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老宅子的故事

金沐晨明顯能感覺到這裡面應該有些故事,玩古董的,當然希望能夠多了解一些賣家的信息,這樣也好在下一次出手的時候,編一個更好的故事,然後把收上來的東西賣個高價。

「那他們家好像離這裡還挺近,而且看樣子,你和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好像交情不錯?」

金沐晨隨手從身邊掏出小瓶的伏特加,給老黑遞了過去,這玩意也是他最近才學來的手段。

在美國無論是對上等階層,還是中低階層的人來說,請人喝酒,無疑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拉近人與人之間距離的交際手段。

這一招就和國內見人敬煙,吃飯敬酒的小手段差不多。

果然老黑一見伏特加立馬就樂開了花,也沒客氣直接接過去,擰開瓶蓋就來了一口。

「嗬……」

然後長長的吐出一口白氣,十月的紐約,已經進入了初冬的季節,最近幾天隨著來之北大西洋的寒流的到來,紐約城的氣溫更是狂降,這時候能夠喝上一口火辣辣的酒,對一整天都要在外面露天擺攤的人來說,無疑是一種享受。

「那是,弗雷德里希先生可是紐約有名的大律師,我為他服務了三十年,只不過……」

黑哥們說道後來,語氣變得唏噓不已起來,好像想起了什麼不開心的事。

「只不過怎麼了?他不需要你為他工作了嗎?」

「呵呵,算是吧!不過不是弗雷德里希先生不需要我了,而是他那個狗娘養的兒子不需要我在為他老爹服務了。該死的,那個蘭迪就是個混蛋,一個不學無術的蠢貨。當年要不是我勸了弗雷德里希先生一句,他早就和那個混蛋解除父子關係了……」

聽到這裡,金沐晨也就大概明白了一個梗概。

之後老黑又猛灌了幾口酒,空著肚子喝酒,很容易醉,而人一旦醉了酒,那話就容易多。

在金沐晨的循循善誘之下,老黑很快就把他那些古董的來歷和他的經歷,都告訴了金沐晨。

果然和金沐晨猜測的沒錯,這老黑名叫傑克,他原來的工作就是那位弗雷德里希大律師家的傭人。

據他說,他從十六歲開始就為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服務了,一干就是三十年。

可是前段時間,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突然腦溢血中風了,現在還躺在家裡的病床上,而他那個不孝子蘭迪·弗雷德里希也不知道從哪裡得到了這個消息,立馬就從千里之外趕了回來。

而趕回來的目的,當然不出意外,就是為了等著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蹬腿咽氣,然後好繼承家產的。

根據傑克說,這位蘭迪絕對可以說是弗雷德里希家族的家門之恥,一個十足的花花公子,敗家子。

當年曾經先後被哈弗,和普林斯頓這樣的大學開除過,可是讓老弗雷德里希先生丟盡了臉,後來更是一氣之下就把他給趕出了家門,兩人關係鬧得最僵的時候,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甚至一度想要和那個蘭迪解除父子關係。

當時還是傑克勸導他,這才讓兩人的父子關係維持了下來。

可是哪想到,傑克這樣做卻是害了他自己,那個蘭迪剛一回家,立馬就翻臉不認人,把原來家裡的傭人是炒了個遍,連帶著傑克,這個在他們家服務最久的傭人也沒放過。

老傑克哪能咽得下這口氣,於是臨走之前就從弗雷德里希家裡順走了不少東西,就比如他剛剛收下的那套茶具,還有面前攤子上這些小東西。

甚至還應該包括,之前他用來和金沐晨換了一頓外賣的那隻「狗食碗」,當然這是金沐晨推測的,而根據傑克自己說,這些東西,都是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給他的。

不過具體到底是怎麼來的,金沐晨當然有自己的判斷。

傑克顯然是非常痛恨那個蘭迪,不過金沐晨到時非常喜歡這個蘭迪,甚至他還巴不得那個蘭迪越壞越好。

因為他越是壞,就說明這傢伙越是夠蠢,只要他足夠蠢,那自己就有更大的機會,去他們家裡撿漏。

畢竟老傑克都說了,那個傢伙是個實打實的敗家子,金沐晨當然巴不得他越敗才越好呢。

打聽到了足夠的信息,金沐晨自然沒必要再在這裡舊留下去,知道了這些寶貝的出處,接下來當然是要計畫,該如何去掏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的老宅子嘍。

金沐晨興沖沖的回到方伯的古董店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五點多了,看著金沐晨的背包鼓鼓的,方伯也是笑開了顏。

「看樣子,你今天終於是有收穫了,到底收的什麼東西,拿過來給我看看。」

說實話這段時間金沐晨所表現出來的在古董方面的天賦,讓方伯很是欣慰,他覺得這下子自己總算是找對了傳人了。

金沐晨每周末去那些古董市場里轉轉,他都很支持,畢竟理論還是要結合實踐,不過前幾個周末,金沐晨都是空手而歸,而今天終於是開了張。

他到時非常迫不及待的想看看金沐晨到底收上來的是什麼。

三把茶具擺放在方伯的面前,方伯拿出鹿皮巾仔細的把這三把壺都擦拭了一遍,原本有些蒙塵的茶壺,立刻就變得銀光閃閃,一股不俗的氣質更是立刻就顯露了出來。

「嗯,應該不是俗物,只可惜,我對這些西洋古董不算很精通……嗯,這應該是十八世紀的法國人的作品,嗯……剩下的我也就不知道了……」

如果是中國古董,方伯絕對稱得上是專家,可是西洋古董,方伯還真就玩不太轉。

他對這幾把壺的理解,也就和金沐晨差不多。

「多少錢收上來的?」

方伯隨口問了一句。

「一千五!」

「嘿!你小子,這運氣還真是夠不錯的,這壺的真正價值,我雖然不知道,但是你這筆交易,我絕對得誇你做的值,這幾把壺絕對不止這個價!」

方伯沖著金沐晨豎起了大拇指。

「那具體,到底能值多少?」

金沐晨當然想更了解一下這幾把壺的價值。

「這個我還真不太確定,你等等,我去打個電話。」

方伯在紐約的古董圈子裡紮根幾十年,可不是白混的,這幾把壺他雖然不認識,但是他又朋友認識。

很快方伯就連續打了幾個電話,最後放下電話對金沐晨說道。

「沐晨明天你帶著這幾把壺去曼哈頓的SOHO區,去第53街那邊找一個叫Citybarn的古董店,他們家的店主老瑞克,和我是朋友,他可以幫你看看,如果東西不錯的話,你可以直接賣給他,他不會坑你的。」

金沐晨點了點頭,方伯的話他絕對信,他的那個朋友,肯定信得過。

第二天剛好是禮拜天,昨天已經有了收穫,金沐晨當然不必再去那幾個古董市場轉,於是就直奔曼哈頓。

SOHO這個詞國人第一次聽到,應該就是國內那位房地產大亨在京城開發的建外SOHO,而這個詞其實真正的起源就是在紐約的曼哈頓。

全稱其實就是South of Houston st,指的是處於紐約下城Houston街以南的一片地區。

SOHO以前不是一個獨立的社區,而是以西村、格林威治村以及小義大利合在一起的一片區域,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成了曼哈頓的第二大區。

SOHO應該是時尚的名詞,可是等你來到這裡之後,你就會發現這裡一點也不時尚,倒是十分陳舊的樣子,甚至非常有八九十年代的京城的「大柵欄」或是「天橋」的那種感覺。

它沒有曼哈頓那樣現代,沒有上城那樣華麗,沒有東村那樣前衛,甚至馬路上不是很乾凈,可以看到垃圾和污水。但是當你一旦進入了SOHO,你就一定會被它吸引,因為在它粗糙表面的裡頭,包著一個充滿創意的精彩世界。

SOHO原本是紐約的老工業區,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隨著舊工業的衰敗,這裡一度很蕭條,到處是閑置的房子,租金很便宜。

於是一些紐漂聚集到這裡,他們看中了這些工業廠房的巨大空間,適合進行各種藝術創作,所以選擇在此工作和生活。

為了生活,紐漂們把這些建築的一層臨街的房間改造成商店,出售自己的作品,由於沒有多餘的錢去裝修如此巨大的房間,於是這種工業建築本身的特徵被充分地裸露在外面,大方塊狀的幾何體、紅磚外牆、老式防火梯、又黑又舊的水塔、狹窄的街道、牆上到處可見塗鴉與海報。

這些建築外貌與櫥窗和商品之間產生了巨大的視覺反差,這種視覺矛盾產生了令人好奇的效果,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住到這裡,於是現代意義的SOHO區,就此形成了。

而現在SOHO區已經徹底跟貧窮的紐漂們沒什麼關係了,因為這種奇特的感覺逐漸被來自歐洲的遊客認同,有越來越多的人們願意跑到這裡花錢,所以這裡的房租越來越貴,以至於今天SOHO的房租已經是紐約最昂貴的地區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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