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 民國土豪劣紳產生原因

東方一直在尋找農村比較客觀,比較權威的專著,這一篇論文是東方尋找到的最為可觀、最為公正,也最為權威的一篇專著,作者為王奇生。

東方認為該專著比較權威,不僅僅大量引用老毛《湖南農村調查的資料》,引用前民盟主席費孝通,中國最後一個真正的民主人士的調查報告,而且,而且有關資料與東方看到的資料基本吻合,一見此文,東方感到,這篇專著尋找了好多年了。

通過該專著,有幾個信息讓人感到震驚,第一個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竟然存在大量的知識分子,在本專著中,老毛調查發現在尋烏縣竟然有三百多個秀才,請記住,是三百多個秀才。要知道,筆者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在四川一個相對富裕縣讀高中的時候,全縣只有3所高中,在校高中生也不過1500餘人,這還是改革開放二十餘年的成果,若是再上推20年,退到78年,那時候全縣在校高中生是否有3百人,還是一個天大的疑問。

第二,在清朝末年,在中國封建社會後期,中國識字率竟然超過20%,對這個數字,東方過去不敢相信,但是又不得不信。因為在小的時候,以為自己爺爺,以為周圍幾個老頭沒有讀什麼書(因為我來自農村),但是讓人驚訝的,在與那些老者接觸的時候,大多數竟然能背兩句三字經,有的還能寫兩個毛筆字,雖然在那以後基本上忘記了。現在,現在從老毛等人調查報告中,東方相信我們過去對舊中國誤解了。可以這樣說,在廢除科舉的時候,中國城鄉存在非常完善的教育體系,雖然主要教育一些儒家學校,道德文章,主要教一些算盤什麼的,但是,在過去,中國識字率還是蠻高的。若是在民國時期,一些人將這個資源利用一下,其效果將頗為驚人。

第三,廢除科舉後,廣大讀書分子,由於出路全無,大多數不是淪為地主的走狗,就是淪為社會最底層,這就是我們過去常常所說的孔乙己。而一些所謂的新知識分子(如小學畢業的,竟然與一些秀才平起平坐)。要知道,在過去,縣以下行政機構,主要依靠鄉紳維持,相當於鄉民自治,主要依靠鄉紳維持。若是在民國年間,統治者認識到舊知識分子的重要性,加以利用。若是利用得法,中國農村統治秩序不徹底破壞,如此怎麼可能出現農村包圍城市呢?

第四,在民國時期,以所謂新式人才,以及從過去讀書人兌化出來的土豪劣紳,不但是共產黨痛恨的對象,而且還是國民黨,人民痛恨的對象。要知道,很多舊日的貢生、秀才,在文學方面,遠遠超過現在的國文老師,他們,他們欠缺的僅僅是自然科學,知識數學而已。要知道,東方在八十年中期開始讀書,自己啟蒙老師不過是讀了三年小學後來當了幾年兵的大老粗,在這個大老粗教育幾年後,慢慢的,也沒有廢掉。若是在民國的時候,就像改革開放初期那樣,對這些所謂的秀才、貢生加以利用,至少比東方那個啟蒙老師強點吧。

這就是東方對本專著的一些看法,本來我們可以改良的,誰知道,到最後我們竟然革命了。

以下的基層權力結構,始終是中外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十分關注的研究對象。費孝通先生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即巳注意到「從縣衙門到每家大門之間的一般情形」「是有趣的,同時也是很重要的」。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這是中國傳統中央集權的專制體制和地方自治的民主體制打交涉的關鍵。如果不弄明白這個關鍵,中國傳統政治是無法理解的」。在中國二千年來的地方政府層級變遷過程中,縣級政區是最穩定的一級基層政區。皇帝任命的地方官員到縣級為止。但是,我們不能據此而認為縣衙以下處於一種「權力真空」狀態。事實上,在縣衙以下的基層社會,實際存在著三個非正式的權力系統在運作:其一,是附屬於縣衙的職業化吏役群體。如清代州縣吏役人數,大縣逾千,小縣亦多至數百名。其二,是里甲、保甲等鄉級准政權組織中的鄉約地保群體。這一群體每縣亦有數十至數百人不等。其三,是由具有生員以上功名及退休官吏組成的鄉紳群體。據張仲禮研究,19世紀前半期中國士紳總數巳達到100餘萬,平均每縣有六七百名。

那麼,縣以下的三個非正式權力系統是如何相互交接和運作的呢?費孝通曾在《鄉土重建》一書中,作過如下一番描述:首先,縣衙門的命令通過衙門胥吏向下傳達。這些命令很少是直接發到各家各戶去的,多是把命令傳給鄉約地保。衙門吏胥雖直接代表統治者和人民接觸,但其社會地位特別低,受人奚落和輕視。鄉紳是不出面和衙門吏胥直接在政務上往來的。同樣,鄉約地保也是一個苦差,大多由平民百姓輪流擔任。當鄉約地保從衙門吏胥那裡接到公事後,就得去請示鄉紳。鄉紳如果認為不能接受的話就退回去。因為違抗了命令,這時鄉約地保就會被胥吏送入衙門。於是,鄉紳乃以私人關係出面和地方官交涉,或通過關係到地方官的上司那裡去交涉。交涉成了,縣衙命令自動修改。鄉約地保也就回鄉。

費孝通將上述權力運作過程稱之為「雙軌政治」。所謂「雙軌」乃指由自上而下的皇權和自下而上的紳權所構成。縣以上通過官僚實現政治整合,縣以下則通過鄉紳實現社會整合。兩者互為制約和補充。在皇朝興盛時期,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傳統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交接關係,並確保了傳統政治體制的正常運行。在官民之間的三個中介群體中,衙門吏役和鄉約地保均是社會邊緣人物,社會地位低下。但他們常能利用自身的職位作為贏利的工具。美國學者杜贊奇在研究20世紀前半期的華北鄉村社會時,將這批人稱之為「贏利型國家經紀」。與之相對,他將那些在地方上享有聲望,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利益的鄉紳稱之為「保護型經紀」。很顯然,在中國傳統社會基層權力結構中真正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是後者,而非前者。紳權作為一種社會性權力,是法理權威和個人魅力權威的結合。紳士既與國家官僚體系休戚與共,而同時又與基層民眾保持著密切聯繫,成為官與民之間的緩衝與中介。作為官系統的觸角的延伸,紳士配合官府向人民徵收賦稅,維持地方治安;與此同時,作為基層民眾的代言人,紳士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有時甚至會與損害地方利益的官府發生衝突。正是紳士在官民之間上下溝通,並形成一種良性互動關係,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傳統國家與社會的整合。這是中國傳統基層社會權力結構的基本構架。

在辛亥革命以後,在王朝政治體制和行政機構分崩解體的歷史大背景下,位於舊秩序深層的基層社會權力結構有沒有發生變化?若有,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這種變化對民國時期的中國鄉村社會發生了什麼樣的影響?這是本文試圖探討的問題。

傳統士紳的沒落

「一談到『紳』,便聯想到『土豪劣紳』」。章開沅先生這句話於不經意間道出了民國以來「紳」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中國傳統基層社會結構中最早發生近代裂變的,正是官民之間的中介群體「紳」。

作為社會惡勢力之一,土豪劣紳自然歷代皆有。但土豪劣紳凸顯成為一個勢力龐大的社會群體,卻是民國時代特定歷史環境下的畸形產物。

據有人考證,「土豪」一詞最早出現於魏晉南北朝時期,指稱那些「先世無聞」而有財有勢的暴發戶。而「劣紳」不過是與正紳相對的概念。清代在鄉里勾結吏胥,包攬詞訟,欺壓百姓或聚眾抗官的鄉紳,即被指為「劣紳」。今人獲知「土豪劣紳」一詞,大多得自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由此難免讓人產生「土豪劣紳」一詞似出自大革命時期湖南農民之口的印象。其實,「土豪劣紳」這一稱呼在當時頗為流行。1927年長沙「馬日事變」時,湖南軍閥甚至將「土豪劣紳」作為戒嚴的通行口令:如果遇到軍警喊口令「土豪」,趕緊應答「劣紳」,即可通過。翻閱民國時期有關鄉村社會問題的書籍或報刊文章,「土豪劣紳」一詞幾乎觸目可見。筆者從民國檔案中甚至還發現土豪劣紳之間相互指控對方為「土豪劣紳」的現象。當時社會上流行著「無紳不劣,有土皆豪」的說法,甚至有人驚嘆:「試看今日之域中(指鄉村),竟是土豪劣紳之天下」。土豪劣紳不僅成為當時共產黨要打倒的對象,也一度成為國民黨及其地方實力派要打擊的目標。如閻錫山在山西,劉峙在河南,陳誠在湖北,張治中在湖南,均將土豪劣紳與煙毒、土匪等同列為地方公害,而希圖加以剷除。凡此,皆說明民國時期紳的裂變和劣化,已凸顯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現象。

民國時期,紳何以會發生群體性的裂變和劣化?要解答這個問題,有必要略為回顧20世紀初作為士紳群體所賴以存續的科舉制度的廢除和皇權崩潰以後地方紳權的變遷。

有研究者稱,當1905年科舉制度廢除時,不僅革命派的報刊幾不注意此事,改良派、保守派的反應也十分平靜,既乏憤激者,也少歡呼者。當時的社會輿論大致接近於無聲無息,彷彿廢除的並非是一個延續了千餘年且一直為士子身家性命所系的一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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