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洛克的認識論

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一切革命當中最溫和又最成功的1688年英國革命的倡導者。這個革命的目的雖然有限,可是目的都完全達到了,以後在英國至今也不感覺有任何革命的必要。洛克忠實地表達出這個革命的精神,他的著作大部分就是在1688年後幾年以內問世的。他的理論哲學要著《人類理智論》(Essay ing Human Uanding)1687年完稿,1690年出版。他的《論寬容的第一書簡》(First Letter on Toleration)最初是1689年在荷蘭用拉丁文發表的,早在1683年洛克就為慎重計退避到那個國家了。《論寬容》的後續二書簡發表在1690年和1692年。他的兩篇《政治論》(Treatises on Gover)在1689年獲得了印行許可,隨後立即出版。他的《論教育》一書是1693年刊行的。洛克雖然長壽,但他的有影響的作品的寫成和出版全部限於1687年到1693年這少數幾年。成功的革命對它的信仰者是鼓舞的。

洛克的父親是個清教徒,參加國會一方作過戰。在克倫威爾時代,洛克正上牛津大學,這大學在哲學主張方面仍舊是經院派本色;洛克既憎惡經院哲學,又憎惡獨立教會派的狂熱。他受到笛卡爾很深的影響。洛克作了醫生,他的恩主就是德萊頓筆下的「阿契托弗」——沙夫次伯利勛爵。1683年沙夫次伯利倒敗時,洛克隨同他逃亡荷蘭,在那裡居留到光榮革命的時候。革命之後,除有幾年他是在商業部供職不算,他獻身於著述事業和因為他的書而起的無數場論爭。

在1688年革命前的年月里,洛克如不冒重大危險,不管在理論方面或在實際事情上都不能參與英國政治,他撰作《人類理智論》度過了那些年頭。這是洛克的最重要的一部書,而且就是他的名聲穩穩倚靠著的那本書;但是他對政治哲學的影響十分重大、十分長遠,所以必須把他看成不但是認識論中經驗主義的奠基者,同樣也是哲學上的自由主義的始祖。

洛克是哲學家裡面最幸運的人。他本國的政權落入了和他抱同樣政見的人的掌握,恰在這時候他完成了自己的理論哲學著作。在實踐和理論兩方面,他主張的意見這以後許多年間是最有魄力威望的政治家和哲學家們所奉從的。他的政治學說,加上孟德斯鳩的發展,深深地留在美國憲法中,每逢總統和國會之間發生爭論,就看得見這學說在起作用。英國憲法直到大約五十年前為止,拿他的學說作基礎;1871年法國人所采訂的那部憲法也如此。

在十八世紀的法國,洛克的感召力其大無比,從根本上說是伏爾泰帶來的;因為伏爾泰青年時代在英國度過一些時候,他在《哲學書簡》(Lettres philosophigues)中向自己的同胞解說了英國思想。當時philosophes(哲人們)及穩健派改革家信奉洛克,過激派革命者信奉盧梭。洛克的法國信徒是否正確不談,總相信洛克的認識論同他的政治學說是有密切關連的。

在英國,這種關連倒不那麼明顯。他的兩個最著名的信徒:貝克萊在政治上不重要,休謨是一個在他的《英國史》(History of England)中發表反動見解的托利黨員。但是康德時代以後,德國的唯心論開始影響英國思想,哲學和政治之間又有了一種關連:大致講,追隨德國人的哲學家們為保守黨,而邊沁派是急進派,則屬於洛克的傳統。不過這種相互關係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例如,T.H.格林是自由黨人,卻是個唯心論者。

不但洛克的正確意見在實際事情上有用,而且連他的種種錯誤在實際事情上也有用處。比如,我們來看他的主性質與次性質之說。主性質照他定義就是和物體不可分離的那些性質,依他列舉,有充實性、廣延性、形狀、運動或靜止、及數目。次性質即其它各種性質:顏色、聲音、氣味等。他主張,主性質實際就在物體里;反之,次性質僅只在知覺者中。

假使沒眼睛,就無所謂顏色;沒有耳朵,就談不到聲音,諸如此類。洛克的次性質看法是有充分理由的——黃疸病、藍色眼鏡,等等。但是,貝克萊指出,這套道理對主性質也適用。自從貝克萊以來,關於這一點洛克的二元論在哲學上已經過時了。儘管如此,一直到現代有量子論興起時為止,它支配著實際的物理學。不但物理學家們或明說或默認,總拿它當假定,而且它到底成為許多極重大的發現的一個根源,有了豐碩的結果。主張物理世界僅是由運動著的物質構成的這種理論,是一般承認的聲學、熱學、光學、電學理論的基礎。

這個理論不管在理論上錯誤到何等地步,按實效講是有用的。

這一點正是洛克學說的特點。

《人類理智論》中所表現的洛克哲學,通體上有某種優點,也有某種劣點。優點和劣點同樣都有用:那種劣點從理論上的觀點來看才算劣點。洛克一貫通情達理,一貫寧肯犧牲邏輯也不願意發奇僻的誖論。他發表了一些一般原理,讀者總不會看不出,那都是可能推出來怪結論的;但是每當怪結論好像就要露頭的時候,洛克卻用婉和的態度迴避開。對一個邏輯家來說,這是惹人惱火的;在務實的人看來,這是判斷力健全的證據。既然世界實際上是什麼就是什麼,可見從牢靠的原理出發,進行妥當的推論,不會推出錯誤來;但是一條原理盡可以十分近乎正確,在理論方面值得尊重,然而仍可能產生我們感覺荒謬的實際結論。於是在哲學中運用常識這件事便有了理由,但也只是表明只要我們的理論原則的結論,依據我們感覺無可爭辯的常識來斷定是不合的,這些原則便不會十分正確。理論家或許反駁說,平常見識和邏輯一樣談不上絕對無誤。不過,儘管貝克萊和休謨作了這種反駁,它和洛克的思想氣質總是完全不相合的。

少獨斷精神為洛克的特質,由他傳留給整個自由主義運動。有不多幾個確實項:自己存在、神存在、數學是真理,他從前人繼承過來。但是他的學說與前輩們的學說只要有所不同,旨趣總是在於說:真理難明,一個明白道理的人是抱著幾分懷疑主張己見的。這種精神氣質顯然和宗教寬容、和議會民主政治的成功、和自由放任主義以及自由主義的整個一套準則都有連帶關係。儘管洛克是虛心深厚的人、是一個信啟示為知識之源的熱誠的基督教信徒,他仍舊給聲言的啟示加上一重理性保證。有一回他說:「僅只有啟示的證據,便是最高的確實性」,但是另有一回,他說:「啟示必須由理性裁斷。」因此,終究理性還是高於一切。

書里的《論熱忱》一章,在這方面頗有啟發性。「熱忱」一詞在當時的涵義和現在不同;它指相信宗教領袖或他的門徒受到個人啟示。它是王政復辟時代被擊敗的各宗派的特徵。

如果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個人啟示,彼此都不一致,這時候所謂真理,或人認作的真理,便成為純個人的真理,喪失其社會性。洛克把愛真理這件事看得萬分重要;愛真理和愛某個被宣稱為真理的個別學說是大不相同的事。他說,愛真理的一個確實的標誌是「抱任何主張時不懷有超出這主張依據的證明所能保證的自信。」他說,動輒唐突指教人,這種態度表現缺乏愛真理精神。「熱忱拋開理性,要不借理性來樹立啟示;

這一來它實際把理性和啟示都取消,換上人自己腦子裡的毫無根據的空想。」帶有憂鬱或自負的人往往容易「確信與神直接交通」。因而千奇百怪的行動和意見都獲得了神明的裁可,這慫恿了「人的懶惰、無知和虛榮」。洛克拿上面已經引過的「啟示必須由理性裁斷」那條大原則結束這一章。

洛克用「理性」所指的意思,必得從他的全書去推量。不錯,確有叫「論理性」的一章,但是這一章主要是想證明理性不是由三段論推理作成的,全章大意總括成這句話:「神對人類向來並不那麼吝嗇:把人僅只造成兩足動物,留待亞理士多德使他有理性。」按洛克對「理性」一詞的用法,理性包括兩部分:其一,關於我們確實知道哪些事物的一種考查;其二,對某些主張的研究:這些主張雖然只有蓋然性而沒有確實性作為支持,但是在實踐上以承認它為聰明。他說:「蓋然性的根據有二,即與我們自己的經驗一致,或旁人的經驗的證據。」他說起,暹羅王當歐洲人對他提到冰的時候,就不再相信他們對他所講的事了。

在《論同意的程度》一章中他說,對任何主張,我們給予它的同意程度應當取決於支持它的蓋然性的根據。他在指出我們常常須根據缺乏確實性的蓋然性而行動之後說,這點的正當運用就是「相互間的寬厚和容忍。人們縱非全體,也是絕大部分都不可避免地總要抱有種種意見,而並沒有確鑿無疑的證據證明這些意見是正確的;而人們如果在旁人剛一提出自己不能當即回答、指明其缺陷的議論,便棄捨個人先前的主張,這也要招致無知、輕浮或愚昧等嚴厲的非難;所以既然如此,依愚見一切人似乎咸宜在意見紛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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