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代序 有意思的《發條橙》

安東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一九一七~一九九三),英國當代著名作家,生於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自幼喪母。他出身天主教世家,父母都從事音樂舞蹈,但他卻心安理得地背叛了在英國不算主導宗教的天主教。為此,他在小說中頻頻展現「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觀點之間的對立;除了《發條橙》,還有《缺少的種子》(一九六二年)和《塵世權力》(一九八零年),都表明他的信仰遊動於殘存的貝拉基主義(五世紀在英國本土上出現的基督教異端,認為人類性本善,享有自由意志。到了近代,它演化為人道主義宗教)和奧古斯丁教義(六世紀自羅馬帝國傳來的基督教正宗,有原罪之說教)之間。本書的主題頗有哲理意味,原因即在於此。

他曾希望成為作曲家,卻入讀了大學英文系。前半生隨軍隊的職務調遣而東西奔波,從事教書作曲;五十年代他在馬來亞和汶萊做官,負責教育,積累了大量創作素村。他著有馬來亞三部曲(一九六四年)。一九五九年,他被診斷得了不治之症,醫生說最多還能活一年,於是他回國成了職業作家,希望為妻子留下一些生活保障。他活了下來,六十年代以後,他接二連三地發表了三十多部小說和其他作品,除了描寫異國風情,也諷喻本國的奇異習俗。但沒有人預料到《發條橙》的出現。《發條橙》的內容和風格被為該書美國初版寫後記的評論家海門(Stanley Edgar Hyman)評為「野蠻」。連作家本人也在美國新版本引言「再吮發條橙」中對作品的成功表示意外。

故事發生在似乎不太遙遠的未來英國社會。那時人類科學技術相當發達,已經在「月宮」上建立了定居點,地球上的環球電視轉播也已經形成了電視文化;而就在室外,冬夜裡,卻惡夢迭出。正如作者所提出的,「發條橙」外表像普普通通的橙子,內部卻是機械裝置,並非自然物產,作者之所以選用了發條橙的象徵,而不是「發條蘋果」,「發條葡萄」,是因為英語的「甜橙」稱為e,馬來語的「人」稱為e。原來是機械控制下橫衝直撞的人啊!具體落實在本書主人公身上,我們便看到了各種各樣的反社會行為。

我們說,本書無論從內容,還是從科學發達導致人類墮落的悲觀論調看,都屬於科學幻想小說中的「幻想小說」範疇。中國的讀者大概還記得,美國的科幻電影中,不是外星人襲擊地球,就是人類自己發明的機器人企圖奴役人類,或者用生物工程再造的恐龍失控傷人,現實的發達文明秩序有毀於一旦的危險,《發條橙》中並沒有直接描寫科學發明,卻呈現給我們一幅人類移民月球,「再也不去關心地球上的法律秩序」的社會景象。偉大的英國居然成了小流氓製造夜間恐怖的場所。外星人、機器人會損害我們的物質文明,而本書所關心的是精神文明的前途,即作者在書中強調的個體自由。他認為「道德選擇權」比行善更重要,所以他舉了一些極端的例子:「納查奇」(青少年)們濫施超級暴力。由於懲罰犯罪的手段出了問題,主人公最後儘管吃盡苦頭,卻還能夠回到社會上繼續作惡,直到娶妻生子,才與惡行告別。不像傳統社會秩序所要求的那樣,他沒有殺人償命。這似乎令人費解。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變成了問題——主人公應該為自己的惡行負責嗎?

其實,我們首先應該認識到,這是科幻,故事發生的時代屬於後現代社會。中國讀者如果對後現代社會的背景不熟悉,就會影響小說的閱讀。按照西方社會學家的觀點 ,這種後現代社會的屬性是「消費資本主義」,其特質是由於自反性(社會內部的批判反思功能)的作用,政治經濟學的主體(勞動力)。客體(貨幣、生產資本、商品;發條橙貌似主體,實為客體)流通加快。我們發現,納查奇小流氓一晚上要連續作案多起,不僅是出於情節戲劇化的考慮。隨著周轉時間不斷加快,客體包括文化製品在內,都成為一次性商品,其意義耗竭很快。如此整個發展過程是這樣的:某些客體,例如電視機、音響,本身又會產生大量的文化製品或符號(「能指」),令人目不暇接、無法應付;人們受到超額能指的轟擊,漸漸無法賦予其「所指」(意義),人們開始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亞歷克斯喝的牛奶攙有毒品,強姦的時候聽著貝多芬的音樂。人們已經不大看報,書本要撕掉,而且通過藥物加心理刺激矯正罪犯的現代(而非後現代)方法,被證明行不通。傳統社會是客體流通不暢,能指所對應的意義雖然強有力,其作用卻發揮不開,「藏在深山無人識」。而後現代社會中,能指極大豐富,能指反而耗竭了,「見怪不怪,其怪自敗」。要有效消滅犯罪,只有通過招募小流氓來對付小流氓了。

總之,由於文化製品的日益豐富和加速流通。後現代主義對現代主義不是批判或激進否定,而是加以極度誇大,說明它比現代主義還現代。由於一系列形式上的否定之否定,現代社會的許多準則都不管用了;本來,犯了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在後現代社會中,原本是主體的人成了客體,他對自己的行為還怎麼負責?還有,主人公鍾愛的貝多芬《第九交響曲》合唱歌詞被篡改,成了喧鬧、屠殺、打架的頌歌。電視機里播出的節目、音響里的音樂,到底算不算主體的行為記錄?難怪西方知識分子這麼痛恨「音樂電視」,對成天守著電視機的電視癮君子不屑一顧。有一點我們是深有感觸的,美國經常發生青少年持槍不問青紅皂白向人群掃射的事件,他們視性命如兒戲,是否以為被殺死的人可以像電視中所表現的一樣轉身站起來,若無其事地走開?而傳統社會中,人們可是對鬼神、死亡充滿了恐懼的,提起地獄的名稱,也足以嚇住膽小鬼。《發條橙》教育囚犯的一種方法,就是宣傳地獄的可怕景象,這一套會靈驗嗎?

發條的程序是如何設計和運行的呢?我們還是來看看社會學家關於文化商品的論斷。唱片廠商的營銷手段是使音樂成為青少年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不得不聽,欲罷不能。也就是說,文化商品不再是超驗的表象,而是被包裝成為瀰漫在信息和傳播結構中的一個內固性客體,是日常生活的實在。「流行音樂」成了「流行文化」。在分化程度不大的前現代部落社會中,文化只有象徵符號的功能;只有在文化性得到現代化和自由意志化(也就是分化)之後,文化才變得以表象為主。到了後現代社會,我們已經看到,表象接管了客體的功能位置,這些客體與日常生活中其他客體的差別,僅僅在於它們具有非物質形式和審美類特性,明星麥當娜不僅僅是一個形象,一個表象,她是文化客體,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她的形象作為文化製品,出現在年輕人的T恤衫上,他們紛紛仿效她的穿著。這種文化製品構架著年輕人對事物分類的方式,並告訴這些年輕人:他們是何種人。

隨著社會結構在意指上的式微,並為信息和通訊結構所部分置換,日常生活的審關化才有可能出現。原來,意義的耗竭是為了騰出位置給所謂的「品牌」,就是文化公司通過施加象徵符號暴力——商業炒作——打出來的。於是,文化製品的使用價值、交換價值讓位於符號價值,物質客體的符號價值增高。審美化發生於物質的生產、流通、消費過程之中,其最終結果是產生一個取代現有權威的新統治階級。理論家巴赫金(Bakhtin)提出了狂歡節的概念。它不僅僅是一個非結構性時空,而且是浪蕩子們戴上面具的區域,他們可以從一個面具的集合中自由地挑選,即隨變換身份,「我跳迪斯哥兒,彼得戴貓王普雷斯利,喬治戴英王亨利八世,可憐的丁姆戴著一個詩人的面具,叫做什麼雪萊。」從敘述口氣上看出,亞歷克斯除了面具店夥計告訴的雪萊是詩人,對哥們所戴的面具身份一無所知。本來,品種多樣的面具是成系列推出,任意選購的,可在這個社會學上的非結構區域提供一個初露端倪的通訊結構。在當今高度發達的信息和通訊結構框架中,狂歡節面具已經成為無所不在、不斷流通的大眾文化審美容體。這裡存在一個悸論,巴赫金的狂歡節中,人們試戴著面具;而在當代大眾文化的流通性信息、通訊網路中,面具大有可能在試戴著人們。於是,大眾藝術吸引大量觀眾的條件是社會結構相對弱化,為自反性開闢空間。例如,《發條橙》中,小流氓有意給依賴社會施捨的老太太一些小恩小惠,讓她們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老太太一方面是見利忘義,反過來也說明社會對於她們的救濟力度不大,在商品極大豐富的時代,沒有保證她們滿足喝酒的基本願望。因而社會對她們的約束力也很有限。這些弱不禁風的老太太,通常的作案對象,結果卻成了幫凶。社會中的批判力量。自反疏遠現象來自方方面面,到處揭竿而起,令人防不勝防。而小流氓們如此考慮周到,是不是電視節目提醒他們的呢?

自反性必然伴隨著評判,評判均需要有一般普通項包括特殊項。在認知、道德評判中,這種普通項是高度抽象的,中介層次多,而在審美評判中,普通項相對沒有中介,比較具體。也就是說,在意義耗竭的當口,作者躍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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