雙方都如此,沒有例外。運動演變至此,運動的精神掃地已盡了。

運動職業化的風氣,在歐美也有,教育家常加批評,引為深戒。這風氣在美國較盛。如棒球專家魯士(Babe Ruth)竟成為全國一個大人物(〝big man〞)。大學裡的球教師薪水之大,超過任何教授;這薪水往往是由入場卷收入或畢業同學會捐款支付的。這種在西洋正待糾正的現象,卻很容易的傳染到中國來。以前有過學校長期豢養幾個球員。這就是最初的「選手制」。球員在飯廳裏有特別的餐桌和飯菜。有一個「運動家」接連留了六年級,也不會照章開除,因他能「為校爭光」!後來這位留級六次的「運動家」,淪落到在上海跑馬廳做馬師,騎了馬供人做香檳賭博。這是必然的結果。這不但喪失了運動的意義,並且喪失了整個的教育意義,這與西班牙闘牛有何分別?

試問這種的風氣和訓練,帶到政治社會裏來,是什麼影響,我不說中國政治社會裏暗中傾軋,憤恨妒嫉的現象,是這萌芽時期的運動所造成的,這是很不公平的話。我們更不可因噎廢食。我舉出這些不幸的例子,是希望大家一同來糾正錯誤的觀念,積極的從運動場上來培養民族的政治道德!

國難發生以後,有些人或是從「國粹」的觀點上,或是從「經濟」的觀點上,反對近代式的運動,盡力提倡「國術」。現在學校裏的運動,太費錢了,太貴族化了,不如打打拳罷。這類的話常常聽見,但是我不敢贊同。何則,因為中國的拳術,根本與近代運動的精神相違反,與國家要走上的近代化道路相背馳。我承認中國拳術可以鍛鍊身體,很有用處。年齡較大或身體稍弱的人不能作劇烈運動,打一套太極拳,活動活動筋骨和血脈,很可增進健康,自然無所用其反對。若是要把拳術提倡得成為國民普遍體育訓練,就有問題,因為他是缺少群性的,他是個人的運動。至多不過打「對子」,玩「推手」。我幼年看過不少的技擊小說,知道許多「江湖大俠」之所以取勝,全在於「暗算」。打擂台的時候,常是乘人不備,一個「飛腳」,踢碎了對方的護心鏡,又是兩腳,結果了對方的性命。外國的拳師打擂台,也是野蠻的舉動,我斷不贊成。但是人家把對方打倒以後,就應立即停止,讓裁判者連數十下,到第十下還爬不起來的時候,就算輸了。斷無打倒以後,還在小肚子上加踢一腳之理。中國技擊小說上,據我所記得的,恐怕祇有一個人還有點運動家的風度,這就是施公案裏的白面狻猊甘亮。甘亮金標的技術好極了,百發百中,所以他標上有三個小鈴,刻上自己的名字,表示我打你一標,還讓你先知道。做小說的人也很提倡他,說他這光明的態度,使他後來成為地仙。至於所謂「內功」「柔道」的拳術呢?除了他鍊氣等等神秘的一套不說,他的基本精神是陰柔。他給你的基本觀念,就是如何趨避,如何取巧,不要你有攻擊精神,而教你如何使對方的力量落空。他也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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