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貝克萊

喬治·貝克萊(Gee Berkeley,1685—1753)因為否定物質存在而在哲學上占重要地位,在這個否定里,他有許多巧妙的議論作為根據。他主張物質對象無非由於被感知才存在。那樣說來,譬如一棵樹,假若沒人瞧著它豈不就不再存在了;對這個異議,他的回答是:神總在感知一切;假使果真沒有神,那麼我們所當成的物質對象就會過一種不穩定的生活,在我們一瞧它的時候突然存在;但事實上,由於神的知覺作用,樹木、岩塊、石頭正如同常識認為的那樣連續存在著。在他認為,這是支持上帝存在的有力理由。有一首羅諾爾·納克斯(Ronald Knox)寫的五行打油詩,附帶一首和韻,說明貝克萊的物質對象理論:

曾有個年輕人開言道:「上帝

一定要認為太希奇,

假如他發覺這棵樹

存在如故,

那時候卻連誰也沒在中庭里。」

敬啟者:

您的驚訝真希奇:

咱時時總在中庭里。

這就是為何那棵樹

會存在如故,

因為注視著它的是

您的忠實的

上帝。

貝克萊是個愛爾蘭人,在二十二歲作了都柏林大學三一學院的特別研究員。他曾由斯威夫特引薦,進宮參謁;斯威夫特的瓦妮薩把她的財產一半遺贈給了他。他制定了一個在百慕大群島建立學院的計畫,抱這個目的去往美國;但是在羅德艾蘭度過三年(1728—31)之後,他就回國,放棄了那個計畫。有一行聞名的詩句:

帝國的路線取道向西方,作者便是他,為這個緣故,加利福尼亞州的貝克萊城是因他命名的。1734年他當了克羅因的主教。他晚年丟開了哲學,去弄焦油水,這種東西他認為有種種神奇的藥性。關於焦油水,他寫道:「此乃是開懷解愁但不令人酣醉的杯中物」——這是後來庫柏(Cowper)加給茶而為大家比較熟悉的一種情趣。

他的最優秀的著作全部是他還十分年輕時寫的:寫《視覺新論》(Aheory ofVision)是在1709年,《人類認識原理》(ThePrinciples of HumanKnowledge)在1710年,《海拉司和費羅諾斯的對話》(The Dialogues of Hylasand Philonous)在1713年。他二十八歲以後的作品就不那麼重要了。他寫得一手極有魅力的文章,筆調秀美動人。

他否定物質的議論發表在《海拉司和費羅諾斯的對話》裡面,講得頭頭是道,娓娓動聽。這些篇對話我打算只考察第一起連同第二篇的開頭部分,因為這以下所講的一切在我看來是不那麼重要的。在這本著作中我將要討論的那一部分,貝克萊提出了支持某個重要結論的一些正確道理,只不過這些道理並不十分支持他自以為在證明的那個結論。他以為他是在證明一切實在都是屬於心的;其實他所證明的是,我們感知的是種種性質,不是東西,而性質是相對於感知者講的。

下面我開始先把對話中我以為重要之點直敘出來,不加批評;然後再轉入評論:末了我想把這裡論到的問題就個人所見談一談。

對話中的登場人物是兩個人:海拉司代表受過科學教育的常識;費羅諾斯,那就是貝克萊。

海拉司講了幾句親切話以後說,關於費羅諾斯的見解,他耳聞到一些奇怪的傳言,意思是講費羅諾斯不信有物質實體。

他高叫:「難道還有什麼能夠比相信·物·質這種東西不存在更荒誕離奇、更違背常識、或者是比這更明顯的一套懷疑論嗎?」

費羅諾斯回答說,他並不否定可感物的實在性,換句話說不否定由感官直接感知的東西的實在性;但是,我們並沒看見顏色的起因,也沒聽到聲音的起因。感官是不作推論的,關於這點兩人意見一致。費羅諾斯指出:憑看,我們只感知光、色和形狀;憑聽,只感知聲音;如此等等。所以,除各種可感性質而外沒有任何可感的東西,而可感物無非是一些可感性質,或是種種可感性質的組合罷了。

費羅諾斯現在著手證明「可感物的·實·在·性就在於被感知」,這和海拉司的意見:「·存·在是一回事,·被·感·知另是一回事」形成對比。感覺資料是屬於心的,這是費羅諾斯通過詳細考查各種感覺來證明的一個論點。他由冷熱說起。他說,強熱是一種苦痛,苦痛必是在某個心中。所以,熱是屬於心的;

冷也是一樣的道理。這一點又借關於溫水的著名議論加以補證。假若你的手一隻熱、一隻涼,你把兩隻手一起放進溫水中,一隻手感覺水涼,另一隻手感覺水熱;但是水不可能同時又熱又涼。這駁倒了海拉司,於是他承認「冷熱不過是存在於我們心中的感覺」。但是他滿懷希望地指出,仍舊有其它的可感性質。

費羅諾斯然後講起滋味。他指出甜味是一種快樂,苦味是一種苦痛,快樂和苦痛是屬於心的。同樣的道理用到氣味上也合適,因為氣味不是快感的就是不快的。

海拉司奮力拯救聲音,他說聲音為空氣中的運動,真空中沒聲音,由這件事實即可明了。海拉司講,我們必須「把我們所感知的那種聲音和聲音本身區別開;或者說,把我們直接感知的聲音和我們身外存在的聲音區別開」。費羅諾斯指出,海拉司所謂的「實在的」聲音,既然是一種運動,可能看見、觸到也難說,但是一定聽不見;所以這不是我們從知覺中所知道的那種聲音。聽了這番話,海拉司現在承認「聲音在心外也沒有實在存在。」

他們於是談到顏色,這回海拉司很自信地開言:「對不起,論顏色那可大不一樣。莫非還有什麼事會比我們在對象上看見顏色更明白?」他主張,在心外存在的實體具有在其上所見到的顏色。但是費羅諾斯要了結這種意見並無困難。他從夕陽下的雲彩說起,這種雲是紅中透金黃的;他指出,一塊雲逼近來看就不帶這種顏色。他接著談到使用顯微鏡因而造成的差異,談到一切東西在有黃疸病的人看來都是黃的。他說,極渺小的砤e子一定比我們能看見更小得多的對象。於是海拉司說顏色不在對象中,在光裡面;他講,顏色乃是一種稀薄的流動實體。如同聲音問題一樣,費羅諾斯指出,照海拉司的說法,「實在的」顏色就是和我們看見的紅與藍不同的什麼東西,這說不過去。

話到這裡,關於一切次性質,海拉司都認輸了,但是他繼續說各種主性質,特別是形相和運動,卻是外界的無思維實體固有的。對這點費羅諾斯回答說,物體離我們近時顯得大,離遠時顯得小,而某個運動可能在這人看來覺得快,那人看來覺得慢。

說到這裡,海拉司企圖改弦更張,換一個新方針。他說他犯了錯誤,沒把·對·象和·感·覺區別開;「感知」這件行為他承認是屬於心的,但是所感知的東西不然;例如顏色「在心以外某個無思維的實體中有實在存在。」對這點費羅諾斯回答:

「所謂感官的什麼直接對象——即什麼表象或諸表象的組合——存在於無思維的實體內,換句話說存在於·一·切心的外面,這話本身就是一個明顯的矛盾。」可以看出,到這裡議論變成為邏輯性的,不再是經驗性的了。隔幾頁之後,費羅諾斯講:

「凡直接感知的東西全是表象;任何錶象能夠在心外存在嗎?」

對實體進行了形而上學的討論之後,海拉司回過來討論視覺,論點是他在某個距離外看得見東西。費羅諾斯回答說,這話對於夢裡見到的東西同樣說得過,可是個個都承認夢中的東西是屬於心的;況且,距離不是憑看感知的,而是經驗的結果,是判斷出來的;一個生來瞎眼、但現在初次能看東西的人,視覺對象對於他就不會顯得有距離。

在第二篇對話的開頭,海拉司極力主張腦子裡的某些痕迹為感覺作用的起因,但是費羅諾斯回駁他說:「腦子既然是可感物,只存在於心中。」

這本對話的其餘部分不那麼有意思,沒必要再講了。

現在我們給貝克萊的主張作一個分析批判。

貝克萊的議論分兩部分。一方面,他議論我們沒感知到物質實體,只感知到顏色、聲音等等;又議論這些都是「屬於心的」,或「在心中」。他的說理關於頭一點完全有折服人的力量,但是關於第二點,毛病在於「屬於心的」這話沒有任何定義。事實上他信賴習常的見解,以為一切事物必定或是物質的或是心靈的,而且任何事物不兼是二者。

當他講我們感知的不是「東西」或「物質實體」,而是性質,而且沒有理由認為常識看作是全屬於一個「東西」的各種性質固有在某一個與它們各個全有區別的實體內,這時候他的論法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等他接下去說可感性質(包括主性質)是「屬於心的」,那些議論便屬於很不相同的種類,而確實性程度也大有出入了。有些議論是打算證明邏輯必然性的,另外一些議論是比較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