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我難得見著丹弗斯太太,她閉門獨處,輕易不露面。雖然她每天打內線電話到展室來,讓我審定菜單,不過這純粹是例行公事,而我們平日間的接觸也僅止於此。她替我找了個貼身使女,名叫克拉麗斯,是莊園內某個下人的閨女。這姑娘文靜,舉止得體,很討人喜歡。幸虧她過去從未當過女傭,因此沒有那一套嚇人的量人度物的準則。在整個宅子里,我看,只有她還算對我懷有幾分敬畏,也只有在她的心目中,我才是這兒的女主人,是德溫特夫人。僕役中間傳播的那些流言蜚語可能對她沒起任何作用。她曾有好一陣子不在莊園。她是在十五英里外的嬸母家長大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和我一樣是初來曼陀麗的陌生人。我在她面前感到輕鬆自如。我可以滿不在乎地說:「哦,克拉麗斯,替我補一補襪子行嗎?」

先前的女傭艾麗斯,好不神氣。我總是偷偷把襯衣和睡衣從抽屜里拿出來自己縫補,不敢偏勞她。有一口,我曾看到她把我的一件內衣搭在手臂上,仔細打量那不怎麼值錢的衣料,打量縫在衣服上面寒酸的窄花邊。她臉上的那種表情,我這輩子永遠也忘不了。

她流露出近乎震驚的神色,彷彿她本人的尊嚴遭到了什麼打擊似的。以前我從來不怎麼留心內衣,只要乾淨、整潔就行,至於衣料的質地如何,有無花邊,在我是無所謂的。

在書上曾讀到新娘出嫁時,得一下子張羅幾十套衣服作為嫁妝,而我壓根兒沒操過這份心。艾麗斯臉上的那副神情,不啻是給我上了一課,我趕緊向倫敦的一家店鋪西索內衣目錄。等我選定我要的內衣時,艾麗斯已不再服侍我,克拉麗斯接替了她的位置。為了克拉麗斯的緣故去購置新內衣,似乎太不值得,所以我把內衣目錄往抽屜里一塞,再沒寫信向那店鋪定貨。

我常在懷疑,艾麗斯是不是曾把這件事在僕役中間捅出去,我的內衣會不會已成了下房裡議論的內容。當然,這種事兒不成體統,只能起男僕不在時竊竊私語一番。艾麗斯頗為自矜,所以不會讓這事作為笑料鬧個滿城風雨,例如,在她與弗里思之間就從未有過「把這件女用內衣拿去」之類不登大雅之堂的對話。

不,關於內衣的軼事可不能視同笑料,這事要嚴重得多,更像是私下打聽到一樁離婚案……不管怎麼說,艾麗斯把我扔給克拉麗斯,我是很高興的。克拉麗斯根本分辨不出花邊的真假。丹弗斯太太雇她來眼侍我,真可謂體貼周到呢。她一定覺得我和克拉麗斯作伴,乃是天造地設,各得其所。現在我既然已弄清丹弗斯太太厭惡和惱怒的原因所在,反倒覺得好受些了。我明白她為之咬牙切齒的並非我本人,而是我所代表的一切。

不管誰來佔去呂蓓卡的位置,她都會一視同仁。至少在比阿特麗斯來吃飯那天,我從她的話里聽出了這層弦外之音。

「你難道不知道嗎?」她這麼說。「她對呂蓓卡崇拜得五體投地!」

我當時聽了,著實為之一震。不知怎麼地,我沒料到她會說出這幾句話。然而反覆思量之後,我原對丹弗斯太太的那種恐懼感卻開始淡薄了。我反而可憐起她來。我體會得出她內心的感受。每當別人稱呼我「德溫特夫人」時,她聽了一定很傷心。她每天早晨拿起內線電話跟我說話,而我照例答以「好的,丹弗斯太太」,這時她勢必在懷念著另一個人的嗓音。她穿堂越室,到處看到我留下的蹤跡——撂在臨窗座位上的軟帽,擱在椅子上的編結袋——一定會觸景生情,聯想起以前也曾在屋裡四處留下蹤跡的另一個人。就連我也難免產生這種念頭,說起來我同呂蓓卡還是素不相識的呢?丹弗斯太太可不同了,她熟悉呂蓓卡走路的姿勢,聽慣了她說話的聲調。丹弗斯太太知道她眸子的色澤,她臉上的笑容,還有她髮絲的紋路。我對這些一無所知,也從來不向別人打聽,可有時候我覺得呂蓓卡對於我,也像對於丹弗斯太太一樣,是個音容宛在的亡靈。

弗蘭克要我忘掉過去,我自己也想把往事置諸腦後。可是弗蘭克不必像我那樣,每天坐在晨室里,觸摸那支曾夾在她手指間的鋼筆。他不必把手按在吸墨紙台上,兩眼盯著面前的文件架,望著她留在那上面的字跡。他不必每天看著壁爐上的燭台、時鐘、插著鮮花的花瓶,還有牆上的繪畫,心裡想著這一切原都歸她所有,是她生前選中的,沒有一樣是我的。在餐廳里,弗蘭克也無須坐在她的位子上,握著她生前握過的刀叉,還得從她用過的杯子里喝著什麼。他未曾把她的雨衣披在肩上,也沒有在口袋裡摸到過她的手絹。每天我還注意到那條瞎眼老狗的茫然眼神,它蜷縮在藏書室的簍子里,一聽到我的腳步聲,一個女人的腳步聲,總是抬起頭來,用鼻子嗅嗅空氣,隨即又耷拉下腦袋,因為我不是它所期待尋找的人——而這些弗蘭克是不會留神顧及的。

這些瑣事本身雖則無聊之極,毫無意義,卻明擺在那兒,沒法熟視無睹,充耳不聞,也不能無動於衰。我的老天,我幹嗎要去想呂蓓卡!我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使邁克西姆幸福,我希望我倆能朝夕相處,形影不離。我心中只存此願,別無他求。然而她偏要闖入我的腦際,侵入我的夢境,我有什麼法子呢?當我在她生前溜達過的小徑上漫步,在她生前躺過的地方休息時,我身不由已地感到在這曼陀麗莊園,在我自己的家裡,我只是個盤恆小住的外客。我確實像個外人,在靜候女主人的歸來,哪怕是一些無關緊要的閑話,一些無關痛癢的微詞,都在每時每刻提醒我別忘了自己的地位。

「弗里思,」一個夏日的早晨,我抱著一大束紫丁香走進藏書室,一面吩咐說,「弗里思,能找個長頸花瓶把這些花插上嗎?花房裡的花瓶都嫌小。」

「太太,客廳里那隻石膏白花瓶,一向是用來插丁香花的。」

「喔,不會把花瓶弄壞嗎?怕會碰碎吧。」

「太太,那隻石膏花瓶德溫特夫人一向用的。」

「喔,喔,那好吧。」

於是,那隻石膏花瓶拿來了,裡面已裝滿水。我把濃香撲鼻的丁香花插進去,一枝一枝擺弄舒齊。屋子裡洋溢著紫紅色花朵散發的芬芳;從敞開的窗戶處,還不時飄來剛整修過的草坪的陣陣清香。我暗自尋思:「呂蓓卡也是這麼做的。她也像我這樣,拿起紫丁香,一枝一枝插入這隻白花瓶。我並不是第一個想到要這麼做的人。花瓶是呂蓓卡的,丁香花也是昌蓓卡的。」她必然像我一樣,信步走進花園,頭上戴一頂邊沿下垂的園藝帽,就是我曾在花房裡看到過壓在幾個舊靠墊下面的那一頂。她步履輕盈地穿過草地,朝丁香花叢走去,也許一邊哼小調,一邊打唿哨招呼身後的兩條狗,要它們跟上來,手裡還拿著我此刻握著的這把剪刀。

「弗里思,把窗口桌子旁的書架挪開一點行嗎?我要把丁香花放在那兒。」

「可是,太太,德溫特夫人一向把石膏花瓶放在沙發後面的桌子上。」

「哦,是這樣……」我手捧花瓶遲疑了一會。弗里思臉上一無表情。當然,要是我說我喜歡把花瓶放在靠窗口的小桌上他是會服從我的,而且會立刻把書架移開。

可是我卻說:「好吧,也許放在這張大一點的桌子上看去更美一些。」於是,石膏花瓶又像以往那樣,放在沙發後面的桌子上了……

比阿特麗斯沒忘記送一件結婚禮物的諾言。一天早晨,郵局送來一隻包裹,包裹之大,幾乎連羅伯特也搬不了。我正坐在晨室里,剛剛看完當天的菜單。每收到郵包我總像個孩子似地興奮雀躍。我忙不迭地割斷繩子,撕去深褐色的包封。裡面包的好像是書。

果然不錯,是書,是四大部的《繪畫史》。第一部里夾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但願此禮投你所好。」下面署名是「愛你的比阿特麗斯。」我能想像出她走進威格莫樂大街那家書店購書的情景。她帶著幾分男子氣,不無唐突地四下一打量。「我想買套書送給一個熱中於藝術的朋友。」她可能帶幾分疑惑的神情,用手撫摸著書。「不錯,價錢倒是差不多。這是送人的結婚禮品,我希望能拿得出去。這幾部全是關於藝術的?」「對的,是論述藝術的規範作品,」夥計這麼回答她。於是比阿特麗斯便寫了那張夾在書里的紙條,付了錢,留下地址:「曼陀麗,德溫特夫人。」

比阿特麗斯心腸真好。她知道我愛好繪畫,特地上倫敦的書店給我買了這些書,其中情意甚篤,想起來簡直催人淚下。看來,她可能想像這樣一種情景:某個陰雨天,我閑坐著,神情嚴肅地看著那些插圖,然後也許信手取來圖畫紙和顏料盒,臨摹其中一幅。

好心的比阿特麗斯。我突然無端地想放聲痛哭。我把這幾卷大部頭的書收攏來,環顧晨室,想找個放書的地方。這幾部書與這個小巧玲瓏的房間很不相稱。沒關係,反正現在是我的房間了。我把那幾部書放在書桌上,豎成一行,一本斜靠著一本。書搖搖欲倒,好不危險。我往後退一兩步,看看效果如何。不知是因為我退得太猛,引起了震動,還是怎麼的,總之,那最前面的一部往下一歪,其餘的也相繼滑倒。書桌上原放著兩件擺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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