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贊同或反對作者

一個讀者所能說的第一件事是他讀懂了,或是他沒讀懂。事實上,他必須先說自己懂了,這樣才能說更多的話。如果他沒懂,就應該心平氣和地回頭重新研究這本書。

在第二種難堪的情況中,有一個例外。「我沒懂」這句話也可能本身就是個評論。但下這個評論之前,讀者必須有理論支持才行。如果問題出在書本,而不是讀者自己,他就必須找出問題點。他可以發現這本書的架構混亂,每個部分都四分五裂,各不相干,或是作者談到重要的字眼時模稜兩可,造成一連串的混淆困擾。在這樣的狀態中,讀者可以說這本書是沒法理解的,他也沒有義務來作評論。

然而,假設你在讀一本好書,也就是說這是一本可以理解的書。再假設最後你終於可以說:「我懂了!」再假設除了你看懂了全書之外,還對作者的意見完全贊同,這樣,閱讀工作才算是完成了。分析閱讀的過程已經完全結束。你已經被啟發,被說服或被影響了。當然,如果你對作者的意見不同意或暫緩評論,我們還會有進一步的考量。尤其是不同意的情況比較常見。

作者與讀者爭辯—並希望讀者也能提出辯駁時—一個好的讀者一定要熟悉辯論的原則。在辯論時他要有禮貌又有智慧。這也是為什麼在這本有關閱讀的書中,要另闢一章來談這個問題的原因。當讀者不只是盲目地跟從作者的論點,還能和作者的論點針鋒相對時,他最後才能提出同意或反對的有意義的評論。

同意或反對所代表的意義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一位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後,掌握住他的主旨與論述,便是與作者心意相通了。事實上,詮釋一本書的過程是透過言語的媒介,達到心靈上的溝通。讀懂一本書可以解釋為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一種認同。他們同意用這樣的說法來說明一種想法。因為這樣的認同,讀者便能透過作者所用的語言,看出他想要表達的想法。

如果讀者讀懂了一本書,怎麼會不同意這本書的論點呢?批評式閱讀要求他保持自己的想法。但是當他成功地讀懂這本書時,便是與作者的心意合一了。這時他還有什麼空間保持自己的想法呢?

有些人不知道所謂的「同意」其實是包含兩種意義的,於是,錯誤的觀念就形成前面的難題。結果,他們誤以為兩人之間如果可以互相了解,便不可能不同意對方的想法。他們認為反對的意見純粹來自不了解。

只要我們想想作者都是在對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作出評論,這個錯誤就很容易看出來了。他聲稱提供給我們有關事物存在與行動的理論知識,或是我們該做些什麼的實務知識,當然,他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只有當他說的是事實,而且提出相關的證據時,他的說法才成立。否則就是毫無根據的說辭。

譬如你說:「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我們可能會認為你說的是人生而具有的智慧、力量與其他能力都是相同的。但就我們對事實的觀察,我們不同意你的觀點。我們認為你錯了。但也可能我們誤解你了。或許你要說的是每個人的政治權利是平等的。因為我們誤解了你的意思,所以我們的不同意是毫無意義的。現在假設這個誤解被糾正了。仍然可能有兩種回答。我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是這時如果我們不同意,我們之間就出現了一個真正的議題。我們了解你的政治立場,但我們的立場與你相反。

只有當雙方都了解對方所說的內容時,關於事實或方向的議題—關於一件事是什麼或該如何做的議題—才是真實的。在討論一件事時,雙方都要對文字上的應用沒有意見之後,才能談到同意或不同意的觀點。這是因為(不是儘管),當你透過對一本書的詮釋理解,與作者達成了共識之後,才可以決定同意他的論點,或是不同意他的立場。

※ 偏見與公正

現在我們來談談你讀懂了一本書,但是卻不同意作者的狀況。如果你都接受前一章所談的規則,那麼你的不同意就是因為作者在某一點上出錯了。你並沒有偏見,也不是情緒化。因為這是事實,那麼要作到理想化的辯論就必須滿足以下三種條件:

第一點,因為人有理性的一面,又有動物的一面,所以在爭辯時就要注意你會帶進去的情緒,或是在當場引發的脾氣。否則你的爭論會流於情緒化,而不是在說理了。當你的情緒很強烈時,你可能會認為自己很有道理。

第二點,你要把自己的前提或假設攤出來。你要知道你的偏見是什麼—這也是你的預先評斷。否則你就不容易接受對手也有不同假設的權利。一場好的辯論是不會為假設而爭吵的。譬如作者明白地請你接受某個前提假設,你就不該因為也可以接受相反的前提假設就不聽他的請求。如果你的偏見正好在相反的那一邊,而你又不肯承認那就是偏見,你就不能給作者一個公平的機會表達意見了。

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派別之爭幾乎難以避免地會造成一些盲點,要化解這些盲點,應儘力嘗試不偏不倚。當然,爭論而不想有派別之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爭論時應該多一點理性的光,少一點激情的熱,每個參與辯論的人至少都該從對方的立場來著想。如果你不能用同理心來閱讀一本書,你的反對意見會更像是爭吵,而不是文明的意見交流。

理想上,這三種心態是明智與有益的對話中必要的條件。這三種要件顯然也適用在閱讀上—那種作者與讀者之間的對話上。對一個願意採取理性爭論方式的讀者來說,每一個建議對他都是金玉良言。

但這只是理想,僅能做到近似而已。我們不敢對人抱持這樣的奢望。我們得趕快承認,我們也充分地注意到自己的缺點。我們也會違反我們自己所定的辯論中該有的明智規則。我們發現自己也會攻擊一本書,而不是在評論,我們也會窮追猛打,辯不過的時候也繼續反對,把自己的偏見講得理直氣壯,好像我們比作者要更勝一籌似的。

然而,無論如何,我們仍然相信,作者與讀者的對話及批評式的閱讀,是可以相當有紀律的。因此,我們要介紹一套比較容易遵守,可以取代這三種規則的替代方法。這套方法指出四種站在對立角度來評論一本書之道。我們希望即使讀者想要提出這四種評論時,也不會陷人情緒化或偏見的狀態中。

以下是這四點的摘要說明。我們的前提是讀者能與作者進行對話,並能回應他所說的話。在讀者說出:「我了解,但我不同意。」之後,他可以用以下的概念向作者說明:(1)你的知識不足(uninformed)。(2)你的知識有錯誤(misinformed)。(3)你不合邏輯—你的推論無法令人信服。(4)你的分析不夠完整。

這四點可能並不完整,不過我們認為已經夠了。無論如何,這確實是一位讀者在不同意時,基本上可以作出的重點聲明。這四個聲明多少有點獨立性。只用其中一點,不會妨害到其他重點的運用。每個重點或全部的重點都可以用上,因為這些重點是不會互相排斥的。

不過,再強調一次,讀者不能任意使用這些評論,除非他確定能證明這位作者是知識不足、知識有誤或不合邏輯。一本書不可能所有的內容都是知識不足或知識有誤。一本書也不可能全部都不合邏輯。而要作這樣評論的讀者,除了要能精確地指認作者的問題之外,還要能進一步證明自己的論點才行。他要為自己所說的話提出理由來。

※ 判斷作者的論點是否正確

這四個重點之中,第四個重點與前三個略微不同,我們會繼續討論這一點。我們先簡單地談一下前三點,再談第四點。

(1)說一位作者知識不足,就是在說他缺少某些與他想要解決的問題相關的知識。在這裡要注意的是,除非這些知識確實相關,否則就沒有理由作這樣的評論。要支持你的論點,你就要能闡述出作者所缺乏的知識,並告訴他這些知識如何與這個問題有關,如果他擁有這些知識會如何讓他下一個不同的結論。

我們還要補充說明一點。達爾文缺乏基因遺傳學的知識,這些是由孟德爾及後繼者研究證實的知識。在他的《物種起源》中,最大的缺點就是他對遺傳機能的知識一無所知。吉朋,則缺乏一些後來的歷史學家研究證明所顯示出羅馬淪亡的關鍵點。通常,在科學與歷史中,前人缺乏的知識都是由後來的人發掘出來的。科技的進步與時間的延長,使得大部分的研究調查都能做到這一點。但在哲學領域中,狀況卻可能相反。似乎時間越久遠,知識只有衰退,而毫無增進。譬如古人就已經懂得分辨出人的意識、想像與理解力。在18世紀,休謨(DavidHume)的作品中對人的想像與思想的區別一無所知,然而早期的哲學家早已建立起這個概念了。

(2)說一位作者的知識錯誤,就是說他的理念不正確。這樣的錯誤可能來自缺乏知識,但也可能遠不只於此。不論是哪一種,他的論點就是與事實相反。作者所說的事實或可能的事實,其實都是錯的,而且是不可能的。這樣的作者是在主張他自己其實並沒有擁有的知識,當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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