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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論良心的影響和權威 雖然在一些特殊的場合,良心的贊同肯定不能使軟弱的人感到滿足,雖然那 個與心真正同在的設想的公正的旁觀者的表示並非總能單獨地支撐其信心,但 是,在所有的場合,良心的影響和權威都是非常大的;只有在請教內心這個法官 後,我們才能真正看清與己有關的事情,才能對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作出合 宜的比較。

如同肉眼看到東西的大小並非依它們的真正體積而是依它們的遠近而定一 樣,人心之中天然生就的眼睛看起東西來也可能如此:並且,我們用幾乎相同的 辦法來糾正這兩個器官的缺陷。從我現在寫書的位置來看,草地、森林以及遠山 的無限風景,似乎不見得大到能遮住我旁邊的那扇小窗,而同我坐在裡面的這間 房子相比則小得不成比例。除了把自己放到一個不同的位置——至少在想像中這 樣做——在那裡能從大致相等的距離環視遠處那些巨大的對象和周圍小的對象, 從而能對它們的實際大小比例作出一些正確的判斷之外,我沒有其它辦法可以對 兩者作出正確的比較。習慣和經驗使我如此容易和如此迅速地這樣做,以致幾乎 是下意識地去做;並且一個人在能夠充分相信那些顯露在眼前的遠處對象是如何 渺小之前,如果一個人的想像不按照對遠處物體真實體積的了解擴展和增大它 們,那麼他就必須多少了解點視覺原理,才能充分相信那些遠處物體只是對眼睛 來說顯得很小。

同樣,對於人性中的那些自私而又原始的激情來說,我們自己的毫釐之得失 會顯得比另一個和我們沒有特殊關係的人的最高利益重要得多,會激起某種更為 激昂的高興或悲傷,引出某種更為強烈的渴望和嫌惡。只要從這一立場出發,他 的那些利益就決不會被看得同我們自己的一樣重要,決不會限制我們去做任何有 助於促進我們的利益而給他帶來損害的事情。我們要能夠對這兩種相對立的利益 作出公正的比較,必須先改變一下自己的地位。我們必須既不從自己所處的地位 也不從他所處的地位、既不用自己的眼光也不用他的眼光,而是從第三者所處的 地位和用第三者的眼光來看待它們。這個第三者同我們沒有什麼特殊的關係,他 在我們之間沒有偏向地作出判斷。這裡,習慣和經驗同樣使得我們如此容易和如 此迅速地做到這一點,以致幾乎是無意識地完成它;並且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合 宜而又公正的感覺不糾正我們情感中的天生的不公正之處,那麼要使我們相信自 己對有最大關係的鄰人毫不關心,毫不被他的任何情況所動,就需要某種程度的 思考,甚至是某種哲學的思考。

讓我們假定,中國這個偉大帝國連同她的全部億萬居民突然被一場地震吞 沒,並且讓我們來考慮,一個同中國沒有任何關係的富有人性的歐洲人在獲悉中 國發生這個可怕的災難時會受到什麼影響。我認為,他首先會對這些不幸的人遇 難表示深切的悲傷,他會懷著深沉的憂鬱想到人類生活的不安定以及人們全部勞 動的化為烏有,它們在頃刻之間就這樣毀滅掉了。如果他是一個投機商人的話, 或許還會推而廣之地想到這種災禍對歐洲的商業和全世界平時的貿易往來所能 產生的影響。而一旦作完所有這些精細的推理,一旦充分表達完所有這些高尚的 情感,他就會同樣悠閑和平靜地從事他的生意或追求他的享受,尋求休息和消遣, 好像不曾發生過這種不幸的事件。那種可能落到他頭上的最小的災難會引起他某 種更為現實的不安。如果明天要失去一個小指,他今晚就會睡不著覺;但是,倘 若他從來沒有見到過中國的億萬同胞,他就會在知道了他們毀滅的消息後懷著絕 對的安全感呼呼大睡,億萬人的毀滅同他自己微不足道的不幸相比,顯然是更加 無足輕重的事情。因此,為了不讓他的這種微不足道的不幸發生,一個有人性的 人如果從來沒有見到過億萬同胞,就情願犧牲他們的生命嗎?人類的天性想到這 一點就會驚愕不已,世界腐敗墮落到極點,也決不會生出這樣一個能夠干出這種 事情的壞蛋。但是,這種差異是怎麼造成的呢?既然我們消極的感情通常是這樣 卑劣和自私,積極的道義怎麼會如此高尚和崇高呢?既然我們總是深深地為任何 與己有關的事情所動而不為任何與他人有關的事情所動,那麼是什麼東西促使高 尚的人在一切場合和平常的人在許多場合為了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利 益呢?這不是人性溫和的力量,不是造物主在人類心中點燃的仁慈的微弱之火, 即能夠抑制最強烈的自愛慾望之火。它是一種在這種場合自我發揮作用的一種更 為強大的力量,一種更為有力的動機。它是理性、道義、良心、心中的那個居民、 內心的那個人、判斷我們行為的偉大的法官和仲裁人。每當我們將要採取的行動 會影響到他人的幸福時,是他,用一種足以鎮懾我們心中最衝動的激情的聲音向 我們高呼:我們只是芸芸眾生之一,絲毫不比任何人更為重要;並且高呼:如果 我們如此可恥和盲目地看重自己,就會成為憤恨、憎恨和咒罵的合宜對象。只有 從他那裡我們才知道自己以及與己有關的事確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只有藉助於公 正的旁觀者的眼力才能糾正自愛之心的天然曲解。是他向我們指出慷慨行為的合 宜性和不義行為的醜惡;指出為了他人較大的利益而放棄自己最大的利益的合宜 性;指出為了獲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最小傷害的醜惡。在許多場合促 使我們去實踐神一般美德的,不是對鄰人的愛,也不是對人類的愛。它通常是在 這樣的場合產生的一種更強烈的愛,一種更有力的感情;一種對光榮而又崇高的 東西的愛,一種對偉大和尊嚴的愛,一種對自己品質中優點的愛。

當他人的幸福或不幸在各方面都依我們的行為而定時,我們不敢按自愛之心 可能提示的那樣把一個人的利益看得比眾人的利益更為重要。內心那個人馬上提 醒我們:太看重自己而過分輕視別人,這樣做會把自己變成同胞們蔑視和憤慨的 合宜對象。品德極為高尚和優良的人不會為這種情感所左右。這種想法深刻地影 響著每一個比較優秀的軍人,他感到,如果他被認為有可能在危險面前退縮,或 在盡一個軍人之職時需要他豁出命來或拋棄生命時有可能躊躇不前,就會成為戰 友們輕視的人。

個人決不應當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為重要,以致為了私利而傷害或損 害他人,即使前者的利益可能比後者的傷害或損害大得多。窮人也決不應當詐騙 和偷竊富人的東西,即使所得之物給前者帶來的利益比所失之物使後者受到的損 害更大。在上述行為發生的情況下,內心的那個人也會馬上提醒他:他並不比他 的鄰居更重要,而且他那不正當的偏愛會使自己既成為人們輕視和憤慨的合宜對 象,又成為那種輕視和憤慨必然會帶來的懲罰的合宜對象,因為他由此違背了一 條神聖的規則,就是在大致遵守這一規則的基礎上,建立了人類社會的全部安全 與和平。一般說來,正直的人害怕的是這種行為所帶來的內心的恥辱,是永遠銘 刻在自己心靈上的不可磨滅的污點,而不是外界在自己沒有任何過失的情況下可 能落在自己頭上的最大災難;他內心會感受到斯多葛學派如下那條偉大格言所表 達的真理,即:對一個人來說,不正當地奪取另一個人的任何東西,或不正當地 以他人的損失或失利來增進自己的利益,是比從肉體或從外部環境來影響他的死 亡、貧窮、疼痛和所有的不幸,更與天性相違背的。

當別人的幸福和不幸確實沒有哪一方面依我們的行為而定時,當我們的利益 完全同他們的利益不相牽連和互不相關,以致兩者之間既無關係又無競爭時,我 們並不總是認為,抑制我們對自己事情天生的或許是不合宜的掛慮,或者抑制我 們對他人事情天生的或許是不合宜的冷漠之情,很有必要。最普通的教育教導我 們在所有重大的場合要按照介於自己和他人之間的某種公正的原則行事,甚至平 常的世界貿易也可調整我們行為的原則,使它們具備某種程度的合宜性。但是, 據說只有很不自然的、極為講究的教育,才能糾正我們消極感情中的不當之處; 並且據稱,為此我們必須求助於極為嚴謹和深奧的哲學。

兩類不同的哲學家試圖向我們講授所有道德課程中這一最難學的部分。一類 哲學家試圖增強我們對別人利益的感受;另一類哲學家試圖減少我們對自己利益 的感受。前者使我們如同天生同情自己的利益一樣同情別人的利益,後者使我們 如同天生同情別人的利益一樣同情自己的利益。或許,兩者都使自己的教義遠遠 超過了自然和合宜的正確標準。

前者是那些啜啜泣泣和意氣消沉的道德學家,他們無休止地指責我們在如此 多的同胞處於不幸境地時愉快地生活,他們認為:不顧許多這樣的不幸者——他 們無時不在各種災難之中掙扎,無時不在貧困之中煎熬,無時不在受疾病的折磨, 無時不在擔心死亡的到來,無時不在遭受敵人的欺侮和壓迫——而對自己的幸運 自然地滿懷喜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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