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言

《如何閱讀一本書》的第一版是在1940年初出版的。很驚訝,我承認也很高興的是,這本書立刻成為暢銷書,高踞全美暢銷書排行榜首有一年多時間。從1940年開始,這本書繼續廣泛的印刷發行,有精裝本也有平裝本,而且還被翻譯成其他語言—法文、瑞典文、德文、西班牙文與義大利文。所以,為什麼還要為目前這一代的讀者再重新改寫、編排呢?

要這麼做的原因,是近三十年來,我們的社會,與閱讀這件事本身,都起了很大的變化。今天,完成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學教育的年輕男女多了許多。儘管(或者說甚至因為)收音機及電視普及,識字的人也更多了。閱讀的興趣,有一種由小說類轉移到非小說類的趨勢。美國的教育人士都承認,教導年輕人閱讀,以最基本的閱讀概念來閱讀,成了最重要的教育問題。曾經指出1970年代是閱讀年代的現任健康、教育及福利部部長,提供了大筆大筆聯邦政府經費,支持各式各樣改進基本閱讀技巧的努力,其中許多努力在啟發兒童閱讀的這種層次上也的確)有了些成果。此外,許多成人則著迷於速讀課程亮麗的保證—增進他們閱讀理解與閱讀速度的保證。

然而,過去三十年來,有些事情還是沒有改變。其中一項是:要達到閱讀的所有目的,就必須在閱讀不同書籍的時候,運用適當的不同速度。不是所有的書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來閱讀。法國學者巴斯卡(Pascal)在三百年前就說過:「讀得太快或太慢,都一無所獲。」現在既然速讀已經形成全國性的狂熱,新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就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不同速度的閱讀法才是解決之道。我們的目標是要讀得更好,永遠更好,不過,有時候要讀得慢一點,有時候要讀得快一點。

很不幸的,另外有一件事也沒有改變,那就是指導閱讀的層次,仍然逗留在基本水平。我們教育體系里的人才、金錢與努力,大多花在小學六年的閱讀指導上。超出這個範圍,可以帶引學生進人更高層次,需要不同閱讀技巧的正式訓練,則幾乎少之又少。1939年,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的詹姆斯·墨塞爾(JamesMursell)教授在《大西洋月刊》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學校教育的失敗》。現在我引述他當時所寫的兩段話,仍然十分貼切:

學校是否有效地教導過學生如何閱讀母語?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到五六年級之前,整體來說,閱讀是被有效地教導過,也學習過了。在這之前,我們發現閱讀的學習曲線是穩定而普遍進步的,但是過了這一點之後,曲線就跌入死寂的水平。這不是說一個人到了六年級就達到個人學習能力的自然極限,因為證據一再顯示,只要經過特殊的教導,成人及大一點的孩童,都能有顯著的進步。同時,這也不表示大多數六年級學生在閱讀各種實用書籍的時候,都已經有足夠的理解能力。許許多多學生進入中學之後成績很差,就是因為讀不懂書中的意義。他們可以改進,他們也需要改進,但他們就不這麼做。

中學畢業的時候,學生都讀過不少書了。但如果他要繼續念大學,那就得還要念更多的書,不過這個時候他卻很可能像是一個可憐而根本不懂得閱讀的人(請注意:這裡說的是一般學生,而不是受過特別嬌正訓練的學生)。他可以讀一點簡單的小說,享受一下。但是如果要他閱讀結構嚴謹的細緻作品,或是精簡扼要的論文,或是需要運用嚴密思考的章節,他就沒有辦法了。舉例來說,有人證明過,要一般中學生掌握一段文字的中心思想是什麼,或是論述文的重點及次要重點在哪裡,簡直就是難上加難。不論就哪一方面來說,就算進了大學,他的閱讀能力也都只會停留在小學六年級的程度。

如果三十年前社會對《如何閱讀一本書》有所需求,就像第一版所受到的歡迎的意義,那麼今天就更需要這樣的一本書了。但是,回應這些迫切的需求,並不是重寫這本書的惟一動機,甚至也不是主要的動機。對於學習「如何閱讀」這個問題的新觀點;對於複雜的閱讀藝術更深的理解與更完整的分析理念;對於如何彈性運用基本規則做不同形態的閱讀(事實上可引伸到所有種類的讀物上);對於新發明的閱讀規則;對於讀書應如金字塔—基礎厚實,頂端尖銳等等概念,都是三十年前我寫這本書時沒有適當說明,或根本沒提到的概念。所有這些,都在催促我加以闡述並重新徹底改寫,呈現現在所完成,也出版的這個面貌。

《如何閱讀一本書》出版一年後,出現了博君一粲的模仿書《如何閱讀兩本書》(How to Read Two Books),而I. A.理查茲教授(I. A. Richards)則寫了一篇嚴肅的論文《如何閱讀一頁書》(How to Read aPage)。提這些後續的事,是要指出這兩部作品中所提到的一些閱讀的問題,無論是好笑還是嚴肅的問題,都在我重寫的書中談到了,尤其是針對如何閱讀一系列相關的書籍,並清楚掌握其針對同一主題相互補充與衝突的問題。

在重寫《如何閱讀一本書》的種種理由當中,我特彆強調了閱讀的藝術,也指出對這種藝術更高水準的要求。這是第一版中我們沒有談到或詳細說明的部分。任何人想要知道增補了些什麼,只要比較新版與原版的目錄,很快就會明白。在本書的四篇之中,只有第二篇,詳述「分析閱讀」(Analytical Reading)規則的那一篇,與原版很相近,但事實上也經過大幅度的改寫。第一篇,介紹四種不同層次的閱讀—基礎閱讀(elementaryreading)、檢視閱讀(iional reading)、分析閱讀、主題閱讀(syntopical reading)是本書在編排與內容上最基本也最決定性的改變。第三篇是全書增加最多的部分,詳加說明了以不同閱讀方法接觸不同讀物之道—如何閱讀實用性與理論性作品、想像的文學(抒情詩、史詩、小說、戲劇)、歷史、科學與數學、社會科學與哲學,以及參考書、報章雜誌,甚至廣告。最後,第四篇,主題閱讀的討論,則是全新的章節。

在重新增訂這本書時,我得到查爾斯·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的幫助。他是我在哲學研究院(Institute for Philosophical Research)多年的同事。我們一起合寫過其他的書,最為人知的是1969年由大英百科全書出版公司出版的二十冊《美國編年史)(Annals

ofAmerica)。至於我們為什麼要合作,共同掛名來改寫本書,也許有個更相關的理由是:過去八年來,我和范多倫共同密切合作主持過許多經典著作(great books)的討論會,以及在芝加哥、舊金山、科羅拉多州的阿斯本舉行的許多研討會。由於這些經驗,我們獲得了許多新觀點來重寫這本書。

我很感激范多倫先生在我們合作中的貢獻。對於建設性的批評與指導,他和我都想表達最深的謝意。也要謝謝我們的朋友,亞瑟·魯賓(Arthur L.H.Rubin)的幫助—他說服我們在新版中提出許多重大的改變,使這本書得以與前一版有不同的生命,也成為我們所希望更好、更有用的一本書。

莫提默·J·艾德勒

1972年3月26日寫于波卡格蘭德(Boca Gra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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