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過頭來談談我的新夥伴吧。我非常喜歡他,為使他成為一個有用的、能幹的人,我在每件事情上都給他指點,教他怎麼做,特別是教他說英語———當我說話時他能聽得懂,他真是個最聰明的學生。
———丹尼爾·笛福《魯濱遜漂流記》
波士頓,漂亮的小城,坐落在林肯郡的海邊,他的人寫道。全英格蘭最高的教堂的尖頂聳立在那兒,領航員用它來導航。波士頓周圍是一片澤國,到處是麻鳽———那不祥的鳥兒發出沉鬱的呻吟和鳴叫,聲音響得兩英里開外都能聽見,像是放槍。
不過這澤國也是其他各種鳥類的家園,普通野鴨、綠頭鴨、短頸野鴨和赤頸鴨。為了去逮野鴨,澤國里的人們(沼地人)馴養出一種鴨子,他們稱之誘餌鴨,或是囮鴨。
澤國就是大片的濕地,歐洲到處都是這樣大片的濕地,全世界都有這類濕地,但在別的地方不叫澤國,這個名稱只有在英格蘭才用,沒有傳到外面去。
這些林肯郡的囮鴨,他的那個人寫道,是在誘餌鴨塘里經人馴養而長成的。等到捕獲季節它們就被放到外面去,放到荷蘭、德國去。在荷蘭和德國,它們碰到了自己的同類,目睹荷蘭、德國那些鴨子的生活是何等不易,人家的河流在冬天的寒風中被凍住了,大地被積雪覆蓋。它們總算用明白通曉的語言叫那些荷蘭、德國同類腦瓜子開了一點竅,叫它們知道,在英格蘭(它們就來自那個地方),生活可是完全不一樣的:英國的鴨子生活在食物豐盛的海岸邊;潮水自由地湧向四通八達的河湖港汊;那裡有湖泊、有泉水、有袒露的池塘,也有被樹陰遮擋的池塘;田野里滿是拾穗者留下的穀物;沒有冰霜沒有雪,如果有也算不得什麼。
當然這些景象都是用鴨子的語言來描述的,他寫道,於是那些誘餌鴨或是囮鴨跟成群的鴨子們湊到了一起———可以這麼說———就是誘拐了它們。這些英格蘭鴨子就帶著它們從荷蘭和德國飛越大海河流,來到了自己的林肯郡澤國的誘餌鴨池塘里,它們一直對著它們吱吱喳喳喋喋不休(用它們自己的語言),告訴這些新來者說,這就是它們說的那池塘,它們可以悠然自在地在這裡過日子。
其實它們早已經被那些馴養誘餌鴨的人盯住了,這些人潛入澤國隱蔽之處,那是他們在沼澤地里搭起來的蘆葦棚,偷偷將一把把穀物拋進水裡,馴養的誘餌鴨就一路跟著主人撒的東西走,後面就跟著那些外國客人。這樣兩三天以後,它們領著客人們進入越來越窄的水道里,而且還一路不時招呼著說,瞧我們英格蘭日子多麼好過,然後它們來到一處已經張好了許多網的地方。
這時候誘餌鴨的主人放出了誘鴨犬,這些狗被訓練得能跟在禽類後面游泳,一路游一路吠叫。可憐的鴨子被追得緊時連忙飛起來,但又被上面架著的網撞落到水裡掙紮成一團,想要游出去,但網越收越小,像一隻錢袋,最後那些等著收穫的人就伸出手來一隻只把捕獲物捉住。那些誘餌鴨得到了撫慰和誇獎,而它們的客人則被當場擊昏,煺了毛,然後成百上千地拎出去賣掉。
林肯郡的這一切新聞就是他的人用勻稱而靈巧的手寫成的,每天在把這新聞故事搬到紙上之前,他都把羽毛筆削得尖尖的。
在哈利法克斯,他寫道,矗立著一具斷頭台(英王詹姆斯一世時才被挪走),那倒霉的人把頭擱在斷頭台的架子上,劊子手敲掉一根擎著沉重刀具的木栓,刀從教堂門那麼高的梁架上落下來,砍頭像屠夫剁肉一樣乾脆利索。
在哈利法克斯有這麼個不成文的規矩,如果在敲掉木栓到刀片落下的一瞬間里,那倒霉的傢伙能夠一躍而起從山上逃下來,游進河裡,沒有被劊子手再次逮住的話,他就可以獲得自由。但實際上這樣的事兒從古至今並未發生過。
他(不是他寫的他,就是他本人)坐在布里斯托爾河邊的房間里看著自己寫的東西。他在這裡已經住了許多年了,幾乎可以說如今他已是個老人了。在用棕櫚葉和蒲葵做成陽傘遮擋陽光之前,他那張臉就已經被熱帶的陽光晒黑了,但現在有點蒼白,可還是老厚得像羊皮紙,鼻子上有一塊被太陽曬出來的永遠也長不好的疤。
這會兒一直陪伴著他的那頂陽傘在屋裡,佇在一個角落裡,可是跟他一起回來的鸚鵡卻死了。可憐的魯濱!這隻鸚鵡經常呱呱大叫著從它的爪架上飛到他肩上,可憐的魯濱·克魯索!誰會去救可憐的魯濱呢?他的妻子不能容忍鸚鵡的哀鳴,可憐的魯濱每天飛進飛出。我要擰斷它的脖子。她說,但她沒膽子這麼干。
當他帶著鸚鵡、陽傘和一大箱子寶貝回到英格蘭時,他和老妻兩人住進他在亨廷頓買的房子過了一段相當平靜優裕的日子,因為他已經變得挺有錢了,比他出版那本《魯濱遜漂流記》後還要有錢。然而多年的荒島生活,以及與他的僕人「星期五」的四處漂泊(可憐的「星期五」,他為他自己感到悲戚,呱呱———呱呱,這是因為鸚鵡總也不會叫「星期五」的名字,只會叫他的名字),使他覺得陸地上的紳士生活乏味透了。而且———如果實話實說———婚姻生活也叫人失望透頂。他愈益頻繁地跑到馬廄里去伺弄他的馬匹,謝天謝地馬兒們不會聒噪,只會在他到來時輕輕地囁嚅幾下,表示它們認得他,然後就安耽下來。
在那個島上,「星期五」出現之前他一直過著默不作聲的日子,但回來後卻發現人世間的話語太繁雜了。在床上躺在老妻身旁,她的嘮叨和沒完沒了的窸窸窣窣讓他覺得好像是一陣卵石的急雨在往頭上傾倒,那時候他只圖能安穩地睡上一覺。
所以當老妻化作幽靈之後,他有點悲傷卻絕無遺憾。體面地埋了她然後又過了一段時間後,租下了布里斯托爾海邊快樂水手客棧的一間屋子,又把亨廷頓的房產留給他兒子去管理。伴著他的就只有那把從島上帶來的使他變得大名鼎鼎的陽傘,一隻固定在架子上的死鸚鵡和一些生活必需品了。從此他就一個人過起日子來,白天在幾個大小碼頭轉悠,朝西面凝望著遠處的大海———他的視力還不算太糟,一邊抽著煙斗。至於吃飯,他一般都在自己屋裡吃。他不覺得社交圈子有什麼樂趣,他在島上養成了獨處的習慣。
他也不看書,對此喪失了興味,可是自從寫出《魯濱遜漂流記》之後,寫作倒成了他的習慣,作為一種精神調劑還是挺不錯的。晚上就著燭光,他拿出紙來,削尖了羽毛筆,把他的人寫上一兩頁,就是這個人送來了林肯郡誘餌鴨和哈利法克斯的大行刑架的消息(就是他說的,當可怕的斷頭刀落下來之前,死刑犯如果能一躍而起衝下山去就可免死,還有其他諸如此類的消息),每到一處,他的這位大忙人就寄來關於當地的報道,這是他的頭等大事。
漫步在港口的防波堤上,想起哈利法克斯的殺人機器的事,他,魯濱,那隻鸚鵡曾叫他可憐的魯濱,丟出一塊小石子,聽它落水的聲響。一秒鐘,石頭落進水裡不到一秒鐘時間,上帝的慈愛來得很快,但也許快不過那把淬過火的鋼刃刀片(刀片比小石頭重而且還塗了油脂),大刀會比上帝的慈愛更快嗎?我們如何逃脫?那人忙著在這個帝國里竄來竄去,從一個死亡場景到另一個死亡場景(暴打、砍頭)寄來一份又一份報道,他是哪一類人?
一個做生意的,他暗自思忖。就讓這個人成為一個穀物批發商或一個皮革批發商吧;要不一個製造商,或是某個陶土特別多的地方一個做屋瓦的,就是說,必須是一個喜歡顛來顛去做生意的人。讓他的生意興旺發達,給他一個愛他的老婆,不要太嘮叨,生一堆孩子,主要是女兒;給他一份合情合理的幸福,然後讓他的幸福生活戛然而止。比方說泰晤士河突然在冬天漲大水,窯里的瓦片都被大水沖走了;或者是倉庫里的穀物給大水沖走;或者是皮革車間里的皮革給沖走;他全完了,他的這個人一無所有了,然後債主撲上來,像蒼蠅像牛虻,向他討債;他只得逃出家門離開妻子和孩子東躲西藏,隱名埋姓躲進最糟糕的窮街陋巷。所有這一切———洪水、破產、躲藏、一文不名、破衣爛衫、孤獨凄涼———構成了那艘失事船上的人物和那個荒島的故事,他在那兒,可憐的魯濱,與世隔絕地生活了二十六年,差點兒要發狂(說真的,誰說他沒有發狂?也許是在某種程度上呢?)。
或者讓這個人成為一個馬具商,在瓦爾特切珀爾有一個家、一爿店、一個倉庫,下頦上有一顆痣,有一個愛他的太太,不嘮叨,給他生了一堆孩子,主要是女兒,給他很多的幸福,直至有一天瘟疫降臨這個城市,那時一六六五年的倫敦大火還未發生:每天都有人死於瘟疫,漸而毀了整個城市,屍體堆積如山,不管窮人還是富人都難逃一死,因為瘟疫是不認方向不認人的,所以這個馬具商的世間財產也救不了他一命。他把老婆孩子都送到鄉下去,然後才籌劃自己逃命的事兒,但隨後打消了念頭。汝勿懼怕黑夜的威脅,危急關頭他打開《聖經》:汝必不怕白日飛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間滅人的毒病。雖有千人仆倒汝旁,萬人跌倒汝身邊,這災卻不得近汝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