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功利主義者

在從康德到尼采這段時期內,英國的職業哲學家始終幾乎完全沒受到同時代的德國人的影響,唯一的例外是威廉·漢密爾頓爵士,不過他是一個沒有多大影響的人。柯勒律治和卡萊爾固然受康德、費希特和德國浪漫主義者的影響很深,但是他們並不算專門意義上的哲學家。彷彿某人有一次向詹姆士·穆勒提起了康德,穆勒把康德的著作倉猝地略一過目後說:「可憐的康德用心何在,我十分明白。」然而連這種程度的承認也是例外;一般說,關於德國人是閉口不談的。邊沁及其學派的哲學的全部綱領都是從洛克、哈特里和愛爾維修來的;他們的重要地位與其說是哲學上的,不如說是政治上的:在於他們是英國急進主義的領袖,是無意之間為社會主義學說鋪平道路的人。

傑羅密·邊沁是「哲學上的急進主義者」的公認領袖,他卻不是大家意料當中居這類運動首位的那種人。他生於1748年,但是直到1808年才成為急進主義者。他為人靦腆到了苦痛的程度,勉強跟生人在一起時總是要萬分惶恐。他寫的作品非常多,但是他從來不操心去發表;以他的名義發表的東西都是被他的朋友們善意盜走的。他的主要興趣是法學,在法學方面他承認愛爾維修和貝卡利亞是他的最重要的前驅。

通過法的理論,他才對倫理學和政治學有了興趣。

他的全部哲學以兩個原理為基礎,即「聯想原理」和「最大幸福原理」。聯想原理哈特里在1749年已經強調過;在他以前,大家雖然承認觀念聯合是有的,卻把它只看成是細小錯誤的來源,例如洛克就抱這個看法。邊沁追隨哈特里,把聯想原理當作心理學的基本原理。他承認觀念和語言的聯合,還承認觀念與觀念的聯合。憑這個原理,他打算給種種精神現象作出決定論的說明。該學說在本質上和以巴甫洛夫的實驗為根據的比較新近的「條件反射」論是一樣的。唯一的重大區別是,巴甫洛夫講的條件反射屬於生理學,而觀念聯合則是純粹心理方面的事。因此,巴甫洛夫的研究工作能加上一個像行為主義者加給它的那種唯物的解釋,而觀念聯合卻發展到一種多少有些跟生理學無關的心理學。從科學上講,毫無疑問條件反射原理比舊原理前進一步。巴甫洛夫的原理是這樣:設有一個反射,即由乙刺激產生丙反應,再設某個動物在受到乙刺激的同時屢次受到了一個甲刺激,那麼往往到最後即使沒有乙刺激,甲刺激也會產生丙反應。決定這種事在什麼情況下發生,是一個實驗問題。很明顯,如果把甲、乙、丙換成觀念,巴甫洛夫的原理就成了觀念聯合原理。

無疑問,這兩個原理在某個範圍內都是正確的;唯一引起爭論的問題是這個範圍的廣度問題。就像某些行為主義者講巴甫洛夫原理時誇大了這個範圍的廣度,邊沁和他的信徒們講哈特里原理時也誇大了這個範圍的廣度。

對邊沁來說,心理學中的決定論很重要,因為他想要制定一部會自動使人善良有德的法典,更廣地說,制定一個這樣的社會制度。在這一點上,為了給「德」下定義,他的第二個原理即最大幸福原理就是必要的了。

邊沁主張,所謂善便是快樂或幸福(他拿這兩個詞當同義詞使用),所謂惡便是痛苦。因此,一種事態如果其中包含的快樂超過痛苦的盈餘大於另一種事態,或者痛苦超過快樂的盈餘小於另一種事態,它就比另一種事態善。在一切可能有的事態當中,包含著快樂超過痛苦的最大盈餘的那種事態是最善的。

這個學說結果被人稱作「功利主義」,並不是什麼新東西。

早在1725年哈契遜已經提倡過它。邊沁把它歸功於普利斯特里,不過普利斯特里對此倒沒有特別資格。實際上洛克的著作中就包含有這個學說。邊泌的功績不在於該學說本身,而在於他把它積極地應用到種種實際問題上。

邊沁不僅主張善即是一般幸福,而且主張每個人總是追求他所認為的自己的幸福。所以,立法者的職責是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間造成調和。我不偷竊,這是符合公眾利益的,但是除非存在著有效的刑法,這並不符合我的利益。因而刑法是使個人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一致的一個方法;這便是刑法存在的理由。

用刑法來懲治人是為了防止犯罪,不是因為我們憎恨犯人。刑罰分明比刑罰嚴厲重要。當時在英國,有許多很輕微的犯罪也不免遭死刑,結果陪審員們因為覺得刑罰過分,常常不肯判罪。邊沁提倡除極惡犯外對一切犯罪廢止死刑,在他逝世以前,刑法在這一點上有了緩和。

他說民法應當有四項目的:生存、富裕、安全、平等。可以注意到他不提自由。事實上,他是不大愛好自由的。他讚賞法國大革命以前的仁慈的專制君主——凱薩琳大帝和弗朗西斯皇帝。他非常輕蔑人權說。他講,人權純粹是胡話;絕對的人權,是浮誇的胡話。當法國的革命者提出他們的「人權宣言」的時候,邊沁把它叫作「一個形而上學的作品——

形而上學的neplusultra(極點)」。他說它的條文可以分為三類:(1)無法理解的,(2)錯誤的,(3)既無法理解又錯誤的。

邊沁的理想和伊壁鳩魯的理想一樣,不是自由是安全。

「戰爭和風暴讀起來最妙,但是和平與寧靜比較好消受。」

他向急進主義的逐漸發展有兩個根源:一方面是從關於快樂和痛苦的計算推出來的一種平等信念;另一方面是把一切事情都付諸他所理解的理性去裁定,這樣一個百折不撓的決心。他對平等的愛好在早年曾經促使他主張人的財產由兒女均分,反對遺囑自由。在晚年,這又促使他反對君主制和世襲貴族政治,倡導包括婦女有投票權的徹底民主制。他不肯抱沒有理性根據的信念,因而他排斥宗教,包括信仰上帝;

因而他對法律中荒唐和破格的地方,不管其歷史起源多麼古老,都抱著尖銳的批判態度。他不願意拿任何事情是傳統的為理由來原諒這件事。他從青年時代初期起就反對帝國主義,不論是英國人在美洲推行的帝國主義,或是其他民族的帝國主義;他認為保有殖民地是一件蠢事。

由於詹姆士·穆勒的影響,才使邊沁在實際政治上採取一定的立場。詹姆士·穆勒比邊沁小二十五歲,他是邊沁學說的熱誠信徒,然而也是一個積極的急進主義者。邊沁贈給穆勒一所房子(這所房子以前曾屬於密爾頓),而且在他編寫一部印度史的時候給他經濟上的幫助。這部歷史完成後,東印度公司給了詹姆士·穆勒一個職位;後來東印度公司也聘任了他的兒子,一直到由於印度暴動的結果而撤銷它時為止。詹姆士·穆勒非常欽佩孔多塞和愛爾維修。他和那個時代的所有急進主義者一樣,信服教育萬能。他在他的兒子約翰·斯圖亞特·穆勒身上實踐自己的學說,其結果有好有壞。

最重大的壞結果是,約翰·斯圖亞特甚至在發覺了他父親的見解一向很狹隘的時候,也決無法完全擺脫掉他父親的影響。

詹姆士·穆勒和邊沁一樣,認為快樂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惡。但是他又像伊壁鳩魯,最看重適度的快樂。他認為知識上的樂趣是最高的樂趣,節制是首要的美德。他的兒子說:「·激·烈·的·事·物在他說來是輕蔑非難的對象」,又補充說,他反對現代人的重感情。他和整個功利主義派一樣,完全反對各樣的浪漫主義。他認為政治可以受理性支配,並且指望人們的意見可以由證據來決定。如果論爭中的對立雙方以同等的技巧各陳己見,那麼萬無一失,過半數人會得出正確判斷——他這樣主張。他的眼界受到了他感情性質貧乏的限制,但是在他的限度以內,他具有勤勉、無私、講理性的長處。

他的兒子約翰·斯圖亞特·穆勒生於1806年,他繼續奉行一種略有緩和的邊沁派學說直到1873年逝世。

邊沁派完全缺乏動人感情的力量,若考慮到這一點,在整個十九世紀中期他們對英國的立法和政策的影響可算大得驚人了。

邊沁提出了種種議論,支持全體幸福即summumbonum (至善)這個看法。這些議論有的是對其它倫理學說的尖銳批評。在他寫的論政治謬論的著作里,用一種似乎講在馬克思前頭的言詞說,溫情道德和禁慾道德滿足統治階級的利益,是貴族政體的產物。他繼續說道,宣揚犧牲之道德的人並不是受謬見之害的人:他們是想要別人為他們而犧牲。他說,道德秩序是由利害平衡產生的結果。統治團體偽稱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已經利害一致,但是改革家們指明這種一致還不存在,他們努力要使它實現。他主張只有效用原則能在倫理學和立法中當一個判斷標準,奠定一門社會科學的基礎。他支持他這條原則的明確理由主要是,這條原則實際是表面上相異的各種倫理學體系暗中含有的。不過,要給他對各種倫理學體系的概觀加上嚴格限制,他這話才似乎有道理。

邊沁的學說體系中有一處明顯的疏漏。假如人人總是追求自己的快樂,我們怎麼能保證立法者要追求一般人的快樂呢?邊沁自己的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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