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我又在那小房間里坐下,就是那個警察所接待室模樣的房間。那警察彎著腰給我一杯水喝;誰的手搭在我的胳臂上。那是弗蘭克的手。我坐著一動也不動,地板、四周的牆壁以及弗蘭克和警察的形象,漸漸在我眼前顯出明確的輪廓。

「真抱歉,」我說。「真是大出洋相。那屋裡太悶,悶極了。」

「那屋裡是不大通風,」警察說。「經常有人為此抱怨,可又從不去改裝房間。以前也有太太小姐在那兒暈倒過。」

「您覺得好過些嗎,德溫特夫人?」弗蘭克說。

「是的,好過多了,一會兒就會恢複正常的。你不用在這兒陪著我。」

「我這就送您口曼陀麗。」

「不。」

「您得走。邁克西姆要我送您。」

「不。你應該呆在他身邊。」

「邁克西姆要我把您送回曼陀麗。」

他挽起我的手臂,扶我站起。「您能走到停車處嗎?還是我把車開過來?」

「我能走。可我情願留在這兒。我要等邁克西姆。」

「邁克西姆可能還得呆上好大一會兒。」

他幹嗎說這話?什麼意思?他幹嗎不敢看我?他拉著我的手臂,扶我穿過市道,走向門口,跨下台階,來到街上。邁克西姆可能還得呆上好大一會兒……

我們兩人都不說話,徑直走到弗蘭克那輛莫里斯牌小車旁。他打開車門,攙我上車。

接著鑽進車來,發動了引擎。我們駛離鋪著鵝卵石的集市廣場,穿過空曠的市鎮,來到通往克里斯的大路。

「他們幹嗎還要好大一會兒?接下去還有什麼?」

「他們可能要把全部證詞從頭再聽取一遍。」弗蘭克目不斜視地盯著前面白色的大路。

「證詞不是已全部聽取完畢?」我說。「誰也沒什麼新鮮東西可說了。」

「誰知道?」弗蘭克說。「驗屍官可能換一個法子提問。泰勃改變了整個局面。驗屍官這下子一定會從另一個角度進行查問。」

「什麼角度?你究竟指什麼?」

「剛才的證詞您都聽到了,對不?泰勃對那條船說些什麼來著?他們再不會相信這是一場意外事故。」

「真荒唐,弗蘭克,這太可笑了。他們不該聽泰勃胡說八道。多少個月過去了,他怎麼知道船上的洞是如何出現的?他們企圖證實什麼?」

「我不知道。」

「那驗屍官會盯著邁克西姆不放,弄得他發火,逼著他信口亂說。驗屍官一定接二連三地問個沒完,弗蘭克,邁克西姆肯定受不了。我知道他肯定受不了。」

弗蘭克沒答話。他把車開得飛快。我認識此人到現在還是第一次看到他找不著一句現成的客套話說。這說明他在擔心,非常擔心。在平時,他把車開得很慢,相當小心,每到十字路口非把車煞住,左右看一眼才行;而每次轉彎之前,則必然撳喇叭為號。

「那人也在場,」我說。「就是有次到曼陀麗來看望丹弗斯太太的傢伙。」

「您是說費弗爾?」弗蘭克說:「不錯,我看見這人在場。」

「他坐在那裡,同丹弗斯太太在一起。」

「是的,我知道。」

「這人幹嗎出場?他有什麼權利出席傳訊?」

「他是她的表親。」

「他同丹弗斯太太兩人一起出席聽取證詞,這事不對頭啊。我看這兩人靠不住,弗蘭克。」

「是的。」

「這兩人可能想幹什麼,他們可能要搗鬼。」

弗蘭克還是沒答話。我明白他對邁克西姆一腔忠心,決不讓自己被扯著會議論他的事,即使跟我一起議論,他也不幹。他不知道我對事情的底細了解到何種程度,而我也說不准他知道多少情況。我和他兩人是盟友,走在一條路上,但卻不能互看一眼,誰也不敢冒險把實情說出來。這時,車正駛進莊園大門,接著駛上漫長、曲折的狹窄車道,往宅子馳去。我第一次注意到繡球花正在開放,藍色的花球從背後的綠葉叢中探出頭來。

儘管花姿秀美,可是總有點陰森森的,悲哀而肅穆;繡球花就像外國教堂墓地上放在玻璃棺材底下的花圈,顯得刻板,帶著人工雕琢的痕迹。車道兩邊一路上全是繡球花,就像青面獠牙的巨大鬼怪在街上列隊看我們通過。

我們終於拐過那個大轉彎,駛抵台階前,回到了宅子。「現在您不會有什麼了?」弗蘭克說。「您不能躺一會兒?」

「對,」我說。「說得對,也許得去躺一會兒。」

「我這就趕回蘭國去,」他說。「邁克西姆可能需要我。」

他沒再說什麼,匆匆趕回汽車,開著車走了。邁克西姆可能需要他。他幹嗎說邁克西姆可能需要他?也許驗屍官還要盤問弗蘭克,向他打聽十二個月之前那個夜晚的情況。

那天晚上,邁克西姆不是在弗蘭克家吃的飯嗎?驗屍官肯定要問邁克西姆離開他家的確切時間。他還會查問,邁克西姆回家時可曾有人見到過他,僕人是不是知道他已回家,有誰能夠證明邁克西姆回家後直接上床脫衣就寢。可能會問到丹弗斯太太,要她提供證詞。而邁克西姆則開始大發脾氣,臉色煞白……

我走進大廳,上樓來到自己房裡,按弗蘭克剛才的勸告,在床上躺下。我用雙手掩著面,眼前老是出現傳訊大廳和那些人的臉。驗屍官那皺巴巴的苦臉看著真叫人受不了,還有那副金絲邊的夾鼻眼鏡。

「我負責本案可不是因為閑得發慌,沒事找事開玩笑。」這人的頭腦雖不算敏捷,可細緻周密,而且動輒上火。這會兒那些人都在說些什麼?又發生了什麼事?要是過一會兒弗蘭克口到曼陀麗來,獨自一個人回來,怎麼辦?

我不懂在這種場合人們會採取何種措施。我記得在報上見過一些照片,照片上的人被押著走出類似傳訊大廳的場所。要是邁克西姆也被他們押走呢?他們會不許我走近他,不讓我去看他。那我就得像此刻一樣,日復一日,夜復一夜,等著,等著。朱利安上校和別的朋友都會跑來表示慰問,說什麼「您可不能獨居深宅,到我們這兒來吧」。電話,報紙,又是電話。「不,德溫特夫人不能見人。德溫特夫人對《本郡紀事報》無可奉告。」過了一天。又過了一天。一個又一個星期就這麼逝去,在記憶中留下模糊的印象,甚至根本沒有印象。最後還是弗蘭克帶我去看邁克西姆。他瘦了,模樣很古怪,就像醫院裡的病人……

別的女人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我在報上讀到過這類女人的事。她們上書內務大臣,一點沒用。內務大臣總是說什麼要執法如山。朋友們也遞上呼籲書,大家都簽了名,可是內務大臣愛莫能助。而在報上讀到案情的普通人卻在一旁說風涼話:幹嗎要把這傢伙放了?畢竟是殺妻的兇手,對不對?放了他,那被謀殺的可憐的妻子怎麼說?廢除死刑乃是一味講究仁慈寬大的人在那兒胡來,只會縱容罪犯。這傢伙在動手殺死妻子以前應該考慮到後果。現在可晚了。他得像別的殺人犯一樣,為此償命,並以此儆戒後人。

我記得有一次曾在報紙背面看到一張照片。照片上是聚集在監獄門外的一小群人。

九點剛過,一名警察走來,在門上貼出一張告示,曉喻眾人。告示宣布已經行刑:「死刑已於今晨九時執行。典獄長、獄醫和本郡行政官行刑時在場。」絞刑只消一會兒工夫,而且不讓人感到什麼痛苦,一下子勒斷你的脖子。不,不是這樣。聽人說,有時也絞不死人。那是曾跟某一位典獄長相熟的人說出來的。他們用一隻袋子套住你的頭,你站上小小的刑台,接著猛一個腳不著地……從走出地牢到被絞死,不多不少需要三分鐘時間。

不,五十秒就夠了,有人說過的。不,這說法荒誕不經,五十秒不可能。從那棚子邊到下面坑裡還得走一小段階梯呢。獄醫總要下坑查驗。那些犯人都是轉眼就死的。不,不是轉眼就死,軀體還會蠕動好一陣子,因為脖子並不總是一下子就被勒斷。不過,即使這樣,受刑的人也不會感覺到什麼。可是也有人說,受刑的人照樣有感覺。那人有個兄弟當獄醫。據那人說,犯人並不都即刻死去,只是因為怕事情傳出引得輿論嘩然,才不讓外界知道罷了。犯人的眼睛瞪得滾圓,好長一段時間就這麼回瞪著。

老天,別讓我繼續想這些可怕的事情吧。想點兒別的,想想其他事情,譬如說在美國的范?霍珀夫人。她一定跟女兒在一起,這一家子在長島有所房子。我想她們一定成天成夜打橋牌,還去看賽馬。范?霍珀夫人不是愛賽馬嗎?我不知道這位夫人如今是不是仍戴著那頂小黃帽;那帽子太小,覆在她肥大的臉上極不相稱。我想像著范?霍珀失人如何在長島那寓所的花園裡坐著憩息,膝上擱著各種小說、雜誌和報紙;我又想像著這位夫人如何舉起長柄眼鏡,對著女兒在叫:「快來看,海倫。報上說,邁克斯?德溫特殺了他的前妻。我一直覺得此人有點古怪,所以曾警告那蠢姑娘,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是她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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