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左右逢源 第396章 鄉民小案不簡單

龐培德當晚再次宿於古寺廂房之中,專門等待著幼虎像往常那樣前來。

為了吸引幼虎前來,龐培德故意學著以前的樣子,站在後窗誦讀詩書,不一會兒功夫,果然看見後面草叢中一道黑影疾奔而至———————來者正是幼虎那隻大貓!

龐培德見狀大喜,連忙大開後窗邀請幼虎進屋,幼虎更是開心不已,將身一弓就躍入室內,偎依在龐培德的腳邊狀甚親昵,好像久別重逢的老朋友一般。

龐培德向幼虎說了一通感謝的話,然後取出隨身所帶的肉脯之物,請幼虎飽餐一頓。

看到幼虎狼吞虎咽的樣子,龐培德更是堅定了要帶幼虎離開此地的決心,讓幼虎隨著自己前去赴任,以便將養照顧於它——————看來這荒野之處,幼虎的生活堪憂啊。

龐培德愛憐地看著幼虎,再次表示要帶幼虎離開這裡,但幼虎卻是如同往日一樣搖頭拒絕。

龐培德嘆了一口氣,他早就知道極有可能是這個結果,所以心思縝密的他當然是另有一手準備,故而他見幼虎搖頭拒絕、不肯隨同自己離開這裡,於是也就不再多說,慢慢地從纏袋中取出另外兩塊「特製」的肉脯,放到了幼虎的面前……

幼虎對於龐培德相當地信任,立即是毫不懷疑地大吃起來———————再說它在這荒山之中,雖然野食不缺,但與龐培德精心準備的美味佳肴相比,那當然是天地之別。

所以幼虎立即又將那兩塊肉脯吃了個凈光,非常高興地看著龐培德這個老朋友。

只是稍過片刻,原本精力充沛的幼虎就眼神朦朧、突生倦意,很快就倒在地上沉睡不起———————不用說,這當然是龐培德提前精心準備的那兩塊「特製」肉脯的功勞!

龐培德見狀,默默地對躺在地上的幼虎說道,幼虎你放心,我這絕對不是在害你,而是要帶你離開這荒蕪之地,隨同我一塊前往赴任,一定能夠讓你不再露宿於這荒野之地、果腹不定,讓你和我龐某人一樣居有華屋、食有美味!

於是,龐培德就悄無聲息地把幼虎帶離了荒山古寺,與自己一道前去赴任。

要說幼虎還真是頗有靈性,等它完全清醒過來時,一看到自己已經與龐培德處於大船之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大水一片,根本不可能沿路返回,雖然是一臉的不愉快,卻也不再掙扎亂跑……

就這樣,龐培德帶著幼虎一塊赴任,而且他對幼虎也算是知恩必報、不爽前言,一日三餐總是有魚有肉地讓幼虎吃飽喝足,晚上亦讓它在自己卧室住下,讓幼虎再也沒有了往日那種風雪侵襲、食無著落的苦楚!

但是,幼虎畢竟是早已習慣了自由自在的逍遙生活,雖然處於官衙之中飽食終日、不受寒苦,它卻並沒有像龐培德認為的那樣,會歡天喜地、非常高興,而是變得慵懶少動、一幅落落寡歡的樣子,特別是以前那種流光溢彩的眼神,也慢慢變得暗淡無光了……

不過,龐培德自認為自己還算是有情有義、有恩必報,至少並沒有忘記幼虎曾經對自己的幫助。現在他像供養什麼一樣的養著幼虎,覺得自己是問心無愧。

當然,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龐培德發現幼虎竟然還能明辨是非曲直,幫助自己處理訴訟案子,這讓他對幼虎更加刮目相看,更加對其視若奇珍、奉若神明。

龐培德到任後兢兢業業、奉公守法,而且由於家資頗豐,更是沒有貪墨受賄的必要,一心想要做個好官以求步步高升、光宗耀祖。只是很快他就遇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能判斷孰是孰非。

那個案子的情況是這樣的,甲乙雙方是一個村子裡的村民,只不過一家在東、一家在西,相距較遠而已。

作為原告的甲,他的訴狀上寫的是,村民乙趁他不注意,用釣魚的傢伙,把他家那隻看家護院的大黃狗給釣住,想要殺狗吃肉,恰好自己從那路過看到,這才沒有使乙完全得逞。

只是等他發現的時候,釣鉤已經鉤壞了黃狗的喉嚨(聲帶),再也無法叫出聲來,當然也就不再適宜看家護院,只能作為廢狗殺吃,故而讓乙賠他狗錢;而乙卻是頑固抵賴、堅決不認賬,並且分文不出——————經村中長者調解無效,這才請求青天大老爺幫他主持公道,由乙進行賠償、並施懲戒。

而作為被告的村民乙,對此則是大叫冤枉、反咬一口,表示自己當時正在自家門前的池塘邊釣魚,當他提起漁桿還未來得及取下釣鉤上面的小魚呢,突然發現甲帶著他家的那隻大黃狗趕到旁邊,讓那隻大黃狗突然沖了過去,一口就咬住那鉤子上的小魚,並且吞了下去……

乙的意思是,這純粹是甲在暗中故意驅使黃狗吞食小魚,然後見計得逞,於是就趕快現身出來,藉機陷害勒索自己,所以自己並沒有什麼過錯——————自己在自己家門前垂釣,是甲驅使、至少是放任他家的大黃狗進行搶食的,當然沒有賠償甲的道理。

所以乙請求青天大老爺懲治甲的誣告陷害之罪,還他清白之譽!

剛開始龐培德對於這等偷雞摸狗的小事兒還是自認為胸有成竹、小菜一碟的,因為他當年在鄉下讀書時,也曾聽說過確實有不用藥仍能偷狗而讓狗不叫的巧妙方法。

因為偷偷用藥葯狗的話,雖然悄無聲息、比較安全,但是偷狗者自己吃起狗肉來也是不甚放心——————要是萬一中毒的話,那就得不償失了。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偷雞摸狗這一行,也是自有高人存在。

既然葯狗不安全,於是就有人想出來一個巧妙的方法,把魚鉤藏於誘餌當中,一旦有狗貪吃吞食的話,那尖利而帶有倒刺兒的魚鉤勢必會牢牢地鉤住狗的喉嚨,讓它根本無法吐得出來,而且魚鉤鉤住喉嚨,狗也無法叫出聲!

再加上利鉤在喉、極疼難忍,就算是再兇猛厲害的狗只要中招上當,最後也只能被人老老實實地牽扯到無人處再行勒死、放血剝皮……

所以龐培德一見訴狀略一沉索,就認為十有八九是村民甲所言有理,肯定是乙貪吃,故意用釣鉤藏於魚腹之中,用來釣殺甲家的大黃狗。

令龐培德難堪的是,村民乙對此不但不服判決,而且是大呼冤枉,說是自己好好的在自家門前的池塘前釣魚取樂、改善生活,是甲設下陷阱,故意驅使他家的大黃狗突然衝出、撲搶小魚所致。

村民乙怒指甲竟然血口噴人、用心險惡,誣衊自己是偷狗之人,敗壞了他在村民中的聲譽———————自己家世清白,從來沒有出現過偷雞摸狗的不肖子孫……

所以乙不但分文不賠甲的損失,而且高呼請求青天大老爺明辨是非曲直,讓甲在村中焚香放炮、還他清白!

龐培德見甲義憤填膺、憤憤不平,而乙則是大叫冤枉、極為委屈,一時倒也束手無策、分不清誰對誰錯—————兩個人看起來都是一付忠厚老實的模樣,而且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兒確實也不值得動用大刑。

儘管龐培德腹有詩書千百卷,卻對明判案件的是非卻是頗為欠缺,所以他見二人相爭不下,各說各的道理,一時也是難以分得清到底誰在說謊騙人。

龐培德與師爺在私下就這個案子議論推敲了半天,仍是無法分辨真假虛實。

因為師爺協助指派衙役請來甲乙他們的地保、村中長者以及甲乙的左鄰右舍,想要問清他們的平時為人,最好能夠找到證人時,結果反而更是讓龐培德難下結論。

按照村中長者、地保的說法,乙在他們村為人正直、家世清白,絕非偷雞摸狗之輩,而且就連他族上也並沒有出現過梁上君子一類的不肖子孫。

照村中長者和地保的這個說法,那就是乙是冤枉的,極有可能是村民甲在故意誣告於他—————而且據地保所講,甲與乙好像曾經為了田邊地頭的事兒有過衝突,當時甲在爭吵中落了下風、吃了虧!

這樣看來,龐培德認為村民乙是冤枉的,是甲在故意設下陷阱藉機報復於乙!

但接下來的問題卻是讓龐培德又無法作出判決了,因為他們村的長者、地保與一干鄰居們,也都認為甲向來為人忠厚、缺少心眼兒,從來不說沒有根據的話,更不會故意冤枉於他人。

照這樣推斷的話,那就是甲乙雙方都沒有錯,錯就錯在那隻大黃狗貪吃,乙在釣魚的時候,恰好提桿魚兒出水之時那隻黃狗趕到,正好誤食了乙所釣出的小魚————————也就是算作一個巧合之案!

但是,等到龐培德經過一番推敲琢磨,將那種雙方均無過錯,此案只不過是一種巧取合而已的話一說出來,甲只輕輕一句話就將第三種情況給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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