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印尼故事(22)

我很久沒去酒吧了。即使在義大利,我也不上酒吧;和大衛的那幾年間,我也很少出門。我想上回去跳舞是已婚的時候……這麼說來,是在我婚姻愉快的時候。老天爺,那是幾百年前的事了。我在舞池碰上我的朋友史黛芬妮亞,她是最近我在烏布上禪修課時所認識的一位活潑的義大利姑娘;我們一起跳舞,頭髮飛揚,金髮與黑髮,歡樂地旋轉。午夜過後,樂團停止演奏,大家互相交談。

我就在此時認識了名叫伊恩的傢伙。喔,我真喜歡這傢伙。我真的一見面就喜歡他。他非常好看,結合史汀(Sting)與雷夫?范恩斯(RalphFiennes)的弟弟那一類。他是威爾士人,因此嗓音好聽。他善於表達,很聰明,很會問問題,跟我一樣用牙牙學語的義大利語和我的朋友史黛芬妮亞談話。結果他竟然是雷鬼樂團的鼓手,敲手鼓。於是我開玩笑說他是"鼓夫",像威尼斯船夫,只不過不划船而玩鼓,不知怎麼回事,我們一拍即合,開始談笑。

斐利貝--這是那巴西人的名字--隨後走過來。他邀請我們大家去當地一家歐洲人士開的酷餐館,一個從不打烊的狂歡地點,他保證,隨時提供啤酒和屁話。我看著伊恩("他想不想去?"),他說好,於是我也說好。因此我們去了這家餐館,我和伊恩坐在一起,整晚說說笑笑,哦,我真喜歡這傢伙。我已經很久沒有認識這麼讓我喜歡的男人。他比我年長几歲,生活過得相當精采,有很好的個人簡歷(喜歡《辛普森家庭》,周遊全世界,住過道場,引用托爾斯泰,似乎有工作,等等)。他最先服役於英軍,在北愛爾蘭擔任轟炸隊專員,而後成為跨國地雷引爆人員。在波斯尼亞蓋難民營,目前來巴厘島度假學音樂……相當迷人的履歷。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凌晨三點半還沒睡,也沒禪坐!我半夜三更不睡,身穿洋裝,和一位有魅力的男子在聊天,真是激進得可怕。聚會結束時,伊恩和我都承認很高興認識彼此。他問我有沒有電話號碼,我跟他說我沒有,但我有電子郵件,他說:"可是電子郵件感覺太……"因此聚會結束時,我們只交換一個擁抱。他說:"我們會再見面的,只要他們,"--他指了指天上諸神--"同意。"

破曉前,老巴西美男子斐利貝載我回家。我們開在蜿蜒的村路上,他說:"甜心,你和烏布最臭屁的傢伙聊了一整晚。"

我的心一沉。

"伊恩果真臭屁?"我問:"現在就告訴我實話吧,免得日後麻煩。"

"伊恩?"斐利貝說。他笑了。"不,甜心!伊恩是認真的傢伙。我說的是我自己。我是烏布最臭屁的傢伙。"

我們繼續行駛,沉默了一陣子。

"反正我只是開開玩笑。"

又一段長時間的沉默後,他問:"你喜歡伊恩,對吧?"

"我不曉得。"我說。我的腦袋不太清楚。我喝了太多巴西雞尾酒。"他有魅力,也很聰明。我有好一陣子沒喜歡過任何人。"

"你在巴厘島的幾個月會過得很快樂。等著看吧。"

"但我不清楚自己能再參加多少次社交聚會,斐利貝。我只有一件洋裝。大家會發現我老是穿同一套衣服。"

"你年輕又美麗,甜心。你只需要一件洋裝。"

我果真年輕又美麗?

我以為自己又老氣又是離過婚的女人。

當晚我幾乎無法入睡,還不習慣這通宵達旦的時辰,舞曲仍在我腦袋裡迴響,我的頭髮有煙味,腸胃對酒精表示抗議。我打了個盹,在太陽升起時起身,如同平日的習慣。只不過今早並未得到休息,也不覺得平靜,也沒有資格禪坐。我為何如此焦躁?昨夜我過得很不錯,不是嗎?我認識有趣的人,盛裝出門,跳舞,和一些男人調情……

男人。

想到這詞兒,使我愈發焦躁,變成一種驚惶失措的煩憂。我再也不知道該怎麼做這件事了。我在十幾、二十歲的時候曾經是最大膽無恥的調情者。我猶記得自己曾經覺得這件事很有趣:遇上某個傢伙,釣住他,提出模稜兩可的邀請與挑逗,無視於任何告誡,任憑後果自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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