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這裡原來就有一個關於頓珠頓月兄弟的故事,人們把這個故事排成藏戲。頓珠、頓月,這實在是兩個很美的名字。不過那故事是很久遠了,久遠到連年齡最大的老人都說這故事是聽曾相父講來的。

我不知道凡人是否也可以轉世,不過這對雙胞胎確實也叫頓珠和頓月。有一點可以冒昧肯定,這對兄弟都不可能當國王;也許這就是所謂天意吧。頓珠是個牧羊人。開汽車的叫頓月,是弟弟,大約比頓珠小一個小時。

不像其他雙胞胎,兩兄弟完全是兩副模樣——頓珠是名副其實的哥哥,高身材大塊頭,褐紫色的大臉盤像剛用刀子削成半成品的石雕頭像;頓月纖巧精細,和哥哥恰成對照,頭頂也只抵到頓珠頸上的桃核珠串底下。

開始頓月和哥哥一樣,也是個牧羊的小夥子。他愛笑愛動,他的羊子也顯得比哥哥的羊有活力。人們常常可以在西山的峭壁上看到他的紅帽子,看到紅帽子跟前像蛆蟲一樣蠕動著的並不很白的羊群。西山上多巨石,也有分佈不勻的點點綠色,是柳樹和小片草坪。西山只有羊才能走的羊路。總之頓月是個活潑愛動的小夥子,他沒有碩大的體魄,但他很靈活,也很結實,還會唱歌,而且唱得非常好聽。

終於有一天,頓月找頓珠說起悄悄話了。

「我要去當兵了。」

「跟阿媽說了?」

「我想,我想——」

他們坐的地方離帳篷並不遠。旁邊就是羊欄,他們躺著,身下是凍得硬硬的乾草地。

頓月還是坐起來。

「我想——哥,你說阿媽能讓我走嗎?」

他根本不在乎頓珠怎樣回答,只是自顧自地邊想邊說。

「我想不能,阿媽不能讓我走。我想她準不讓我走。」

他似乎滿有把握,可他又突然搗了頓珠一拳,「你說呢,哥?」

「不管怎麼說你得告訴阿媽一聲。」

「阿媽準不讓我走,我知道她不會讓我走的。可是我一定得走。我想出去看看,到內地各地去走一走。到成都,到西安,到北京和上海,我還想看看海。」

「那你跟阿媽說吧。」

「我還想學點手藝,我想開汽車。我最想開汽車了;小時候就想。要是能開汽車,我就把什麼地方都跑遍。我一定把車開到日喀則,開到黑河,開到拉薩,也開到山南和昌都,當然要跑遍咱們整個阿里。」

「你什麼時候跟阿媽說呢?」

「我還要在晚間開著車燈追黃羊。我記得九歲那年坐郭班長的車,現在想起來還覺得夠味兒。就在南邊那片草甸子上那群黃羊有十幾隻;車燈一照到牠們,牠們就伸直脖子機伶伶的,等到開到近處牠們才跑。真怪,牠們一直跑不拐彎;郭班長說牠們是沿著汽車燈光照亮的方向,牠們不願跑進黑暗;這下牠們就倒霉了。那天晚上,我們軋了五隻羊子,真帶勁!」

「你明天跟阿媽說吧,慢慢說——」

「那時候你就不用背柴草了。我可以用車把你帶到西邊有林子的地方,在那裡砍滿滿一車樹枝回來。我在西山頂上可以看到西邊那片林子;太遠了,看不清楚,只看到黑森森的一大片。還可以看到神湖的水在陽光下的閃亮。我真看到了,我保證那是片大林子,有的是樹枝和乾樹葉。那時候我一定把你帶去,拉滿滿一車柴草回來,足夠阿媽燒一整個冬天的。那樣你就再也用不著背了,也用不著撿牛糞了。哥,那樣你不高興嗎?」

「我高興。跟阿媽說的時候慢慢來,別著急。別讓阿媽著急。」

「到時候我把尼姆也接去。那時她阿爸準同意她嫁給我了,你說呢?她阿爸早就說了,要把尼姆嫁給一個開汽車的,尼姆說她阿爸說話算話的——你說呢,哥?尼姆愛我,可她還是聽她阿爸的;她讓我無論如何都要去學開汽車。我能去開汽車,就能把尼姆娶到家裡了。」

「阿媽也喜歡尼姆,你跟阿媽說,她準會高興的。不過說的時候要注意——」

「我還要給尼姆家裡拉柴草。她阿爸想的就是這個。我得給她家拉,不過說心裡話我真不情願。我不喜歡她阿爸。真不情願。哥,你知道不情願我也得拉,不然尼姆會不高興的。我不願意做尼姆不高興的事,我願意她高興。」

「你打算怎麼和阿媽說呢?阿媽喜歡你,喜歡聽你唱歌,你走了阿媽會想你的。」

「那樣我可以看很多歌舞了。你記得麼,那次歌舞團來演出,我跟著他們跑了三百多里路,連續看了七場演出。要不是他們走遠了我還會跟著他們的。看了七遍我還是沒看夠,他們演得太好了。他們就住在拉薩,住在岡底斯山的那一面。以後我可以常去拉薩看他們演出了,開上車就去了。聽說拉薩有好幾個歌舞團呢!還有藏戲團,還有曲藝隊,還有話劇團。我每場演出都去看。哥,我也帶你去看——我忘了你不愛看演出,那我就帶你去看電影,到拉薩看電影。聽說拉薩每天每天都放電影吶。你挺喜歡看電影的。」

「頓月,你知道我不會唱歌。阿媽年輕的時候就愛唱。現在她老了就只愛聽你唱了。」

「哥,我真後悔沒把中學讀完,中學裡學的地理課我全忘了。這下我要到各處去了,要是把地理課學好就好了。可惜我沒讀完,讀過的又都忘了。唉!我只知道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還有格爾木,剩下的全忘光了。我一直想看看海是什麼樣子,聽說比瑪旁雍神湖還大,比整個草原還大,一眼看不到邊呢。聽說用機器開動的大船一個月也走不到頭呢。我太想看看大海了。哥,你就一點都不想麼?」

「我想。可是阿媽呢?阿媽會想你的。」

「阿媽會想我的,我也會想阿媽的。」

「阿媽會哭的,阿媽肯定會常常掉淚。」

「我知道。」頓月說,「我知道。」

牧羊犬不出聲音地走過來,插到兄弟兩個中間,懂事地蜷伏下來。說不上是不希望狗聽他們談話,還是該談的都談了,頓月再沒有繼續他的憧憬,頓珠也不再追問弟弟什麼時候跟媽媽談怎麼談。星星在頭上慢慢移動位置,羊皮藏袍給夜露沾得濕漉漉的了。他們沒有手錶,但是他們知道天快亮了。

這個晚上弟弟頓月顯然有些興奮,平時他和哥哥頓珠一樣並不多話;不同的只是他愛唱牧歌,而且唱得好聽。

另一個晚上,來了電影放映隊,大家都去看電影了。這次坐到羊欄附近的是頓月和尼姆姑娘。寒星寒月,天更清冷了,他們長久不說一句話。頓月其實不是個饒舌的小夥子。

尼姆難得晚間出來一次,阿爸不讓。阿爸不能不讓她出來看電影。阿爸自己也看電影。那麼尼姆就出來了,來到頓月身邊。兩天後頓月就要動身走了。

頓月把新發的軍用皮大衣披到尼姆身上,尼姆還是禁不住發抖,就是頓月摟緊她也仍然抖個不停。電影散場還早,阿媽和頓珠回來還早,他和尼姆還是鑽到帳篷裡去了。頓月伸手摸火柴要點酥油燈,尼姆把他抱住了。結果帳篷裡一直黑著,而且一直沒有聲音。

讀者們一定猜到了,頓月如願以償,當了汽車兵。頓月當然是唱著歌子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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