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白蘭地,當晚麥克的痛苦減輕了許多。然而第二天清早一醒來,疼痛再次來襲。從頭到腳,凡是有知覺的地方都疼得要命:踢里斯·普里斯時用力過猛,他腳趾發酸;持續的頭痛也讓他痛苦不堪,連頭頂都發麻。破碎的梳洗鏡片里一張臉滿是傷痕,別說梳洗剃鬚,連碰一碰都受不住。
但他的精神頭還很足。莉茜·哈林姆總能讓他鼓起勁兒。她的勇氣和衝勁讓一切都變得可能。接下來她又想做什麼?一認出床邊坐著的那個人,麥克恨不得一把將她攬在懷裡。但他提醒自己:這樣一來,這段奇特的友誼也就結束了。這個大小姐可以大大咧咧,不守成規,可以跟小狗打打鬧鬧,可一旦小狗張口咬了主人,便會被丟進院子,無人問津。
莉茜說過,她很快就要嫁給傑伊·詹米森。麥克本想罵她傻瓜,可還是管住了自己的嘴。莉茜的婚事與他無關,他也不想冒犯她。
德莫特的妻子布里吉特準備了鹹粥作為早餐,麥克和孩子們一起吃。布里吉特大約三十來歲,以前光彩照人,如今卻滿目倦容。吃過早飯,麥克和德莫特一起出門找工作。出門時布里吉特囑咐道:「記得掙點錢回來。」
這天不太走運。他們在倫敦的菜市場轉了一大圈兒,運魚、運酒、運肉食的都找過了,無奈僧多粥少。到了中午,兩人已知在市場沒了指望,決定到西區的咖啡館碰碰運氣。後晌將近,一股虛弱感席捲全身,彷彿已勞作了一整日,然而卻沒錢入賬。
他們拐進河岸邊的街道,一個瘦小的身影嗖的一下從巷子里躥了出來,活像一隻歡脫的兔子,跟德莫特撞了個滿懷。來者是個十二三歲、一臉驚慌的小姑娘,她破衣爛衫,骨瘦如柴。德莫特哼哼了一聲,彷彿漏了氣的皮球。那孩子嚇得一聲尖叫,打了個踉蹌才勉強站住。
在她身後追來個大塊頭小子,差一點就抓住了她。他的衣服貌似不便宜,卻穿得邋裡邋遢。小姑娘閃開繼續跑,然而腳下一滑摔倒在地,被大塊頭死死按住。
她嚇得大叫不停。大塊頭氣不打一處來,抓起弱不禁風的女孩,一拳揍在她頭上。女孩倒地,又被他飛起的靴腳猛踹在前胸。
麥克本已對倫敦的街頭暴力司空見慣——無論男女老幼,動不動便有人當街動拳頭,為的不過是點兒到處都買得到的便宜酒。然而壯漢對著個孩子下死手,這還是第一回碰到,彷彿當真想要她的命一樣。經歷了與「威爾士雄峰」的對戰,麥克傷痛未愈,原本不想打架,但他實在無法袖手旁觀。大塊頭又想起腳,被麥克一把抓住拽了回去。
大塊頭轉過身,人比麥克高出大半個頭。他伸手猛懟麥克前心,麥克不由得連連後退。那人又轉向女孩,只見她掙扎著站起身,卻被大塊頭一記大耳光打飛。
一見女孩流了血,麥克抓住大塊頭的領子和褲襠,把他拎起來離開地面。男人惱羞成怒,一邊吼叫,一邊激烈地掙扎,可依舊被麥克舉過頭頂。
德莫特怔怔地看著麥克不費吹灰之力搞定對手,說道:「乖乖!你可真有把子力氣!」
「少拿你的臟手碰我!」那個男人怒吼道。
麥克把人放下,一隻手仍扣著那人的腕子:「別招惹那孩子!」
德莫特攙女孩站起身,輕輕扶著不讓她摔倒。
「這死丫頭偷東西!」男人狠狠道。他還想糾纏,然而見麥克臉上青一塊紫一塊,一副打架不要命的架勢,最終還是作罷。
「就為這點事兒?!」麥克質問道,「瞅你踹她那架勢,我還以為她犯了什麼殺頭的罪呢!」
「她犯什麼罪關你什麼事?」男人這陣子緩過氣來。
麥克放開他說道:「不管她幹了啥,反正你也出了氣了。」
大塊頭看看他說:「一看你就是新來的,有把子力氣。可如果跟她這類人混在一起,在倫敦你也混不久。」說完他轉身悻悻離開。
那小姑娘道:「謝了,蘇格蘭佬,你可救了我的命了。」
麥克一開口,人們就知道他的來處。來倫敦之前,他對自己的口音渾然不覺。在霍克村,所有人都一個腔調——即便是詹米森家的人也多多少少帶點蘇格蘭味兒。到了倫敦,簡直就像刻在腦門兒上似的。
他望著小姑娘。她一頭黑髮參差不齊,原本俊俏的小臉兒被打得瘀青帶血。雖是一副孩子的身軀,眼裡卻透著成熟與精明。小姑娘提防地看著麥克,顯然在納悶他在打什麼主意。「你沒事兒吧?」麥克問。
「我疼,」她扶著側腰道,「你要弄死那天殺的渾蛋就好了。」
「你怎麼惹他了?」
「我趁他操科拉的時候掏他腰包,被他逮著了。」
麥克點點頭。他也聽說過妓女拉客有時還有同夥順手牽羊。「想喝點什麼不?」
「要能來杯杜松子酒,讓我親教皇的屁股也成啊!」
麥克覺得新鮮,從沒聽過有誰這麼說話,更何況還是個不大點兒的丫頭,真不知是該覺得吃驚還是好笑。
「大熊」就在馬路對面。麥克就是在那兒贏了「柏孟塞搏命虎」,從個侏儒手裡贏了一英鎊。三個人過馬路進了酒館。麥克買了三杯啤酒,與同伴找了個角落。
小姑娘幾口就灌完了自己那杯,喝完道:「花格佬,你人不錯。」
「我叫麥克,這位是德莫特。」
「我叫佩吉。他們都叫我『快手佩哥』。」
「想必是因為你灌酒的能耐。」
小姑娘咧咧嘴說:「這城裡,你要是不喝快點兒,酒就被別人搶了。你打哪兒來,花格佬?」
「霍克村,離愛丁堡五十英里遠。」
「愛丁堡在哪兒?」
「蘇格蘭。」
「有多遠?」
「我坐了一個禮拜的船,一路沿海岸來到這兒。」這一個禮拜可不好過。麥克吃不消海上顛簸——在陸地的礦井待了十五年,一望無際的大海令他腿腳發軟。可不管晴天雨天,他都得爬桅杆綁繩子。水手是肯定當不了了。「要是坐驛站馬車的話,得走十三天呢。」他繼續說道。
「幹嗎不在那兒待了?」
「為自由。我是跑出來的。在蘇格蘭,礦工都給人當奴隸。」
「跟牙買基的黑人一樣?」
「你對『牙買基』知道得比蘇格蘭清楚得多嘛。」
小姑娘不服不忿:「那又怎樣?」
「沒什麼,只是蘇格蘭離得更近。」
「我知道。」麥克知道這不是實話。她只是個小姑娘,儘管有點逞能,但依舊惹人憐愛。
一個女人上氣不接下氣地問道:「佩哥,你沒事兒吧?」
麥克一抬頭,只見一個身穿橘黃色裙子的年輕女人來到桌前。
佩哥道:「嗨,科拉!我被白馬王子救了。就是這個蘇格蘭來的花格佬麥克。」
科拉沖麥克笑道:「多謝你幫忙。你這臉不會是救人時傷的吧?」
麥克搖搖頭:「那是另一檔子事兒。」
「我請你喝杯杜松子酒吧。」
麥克更喜歡啤酒,他剛要拒絕,只聽德莫特道:「行啊,那謝謝了。」
麥克眼看她去了吧台。這女人約莫二十來歲,天使一般的面容,一頭火紅的頭髮。這麼漂亮的姑娘年紀輕輕就當了妓女,想來真是不可思議。他問佩吉:「就是她上了追你的那個人,是不是?」
「要在平時也用不著干那麼齊全,只要引到巷子里,等他脫了褲子,硬了老二,也就差不多得手了。」
「而你就拿了他的錢包開溜。」德莫特接話道。
「我?少胡扯!老娘可是王后內侍。」
科拉端酒坐在麥克身旁。她身上的香水味濃郁刺鼻,余調中透著桂皮味與檀香。「你在倫敦做什麼?」
麥克望著她迷人的臉龐:「找工作。」
「找著了嗎?」
「不太走運。」
科拉搖搖頭:「今年冬天操蛋得很!凍得人半死不活,連麵包都吃不起。像你這樣的人特別多。」
佩哥插話道:「兩年前,我爹也是為這個才當了賊,只可惜他沒那個本事。」
麥克戀戀不捨地轉過頭問佩哥:「他怎麼了?」
「套了治安官的箍兒。」
「啊?」
德莫特解釋道:「被絞死了。」
「哎呀,真對不起。」麥克說道。
「少在那兒噁心人,你個渾蛋,真晦氣!」
見佩哥不好惹,麥克趕忙退讓:「好吧,好吧,我不說了。」
科拉道:「你要是想找工作,我倒認識個招工的,他想找搬運工卸船。活兒很重,也就只有年輕人做得來。他們尤其願意招外地人,沒那麼多怨言。」
「啥工作都行。」麥克想到了埃斯特。
「卸煤工的事兒都歸沃平區的酒館兒老闆管。其中『太陽』酒館的西德尼·萊諾克斯跟我認識。」
「他人好嗎?」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