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展轉祈求的那一件東西,你立刻就可以得到,只消你不拒絕給你自己;那即是說,如果你不懷念過去,把將來交付給上蒼,以虔誠與公道來對付現在:虔誠,以便愛你的命運,因為自然把那命運交付給你,把你交付給那命運;公道,以便暢言真理而無需矯飾,凡有所為皆合於法而且與其本身價值相稱;不要令任何事物妨礙你,無論是別人的惡意,或你自己的主張,或悠悠眾口,或環繞在你肉身的感覺;因為受影響的部份會照顧它自己。
如果在大限將至之際你能不顧一切只是尊重你的理性以及內在的神明,不怕早晚有一天要死,怕的是不曾開始按照自然之道去活,那麼你便是一個對天無愧的人,在你的本鄉也不算是一個異客,對每日發生之事也不會覺得突兀而為之驚奇,也不至於東靠西靠的彷徨無主。
二、天神能看見所有人的脫去糠秕外殼的內心。因為天神用他的慧力只能接觸到由他本身放射到人身上去的那一部分。但是如果你自己也習慣於這樣作,你便會解除你大部分的煩惱。因為不注意軀殼的人,我相信,不會浪費時間在衣服、居住、名譽、以及其他附屬的外表的事物上。
三、你是三樣東西混合起來的——肉體,呼吸氣,理智。前二者確是屬於你的,因為你必須把它們保持住,但是真正講起來只有第三個才是你的。所以,如果你把別人的一切所作所說的,你自己一切所作所說的,一切將來會困擾你的,一切你不能自主的被軀體或與軀體相連的呼吸氣所牽涉而無法擺脫的,一切身外環繞著旋動的形形色色,完全割除,從你的心上割除,以便使你的理智從命運的偶然性中解脫出來,過純潔而自主的生活,作公正的事,接受所遭遇的一切,說真實的話——如果,我再說一遍,你把來自肉體影響的一切以及過去未來之事全都從你的理性上解除掉,把你自己變成為恩皮道克利斯手中的渾天儀一般——「渾圓無跡,安穩自如,」訓練你自己只過你自己的生活,亦即現在,那麼你便可寧靜的、和平的、稱心如意的、度過你的餘年。
四、我常驚訝,我們每人愛自己勝過愛其他的人,但是對於自己對自己的看法之重視,遠不如別人對於自己的看法。無論如何,如果有一個神或聰明的教師來命令一個人,心中不可起任何不可公開的念頭,恐怕這人一天都不能忍受。所以很明顯的我們重視我們的鄰人對我們的意見,遠超過我們自己的意見。
五、天神把一切東西都安排得好,對人類也懷著善意,何以竟忽略了這一件事,有些人,很好的人,與神有密切交往,靠了虔誠的行為與禮拜和神有極親切的關係,而一旦死了之後,何以竟不重生,竟完全毀滅呢?如果確實是如此,不必懷疑,如有另作安排之必要,他們會另作安排,因為如果是合理的,一定也是可行的,如果是合於自然之道,自然會使之實現。所以,情形既然不如此,如果真是不如此,你儘管放心,那一定是不應該如此。就是你自己也明白,你這樣大膽直問,你是在和神理論。但是我們不該這樣的和天神辯難,縱然天神不是無限的公正與良善。不過天神縱有可議之處,他們也絕不會在他們悉心佈置的宇宙秩序之中粗心大意的留下任何不合理的事物。
六、你沒有希望獲得成功的事,也要去作。就是左手,因缺乏練習而效率較差,但是握起韁繩卻比右手更抓的緊些。因為勤加練習之故。
七、試想一個人垂死的時候其身心是什麼樣子,再想想人生的短暫,過去與未來的時間之無底深淵,一切物質之脆弱無力。
八、看看剝去外殼的因果關係之原則;一切動作的目標;苦痛是什麼,快樂是什麼,死是什麼,名譽是什麼。一個人內心不安,該怪誰;一個人怎樣的不會受別人的妨礙;一切事皆由我們的看法而決定。
九、行為的原理在實際運用時,我們應該模仿鬥拳者,而不是比劍者。因為後者使用劍落地之後還要再拾起來,前者只消握緊拳頭便可。
十、看事物的本來面目,分析它們為本質、起因、目標。
十一、人是多麼有力量,只作天神所讚許的事,並歡迎天神所分配給他的一切!
十二、不要為了自然的程序而指責天神,因為他們作錯事,自主的或不自主的;也不要指責人類,因為他們除了不自主的以外什麼也沒有作。所以對任誰也不要指責。
十三、對一切人生遭遇感覺驚訝的人是何等的荒謬可笑!
十四、一定是或者先有一種必然性與固定計劃,或者是有一個仁慈的上帝,或者是一個毫無計劃與主宰的混沌。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受刺痛何必發怨聲?如果有一個慈悲廣被的上帝,要使你自己值得受上蒼的眷顧。但是如果是一個茫無指導的混沌,你自己應該慶幸,在這樣洶湧的大海裡你自己有指揮若定的理性。如果波濤把你沖走,讓它沖去你的肉體、呼吸氣、及其附屬的一切:因為它永遠不會沖去你的理智力。
十五、什麼!一盞燈在火焰未被撲滅之前是會照耀光明的,難道你在未死之前就先喪失了你的內心中的真理、公道、與節制力?
十六、有人使得你認為他是作錯了事:「但是我怎麼會知道那是一件錯誤的事呢?」如果他是有過錯,也許他自己已受內心譴責,好像是抓破了他自己的臉皮呢?
一個人不要壞人作錯事,等於是不要無花果樹的果實不流酸汁,不要嬰兒啼叫,不要馬嘶鳴,不要其他必定如何如何的偏不如何如何。唉,這樣性格的人不這樣又該怎麼樣呢?如果你看著不順眼,改正他的性格。
十七、如果是不該作的,不要作;如果是不真實的,不要說。要控制住你自己的衝動。
十八、永遠要看一件事物的整體,使你產生印象的到底是什麼,說明它,分析它,其起因如何,其本質如何,其目標如何,其到期必定死滅的生存期間有多麼長。
十九、你終於會覺察,你在內心裡有一點什麼,比產生情慾並使你成為傀儡一般的那些東西要好得多,要更近似天神。我的內心在忙著作什麼呢?恐懼麼?猜疑麼?肉慾麼?其他類似的事麼?
二十、第一、避免漫無目的的工作。第二、以有助於公共利益唯一之行為的目標。
二一、要常想到,很快的你就要不復存在,歸於烏有之鄉,並且你現在所看見的一切,現在活著的所有的人,亦復如是。因為按照自然法則一切事物必定要變化,要變形,要消滅,以便使別的事物接替而生。
二二、要記取,一切皆是你的主觀見解,而那是可以由你控制的。把你的見解消除,這是你可隨意為之的,看罷,一片寧靜!像是一個剛剛轉過山岬的航海者,你會發現眼前是一片風平浪靜的大海。
二三、任何單獨的一項活動,不論是什麼活動,如適時而止,並不會因停止而吃虧,作那活動的人也不會因那活動停止而吃虧。人生亦復如是,我們的全部動作在適當的時候停止,並不因此而吃虧,在適當時候結束這一連串動作的人也並無任何困窘之可言。適當的時候及終點是由自然來定的,有時候甚至也可由我們各個人的性質來定,例如老年的來臨,不過宇宙自然之道是不可抗的,其各個部份經常要有改變,以便宇宙能萬古常新。凡對整體有益的永遠是美的而且是在全盛狀態。生命的終止不但對個人不是災害——因為它並不給他帶來恥辱,如果那是既非個人所能自主,又無害於公共利益,——而且是一件好事,因為就宇宙而言這是適時的,恰如其分的,符合整個趨勢的。與神走著同樣的路線,在思想上與神懷著同樣的目標,這樣的人可以說是一個由天神生下來的人了。
二四、你必須隨時使用三條規律。第一,凡所作為,勿作無目的之事,勿作與公道背道而馳之事;要理解凡身外遭遇之事全是由於偶然或由於天意,並且你沒有理由去怪罪偶然或天意。第二,想一想一個人如何的由成胎以至於秉有靈性,由秉有靈性以至與交還那靈性,是由什麼造成的,解體之後又變成什麼。第三,如果被帶到半天中,你俯瞰塵寰及其形形色色,你會認為那是不值一顧的,因為你同時一眼可以看出天空中環繞你身邊的人是如何的眾多;無論你昇空下望有多少次,你會看到同樣的景象,一切都是屬於同一類型,一切都是在消逝。而且,這還有什麼值得誇耀。
二五、放棄主見,你就會平安登岸。又有誰阻止你把它放棄呢?
二六、你如果對任何事情恚怒,那是你忘了這一點,一切事物都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而發生的;一個人的錯誤行為不干你的事;還有!一切發生之事,過去如此,將來亦如此,目前到處亦皆如此。你忘了人與人類的關係如何堅強,那關係之密切不僅有關血球或血統,而是有關理智。你也忘了這一點,每一個人的理智即是一個神,而且是從那裡來的;沒有什麼東西是屬於一個人自己的,他的孩子,他的軀體,他的靈魂,全是來自天神;還有,一切都只是主見;一個人只是在現在活著,他失掉的也只是這現在。
二七、你要不斷的想念著那些對一切極端不滿的人,以名譽或災難或敵意或任何特殊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