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彌兒(第五卷)第二節

現在,可以說我對我自己已經是深有信心,所以我要開始觀看我身外的事物,我膽戰心驚地發現我被投入了這個巨大的宇宙之中,迷迷茫茫不識路徑,宛如淹沒在一望無邊的生物的海洋里,既不知道它們是什麼樣子,也不知道它們之間以及它們和我有哪種關係。我研究它們,觀察它們;而我想到應該拿來同它們加以比較的第一個對象,就是我自己。

所有一切我通過感官發現的東西都是物質,而我就根據這一點,從可以感知的性質中去推論物質所具有的根本特性,因為是這些特性使我發現物質的,而且這些特性是同物質分不開的。我看見它時而運動,時而靜止;我由此斷定無論靜上或運動對物質來說都不是非有不可的本質;而運動由於是一個動作,所以是靜止狀態已經不存在了的原因的結果。因此,在沒有什麼東西對物質發生作用的時候,它是一點也不動的;正是因為這個緣故,它才對靜止或運動都是無可無不可的,但是,它的自然的狀態是處於靜止的。

我發現物體有兩種運動,即:因他物的影響而發生的運動和自發的或隨意的運動。在第一種運動中,動因是存在於運動的物體之外的,而在第二種運動中,動因是存在於運動的物體之內的。然而我並不因此就認為象時表這類東西的運動是自發的,因為,如果沒有外界的東西使發條對時表起作用的話,它就休想開動機器和轉動指針。同樣,我也不同意人家所說的液體的運動是自發的,更不同意說什麼使液體產生流動性的火是自發運動的。

你也許會問我動物的運動是不是自發的;我告訴你,這我不曉得,不過,用類推的方法看來,可以說它是自發的。你也許還要問我怎麼會知道有一些運動是自發的;我告訴你,我之所以知道有這種運動,是因為我感覺到了它。我想運動我的胳臂,我就可以運動它,這裡除我的意志以外,就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直接的原因。誰要是想提出一個什麼理由來使我不相信我身上的這種感覺的話,也是辦不到的,它比一切證據都更為顯明;要不然,你就給我證明一下我不存在。

如果在人的活動中沒有任何自發性,如果世界上發生的事情也通通沒有任何自發性,那麼,我們就更難想像出它們的種種運動的第一個原因。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物質的自然狀態是靜止的,它本身是沒有任何活動力的,當我看見一個運動著的物體的時候,我馬上就會設想它要麼是一個有生命的物體,要麼它是因為其他物體的影響才運動的。我心裡是根本不承認無機物可以自行運動或使他物運動的。

然而這個肉眼可以看見的宇宙是物質,是分散而無生命的物質,就其整體來說,它並不象一個有生命的物體那樣各部分是聯在一起、有組織、有共同的感覺的,比如我們雖然是這個整體的分子,但是我們也毫不覺得是在這個整體之中。這個宇宙是運動著的,而且在它井然有序、快慢均勻的運動中是受著固定不變的法則的約束的,它沒有我們在人和動物的自發的運動中所見到的那種自由。所以,這個世界並不是一個能自行運動的巨大的動物,由此可見,在它的運動中必然有我尚未發現的某種外在的原因;然而內心的信念使我覺得這個原因是這樣的明顯,以至我不能不在看到太陽運行的時候設想有一種力量在推它,不能不在地球旋轉的時候,我簡直覺得看見了那隻轉動它的手。

如果我對一些普遍的法則,還沒有看出它們同物質的主要關係,就硬要接受的話,我有什麼心得呢?這些法則既然不是真實的存在,不是實體,所以它們必然有我所不知道的另外一種基礎。經驗和研究使我們認識到運動的法則;這些法則能確定結果,然而不能表明其原因;它們不足以解釋世界上的包羅萬象和宇宙的運行。笛卡兒用幾個骰子構成天和地,但是他不能使骰子動起來;如果不藉助旋轉運動的話,他也無法使它的離心力發生作用的。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但是,單單用這個引力,是馬上會使宇宙縮成一塊不動的東西的,因此在這個定律之外,他還要加上一種推力才能說明天體的曲線。請笛卡兒告訴我們,是什麼物理的法則在使他的旋渦體旋轉;請牛頓給我們指出,是誰的手把行星投到它們軌道的切線上的。

運動的第一原因不存在於物質內部,物質接受運動和傳送運動,然而它不產生運動。我愈是對自然力的作用和反作用的互相影響進行觀察,我愈是認為,我們必須一個結果接著一個結果地追溯到某種意志中去尋找第一原因;因為,如果是假設一連串數不清的原因的話,那就等於假設沒有任何的原因。總之,所有一切不是因為另外一個運動而產生的運動,是只能來自一個自發的、自由的動作的;沒有生命的物體雖在運動,但不是在活動,沒有哪一個真正的活動是沒有意志的。這就是我的第一個原理。我相信,有一個意志在使宇宙運動,使自然具有生命。這是我的第一個定理,或者說我的第一個信條。

一個意志怎樣產生物質的和有形的活動呢?這我不知道,但是我在我本身中體驗到它產生了這種運動。我想做什麼,我就可以做什麼;我想移動我的身體,我的身體就移動起來;但是,誰要是說一個沒有生命的靜止的物體能自行活動或產生運動的話,那是不可理解的,而且也是從來沒有見過的。我是通過意志的活動而不是通過意志的性質去認識意志的。我把這種意志看作動因;但是,要是把物質想像為運動的產生者的話,那就等於是想像沒有原因的結果,就等於是沒有想像。

要我想像我的意志是怎樣運動我的身體的,也象要我想像我的感覺是怎樣影響我的心靈一樣,是不可能的。我甚至不知道在這兩個神秘的事物中,為什麼有一個顯得比另一個易於解釋。至於我,不論是在被動或是在主動的時候,我都認為,兩種實體的聯合法是絕對不可理解的。然而,奇怪的是,人們正是因為不可理解才把兩種實體混合起來,好象在性質上這樣不同的兩種運動按一個單獨的主體比按兩個主體更好解釋似的。

不錯,我所設的定理是很模糊的,然而它終究說出了一個道理,而且也沒有任何同理性和經驗相背馳的地方。我們對於唯物論也能這樣說嗎?如果說運動是物質的本質,那麼,它就同物質是不可分的,它在物質中始終保持同樣的程度,在物質的每一個部分中始終是那個樣子,它不可傳導,它既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而且,我們根本就不能設想有任何靜止的物質,這幾點難道還不明白?如果有人告訴我說,運動並不是物質不可或缺的,然而是必然的,我認為,這個人是企圖換一個說法來拉我,這種說法即使含有更多的意義,也是很容易駁斥的。因為,要是物質的運動來自物質的本身,則它是物質的本質;要是它來自外在的原因,則只有在動因對物質發生作用的時候,物質才必然運動:談到這裡,我們又回到第一個難題了。

普遍的和抽象的觀念是人們產生大錯誤的根源,形而上學的囈語從來沒有使人發現過一個真理,它使哲學充滿了許多的謬論,只要我們剝去那些謬論的華麗辭藻,我們馬上就會覺得有了那些謬論是很可羞的。請你告訴我,我的朋友,當別人向你談論什麼擴及於整個大自然中的盲目的力量的時候,他是不是給你的心靈帶來了真實的觀念。他們以為用「宇宙力」、「必然的運動」這一類含糊的字眼就可以闡明什麼東西,其實他們什麼也沒有闡明。所謂運動,也就是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的意思;沒有哪一種運動是沒有方向的,因為一個單獨的個體是不可能同時向四面八方運動的。所以,我們要問物質必然向什麼方向運動呢?構成物體的物質,其運動是不是快慢均勻的,換句話說,每一個原子是不是有它自己的運動?按照第一個觀念,整個宇宙必然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硬塊;按照第二個觀念,它就會成為一種稀散而不凝合的流體,即使兩個原子要結合起來也是絕不可能的。整個物質的共同的運動朝什麼方向?它是按直線運動還是繞圓周運動?是向上還是向下?是向左還是向右?如果物質的每一個分子有它特殊的方向,那麼,所有這些方向和差別的原因何在?如果物質的每一個原子或分子只能夠繞著它自己的中心旋轉,那麼,任何一個原子或分子都無法脫離它的原位,從而就不可能有傳導運動,何況這種圓周形運動也需要遵循一個確定的方向。憑抽象的辦法說物質在運動,這無異是在說毫無意義的廢話;如果認為它有既定的運動,那就需要假設一個決定這種運動的原因。特殊的事例愈舉得多,我就愈須解釋一些新的原因,以至永遠也找不到一個指揮它們的共同的動因。我不僅不能想像在原素的偶然的聯合中有什麼秩序,而且不能想像其中有什麼鬥爭,所以,在我看來,宇宙的混亂比之宇宙的諧和更難想像。我知道,世界的結構是人的心靈所不能理解的;但是,只要一個人想把它解釋一番,那就需要講出一些人們能理解的東西。

如果運動著的物質給我表明存在著一種意志,那麼,按一定法則而運動的物質就表明存在著一種智慧,這是我的第二個信條。進行活動、比較和選擇,是一個能動的和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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