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方法

生活的方法,乃是一種安排正常生活的手段,能夠依循著適切的手段去求致幸福,就是懂得生活三昧的人。

人生的幸福,存在於尋常日用之中;稀世的奇珍,常在不易搜求之列,然而將無數微小的寶石聚集一處,其光芒之璀爛亦能耀人眼目,異乎尋常。人人都可得到尋常的幸福,猶之廉美的小寶石遍處皆有,但是世人往往在一些非分之想上面,徒耗精力;對於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的幸福,卻漠然視之,不知擷取,實是愚不可及。比方有甲乙兩人,地位和收入完全相同,某甲是一個懂得生活方法的人,他對本身的職分和地位,認識清楚,他所企求的,祗是盡其能力,克盡一己的職分,行其心之所安,因此,能夠愉快地度其幸福的一生。某乙則不然,常在追求一些不可或得的奢侈享受,至其結果,終致歡寡愁殷。兩相比較之下,便可瞭然生活方法對於人生作用之大了。

就近取譬,我的親戚兄弟二人,工作於同一工廠中,薪入相埒,其中一人達觀而快樂,服裝經常整潔,每星期日常偕妻兒赴教堂禮拜,月入雖不甚豐,總有餘款存入銀行,工作之暇,輒以讀書進修以自遣。另一人則終日咨嗟嘆息,沉湎於縱飲與賭博,蓬首垢面,衣履不整,子女則任其嬉戲於街頭,遍染惡習;家用時常不繼,債臺高築,而仍不知儉約。這兩兄弟所處的環境相同,但生活迥異,其故何在?一句話:這完全是有無生活方法的關係。

所以,生活的方法實在是人生不可不知的,即使極端貧窮的人,果能明悉生活方法的三昧,亦可享受人生的幸福。但是現今的人,每多逾分的冀求,慾望不能饜足時輒歸咎於命運,生活反常,意志消沉,甚或將其固有的幸福亦一併喪失。這非但是懵懂無知,簡直是自暴自棄之尤了。他們通常不知他們自身實握有處理各自命運之權,一個人無論環境惡劣到什麼程度,他的本心總是為他所具有,祗要能在心中培養高潔的思想和幸福的觀念,不為外物所役使,一旦他的行為俱能合乎事理之宜,則必終身感受愉快,決不會因環境的影響而改其樂的。

真正的快樂,並不在於起居之間的席豐履厚,外在的奢華決非快樂的要素。相反地,幸福最基本的條件卻是清潔、勤勉和儉約,凡是經常愉快的人,必然都是奉行儉約的人,他們無待外求,所以能夠永遠保持寧靜的心情,富蘭克林在青年時代即為自己立下四條生活法則,足為我們的借鏡:

一、力事儉約,決不欠債。

二、每語必誠,每動必真,時時照著良知行事。

三、對一切事情都要熱心謹慎去做,忍耐和勤勉,便是豐富充足的代名詞。

四、勿道人短,即使你所知道的是事實;但他人有一技之長,則勿吝稱道。

此外,富蘭克林還有一句婦孺傳誦的名言是:「早睡早起,天天實行,既可強身益智,又可使你富裕。」無論是在家庭或個人,秩序是生活的第一要件,而在金錢的消費上,與秩序的關係至大,不講秩序的人,必多浪費,一家的人,衣飾嗜慾愈多,則愈增懶怠,而秩序亦愈紊亂,這是必然不移的道理。

人類的生活,是共同的,人與人的相處,貴在感情,聯絡感情的方法,貴在言語間的親切,表示對人愛敬之心,言語真摯的習慣養成,非常重要,最可增進一個人的幸福。其次是動作,動作不雅馴,則雖有美善的行為,在社會上終難博得人們的愛敬。

無論是誰,對他自己的將來作準備乃是一種當然義務,而這準備工作是現在瞬息不可懈怠疏忽的。生活的方法,就是認真的生活,為自己作未來的準備,煩惱祗在渾渾噩噩之中產生,而在認識生活真諦的人,煩惱是莫須有的!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