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3 弗吉尼亞 29

莉茜派對失敗的第二天,麥克打探到了科拉的消息。

當日正值星期天,他身著新衣來到弗雷德里克斯堡。他得換換腦子,好讓自己不去想莉茜·詹米森,不去想她那一襲黑瀑布般的長髮、她柔嫩的臉頰和微鹹的淚水。佩珀·瓊斯昨晚在奴隸的小屋裡過的夜,周日也帶著他的班卓琴與麥克同行。

佩珀五十歲上下,身形瘦削,但精力充沛。他英語流利,顯然來美多年。麥克問:「你是怎麼在這兒成為自由人的?」

「我生來自由,」佩珀回答道,「我媽是白人,可在我身上看不出。我爸試過逃跑,在我出生前被捉住,我從沒見過他。」

麥克一有機會就打聽逃跑的事。「科比說的是真的嗎?所有逃跑的都會被抓住?」

佩珀樂了:「瞎說!多數會被抓,因為多數都是笨蛋。要不是笨蛋,當初也不會被捉住。」

「那麼,如果不笨……」

佩珀聳聳肩:「逃跑可不容易。你一跑,奴隸主就會在報上登告示,寫你長什麼樣,穿什麼衣裳。」

買新衣服需要很多錢,逃跑的奴隸很難負擔得起。「但也可以避人耳目。」

「可總得吃飯哪。在殖民地,想吃飯就得工作,雇你的老闆想必早就在報紙上見過你。」

「看來這些種植園主早就盤算周全了。」

「這有什麼奇怪的?所有種植園裡幹活兒的都是奴隸、罪犯和契約傭工。要是沒有一套方法對付逃跑的奴隸,種植園主早就喝西北風了。」

麥克若有所思。「你說『在殖民地』,這話什麼意思?」

「這裡的西面是大山,山的那一頭是荒野。野地里可沒報紙,更沒有種植園,沒警察,沒法官,沒人絞死。」

「那地方究竟有多大?」

「不知道。有人說綿延數百英里。我可從沒見過誰去得了那兒。」

很多人都跟麥克提起所謂的荒野,而佩珀是第一個讓他覺得說實話的人。其他人講的顯然更像是奇幻故事,佩珀至少承認他一無所知。和往常一樣,麥克一提起逃跑就興奮異常:「翻山越嶺消失得無影無蹤,這也不是不可能吧?」

「可能。但也可能被印第安人割頭皮,被豹子生吞活剝,更可能被活活餓死。」

「你怎麼知道?」

「我見過拓荒歸來的人。拼死拼活幹了幾年,把好好的地毀成一攤廢泥,然後甩手不幹。」

「也有成功的吧?」

「我想肯定有,不然就沒有所謂的美國了。」

「你說從這裡向西?這兒離大山多遠?」

「據說有一百英里。」

「那麼近!」

「沒你想的那麼近。」

兩人搭上了桑姆森上校家奴隸的便車,那個奴隸剛好要駕馬車到鎮上。在弗吉尼亞,奴隸和罪犯們經常給彼此行方便。

鎮子上十分熱鬧:幹活兒的人今天都休息,有的上教堂,有的喝一杯,有的兩者兼顧。一些犯人瞧不起奴隸,而麥克從不居高臨下,他因此交上了許多朋友,走在路上,時不時有人與他打招呼。

他們來到「白瓊斯」的酒館。「白瓊斯」(也叫惠特尼)因其黑白混血的膚色而得名。賣酒給黑人屬於違法,但他的生意還是照做不誤。他說著一口流利的弗吉尼亞英語,跟多數奴隸也能講地道的外語。酒館天花板頂很低,散發著木頭的味道,裡面打牌喝酒的不是黑人就是沒錢的白人。麥克手裡沒錢,而佩珀剛從莉茜那兒領了酬勞,他請麥克喝了杯啤酒。

難得有這種好事,麥克喝得酣暢淋漓。喝酒時佩珀問道:「惠特尼,你認不認識那個翻過山的傢伙?」

「當然認識,」惠特尼道,「以前有個捕獸的,說那是他打獵最過癮的一遭。好像每年都有一大幫子人去,回來的時候都打了不少獸皮。」

麥克問:「他說沒說走的是哪條路?」

「好像是坎伯蘭山口吧。」

「坎伯蘭山口。」麥克重複道。

惠特尼又道:「我說麥克,前陣子你不是打聽一個叫科拉的嗎?」

麥克眼睛一亮:「是啊,你有她的消息?」

「我見過她。見過我就明白了,為什麼你對她那麼著迷。」他翻了翻白眼。

「這妞兒好看?」佩珀笑道。

「反正比你好看。惠特尼,快說說,你在哪兒看見她的?」

「就在河邊。她穿一件綠色外套,還挎著個籃子。當時她正搭渡船去法爾茅斯。」

麥克笑了。有外套穿,有渡船坐,說明她過上了好日子。科拉肯定被賣給了好人家。「你怎麼知道那就是她?」

「船夫喊她的名字了。」

「她肯定住在法爾茅斯那一側,難怪我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打聽了一圈兒都沒有她的消息。」

「喏,現在有了。」

麥克喝掉杯中的余酒。「我這就去找她。惠特尼,你真夠意思。佩珀,多謝你的啤酒。」

「祝你好運!」

麥克出了鎮子。弗雷德里克斯堡坐落於拉帕漢諾克河的瀑布線以下,就在航行區邊緣。入海的船隻只能走到這兒,往前不到一英里,河流就成了淺灘,只有平底船可以通過。麥克來到剛好可以涉水過河的地方。

他激動萬分。科拉的買主是誰?她過得怎麼樣?她有沒有佩哥的消息?要是兩個人都能找到,他就實現了自己的諾言,可以一門心思準備逃跑了。尋找科拉和佩哥的這段時間裡,麥克壓抑著心中對自由的渴望。然而佩珀對於荒野的描述又將那渴望重新點燃。他夢想著趁夜離開種植園,一路向西,這輩子再也不為揮鞭子的工頭賣力。

麥克迫切地想見到科拉。今天星期日,科拉應該不用上工,興許能跟麥克四處走走——興許還能找個沒人的地方。一想到親吻科拉,麥克心中不由得一陣愧疚。今早醒來時,他還惦記著親吻莉茜·詹米森,如今卻又打起科拉的主意。不過他也真傻,對莉茜有什麼好愧疚的?她已是別人的妻子,麥克與她沒有未來。儘管如此,他心中的期待還是打了折扣。

法爾茅斯簡直是弗雷德里克斯堡的縮略版:同樣的碼頭,同樣的倉庫,同樣的酒館和油漆的木板房。麥克估計不出一兩個鐘頭就能把家家戶戶走個遍。但科拉也許不住在鎮子上。

他走進路上見到的第一間酒館,對老闆道:「我在找一個叫科拉·希金斯的姑娘。」

「科拉?她就住在下個街角的白房子里。門廊上要是睡著三隻貓,就肯定沒錯了。」

看來今天麥克走運。「謝謝你!」

老闆從馬甲里掏出懷錶看了看說道:「不過這會兒她不在家,肯定上教堂了。」

「我看見教堂了,那我去那兒找她。」

麥克出門時想:科拉以前從不去教堂,也許是買主逼她去的。他穿過大街,來到兩個街區以外的木屋小教堂。

禮拜剛剛結束,信眾正陸陸續續走出教堂。他們一個個身著禮拜盛裝,正在門口握手交談。

麥克一眼就看到了科拉。

他臉上綻放出燦爛的笑容。眼前的科拉容光煥發,與當初在「薔薇蕾」上那個面黃肌瘦、滿身污垢的她完全判若兩人。她又恢複了往日的神采——肌膚清透,秀髮柔亮,身形圓潤。她的著裝還是那麼時髦:深棕色的外套配一條羊毛裙,連靴子也十分講究。麥克突然一陣慶幸:幸虧自己也穿了莉茜給的新衣服。

科拉正神采飛揚地跟一個拄拐杖的老婦交談。正說著,她看到麥克向這邊走來。「麥克!」她高興地叫道,「這真是奇蹟!」

麥克張開雙臂想擁抱她,科拉卻只伸出一隻手。看來她不想在教堂門前太過張揚。麥克雙手握住科拉的手道:「你氣色真好。」不僅是氣色好,她身上的味道也很好聞,不再是以前在倫敦時鐘愛的檀香濃調,而是透著淡淡的花香,優雅矜持。

「你怎麼樣?」科拉說著抽回手,「是誰買了你?」

「我在詹米森種植園幹活兒,工頭是萊諾克斯。」

「他打你臉了?」

麥克摸摸臉上的鞭痕:「是啊,但我奪過鞭子,掰成了兩半兒。」

科拉笑了:「果然是麥克,在哪兒都不安分。」

「是啊。你有佩哥的消息嗎?」

「她被貝茨和梅克皮斯那兩個人販子領走了。」

麥克心裡咯噔一下:「該死,那找她就難了。」

「我一有機會就四處打聽,可一直沒有她的消息。」

「你呢?看你的樣子,買主對你不錯。」

正說著,一個胖乎乎、穿著講究的男人走過來,看起來已有五十多歲。科拉道:「就是他,亞歷山大·羅利,煙草經紀人。」

「他對你不錯嘛!」麥克小聲議論道。

羅利與科拉身旁的老婦握了握手,簡單交流了幾句便轉向麥克。

科拉介紹道:「這位是馬拉奇·麥卡什,我在倫敦的老朋友。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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