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8章 血灘(1)

西江水寨實在是太富了。

光是源源不斷,彷彿無有窮盡的鐵製品,就已經讓馬拉城的軍頭們心馳神往,舒適漂亮的衣物被服則受到貴族們的強烈追捧,甚至連他們烹飪過的食物,都帶著特別的撲鼻香味……錢幣像是流水一般,急速的從馬拉城邦的各個角落,流淌到了西江水寨,要不是聽說有鬥氣級的騎士坐鎮,這座外鄉人的寨子,早就淪為了某位大佬的別院莊園。

不是每個軍頭都能有好耐心的,一名鬥氣六七級的騎士雖然聽起來恐怖,可面對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金屬刀劍的利益,又顯弱小了。沒多久,馬拉城第三方陣步兵營的掌旗官卡曼就開始整軍備戰了。

說是掌旗官,實際上就是大軍頭了。第三方陣步兵營的士兵全部來自卡曼的部落,因此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能指揮的動。在馬拉城邦,這樣的部落和步兵營才是主要的野戰武力,是能硬抗騎兵的長槍重步兵,非常難得。至於卡曼自己,也是鬥技6級的「神廟武士」,他不懂馬上作戰,但在鬥氣水平上並不遜色,依靠人多勢眾,戰力並不弱。

卡曼知道,像是這種能夠賣出幾千上萬把刀劍的行商,不是從頓河流域來的,就是從中心城,甚至是某個神廟來的。因此一旦開戰,就得屠的乾乾淨淨,不留後患。所以,哪怕是心裡再不情願,他還是分出了三分之一的好處,去邀請了第一騎兵營,也就是馬拉城唯一的騎兵營的所有者魯巴斯,並在河流的另一邊,留下了一個1000人的方陣打埋伏,準備將不小心逃出來的水寨人一網打盡。

所有的串聯工作進行的很快,大約一個半月左右,卡曼的部落就準備好了肉乾等行軍食品,重修裝備用的時間稍長一些,畢竟是費時間修理的,現在的皮匠和鐵匠,那都是橫著眼睛走路的。

以西大陸的水平,出兵前用半年時間準備後勤都屬正常,除非常設的精銳騎兵會隨時保持作戰狀態,重裝步兵方陣甚至有在戰前才開始督造長槍和裝甲的——硬木長槍往往超過6米,後排的超長槍有20米的,要搭在前排士兵的肩膀上使用,損耗的也非常快,尤其是馬拉城潮濕的環境,三五年換一批長槍都是少的。

太陽落山前的最後時刻,馬拉城關上了厚重的城牆,第三方陣步兵營,分乘20艘大船,向西江水寨駛去,戰士們盤膝坐在船艙內,用梳子和指甲,蘸著口水梳理鬍鬚。傳說只有鬍鬚齊整的人才能在神廟使者的引導下升華靈魂,在軍隊中,梳理鬍鬚是一種氣勢,證明自己毫不畏死的氣概。

卡曼躊躇滿志的站在船頭前方,一會兒問道:「多久抵達?」

「2沙,一定能按時抵達。」回答的是神廟的船隊掌旗官,一個滿臉是毛的高瘦男人,他穿著一套棉布衣服,上面印著「e on」,自然是西江水寨販賣的。這種衣服不一定比絲質的舒服,但馬拉城的貴族們卻從沒穿過如此結實貼身的衣物,故而頗有追捧之意,可謂是時尚之潮流,每件值一枚蜒螺貝以上,按重量算,不比刀劍來的少。

2沙是一天的十二分之一的時間。逆流而上,這個速度已經非常快了。大船是屬於神廟的財產,有的是戰爭奴隸支使,卡曼使了錢,幾乎是增加了三倍的划槳手,這刻都在水線下面努力著呢。

卡曼鼻子里發出確定的聲響,卻從手裡掏出一個錢袋子,塞在了船隊掌旗官手中,笑道:「一會到了水寨前,先讓下面的人休息會,然後一口氣,幫咱衝上河灘。」

「衝上沙灘,那船可要報廢了。」

「今天浪大。」卡曼又拿出一個錢袋子,遞給了毛男。

後者顛了顛,無聲的點點頭。船破了修修就成了,用的是神廟的錢,手上的袋子可是實打實自己的。

卡曼也是笑容滿面。直接衝上沙灘的話,他的人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列隊,也免得在水中泅水浪費時間,重裝步兵不比其它,平均每人50公斤以上的負重,在路上的行進速度就夠嗆了,水中是要比龜獸還慢的。此外,卡曼也怕西江水寨的反應快,那說不定要多死好幾十人。

「傷亡不能破百!」

這是卡曼給自己定的要求,其實也是神廟給各個軍頭的要求。重步兵是一種非常有用但非常講究技術的兵種,往往需要兩年時間,才能訓練一名合格的後排重步兵。而那些年齡稍長的高級重步兵,往往手持較短的長槍站在方陣的內側,他們的技術越強,發揮的戰力也越大。在大戰場上,老兵是維持戰線的唯一選擇,只要勇敢善戰的老兵能夠保持方陣的紀律,能夠承受巨大的殺傷,在大陸上就沒有敵人。

卡曼並不擔心自己的重步兵會真的產生數十人的損失,可以決定正面戰場的重步兵方陣,除非是在大規模的滅族戰爭中,否則損耗率相對較低,正因為如此,雖然神廟無法控制部落的軍頭們將重步兵當私兵使喚,可對於非戰時期的傷亡率卻有嚴格的規定。

要不是自信能在100傷亡內攻下水寨,卡曼肯定是不會出兵的。

當然,這也多虧了西江水寨只有三面城牆,要是四面城牆的話,就沒他重步兵什麼事了,非得奴隸軍團出場靠人命堆上去,那可不是40枚蜒螺貝的事了,非得五六百,甚至上千枚才做得到,萬一外面沒卡嚴實,可就虧了。

卡曼覺得自己算無遺策,安心的閉上眼睛,開始享受河風的吹拂。

天邊,最後的紅色霞光像是被割破喉嚨的公雞一樣,顫抖著垂下了頭。暗淡的星光如同母雞的雞冠似的若有若無,大船的輪廓隱約可見,行進中的船隊全靠有節奏的划槳聲判斷互相之間的方位。

卡曼回到了船艙中,開始準備著裝。重步兵的裝備皆是由悍獸皮製成的,而且通常是將各種悍獸最外層最堅硬的皮揭下來鞣製最後再將這數層外皮疊加在一起,以北地特產的樹膠粘接,從而形成堅硬似鐵的多層皮甲,按照標準規製作的神廟皮甲,可以保證普通的遠程武器也絕對無法戳穿,別說是弓箭和重駑,就是騎兵標槍,也得三十步內方可發揮作用,步兵標槍更不必說,沒有坐騎的衝擊力,單靠士兵手臂的力量,標槍砸在強壯的重騎兵身上,都不一定能撞倒他——興許會斷兩根肋骨,但在激烈的作戰中,這不算什麼事,至少不影響戰鬥力。

年輕漂亮的掌旗扈從,繼而連三的為卡曼套上絲質的內衣,麻織的內甲,接著才是多層蜥龍皮的胸甲。以長槍和超長槍組成的集團方陣隊伍中,除了最前排的士兵手持長盾之外,其他人都不攜帶盾牌,在最殘酷的長矛對刺的過程中,一件好的胸甲,能夠提高數倍的生存率。正因為如此,許多士兵都穿戴著自己祖傳的裝備,有些人甚至會在皮甲外面嵌上金屬,希望在最要命的時刻,不會被敵人的超長槍刺穿。

肩甲和臂甲要簡單一些,照例是用悍獸的第二層皮製作的,頭盔是不遮擋眼睛的尖頂盔,上麵包著一點點金屬,用來防禦從高出落下的箭矢。

卡曼摸了一把扈從的漂亮臉蛋,得意的翹起襠部道:「等我回來後,再好好疼你,現在去把人都給我叫起來。」

穿著裝備要費不少時間,列隊用的時間更不短。第三方陣步兵營有4000人的規模,可以排成最大的戰鬥隊列為20列200人寬,足可碾碎一個城鎮,在西大陸的歷史上,曾經有12萬人的奴隸起義軍被封鎖在一個半島上,被兩個步兵營反覆衝擊,整整屠殺了三天三夜才殺乾淨的例子。部隊雖然派出了1000人在路上,且分布於20艘船上,但卡曼自信,只要半頓飯時間,他們就能排成整齊的統一方陣。

橫排200人,縱列15人,手持最長18米的超常槍,想想就讓人熱血沸騰。

須臾,船隻發出難聽的榨木聲。

「快要擱淺了。」船隊掌旗官連忙通知卡曼。

「盡量小聲的下船。」卡曼立刻發出命令。他並不懼怕被發現,這可是3000名重步兵,不是奴隸軍團,別說是那些僱傭兵了,就是同等人數的騎士都沒關係。

當然,那名鬥氣6級以上的「神廟騎士」要關注一下,不行就自己出馬。

卡曼周身聚起鬥氣,他是6級鬥技的水平,在方陣的保護下,一點都不畏怯同等級或稍高等級的神廟騎士,又不是擂台上的單人廝殺,至多捨棄三五十名重步兵的性命,總能將他困住。

遠方的水寨上,只有一座小小的防洪堤,2米的高度聊勝於無,在黑漆漆的夜裡,彷彿埋在了水線以下。

黑夜中的寂靜最是可怕,既有規律又無規律的波浪洗涮著三角洲的河灘,陰冷的河風一會兒呼嘯而過,一會兒又消失的無影無蹤。

一名異族僱傭兵揉著鼻子,站起來伸了個懶腰,準備撒泡尿再找個窩子睡覺。

前面突然發出發生「趴咚」「啪啪」的聲音。

「船!」哨兵險些吼了出來,他一個轉身就向寨子里跑去,心中嘀咕著:早說要在水面上建一道城牆的……不知道有多少人。

他沒敢喊叫,因為只要鬥技一級的戰士,就能一箭射死自己,在提前一陣通知和自己的姓名之前,僱傭兵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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