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光榮北伐 第三百九十七章 君子絕交不出惡聲

而此時,馮玉祥則已經擊潰吳佩孚,獨控北京。

馮玉祥於10月23日下令逮捕原財政部長王克敏和總統府收支處長李彥青等貪官污吏。

王克敏聞訊逃入租界,李彥青拒絕交出贓款,遂被槍決,對此人們拍手稱快。

隨後,馮玉祥又將大貪污犯曹錕之弟曹銳押解到案,令曹銳交出贓款,曹銳畏罪吞服鴉片自殺。

馮玉祥又接受張紹曾的建議,成立以黃郛為首的攝政內閣。

總統和總理的職權,由黃郛一人兼任,黃還兼任交通、教育兩部部長

王正廷兼任外交、敗政兩部部長

王永江為內務部長

李書城為陸軍部長

張耀曾為司法部長

杜錫圭為海軍部長

王乃斌為農商部長。

黃郛、王正廷都是馮玉祥回師舉行政變的內幕人物,因此,這個內閣是以馮係為核心,也表明馮玉祥野心膨脹,只想革命政府為其服務的企圖。

王承斌到公府勸曹錕辭職,曹即向國會提出辭職咨文,並令內閣攝行總統職權。曹錕看到前來逼他下野的人,就是一年前劫車奪印捧他上台的王承斌,不由得百感交集,十分難受。

吳佩孚一直被蒙在鼓勵,接到馮玉祥的10月23日通電,雖然大吃一驚,但又疑心是張作霖捏造出來的假電報。

現在查明屬實後,又懷疑胡景翼未必加入馮軍,即命胡為第三軍總司令以代馮,叫張敬堯去胡景翼部傳達命令。胡景翼把這個倒霉使者扣留起來。

一切真相大白,吳佩孚又有點患得患失,不忍心放棄在前線的大好局面,心慌意亂地把前方作戰的任務交給張福來主持,自己率領精兵七八千人回救北京。吳佩孚急電南方直系將領率兵北援,但現在南方直系部隊已經自身難保,怎能救援。

吳佩孚的日本顧問岡野曾經這樣回憶,吳佩孚對他的幕僚說:

「這件事也可以說是在我意料之中,因為這次出兵前老馮曾向我要求,待平定奉系後,派他為東三省巡閱使以繼張作霖之缺,我告訴他:東北和日本有特殊關係,我們對日外交很微妙,所以東三省巡閱使的任命,不能漠視日本的動向。你一向被認為親美派,最招日人之忌,因此去東北很不相宜,不過對酬答足下的戰功,國家有的是名位,我一定會考慮其他職務的,而且必令你滿意。我這番話也是腑肺之言,可能馮因未達目的,遂暗通敵人。其實他向我索軍費,我已發十萬,後來又增至十五萬元,他才勉強奉命,率部開赴古北口。很多人向我建議,免除馮的第三路軍司令以除後患,總統居中替馮說情,免馮計畫遂沒有進行。當馮到古北口前線,又借口敵人優勢,要求增撥步槍彈百萬發,我對馮更不放心,所以不發給他。近數日我在總部中,晚晚不能入睡,輾轉反側,右轉則思及處置張作霖之法,左轉則念及馮玉祥之可能背叛,現在不幸而料中,想到當日撥馮戰費十五萬元,實在太划不來了。」

到10月28日,由平泉、冷口入關的奉軍張宗昌部,攻佔灤州,截斷了榆關直軍的退路和榆關、天津之間的交通線,直軍紛紛潰退。31日,張宗昌宣稱山東人不打山東人,吳軍主力投降張宗昌諸多,繳獲直軍的槍支達3萬餘件。直軍主力喪失殆盡。

馮玉祥、胡景翼的軍隊已開到廊坊,準備進攻天津。

張紹曾為避免戰禍,出面調停,勸吳佩孚接受「和平救國大綱」。

吳佩孚的態度仍然十分倔強,不肯罷休。雙方軍隊在楊村一帶開戰。此時陰雨連綿,楊村一帶除鐵路兩旁及永定河堤等高地外,儘是一片汪洋,作戰十分艱難。開戰後,雙方相持一天,不分勝負。

馮玉祥派劉郁芬、蔣鴻遇兩旅,迂迴到吳軍後方,從吳軍背後進攻,又派李鳴鐘由丰台抽調部隊,協助正面進攻。張之江、石友三、谷良友部,協助李雲龍旅,一致向吳軍擺出攻勢。

11月2號,馮部生俘了吳部的旅長潘鴻鈞以下數千人並乘勝進擊。

11月3日上午,馮軍佔領了津浦鐵路沿線的天津附近的北倉,隨後佔領天津。

國民革命軍攻佔天津後,吳佩孚仍作困獸之鬥,把司令部移駐軍糧城,可以說四面楚歌,只有兵敗投降了。

在此時,如果胡景翼軍向前推進,和奉軍兩頭一擠,吳佩孚即無處可逃。

但北洋大佬張紹增救了吳佩孚一命,張紹增勸馮玉祥、胡景翼給吳佩孚放一條生路。

到此時,吳佩孚也明白大局抵定,大哭一場,在英國軍艦掩護下,由大沽乘海軍運輸艦南逃上海。

但在逃離路上,吳佩孚連連發電指責馮玉祥:……與足下袍澤數年,以心相印,今被暗算夫復何言!昔樂毅云:「君子絕交,不出惡聲;忠臣去國,不潔其名。」佩為亡人,亦曾受教於君子,惟不明心跡,是以不免耿耿耳。吳佩孚泣啟十一月十七日。

吳佩孚這一最有可能統一中國的最強者,就這樣舉行隕落,吳佩孚留下的爛攤子,需要眾人收拾。

11月4日,人在香山的孫文發表著名的北上宣言,宣稱此次北上,是為了實現南北和解,在胡漢民、謝持、汪精衛陪同下,北上。

馮玉祥一貫痛恨封建帝制,北京政變後,決心以全力,行其素志,把溥儀逐出宮去。11月5日,攝政內閣作出修正優待清室條件,永遠廢除皇帝專號,將故宮一律開放,備充國立圖書館、博物館之用。馮玉祥當天就令北京警備總司令鹿鍾麟和警察總監張璧執行,將宮內太監470餘人、宮女百餘人分別給資遣散,又用汽車5輛,送溥儀及清室「后妃」移居什剎海「醇王府」。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