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四

章一

有一門學術,它研究"實是之所以為實是",以及"實是由於本性所應有的秉賦"。這與任何所謂專門學術不同;那些專門學術沒有一門普遍地研究實是之所以為實是。它們把實是切下一段來,研究這一段的質性;例如數學就在這樣做。

現在因為我們是在尋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明白地,這些必須是稟於本性的事物。若說那些搜索現存事物諸要素的人們也就在搜索基本原理,這些要素就必須是所以成其為實是的要素,而不是由以得其屬性的要素。所以我們必須認清,第一原因也應當求之於實是之所以為實是。

章二

一事物被稱為"是",含義甚多,但所有"正是"就關涉到一個中心點,一個確定的事物,這所謂"是"全不模糊。一切屬於健康的事物,關涉到健康,其一說是保持健康,又一說是產生健康,又一說是健康的徵象,又一是具有健康的潛能。一切屬於醫療的事物,關涉到醫學,一事物因具有醫療知識而被稱為醫學事物,另一個因天然適應於醫療,又一事物則因受到了醫學方面的運用。我們當可檢出其它相似的應用名詞。這樣,一事物在許多含義上統是關涉著一個原理〈起點〉;有些事物被稱為"是"者,因為它們是本體,有的因為是本體的演變,有的因為是完成本體的過程,或是本體的滅壞或闕失或是質,或是本體的製造或創生,或是與本體相關係的事物,又或是對這些事物的否定,以及對本體自身的否定。(為此故,我們即便說"非是"也得"是"一個"非是")。於是,這既可以有一門學術專管一切有關健康的事物,同樣其它事物也可以有其它各個專門學術。不但事物之屬於一名稱者其研究應歸之一門學術,凡事物之涉及一性質者亦可歸之一門;性質相通的事物名稱當相通。那麼這就明白了,研究事物之所以成為事物者也該是學術工作的一門。——學術總是在尋求事物所依據的基本,事物也憑這些基本性質題取它們的名詞。所以既說這是本體之學,哲學家們就得去捉模本體的原理與原因。

每一級事物出於一類感覺,為之建立一門學術,例如語法這一門學術研究所有言語。因此,研究所有實是諸品種,在科屬上論其所以為實是的原因與原理這任務,歸之一門綜核性學術,而各個專門性學術的任務則分別研究實是的各個品種。

"實是"與"元一",作為原理與原因倘〈假如〉本屬相通,實際它們原也是相同而合一的事物,雖則並不用同一公式來說明(它們設定為不同公式,實際沒有分別——而且這是可以互相加強其說明的);例如"一人"與"人"是同一物,"現存的〈正是〉人"與"人"也同,倍加其語為"一現存的人"與"一人"也沒有什麼分別,(因為所加於原事物的"一",在生滅動變上均不影響原事物);相似地"現存的人"實際於"現存的人"並未增益任何事物;所以這是明白的,所加之"一"與"現存的人"相同,"元一"不異干"實是";又,每一事物之本體倘〈假如〉不是偶然而為一,相似地亦確由於本性而為是:若然如此,〈倘上所假定都是對的〉則有多少元一也就有多少實是。研究這些要義的,在科屬上為同一門學術——舉例而言,象討論"相同""相似"以及類此的觀念者便是;而幾乎所有的"對成"也可以溯源於此義;這些我們已在"對成選錄"中研究過了,不再詳言。

再者,有多少類別的本體,哲學也就有多少分支,所以在這門學術中必然有第一義與其相從的各義。實是與元一逕歸於諸科屬;所以各門學術也歸於相應的各科屬。"哲學家"這字在慣用上本類於"數學家";數學分為若干部分,有主〈第一級數學〉有從〈次級數學〉,以及在數學範圍內循序而進的其它級別。

現在,因為每一門學術的任務應須研究"對反",而"眾多"相反於"元一",所以研究元一之"否定"與"闕失",也屬於同一門學術,我們對元一與其否定或闕失一同加以研究。

(我們或說某事物沒有,或說於某類特殊事物中沒有某事物;

前一說法是專指某一事物被否定,否定元一就指元一併不存在,至於闕失則只因其所闕失的部分而立論:)看到了這些事實,我們這一門學術的範圍也就該包括上述的"對成"諸觀念,"有別"與"不似"與"不等"以及從這些或從"眾多與元一"衍生的其它各項。"對反"是這些觀念之一;因為對反為差異的一類,差異為"有別"的一類。因為事物之稱為一者,涵有許多命意,這些詞項也將有許多命意,但所有這些詞項,仍歸一門學術來研究;——名詞之分屬於不同學術者不僅因為它有不同命意,而是因為它既命意非一而他的諸定義又不能歸屬於一個中心命意,所以才不能歸屬於一門學術。一切事物當以其基本含義為依據,例如我們稱為一的事物,必然比照於基本之一,這個我們於"相同"、"有別"、及"對成"等也當如是;所以,在辯明了每一事物所述及的各個雲謂以後,我們必須確定其中那一命意是基本的,而其它則如何與此基本命意相關聯;譬如有些事物取名於其所持有,有些則取名於其所製造,有些又取名於其它途徑,〈但所指則必須符合於事物的基本含義〉。

於是,這明顯了,同一門學術應該闡明本體,也應闡明列舉的這些觀念,(這也是我們在"辯難卷"中諸疑問之一),而哲學家的事業原也該能考察一切事物。如果這不是哲學家的事業,將有誰來研究這些問題:蘇格拉底與坐著的蘇格拉底是否同為一物?或者各事物是否各有一個對成?或者何謂對成,或者這有多少命意?以及類似的其它問題。這些觀念不同於元一與實是之為數或線、或火之類的演變,而真是元一之為元一和實是之為實是的主要秉賦,因此這門學術就應該考察這些觀念的要義和它們質性。研究這類問題不算離開哲學範圍,只是對於本體缺乏正確觀念的人,忘記了本體應該先於這些事物,這才是錯了。數之所以為數具有特殊屬性,如"奇與偶","可計量性"與"相等","超過與缺損",這些或是直屬於數,或具有相互關係。相似地,實體,不動體與動體,無重量體與有重量體,各具有特殊的屬性。實是之各具有上列那些特殊質性者,哲學家也得研究其中所存的真理。

可以提起這一例示:辯證家與詭辯派穿著與哲學家相同的服裝;對於詭辯術,智慧只是貌似而已,辯證家則將一切事物囊括於他們的辯證法中,而"實是"也是他們所共有的一個論題;因而辯證法也包含了原屬於哲學的這些主題。詭辯術和辯證法談論與哲學上同類的事物,但哲學畢竟異於辯證法者由於才調不同,哲學畢竟異於詭辯術者則由學術生活的目的不同。哲學在切求真知時,辯證法專務批評;至於詭辯術儘管貌似哲學,終非哲學。

又,在對成序列中,兩行之一為"闕失",一切對成可以簡化為"實是與非是",和"一與眾",例如靜屬一,動屬多。實是和本體為對成所組合,這是幾乎所有思想家都同意的;至少他們都曾提起過各自的對成作為第一原理——有些舉出奇偶,有些舉出冷熱,有些舉出定限與無定限,有些舉出友與斗⑤。所有這些以及其它諸對成明顯地都可簡化為"一與眾"(這簡化我們可以承認⑥),其它思想家所述原理也完全可以此為科屬而為之歸綜。經過這些考慮,這就明顯了,研究實是之所以為實是者應屬之於一門學術。因為一切事物或即對成或為對成所組合,而"一與眾"實為一切對成之起點。不管這些命意是否單純,它們總得歸屬於一門學術。也許它們實際不止一個命意;可是即使"一"有多種命意,這多種命意必然相聯於一個基本命意(諸對成的例也相似),即使實是或元一不作為一個普遍通例,在各例上也並不全同,或是仍各結合於個別事物(實際上"一"有時是公共的參考標準,有時是一一相續的串聯),這還得相通於一個起點。為此故,作一個幾何學家就不研究什麼是"對成"或"完全"與"元一"或"實是",以及"相同"或"有別"這類問題,他逕是承認這些為理所當然,憑此假設為起點,推演他自己的論題。

於是明顯地,這一門學術〈哲學〉的任務是在考察實是之所以為實是和作為實是所應有的諸質性,而這同一門學術除了應考察本體與其屬性外,也將所察上列各項以及下述諸觀念,如"先於","後於","科屬","品種","全體部分"以及其它類此各項。

章三

我們必須提出這一問題,研究本體和研究數學中所稱公理〈通則〉是否屬於一門學術。顯然,對於通則的探索,該屬於一門哲學家的學術;因為這些真理為一切事物所同然,並不專主於某些獨立科屬。每一科屬咸各有其實是,而這些真理於實是之為實是確切無誤,由是遂為世人所公認而通用。但世人應用它們卻各為滿足自己的要求;因此凡是適宜於為他們所研究諸科屬作證的,他們就照顧這些通則。這些通則既於一切實是皆顯然無誤,那麼於一切事物如欲問其實是,則研究那實是之為實是的人們,自然也將研究這些通則。凡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