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講得夠詳細了,但說到對這篇寓言的全部思想進行分析,並且把這些思想當中的每一個思想所依據的基本觀念歸納出來,這還是不夠的。不過,誰又覺得需要這樣分析給年輕的人聽呢?我們當中沒有哪一個人講哲學竟會講到把自己當成了小孩子。所以,我們現在就接著談它的寓意。
我要問一下,對六歲的孩子來說,是不是需要告訴他們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就吹牛拍馬或撒謊騙人?我們至多只能告訴他們說,拿小孩子逗著玩或暗中嘲笑他們傻裡傻氣的人,確實是有的;但是,一塊乳酪就把整個事情弄糟了,因為你不是在教他們怎樣把自己的乳酪緊緊地含在嘴裡,而是教他們怎樣想辦法把別人嘴裡的乳酪汁出來。這裡,我又提出了我的第二個怪論;而且,這個怪論的重要性是不亞於前一個怪論的。
只要你長期同曾經學過寓言的孩子在一起,你就可以發現,當他們有機會把所學的寓言拿來應用時,他們的所作所為差不多同寓言作者的意圖完全是相反的;對於你想糾正或防止的缺點,他們不僅滿不在乎,而且還偏偏喜歡為非作惡,以便從別人的缺點中得到好處。在前面所講的那個寓言中,他們一方面嘲笑烏鴉,而另一方面卻非常地喜歡狐狸;在第二個寓言中,你以為他們會拿蟬來做學習的榜樣;不,他們選擇的榜樣是螞蟻。誰也不喜歡喪失自己的體面,他們想擔任漂亮的角色;這是自愛的選擇,這是很自然的選擇。但對孩子們來說,就是多麼可怕的教育啊!在一切怪物中,最可惡的怪物莫過於一個又慳吝又心狠的小孩子,他既能料到別人會問他要什麼東西,而且也懂得什麼東西應該拒絕拿給別人。螞蟻更厲害,它甚至教他在拒絕的時候還要把人罵一頓。
在所有的寓言中,獅子通常是一個最顯要的角色,孩子在學了這些寓言之後,就想做獅子;當他主持分什麼東西的時候,他就會學獅子千方百計地把所有的東西都據為己有。但是,當他學到蚋把獅子搞垮的時候,他的想法就不同了,他就不願意做獅子而願意做蚋了。他將來要學它在不敢明目張胆地攻擊別人時,就把他叮死。
學了《瘦狼和肥狗》這個寓言後,孩子們不僅不象你所想像那樣把它作為一種謙遜的教訓,反而認為這個寓言是在教人放肆。我永遠不能忘記的是,我曾經看見過有人拿這個寓言來折磨一個小女孩,想用這個寓言教她乖乖地聽大人的話,結果使那個女孩子很傷心地哭了一場。起初大家都不清楚她為什麼會哭,到最後才明白了她哭的原因。原來,這個可憐的女孩子受人的束縛已經受夠了,她覺得她脖子上的皮都被鎖鏈磨破了,她哭她不是一隻狼。
所以,第一個寓言的寓意在孩子們看來是教人卑鄙奉承,第二個寓言的寓意是教人殘忍無情,第三個寓言的寓意是教人做事不公正,第四個寓言的寓意是教人嘲笑諷刺,第五個寓言的寓意是教人不服管束。最後這個寓言,對我的學生來說固然是用不著,但是更不宜於用來教你的學生。當你拿一些自相矛盾的寓意教他們的時候,你想你這番苦心將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呢?不過,所有這些寓意在我看來固然是構成了反對寓言的理由,然而在你看來也可能恰恰是它們應該得到保存的原因。社會中需要有一種口頭的教訓,也需要有一種行動的教訓,而這兩種教訓是截然不同的。前者見之於一問一答地教訓一陣就算了事的問答教義;後者則見之於拉?封登給孩子們寫的寓言和給母親們寫的故事。同一個作者把這兩者都教訓了。
拉?封登先生,讓我們商量一個兩全的辦法。我,我本人答應選讀你的書,而且很喜歡你,要從你的寓言中受到教益,因為我相信我不至於誤解它們的目的;至於我的學生,請允許我一個寓言也不讓他去學;如果你要我叫他去學,那你就首先要給我證明儘管那些寓言中的事物有四分之一是他不懂的,但他學了還是對他有好處;證明他學習他可能懂得的寓言時不會誤解它們的意思,證明他學了以後不僅不會上人家的當,而且還不學歹人的樣子。
我這樣使孩子們擺脫了種種的功課,從而就替他們消除了使他們最感痛苦的原因:讀書。讀書是孩子們在兒童時期遇到的災難,而你卻單單要他們在讀書中消磨他們的時間。愛彌兒長到十二歲還不大知道什麼叫書。也許有人說:「至少他應該識識字呀。」我同意這種說法;當讀書對他有用處的時候,他是應當識字的;不過到現在為止,讀書除了使他感到厭煩以外,是沒有其他好處的。
如果你不勉強孩子們照你們的話去做,他們就不會去學那些在現時對他們既無趣味也無用處的東西;否則,有什麼動機可以促使他們去學呢?對不在眼前的人講話和聽他們講話,以及不經過中間的媒介而把我們的感情、意志和希望遠遠地傳達給他們,是一種藝術,這種藝術的用處是各種年齡的人都可以感覺得到的。是什麼奇怪的原因使這樣一種如此有用和如此有趣的藝術變成了孩子的一項刑罰呢?那是因為你採取了強迫的方法叫他去學它,是因為你硬要他把它用之於他不了解的事物。一個孩子不論多麼好奇也不可能好奇到自己去練習使用你拿來折磨他的這個工具;但是,只要你能夠用這個工具去增進他的快樂,即使你不許可他用,他也是馬上要去用它的。
人們在煞費苦心地尋找教讀書識字的最好辦法,有些人發明了單字拼讀片和字卡,有些人把一個孩子的房間變成了印刷廠。洛克則主張用字骰教孩子們學習識字。這豈不是找到了一個最好的辦法嗎?真是可憐!其實有一個辦法倒是比以上的辦法都更為可靠的,但這個辦法一直被人們所遺忘了:這個辦法就是促使孩子們有學習的慾望。你使孩子們先有這個慾望,然後把你那些字卡和字骰都通通拿開,這時候,隨你用什麼方法去教都可以把他們教得很好的。
現實的利益才是最大的動力,才是使人走得又穩又遠的唯一的動力。愛彌兒有時候接到他的父親、母親或親戚朋友的請柬,請他去赴宴、遊覽、划船或看戲。這些請柬只有短短的幾句話,意思寫得很清楚,字也寫得很好看。他需要找一個人來念給他聽,可是這樣的人不是到時候找不著,就是找著了也象孩子昨天對他那樣慢吞吞地答應他。這樣一來,事情過去了,時間也過去了。最後才把請柬念給他聽,可是已經太遲了。唉!要是自己能識字就好啦!他又接到一些請柬,上面的話多麼簡單!談的事情多麼有趣!他很想明白那些話的意思;他有時候找得到人幫忙,有時候又碰釘子。他自己盡量地試一試,終於把請柬上的話明白了一半:請他明天去吃奶油……可是還弄不清楚在什麼地方和哪些人一起吃……費了多大的勁才把剩餘的幾個字識出來啦!我不認為愛彌兒是需要用什麼寫字桌的。我現在給不給他講怎樣寫字呢?不,我是不好意思在一部論述教育的著作中拿這些瑣瑣碎碎的小事情消遣的。
我只補充一句話,而這句話是可以作為一個重要的準則的,那就是:一般地說,你不急於達到什麼目的,反而可以很有把握和十分迅速地達到那個目的。我幾乎可以肯定地說,愛彌兒不到十歲就能完全學會讀書和寫字,其原因恰恰是由於我對他十五歲以前能不能讀書識字一事是很不重視的;但是,我還是寧可讓他一個字也不識,而不願他為了學到這一些學問就把其他有用的東西都犧牲了,因為,當他根本不喜歡讀書的時候,讀書對他有什麼用處!「應當特別注意的是,不可使還不喜歡讀書學習的學生對讀書發生厭惡的心情,不可使他嘗到讀書的苦味,以免他過了青年時期還覺得讀書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我愈是堅持我這種聽其自由不加管束的辦法,我覺得人們將愈強烈地反對。如果你的學生從你那裡學不到什麼東西,他就會向別人去學習的。如果你不用真理去滌除謬誤,他就會學到許多邪說。你耽心他將產生的那些偏見,正是他周圍的人灌輸給他的;它們將通過他所有的感官進入他的心,敗壞他尚未成熟的理性;他長期不用而陷入麻木狀態的心靈也將沉溺於物質的享受。在兒童時期沒有養成思想的習慣,將使他從此以後一生都沒有思想的能力。
我覺得,要回答人們反對我的論點,是非常容易的,不過,為什麼老是去回答反對我的人呢?如果我的方法能自行回答那些反對的意見,可見它就是一個好方法;如果它不能回答,可見它就沒有一點價值。所以我還是接著談下去。
如果你按照我所擬的計畫,採取同成規老套截然相反的辦法,如果你不使你的學生的心靈嚮往於遙遠的未來,如果你不一再地使他迷惘於其他的地方、其他的風土、其他的世紀和天涯海角及天堂,而是專心致志地使他按他自己的能力生活,使他注意同他有直接關係的事物,那麼,你就可以發現他是能夠進行觀察、記憶和推理的;這是自然的次序。有感覺的生物一活躍起來的時候,它就可以獲得同他的體力相適應的辨別能力;只有在保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體力以外還有多餘的體力時,才適於把這種可以做其他用途的體力用來發展它的思考能力。所以,如果你想培養你的學生的智慧,就應當先培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